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倡树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人们从德向善,经登封市妇联研究决定,开展以“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文明生态”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创和谐,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为和谐社会建设勇做贡献。
评选条件
(一)爱党爱国,关心集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村规民约,不参与黄、赌、毒,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或耕地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三)晚婚晚育,计划生育。认真贯彻《婚姻法》,依法登记结婚,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四)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五)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六)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邻里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七)助人为乐,造福邻里。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义务帮忙。
(八)科学生产,勤劳致富。家庭主要成员自觉学习和掌握使用农业实用科学技术,科学生产,科学经营,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九)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十)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生活区干净,庭院绿化,饮食卫生。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广泛利用会议、广播、传单、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弘新风、树正气”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区、办要积极组织,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好妈妈”、“好爸爸”、“好儿女”、“幸福家庭户”等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筛选、公示(20XX年4月11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区、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的申报、评选及上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村民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对照评选标准先行自我认定,将认定结果经所在村(居委会)上报各乡(镇)区、办。也可由群众、村委会或评委组提名推荐。各乡(镇)区、办对提报名单进行初步筛选审议后,向群众公示3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证属实则取消评选资格;无异议的,评选名单由各乡镇加盖公章后后上报市妇联,各乡(镇)区、办上报不得少于8人(户),市妇联择优命名表彰。
(三)命名表彰(20XX年5月中上旬)
1、表彰项目设置分别为“好妈妈”、“好爸爸”、“好儿女”、“好少年”、“平安家庭户”、“文明卫生户”、“邻里和睦户”、“勤劳致富户”、“幸福家庭户”、“善育重教户”共10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10人(户)。
2、定于20XX年5月中上旬召开“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评出的“好妈妈”、“好爸爸”、“好儿女”、“幸福家庭户”等人员进行表彰,对获奖户进行入户挂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区、办坚持严格标准“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其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过程中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评选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三)各参选个人及家庭需填写《登封市“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一式二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20XX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二份,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
(四)请各乡(镇)区、办抓紧时间,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最美家庭”申报表按时上报市妇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2、邻里和谐。3、敬老爱老。4、教子有方。5、创业有为。6、勤俭持家。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以及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海拉尔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使人们在典型家庭的事迹中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全区人民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转化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自觉行动,树立社会主义良好家风和道德风尚,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基础。
二、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
导夫妻和睦、共同发展,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等为精神内涵的家庭美德建设,树立良好家风,以核心价值凝聚妇女力量,充分展现妇女在弘扬传统美德、传续良好家风、倡导健康生活、建设幸福家庭中的独特魅力和巾帼风采。
三、 主要内容
(一)主办单位
海拉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海拉尔区妇女联合会
(二)参评范围
此次活动不设门槛,不设具体标准,凡在海拉尔区范围内生活、工作,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
(三)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群众自荐、互荐及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8月30日
(五)活动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推荐初评、公示评选及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 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流程;成立活动组委会,确定活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类家庭参与活动。
2、推荐初评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1)推荐阶段(4月16日—5月15日)
组织推荐要求各相关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家庭;群众自荐要求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经社区盖章后,经街道妇联初评后向区妇联申报;群众互荐要求将您身边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积极向所在社区推荐,提供线索。
(2)初评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活动组委会将候选家庭事迹材料进行初审、评定,从中选出20个家庭作为公示投票阶段的入围家庭。
3、公示投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初选合格的入围家庭事迹在呼伦贝尔日报网专题栏目中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始网上投票。活动组委会结合投票情况及“最美家庭”事迹类别,最终评选出10个首届海拉尔“最美家庭”。
4、表彰奖励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评选出的首届海拉尔“最美家庭”及初选入围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以多种形式对产生的“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积极行动,选派1名人员具体负责此项活动,以多种形式挖掘推荐各类优秀家庭,每个镇办至少推荐3户家庭,每个系统至少推荐2户家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参与投票的家庭根据组委会和网站的技术要求,每个IP地址在每日仅限一次有效投票,以先发时间为准。
3、 参选家庭要认真填写《海拉尔区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申报表》,表格在海拉尔妇女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所附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材料开篇附200字左右亲情故事梗概),内容真实、准确生动。另附近期全家合影及其他生活照片5张(4寸),照片要求场景鲜活生动,能够充分体现家庭风貌。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海拉尔区政府大楼430房间。联系电话:8356081。联系人:张颖晓,齐禹煊。参选材料要求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可至海区妇联邮箱。
进一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市妇联关于常态化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意见,集中展示我区当代家庭的精神风貌,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重要批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宣传活动,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最大限度地发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最美家庭的类别
寻找在积极传承中华名族家庭美德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家庭。
1、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3、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言传身教,子女在良好的家风家教中成长。
4、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勤俭节约、持家有道,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
5、邻里互助“最美家庭”: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
6、文明新风“最美家庭”:,明礼诚信、移风易出,摒弃陋习,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注重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平安和谐。
7、热心公益“最美家庭”: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8、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9、情系国防“最美家庭”:爱国拥军、敬业奉献,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或公安干警,秉承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理念,理解军人使命、支持军队事业,是家庭成为军人坚强的后盾。
10、勤学笃行“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重视提升家庭成员,家庭里充满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0日-5月30日)宣传活动。利用网络、电视、走访家庭、发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各单位、学校、社区、村等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让广大群众了解本次活动安排,创建内容及目的意义。
第二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大力实施。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通过举办座谈会、亲子运动会、教师节等深入基层单位、社区、村进行宣传,广泛实施。
第三阶段(6月30日-8月30日)申报评选。符合条件的家庭对照评选标准自主申报,经过层层择优选拔,最终评选出各类“最美家庭”,基层妇联将“最美家庭”的事迹材料(以故事、事例为主,20XX字左右),家训、家庭照片(5张)、视频等报区妇联。
第四阶段(8月30日-9月30日)表彰宣传。召开表彰会,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及优秀推荐单位,并在微信平台、电视台、喜桂图大力宣传典型先进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评选工作小组设在区妇联,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领导机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将此活动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平安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接合起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亲子运动会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创评标准。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有种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最美家庭”系列创建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是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知识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同时,要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每月汇总报送一次活动情况,充分发挥“最美家庭”系列创建活动,为全面加快和谐、智慧、法制石拐而努力。
五、参与方式
区妇联将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幸福的未来梦乡。全区各界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上传图片、视频、文字故事,参与此项活动。
1、邮箱参与:可将“最美家庭”主要事迹、图片发到石拐区妇联工作邮箱,注明“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单位)”,邮箱地址:sgqfnlhh。
2、微信参与:微信用户在添加朋友中查找公众号“妇联工作群”直接发送推荐最美家庭名称、事迹、图片、联系方式、推荐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3、电话或直接推荐:热心群众还可以通过电话或撰写材料申报并提供相关照片到区妇联。
联系人:李亚庆
咨询电话:8728129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响应中央提出的“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新风尚,提高广大教职工道德素质,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学校决定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大家公认的,家庭和谐,对学校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相互支持,在社会、事业、家庭等方面携手共进。
2、孝敬父母、公婆。关心父母公婆生活,照顾老人衣食住行细致周到;理解老人情绪情感和行为习惯,满足老人精神需求;服侍老人尽心尽力。
3、教子有方。重视教育,重视孩子身心健康;努力把下一代培养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人才
4、业绩突出。能勇敢地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在学业和工作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5、勤俭持家。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6、邻里、兄弟姐妹和睦相处;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1、坚持教职工自荐和组室推荐相结合办法。各教职工、各级部处室参照评选条件,积极自荐、推荐候选人,写明推荐理由,并注明推荐人。推荐材料可直接或通过工会组长报评选委员会。
2、成立由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级部主任等参加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