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我校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证我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XX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意见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为目的,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着力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学校创造安定的环境,巩固我校综治稳定成果。
二、工作目标:
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师生伤害事故,努力探索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逐步实现学校综合治理和创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构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综治责任三大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综治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综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处室要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本校和本处室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各处室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把矛盾调处的重点放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上,依法妥善地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学校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报校长办公室。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凡教师家长上访、火灾、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严重疫情以及群体闹事等,在最短时间里报告校长室。
2、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
(1)、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应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集合起来。将高档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财务室、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努力形成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要发挥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学校校园和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4)、采取有力措施,为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要强化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落实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落实专人保管。要经常检查、维护、维修校内的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内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午餐、师生饮水、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应急处置设备必须齐备,确保安全有效。学校要在节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时向家长发出有关安全的公开信,学校的值班安排和导护师安排要上墙公开。
(5)、加大创建力度,争创“平安校园”。
进一步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处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大“平安校园”的创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德育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继续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护教育。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计划。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20XX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20XX年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20XX年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20XX年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五、部门分工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区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外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桌;
2、学校周边无流动摊点,卫生状况良好;
3、学校门口无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学校门口无闲散人员及流氓团伙滋事,偶遇安全、失窃事件报警、接警、出警及时;
5、不发生学生外出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班队会、墙报、致家长信、等宣传形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与学校各部门、各同志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教育防范制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场或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五是加强协调共建,形成整治合力。与社区、派出所、法院、武警部队、交巡警大队、区街道办、周边等单位共建,提高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针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各部门集中重点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特别是学生永远是新面孔,我们要长抓不懈,做好自己的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健康促进教育,引领广大师生重视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我校坚持以强化学生自治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加强校园劳动卫生教育工作为突破口,以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重点,以治理校园“五乱”(即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扎实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1、强化学生自治管理的创新,分层次多层面召开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会议,增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校园劳动卫生教育工作,高一、高二开设劳动卫生公共课,按时将校园公共场所的卫生打扫好、维护好、保持好。
3、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中来,去真切体验参加劳动是光荣与快乐的。
4、彻底治理校园“五乱”(即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还校园一个富有清洁、幽雅、美丽、有序的环境。
5、总务处、政教处及物业部门要将校园的绿化、净化、美化工作做好,特别要将垃圾处理好、污水处理好、广告管理好。
6、加大安全法纪宣传的力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将学生行为习惯、规则意识培养好,发挥文明出行示范作用。
7、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力度,教育学生不到校外流动摊点吃饭,将学生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培养好。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杨道想
副组长:陈加拉、李圣松
主要成员:林德祥、陈庆锐、肖云曙、林尚游、吕德丰、叶怀欣、吴明克、吴振孝(物业公司)
主要职责:
杨道想:全面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出台相关制度,落实经费。
陈加拉:协助组长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指导。
李圣松:协助组长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布置、考核奖惩。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在正、副组长的总体安排下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其中陈庆锐、吕德丰、吴明克重点搞好学生环境卫生习惯教育,林德祥、吕德丰重点搞好资料收集、档案整理、考核成绩在校园网上公示等。
2、教职工职责:
(1)各班主任、德育导师负责安排、指导、督促搞好本班教室和教室外走廊的清洁卫生工作。
(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洁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工作。
(3)校园公共区域的打扫、保洁由物业公司保洁员按学校划分区域负责打扫和保洁。
(4)全体教职工应利用课间操、班会课、劳动课、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平常的课堂教学适时渗透环保、卫生等知识。
四、办公室、教室、寝室及卫生保洁责任区规范化管理要求
(一)办公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污点,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作业本、教具等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
6、办公桌椅、办公橱柜、电脑:(1)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摆放。(2)桌面必须干净整洁,无多余的书籍、纸张等杂物,桌底无堆放杂物。(3)必须做到堆放整齐。(4)人不在办公室时,所坐的椅子必须归位;整个办公室没有人的时候,门窗要上锁。
7、办公室卫生工具按照学校统一指定的位置摆放,垃圾桶等干净并天天清理。
8、办公室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二)教室和教室外走廊保洁区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悬挂,无出现故障长期没有维护的现象。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等,其他要求如下:
(1)除规范的学习园地、制度外,一律不得乱贴乱挂,力求教室整洁美观。
(2)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学校统一制作的国旗、班风、班级公约、“三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值日表)等。
(3)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美观、大方、整齐划一、有激励性的标语口号,能体现浓郁的班级文化氛围。
5、学生课桌面必须干净整齐,无乱放书籍、纸张等杂物。
6、卫生清扫工具必须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7、教室的所有用品必须干净、无灰尘,统一摆放;教室走廊外的小花坛上无垃圾。
8、讲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教室内多余的椅子摆放整齐,教室走廊的墙壁上无乱张贴现象。
9、黑板每天放学时擦干净,黑板槽内无粉笔灰。
10、教室内各宣传版块外框干净无灰尘。
(三)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等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室内外天花板没有蜘蛛网迹。
5、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6、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7、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8、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公共场所、公共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校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科技楼、图书馆、艺术馆,校前、校后广场,篮球场、排球场,各教学楼和校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
(3)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纸篓每天倾倒;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4)开水房内直饮水机保持清洁,地面保持干燥。
(5)垃圾桶要定时清理,无异味;垃圾桶下面污垢要及时清理干净。
(6)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瓷砖釉面保持干净。
(7)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要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学校三个大报告厅、党员活动室、科技楼中型会议室、行政楼小会议室每天进行巡查,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公共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按照上述教室的卫生标准评定。
(四)师生个人卫生要求
全体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五、打扫和检查时间
1、教室和教室外走廊保洁区打扫和检查时间、检查方法:
(1)每天常规打扫:对教室及走廊保洁区进行常规打扫,下午放学20分钟后开始检查。
(2)每周重点打扫:每周周五大扫除按照“常规管理要求”的各项标准进行彻底打扫,下午第三节之后检查。
(3)检查方法:
①每天年段学生会卫生部值日生进行常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校文明班级评比。
②每周由值周领导、教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一次抽查。
③每月由政教处联合校学生会组织检查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在校园网公布。
2、教师办公室打扫和检查时间:
(1)每天教师到校(上午8:00—8:30)打扫,随时注意保洁,要成为学生的榜样。
(2)每周由值周领导随时抽查评分。
(3)每月由校文明创建办公室组织评比一次。
3、寝室打扫和检查时间:
(1)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下午第三节课后半小时内完成)打扫。
(2)由住校生管理员于第二天上午检查打分,每天公布一次,与全校性文明寝室评比成绩相挂钩。
4、其他公共场所打扫和检查时间:
(1)除教师办公室、教室、寝室、食堂等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均由物业公司负责打扫。物业公司保洁员每天上午7:30,下午1:30打扫,随时注意保洁;下午学生放学之后清扫一次,随时注意保洁,保证校园清洁、干净。
(2)每周由值周领导随时抽查评分。
(3)每月由物业公司联合校学生会组织检查一次。
六、考核与奖惩
1、凡在全校性卫生评比中获奖的班级、寝室、办公室等卫生成绩,将分别与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办公室评比相挂钩,并且每次均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在全校性卫生评比中表现特别差的班级、寝室、办公室,将实行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办公室评比的“一票否决制”。
3、实行过错问责制,凡造成学校受到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班级和个人,将取消其相应评选活动的参评资格,特别严重的还将实行各类评比的“一票否决制”。
七、本方案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20XX年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关于印发〈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校园安全管理。1、门卫值班、巡逻队巡查、楼道值班及学生陪寝人员是否到岗、严格;2、门卫室防护器材、监控、灭火器、应急灯等设施设备是否足数配备、完好;3、危险化学品是否专柜保管上锁;4、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防溺水安全管理。1、查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是否落实,《致家长一封信》家长是否签字,学校是否存档;2、查各地政府、学校履职情况:校园、周边以及学生上学路途中的池塘、水域等处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设施是否到位。
(三)交通安全管理。1、交通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协议是否健全、签订;2、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是否落实;3、校车运营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改督办是否开展;4、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5、学校路队护送及学生上下学时校园门口、主要路段和周边“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四)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采购、储藏、制作、留样是否规范;2、晨检、消毒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落实。
(五)校园周边整治。1、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拥堵校门、违章建筑等情况;2、精神病患者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等社会闲杂人员故意到学校寻衅滋事是否得到有效制止并给予有力打击;3、校(园)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室等;4、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上网;5、是否有效消除校园周边施工噪音、工业噪音、商业噪音、生活噪音的污染等;6、是否及时移除校园及附近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各类高压线、线杆、信号发射塔等。
(六)其它安全隐患。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
上半年综治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到5月结束,下半年从9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上半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9月10日)。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中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上半年4月11日至4月25日,下半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各镇(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排查、分析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等状况和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上半年4月26日至5月15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县领导小组对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组织部署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各地综治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台账。
(三)制订方案,重点整治。各地综治成员单位根据台账,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哪个部门主管就由哪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
(四)真抓实干,抓出成效。一是按照“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分工的方式,根据项目台账,采取整治一个、结账一个的方式,实现学校及周边治安目标管理。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各部门要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实实在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定期召开联席会,根据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切实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三是执法即时联动制。在单独执法有困难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工作实效;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久治不愈的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五)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完善机制,在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突击抓与经常抓相结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本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法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同时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要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六)加强检查,严格考评。各地综治部门要认真开展检查督办工作,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县综治委将把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各地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