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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单位创建方案

时间: 10-06 栏目:方案
篇一: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661字)

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方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惟有法治,方能实现长治久安。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我院依法治院步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工业兴市”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全院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法治洪湖、和谐洪湖、幸福洪湖”,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要坚持依法治市与依法治院的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坚持改革创新,争当先进的理念,求真务实,形成长效机制。

三、创建目标

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力争在全院实现“一个成熟、两个提升”的目标,即:使干警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理念、文明执法的习惯进一步成熟,依法检察、公正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诚信力不断提升,全院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创建,力争使我院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跨入全市乃至全省先进行列。

四、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六五”普法。按照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文明执法、维护正义、树立形象”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中的指导思想,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强制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检察机关规章制度,增强全体干警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意识。

2、加强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院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3、推进文明执法。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检察机关为目标,深入推进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强化执法责任制、错案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干警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干警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院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全体干警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加法制宣传的社会覆盖面;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调诉结合的工作体系,加强调解片建设,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扎实有效的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体干警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秉承为民的宗旨理念,践行公正的价值追求,恪守廉洁的基本操守,解决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检察形象的新提升。

五、步骤和措施

“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按照“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统一部署、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4月)

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对创建法治单位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宣传,做到领导重视、上下齐抓、部门支持、群众参与,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院定于20XX年4月正式启动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动员全体干警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二)试点探索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

20XX年5月前,院普法依法治院领导小组在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按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氛围良好、保障措施有力等条件,研究确定1个机关科室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力求在创建工作的重点方面有所创新、体现特色、富有成效。

(三)全面铺开阶段(20XX年5月以后)

从20XX年5月起,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活动,院普法依法治院领导小组按照市依法办公室制定的考评标准,指导已开展创建工作的试点单位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破解创建工作难题、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完善创建工作标准,为引导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推进。对考评达标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院党委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管理的意识,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升管理水平,要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压,工作上进一步加力,落实上进一步加责,力创一流的工作态度、一流的队伍形象。

2、加强检查考核。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单位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3、积极稳妥推进。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创建活动及单位的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

4、营造良好氛围。院普法办公室要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全体干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篇二: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实施方案(1642字)

为深入推进法治金湖建设,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基础工作和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金湖建设总体要求,以基层系列法治创建活动推进法治金湖建设,通过完善依法行政和法制教育等途径,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更加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更加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明确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

开展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1、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单位为目标,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重点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送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推进和谐计生文化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创建过程中,要实现观念上的更新、制度上的革新、方法上的创新,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采取措施,拿出办法,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抓住工作重点,积极稳妥推进。要认真总结长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要抓住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

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创建工作考评体系,将法治创建工作考评情况与其它相关工作评先创优有机结合,加强责任奖惩措施,形成协调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篇三: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方案(1934字)

为认真落实丹江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XX年度法治创建工作考核的通知》(丹依治办〔20XX〕3号)精神,全面落实丹江口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经市教育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教育行政管理者和广大教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创造和谐、有序、稳定的育人环境,为促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工作,是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成立市教育局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轶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汪敬清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传江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学军市教育局副局长

武海莲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荣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昌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红梅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雷明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詹书林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郑磊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谢志山市教育工会主席

成员:陈金涛、王艳伟、赵荣军、赵顺莲、冀宏举、李业军、陈家愚、李强、徐耀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科长陈金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与步骤

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从20XX年5月开始实施。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分为:学习宣传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自评自查阶段、申报阶段、迎接考核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5月—8月)

主要内容及任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并认真组织落实。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把这次活动当作一次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机遇,建立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搞好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电子屏幕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4.组织学习,联系实际。一是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治丹江口建设实施方案》、《丹江口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规划》、《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XX年度法治创建工作考核的通知》有关文件。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六五”普法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干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三是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以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为目标,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高度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和教师师德建设,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阶段:自评自查阶段(9月)

主要内容及任务:

按照丹江口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丹江口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申报阶段(10月)

主要内容及任务:

认真填写《丹江口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经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局机关党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呈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四阶段:迎接考核阶段(11月—12月)

主要内容及任务:整理好创建档案,迎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考核。

四、具体要求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使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篇四:“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954字)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20XX-20XX年法治常德创建工作方案》(常办[20XX]7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为达到“法治单位”创建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办、市政府办《20XX-20XX年法治常德创建工作方案》(常办[20XX]7号)文件为统揽,根据我委《20XX-20XX年法治常德创建工作方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法,严格执法,着力提升全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努力提高本委依法行政能力,以确保“法治单位”创建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在全委各领域覆盖率达100%,在20XX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单位”创建层次。

三、实施方案

(一)研究制定本委《“法治单位”创建方案》。根据《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由法规科牵头研究制定本委《20XX年“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20XX年4月底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二)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活动日,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新出台和已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XX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三)开展“法治夜话”主题活动。利用本委“法治建设”专栏,针对法治热门话题、涉法社会敏感问题、本委依法行政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法治建设问题在全委机关干部中开展讨论式的“法治夜话”活动。

实施时间:20XX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四)举办行政法律法规法制讲座。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发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干部举办两次法律知识讲座,以提高全委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实施时间:20XX年5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五)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XX年6月-11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六)认真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单位工作提出的每一件议案、建议、提案,办公室要搞好督促协调,相关科室要认真研究,列出时间表,将处理决定、意见尽快回复。按时完成建议提案的回复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百分百。

实施时间:20XX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七)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与考试。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招标投标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XX年7月-9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八)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全委干部到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一次依法行政方面的“庭审旁听”学法活动,让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普通干部走进法庭学法,了解法律程序,感受法律氛围,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实施时间:20XX年11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九)开展“公开评案”活动。抽取10个行政许可案卷,邀请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媒体记者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评案标准对案卷进行评价,电话回访业主对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满意度,征求评案专家对办案的意见建议。

实施时间:20XX年12月上旬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归口管理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做好汇报,按照计划方案负责组织与实施。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搞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形成运转顺畅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高效运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责任科室要牵好头,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其他科室和单位要确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搞好配合,按照全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营造良好法治创建氛围,以确保各项活动的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三)严格检查考评。严格落实考核考评制度,法规科和人事科要加强协调沟通,认真修订完善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抓好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导,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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