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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三基三化方案

时间: 10-13 栏目:方案
篇一:青海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4597字)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指导意见》(交政法发〔20XX〕68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XX〕68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XX〕33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XX〕308号)为指针,紧紧围绕全省“四个交通”建设这个核心,打造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样板工程,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示范引领、推动整体的辐射效应,努力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机构逐步建成机制科学、体制合理、运转高效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

二、总体目标

从20XX年4月到20XX年6月,在全省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水运执法机构选取1至2个具有代表性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用方案推进、制度支撑、措施落实,为在全省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力争全面实现基层执法站所人员结构明显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物质保障明显提高,管理制度明显规范,整体形象明显改观,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试点单位

经组织推荐,省厅研究确定以下4个单位为“三基三化”试点单位。

(一)公路路政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单位:

青海省贵德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青海省祁连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道路运政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单位: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地方海事(水运)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单位:

青海省黄南州地方海事局

四、工作原则

(一)统筹安排,配套建设。要统筹考虑涉及执法队伍、基础设施、制度管理三个主要方面的因素和环节,整合捆绑、交叉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提升。

(二)积极探索,因地施策。对于能够明确或者统一的,直接制定标准尽快实施;对于不能形成标准制度的,要认真探索、多方论证,形成参考范本;对于成功做法应形成范例,认真总结、积累经验。

(三)要素齐全,立足实际。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设施、执法装备等因素要顾全大局、立足长远、兼顾实际,将改、建、立、废工作贯穿试点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阶段,

讲实情、重实际、求实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四)解决问题,加强指导。在试点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要及时梳理、认真研究。一时难于解决的,应及时反馈,归纳总结,通过现场调研、会议研究等方式,切实解决问题,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针对性。

(五)及时反馈,有效督导。建立月、季度、年度阶段性等定期通报和适时汇报制度,及时逐级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馈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试点建设经验和存在问题。通过编发简报、定期通报,召开现场调研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会形成交流学习、督查指导机制。

(六)加强沟通,争取支持。涉及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执法经费等积极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七)认真总结、形成体系。试点工作要边探索、边论证、边建设、边总结,按照试点建设时间节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水平实施,达到作用凸显、特点明显、效果突出、前瞻超前的目的,努力形成指导意见和建设指南,为全省全面实施“三基三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实施步骤

试点建设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20XX年6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建设准备阶段(20XX年4月)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有关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方案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机构牵头,逐级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本系统、本单位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建设内容、确定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效指导和协调所属基层执法站所开展试点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2月)

试点单位围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认真开展好“三基三化”试点建设。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3月至5月)

省厅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总结试点建设工作的做法、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以及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制定出包括基层执法站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基层执法站所基础设施标准、基层执法站所装备配备标准、基层执法站所人员外勤补助制度等管理制度和符合全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实际的“三基三化”框架体系。

四、试点建设内容

(一)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

1.组织机构完备。站所设置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行政区域范围、地理气候条件、人口密度分布、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运输市场规模等因素相匹配,机构职能和机构编制明确。

2.岗位设置合理。根据机构设置和执法职权科学设立执法岗位,清晰界定岗位职权和责任,严格按照任职资格选人。

3.符合任职条件。根据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配备要求,明确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学历、能力、经历、年龄、身体状况等)。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加大执法人员在不同岗位之间的轮换。

4.强化班子建设。严格基层站所领导任职条件,落实基层执法站(所、队)长初任资格培训制度,拟提任基层执法站(所、队)领导的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一线执法工作经历,经地市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培训。

5.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新招录执法人员必须在核定编制内依法公开招录,提高法律、交通管理专业及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法人员录用比例。全部执法人员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依法取得和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

6.加强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动员在岗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职大等各种形式的继续学历教育。

7.优化人员结构。逐步消化和减少编制外执法人员,85%以上的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争取实现执法人员100%取得大专以上学历,50%以上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法律及交通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达60%,一线执法人员的数量占基层执法站所执法人员总数的85%以上。

8.强化职业保障。探索建立职级晋升与执法人员工作业绩直接挂钩、与执法人员的工资奖金、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直接挂钩的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建立实施外业执勤津补贴制度,落实相关职业保障制度。

(二)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

9.基础设施保障有力。试点单位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应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或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执法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建筑面积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执法场所外观形象符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规范。

10.设施规范实用。设立符合相关技术条件或标准的执法装备器材室、档案资料室等。建筑外围应当装设安全防范设施,对外服务区域的建设应突出人性化,违法行为处理室应为低台敞开式。

11.加强装备建设。根据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综合考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模、客货运输量等因素,合理制定执法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取证器材、档案管理器材、安全防护器材以及特种检测车辆等执法装备配置标准。

12.提高科技执法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行网上办案和案件分级审核管理,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网上办案流程模式,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自自由裁量权行使,努力实现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文书网上填制以及“罚缴分离”,初步实现执法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过程的视频传输、执法证据的实时采集,不断提升交通执法的科技含量。

13.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站所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执法经费、执法人员福利与罚没款收入挂钩现象。

(三)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

14.规范案件办理制度。建立现场执法管理制度,以调查取证、办案程序、案件定性、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强制、文书制作等为重点制定行为规则。建立案件办理、审核、监督制度,设立法制监督员岗,明确办案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

15.规范勤务训练制度。建立勤务巡查制度、领导带班执勤制度,落实勤务计划,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和路线,合理安排执勤人员和执勤时间。建立训练培训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和培训活动。

16.规范内务管理制度。建立着装、仪容、举止管理制度、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安全防务制度、请销假制度、公车使用制度、装备管理制度等。

17.规范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制度,把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试、日常考评、年终考评、执法奖惩等记入执法档案。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执法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常态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职级晋升、考核班子、记功嘉奖、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18.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窗口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依据、流程、时限,公开执法人员名单和职责权限,公开所有案件案由、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和责任人员。建立公示投诉机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的重要载体,是新时期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和规范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四个交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三基三化”试点工作,既是一个短期目标,又是一项长期工作,完成好此项工作,落实在基层,重视在领导。各地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个交通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超前意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三基三化”试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深抓实抓出成效。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省厅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规划处、公路处、运输处、安监处、设施维护处、科技处、监察处负责人和各市(州)交通局、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省公路局、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运管局、省高管局、省地方海事局(水运局)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明确责任,积极筹建。为完成好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任务,海东市、海南州、黄南州交通局,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省运管局、省地方海事局(水运局)以及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办事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安排、同步规划。要明确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定时间,早安排、早部署,有效推进。

(四)加强督导,大力支持。各级交通部门和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机构,要适时做好试点工作有效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上最大限度的给予帮助。省厅将以有效形式给予试点单位优先考虑和相应鼓励,确保试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和建设标准完成任务,为全省全面推进“三基三化”工作树有榜样、建有标准、学有样板奠定扎实基础。

篇二: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839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申报、实施有关要求,为深入开展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加强执法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执法场所建设,健全组织管理制度,以点带面,促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执法单位办公环境根本改观,执法站所形象全面提升。为全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探索方法、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局成立领导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运政、法制和业务的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业务股室和试点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组实行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协调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三、试点单位

根据前期申报和省厅初审确定,张母桥交通管理站为我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1、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

根据张母桥交通管理站所辖区情况,设置执法岗位10个,分别为站长1名,副站长2名,指导员1名,执法监督员1名,其他执法人员5名。

站长负责全辖区道路运输服务、交通行政执法全面工作;名副站长分别分工客、货运输市场服务、管理,协助站长做好其他工作;指导员负责思想政治和组织工作;法制监督员负责辖区内运输业户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其他执法人员负责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2、岗位任职要求

根据“三基三化”试点工作目标,明确各岗位任职条件。执法人员具备2年以上一线执法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站长:须具备较高的法制水平、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副站长:须对我县客、货运输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熟悉的了解和预测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配合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法制监督员:须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较好的法制水平,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指导员:须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其他执法人员:须具备履行职务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人员结构

我局基层执法人员均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在编人员。今后新进人员须在核定编制员额范围内公开招录、竞争上岗。逐步提高新进人员专业、学历要求,扩大法律、交通管理专业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录用比重,不录用编外人员和无交通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保持全员专科以上学历100%纪录,争取实现大学本科比例达50%以上、法律及交通管理类专业达60%、一线执法人员达85%。

4、岗位职业培训和在岗学历教育

根据岗位职责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执法人员需要,结合执法人员年龄、专业、业务水平等方面差异,合理进行培训安排,努力提高培训效果。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职大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5、职业保障

把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作为申报职级晋升、落实职级待遇的基础和标准,将工作业绩与职级晋升、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提拨使用直接挂钩。落实外勤执勤津贴补助制度,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相关待遇,积极落实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二)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

6、基础设施建设

做好与地方政府协调工作,争取地方政府将交通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工作纳入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每一项基础设施均符合地方建设规划要求,具备合法规划依据,确保执法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合理配置附属设施,保障附属设施具备合理面积和规模。

加强安全防范,保障站所设施符合部颁、厅发文件规定。

7、装备建设

根据工作职责、人员编制、配置,更新必备的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取证器材、特种检测设备、档案管理器材、安全防护器材,合理确定配置标准。

8、提高信息化水平

依据上级要求,努力做好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文书网上填制工作,坚持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不走样。实施执法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过程视频传输,及时、科学地采集执法证据。

9、经费保障

继续坚持基本建设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等实行预算支出“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以收定支”的经费保障模式,杜绝经费、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

(三)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10、案件办理制度

建立规范现场执法管理制度。以调查取证、办案程序、案件定性、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强制、文书制作等为重点,制定修改行为规则。坚持案件办理、审核、监督制度,发挥法制监督员作业,明确办案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职责。

11、勤务训练制度

建立勤务巡查制度,领导带班执勤制度。制定、落实勤务计划,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和路线,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执勤人员和执勤时间。

建立训练培训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定期安排岗位练兵和培训活动。

12、内务管理制度

加强内务管理,建立着装、仪容、举止管理制度,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安全防务制度、请销假制度、公车使用制度、着装管理制度。

13、执法监督制度

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制度,内容包括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试、日常考评、年终考评、执法奖惩等。

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职级晋升、班子业绩、记功嘉奖、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建立信息和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投诉公示制度,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五、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要求上报。制定试点单位具体工作进度表。

1、成立领导组

组长:方跃宏,副组长:胡永刚、杨昌盛、胡贤仑,成员:许浩然、胡玉庆、袁婷、刘波。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刘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分成人事组、基建组和法规组三个工作小组,分别由袁婷、胡玉庆、刘波具体负责。

2、帮助试点单位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试点单位现实情况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3、指导试点单位制定上报具体实施方案。

4、对试点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结构调整,加强力量。

5、对试点单位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完善。

6、配齐试点单位必须的执法装备。

7、责成试点单位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8、帮助试点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进度表。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按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编制工作简报,于每季度末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机构,真实、准确反馈试点工作信息。

(三)评估总结(20XX年3月至8月)。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值得推广的经验、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形成总结材料,按时上报。

舒城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3月26日

篇三: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3330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以下简称“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试点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在本市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明确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分类标准,修订完善基层基础管理制度,推进执法形象“四统一”,逐步形成“三基三化”建设制度框架体系,为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社会形象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成立“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并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推进工作,确保本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选本单位2-3个执法站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以期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阶段

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从20XX年4月开始,20XX年7月结束。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方案,方案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试点工作目标和内容,明确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进度安排、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并于5月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2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三基三化”建设标准,明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场地建设、执法装备、外勤津贴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对工作中遇到涉及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执法装备及执法形象“四统一”经费的列支等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印发内部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工作阶段性情况、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3月至7月)。各单位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底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制定本单位的“三基三化”制度体系和基层执法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基层执法站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基层执法站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基层执法站所装备配备标准、基层执法人员职级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外勤补助标准等。通过开展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和执法形象“四统一”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工作,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济宁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及执法形象“四统一”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1、合理设置岗位和明确职责。各单位要根据机构设置和执法职权,科学合理设置执法岗位,明确界定每个执法岗位的职权和责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详细清晰。

2、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配备要求。制定不同执法岗位的任职条件,明确任职必须具备的学历、能力、经历、年龄、身体等职业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任职资格选人。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加大执法人员在不同岗位之间的轮换。探索建立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制度,明确拟提任站(所、队)领导的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一线执法工作经历。

3、优化人员结构。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在核定编制员额内依法公开招录。提高法律、交通管理类专业以及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法人员录用比例。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逐步消化和减少编制外执法人员,实现执法人员100%取得大专以上学历,50%以上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法律及交通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达60%,一线执法人员达到85%。

4、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在岗学历教育。根据岗位职责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质量,根据不同岗位执法人员需求,结合执法人员在年龄、专业、业务水平等方面差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鼓励和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函授、职大等各种形式的继续学历教育。

5、强化职业保障。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以执法工作年限为基础、工作实绩为标准的职级待遇制度,建立一条体现能力、业绩的职级晋升通道。职级晋升与执法人员工作业绩直接挂钩,与执法人员的工资奖金、评先评选、干部提拔直接挂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福利待遇,建立实施外业执勤津补贴制度,落实相关职业保障制度。

6、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试点单位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XX〕160号)的“四统一”要求,在完成新版执法证件基础上,完成新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服装换发,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二)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

1、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单位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附属设施、场地等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执法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岗亭、配电室、锅炉房等附属设施用房面积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配置。建筑外围应当装设安全防范设施,执法装备器材室、档案资料室等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条件或标准。对外服务区域的建设应实现无障碍化、违法行为处理室应为低台敞开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执法标志标识和执法场所外观形象统一,便于社会群众识别。

2、加强装备建设。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综合考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模、车船保有量、客货运输量等因素,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执法装备专项资金,合理确定执法装备配置标准,配置和更新必须装备。执法装备一般应包括:交通工具、通信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取证器材、特种检测车辆和设备、档案管理器材、安全防护器材等。

3、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行网上办案和案件分级审核管理,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网上办案流程模式,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省厅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努力实现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文书网上填制以及“罚缴分离”,实现执法现场全程录像、执法过程的视频传输、执法证据的实时采集。

4、落实经费保障。试点单位的基本建设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及执法形象“四统一”经费等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采取“以收定支”经费保障模式,坚决杜绝经费、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

(三)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1、规范案件办理制度。建立现场执法管理制度,以调查取证、办案程序、案件定性、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强制、文书制定等为重点,制定行为规则。建立案件办理、审核、监督制度,建立法制监督员岗,明确办案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

2、规范勤务训练制度。建立勤务巡查制度、领导带班执勤制度,落实勤务计划,科学设置执勤岗位和路线,合理安排执勤人员和执勤时间。建立训练培训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和培训活动。

3、规范内务管理制度。建立着装、仪容、举止管理制度、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安全防务制度、请销假制度、公车使用制度、装备管理制度等。

4、规范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制度,把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培训考试、日常考评、年终考评、执法奖惩等记入执法档案。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执法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常态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职级晋升、考核班子、记功嘉奖、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和各类办事公开制度,窗口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建立公示投诉机制。

二、执法形象“四统一”主要内容

(一)统一执法标志;(二)统一执法证件;(三)统一工作服装;(四)统一执法场所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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