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检查方案
为使公司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保障公司正常的安全运营,以及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在发展壮大中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积极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并结合我公司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XX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在公司开展与各个部门相关的综合安全检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监察部部长XX任组长。检查组成员:XX等。
检查计划:
依据各个部门日常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各个岗位、各个作业项目等情况,对其进行各具针对性的综合性的安全检查。
例如:各个部门领导的职责所在、是否作为;各个岗位的操作人员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的;各部门是否有专兼职的安全员,并起到安全员应起的作用;各部门负责人及一线第一责任人是否按照规定作业并及时反馈相关的隐患信息,同时能够及时汇总到安全监察部,或与安全监察部交涉;一线作业人员是否贯彻落实相关的制度规定及操作规范,而不是“心里有数、说一套、做一套”的抵触情绪及现象等情况。
同时,以联合大检查、突击检查、谈话了解等形式,不定性进行安全检查,达到综合安全检查的目的与实效。认真对待各项检查,与各部门协调,做到以警示、完善、贯彻落实安全意识为目的,不以惩处为最终目的,只以此作为正确对待“安全”二字的深入人心,使之能够做到良性的长效机制。具体计划方案如下:
(一)管网运行部:
(1)巡线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组成员抽查管网运行部巡线人员是否对辖区现有中、低压外网、调压站、阀门井、曾经凝水缸、放散井,及管线附近各种沟槽、井进行安全巡视;且巡视区域内的各类设备,认真做好表纸更换及清洁卫生工作,如於土、垃圾等,保证能够辨识清晰、便于正常使用与维护。
同时认真做好巡视、养护记录,避免、杜绝“神游巡线”、编造相关记录的行为作风,要清楚的意识到平时文字性的记录工作,不是简单地应付主管责任人、安全监察部、及公司领导的检查,记录务必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具体、详细,妥善存档,慎重对待各自的职责所在,不得玩忽职守。
在发现违章施工和违章建筑物或规程物时,是否做到查明情况,予以制止,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及相关施工作业协议书,并及时向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在于重大隐患、置之不理时,必须现场进行监护,待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说明情况再行处理。对不合格、违规操作的情况做出责令整改,并复查。其间所有巡视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以备查询。
要做到定期巡检、定期做好各类设备内附表纸的记录,详细记录每次巡检的情况、人员、日期等信息资料,往期缺失的及时补齐,后期要有常态化的机制进行管理和约束,不能简单放任对待。
(2)庭院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检查调压器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无泄漏等隐患;调压器箱体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描述是否记录妥当;周边环境是否有塌陷并不同程度上影响到调压设备正常运转;在进行调压作业时是否使用专业工器具进行实操作业,在出发作业前是否检查工器具等设备情况,在工器具短缺时是否及时报补,有应急性的补救措施,要能够保证正确的操作规范,不随意找寻、替代不合乎规定的工器具,以免伤及设备;仔细观察进气口、出气口的压力,实事求是,不估值、误读读数,并做好相关记录;在进行调压作业前能否做到对设备的清洁,出气口内灰尘污垢的吹扫,保持畅通无污,开启燃气报警检漏仪对接口进行检测有无泄漏现象,再出现泄漏现象后能否展开正确抢修方案,现场解决不了是否反馈前台走报修流程;调压作业时操作是否规范、无误、无患,在初调后是否做到再次对出口压力进行复测,以验证本次调压拟定压力值;在调压结束合格后,妥善整理、锁闭调压器箱体,杜绝箱体大开,造成安全隐患;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及其他隐形火源,杜绝嬉戏打闹,在人口密集场所时,要先行对人群进行劝离现场至安全范围内,避免非专业人员靠近,形成危害隐患。
(3)通气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在接过客服部的通气派工单后,是否及时与预约客户进行电话联系,约定通气前的准备事宜;在入户通气时是否亮明身份、讲明来意、身份证复印件是否齐全,巡视房内是否存在如液化气罐等第二火源存在,并勒令移除房外进行整改,不进行整改的不予进行通气;在通气时进行有效地通风,并对用户讲解相关燃气表、管道、阀门的使用基本常识以及注意事项;在通气准备完毕后,是否做到对燃气表进出气接口、表前阀、表后阀的气密性进行检测有无泄漏现象,并对其检修,在经检测无泄漏后现场对用户进行点火试验,并告知用户天然气已开通;在填写通气合同、通气派工单时是否核准用户、燃气表的信息,并如实填写,无漏填项目,在确认无误后让用户进行确认签章,并告知用户首次够气需知及需携带票据,同时发放公司印发的《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
(4)公福用户安检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是否在每月一次的周期内对公福户、工业用户的安全巡检。且检查组人员针对公福用户安检人员安检过程中,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要下发违章通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七日内拆除。对燃气表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线有无挂压物品、管线腐蚀情况、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要在三日内进行维修、安装、办理;有无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像、有无管线占压情况、有无私自增灶情况、有无盗气现象、有无漏气现象、表房有无堆放物品、公福户有无第二火源等操作规程是否正确、规范、合理,燃气管线挂压物品、表房堆放物品等要立即封灶、封表并且立即清除整改。在普查情况后是否做好详细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对不合格、违规操作的情况做出责令整改,并复查。
(5)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检查内容:
各作业岗位作业人员是否能依据自身岗位需要,正确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防护用品后损失、短缺时是否及时报请申领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抢修队
(1)入户安装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施工、安装情况是否根据工程设计的施工图进行。入户安装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材料(材质)等要求要求进行施工工艺安装,无违规、无视施工图作业。在施工前后对要求进行单件材料、配件进行强度、气密性试验的,应先做完该项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合的情况,及时通知设计部门的有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后由设计人员出更改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应暂停安装、验收。对于违规的的作业要求责令整改并复查;工程施工完毕,按照设计图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强度、气密性试验,以及其它外部的处理)。对验收合格的,安装工、验收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在施工图、验收单、安装单据严格把关、进行会签,存档备查。
(2)维修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燃气用户突发事故的维修工作,及时完成情况。严格按操作规程维修,保证维修质量、安全是否达标、规范,做到让客户满意;杜绝推脱、为难、“吃拿卡要”等不良情况。维修完毕、确认签字后后,及时将维修记录单整理后交部门负责人存档。维修人员是否劳保用品要穿戴整齐,配齐所需工具及备用材料;作业工作服是否穿戴防静电,并严禁携带火源,禁止使用手机。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掌握抢险知识、抢险过程要安全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在沟槽内作业时,是否设有便于逃生和抢险的通道和梯子抢险作业时,要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作业成绩人员一般不少于两人,且严格执行作业方案和作业程序情况。作业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情况。在带气作业时,有无设立专人监护,防止意外发生。维修人员的作业准备工作安全、合理的实施、达标情况。维修单据健全,及时整理存档情况。
(3)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检查内容:
各作业岗位作业人员是否能依据自身岗位需要,正确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防护用品后损失、短缺时是否及时报请申领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客服部
(1)居民入户安检作业人员
检查内容:
民用户内无论普通表还是IC卡表,凡是无报警器要每年进行一次漏气检测;是否有报警器、报警器是否改装、厨房内是否住人、是否有第二火源、软管是否过长、软管是否穿墙、燃气设施挂压物品、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管道腐蚀情况等。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不合格、违规操作的情况做出责令整改,并复查。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2)报修接待及交接流程
检查内容:
对收费、电话接听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合理;定期整理并分析服务中发现的客户服务问题认真解答,并将此类信息反馈给公司高层、其他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的是否及时;客户提出的问题,是否认真解答,做到用服务创造感动、创造效益;做好客户的回访工作;收费、办理新增、过户、报停、IC卡售气、补气、挂失、补卡、查询设施故障的维修工作等相关业务是否到位,且相关业务是否记录在案有备可查;交接班工作是否达标,如对用户的来电、来信、来访、报修情况,按规定建立各种记录簿,并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是否每天测试电话通讯情况,确保电话畅通、无故障。对不合格、违规操作的情况做出责令整改,并复查。
(3)文件资料
检查内容:
供气合同的录入及存档;户内安全检查、安检单的录入与存档;安检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营业大厅的现金管理、收据及发票的开具及核销;夜班值班与大厅人员的交接记录。
(四)综合办
(1)车辆安全管理检查内容:
驾驶员及车辆相关资质
主要检查公司领导用车、抢修车辆、槽罐车的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合格有效;是否具有准驾车型二年以上驾龄;车辆是否经公安车管部门审验合格;行驶证、运营证等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交强险、第三者险、货物险(外雇车应签订安全协议)等。
车辆档案、制度资料
主要检查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车辆运行记录、故障统计记录、加油记录填写是否及时准确。相关使用和运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润滑维修保养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有无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对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有无记录;有无对违规行驶车辆的查处记录。
车辆整体安全
是否配备警示牌、灭火器、维修工具;灯光、喇叭齐全有效,变光可靠自如、转向分明,雨刮器性能良好;刹车制动可靠、灵敏,刹车踏板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规定,各油、气管路有无渗漏现象,刹车气压上升迅速,气刹断路是否有效;方向机灵活,拉杆无松旷;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不缺不松,轮胎有无开裂、划伤现象。安全驾驶驾驶员是否精神和体力是否饱满;是否遵照行车管理规定行车;能否做到不占道停车、不在弯道处停车;坡道停车有防滑措施;车头尽量向外,便于紧急情
况的疏散和逃生;有无做到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线指示,违规超车、让车;是否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
(2)办公生活区检查内容:纸张文件、未使用票据及空纸箱是否杂乱无章堆放在地面,是否离电源插座较近;食堂工作台面上是否有油渍;会议室是否因接待领导,而地毯上有烟头。
(3)用电隐患检查内容:
插线板是否老化或灰尘现象严重;充电器、充电宝等工具,是否忘记拔下插头,长时间充电现象;是否存在小型电水壶使用不规范,接水过量、不断电反复烧水的情况。
(4)防盗隐患检查内容:
各办公室贵重物资,安全措施是否达标。
(5)值班安全检查内容:
节假日、夜间是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能否保证部门内每天都有一名或一名以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
(五)材料部
(1)消防安全
检查内容:
库房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设备是否都处于正常状态,能否达到应急时的消防任务。
(2)进出库安全
在进货、领货、出库时,是否能做到相关人员及不相关人员的把控,防止库房工料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
(六)各加气站
检查内容:
对公司所辖的长城加气站、三星加气站、学院西路加气站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如下:
1、人员值班情况。检查个加气站的制定的值班计划、现有人员的值班情况,以及劳动节期间的人员值班计划。
2、针对各加气站的特种设备进行运转、安全情况的检查,如:压缩机、配电箱、锅炉、加气机、加气枪等。
3、安全警示标志,如:各类安全告知、警示标识牌。
4、消防安全,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通道是否有指示、消防设
备是否齐全且能够正常使用,加气门站所有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操作消防设备,是否有消防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5、站内各项检查记录,相关档案记录是否健全、无断档、无缺失,有询可查。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屡见不鲜的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伊金霍洛旗燃气安全专家组的意见,为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我旗燃气行业管理现状,结合我旗燃气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全面彻底排查和治理城镇燃气管道、工商业燃气用户、居民用户用气设施安全隐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公司、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专家技术支撑为保障,内外结合风险源防控和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隐患自查、自改、复查制度,努力将各类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企业自查应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定专人、制定检查计划、及时报送检查结果。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带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详细的检查,将自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和检查记录,以备核查。企业自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二)部门检查
部门检查包括三种形式:部门开展常规检查(每月一次)、联合专家组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检查每年不得少于12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1、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总平面布置和逃生路线图上墙情况;
2、管线、监控、阀门、压力表等设施的定期检验及完好情况;
3、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情况;
4、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
5、常规安全应急管理情况;
6、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窗口服务情况;
10、入户检查情况;
1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12、检查消防演练情况;
13、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汽车加气站
1、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施工设计、总平面布置和逃生路线图;
2、设施设备定期维修检验及完好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及认真贯彻落实情况;
4、岗位安全职责及三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是否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状况;
7、应急救援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完善情况;
8、基本的记录台帐档案;
9、查站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0、站内防雷、防静电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
11、是否按要求设置“十大禁令”(严禁在站区内吸烟、打手机及携带各种火种;严禁不办理动火手续在站区内动火作业;严禁穿化纤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站区;严禁到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严禁在站区内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严禁用汽、轻油清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严禁堵死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工具和设备;严禁随便使用站区周围的消防水源;严禁损坏站内的防爆装置及设施)安全标识牌;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13、消防演练情况。
(二)汽车加气站
1、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施工设计、总平面布置和逃生路线图;
2、设施设备定期维修检验及完好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及认真贯彻落实情况;
4、岗位安全职责及三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是否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6、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状况;
7、应急救援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完善情况;
8、基本的记录台帐档案;
9、查站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0、站内防雷、防静电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
11、是否按要求设置“十大禁令”(严禁在站区内吸烟、打手机及携带各种火种;严禁不办理动火手续在站区内动火作业;严禁穿化纤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站区;严禁到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严禁在站区内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操作;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严禁用汽、轻油清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严禁堵死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工具和设备;严禁随便使用站区周围的消防水源;严禁损坏站内的防爆装置及设施)安全标识牌;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13、消防演练情况。
(三)液化石油气充装供应站
1、规划选址、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施工设计、总平面布置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贯彻落实情况;
3、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工作人员熟悉情况;
4、罐区是否设置液化石油气气体检漏报警装置,探头是否安装在储罐底部管线集中的地面处;
5、站内设施设备维修检测情况及台帐记录;
6、液化石油气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7、站内防雷、防静电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
8、站内安全标识是否在醒目处;
9、液化气储罐有无变形,连接部位有无漏气现象;
10、相关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1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13、送气工是否具有基本的安全常识;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15、消防演练情况。
四、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月份至3月底,由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专家做好春节前后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季度:4月份至6月底,由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组织专家,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结合安全宣传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开展燃气安全宣传,从用户终端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季度:7月份至9月底,由旗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燃气安全专家组与各相关部门形成联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安全大检查,将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第四季度:10月初至12月底,结合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组织专家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大检查工作,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努力保障燃气行业平稳运行。
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城镇燃气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现制定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指示为指针,牢固坚守“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工作底线,以大力治标和治本为抓手,以完善硬件和软件为突破,强化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检查执法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我市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燃气企业消防安全硬件软件基础,确保夏季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此次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一是结合本县(区)燃气行业特点,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对各燃气企业职责任务进行专题部署;三是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排查摸底,对检查范围进行建档造册;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群众,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灌站、管道液化气小区供气站、液化气换气点、CNG(LNG)汽车加气站、城区燃气管网、进户支线及室内外燃气管线调压设施、单位燃气用户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一是要做到隐患早发现、早解决,有效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夏季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二是要按照燃气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政府监管网格化、部门直管专业化的工作要求,健全县、乡镇、社区级燃气安全监管网格,将燃气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严格落实燃气消防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认真落实夏季燃气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按照《石油化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实行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5日前)。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燃气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分析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行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检查重点
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夏季消防安全、铁拳执法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下重点和范围开展检查工作:
(一)天然气企业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天然气场站、加气站、天然气管网、小区站房、小区输配管网、瓶组间、调压箱、引入管、阀门开展隐患排查。
一要切实加强在建和已建成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到日巡夜查,确保应急措施、人员、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巡查记录,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应急抢险工作;
二要重点检查各燃气工程项目,特别是燃气管网项目建设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相关报批、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及资料移交等手续是否健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行为;
三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夏季防火和雨季防雷工作,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特别是小区内翻越楼顶管道要严格落实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四要深入社区、居民及工商业用户中,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做好夏季安全用气宣传工作,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并做好入户安检记录。
(二)液化气企业检查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液化气储灌站、液化气换气点开展全面隐患排查。
一是液化气储灌站压力容器、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是否功能正常,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二是液化气储灌站罐区、瓶库等重点区域周边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源是否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是否到位;
三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是否落实;
四是事故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及抢险抢修队伍、设备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五是重点对液化气换气点设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按照治理销号制度对不符合以下标准的立即进行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1、换气点建筑结构必须为砖混结构,建筑结构内不得存在木结构或活动板房结构;
2、相邻房间为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得有电焊、切割、餐饮等明火火源;
3、照明灯具和开关应采用防爆型,不得使用防爆灯具、开关以外的任何照明设备及电器开关;
4、安装燃气浓度监测报警器;
5、至少配备8公斤干粉灭火器2具;
六是各液化气储灌站要针对夏季高温、降雨、雷暴等天气特点,重点抓好喷淋消防系统、消防水池储水、消防栓消防水带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防雷防静电系统、报警系统、水封井、排洪排涝系统的检查,严格落实每日巡查,监控设备压力、温度、液位变化,确保水封井运行良好,对排水系统要提前进行疏浚,所属换气点夏季严禁钢瓶暴晒。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汲取5.25养老院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严格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切实落实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四个责任”(即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监督工作,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检查。要将铁拳执法行动“三个严格、四个一律”工作要求贯穿到此次夏季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对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和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各燃气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夏季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坐班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三)加大夏季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的意识,形成重视、关注、支持燃气消防安全工作的氛围。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群众对燃气消防安全的关注度,努力形成全民防范火灾事故的舆论氛围。
(四)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每月27日前将夏季燃气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电子版报送至我局xx燃气管理群(群号:),并于9月17日前将总体工作总结上报我局,我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在局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做好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从严查处燃气企业无证经营、隐蔽经营和流动供应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过期的液化气钢瓶,并依据《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该经营站(点)进行处罚。
(二)从严查处违法占压燃气管道、违章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
(三)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对管道燃气、液化气站、天然气加气站、CNG压缩母站的监管,燃气企业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报警、检漏设备和安全设施,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加强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五)加强宣传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使安全用气家喻户晓。
三、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活动从2月16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17日至2月25日)
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深入开展春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6日至3月10日)
1、全面排查。燃气企业是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设施使用性能是否完好;燃气企业是否对本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安全生产。各燃气企业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潜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2、集中整治。我局将集中组织工作人员对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治,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整顿。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1日至3月25日)
我局将对此次春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检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各燃气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预防燃气事故发生的有效对策,科学建立健全相应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书面总结于3月27日前上报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以齐光辉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公用事业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大队、法制信访科为成员单位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管理处,张体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局相关单位和各燃气企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搞好本次检查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做到部署周密、措施果断,推进有力、整治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业整顿的要坚决停业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违法行为。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要把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与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管理工作;要把燃气燃气行业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二是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履行隐患告知义务,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燃气企业要通过编制发放《安全用气明白卡》、《居民燃气安全常识》和通过在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安全用气常识宣传。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为认真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钢瓶泄露爆炸的惨重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深入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的指示要求,从构建和谐XX的大局出发,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燃气安全供应。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全区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的对所属的各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运气车辆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上门入户检查率为100%。入户检查要登记造册有记载,尤其是对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的使用情况要认真检查,要求商业用户的连接管一律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企业应对所在区域违法送气、供应点进行摸底,并于12月23日前报所在街、镇、场安办以及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质监、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备站、调压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区政府将组织安监、城管、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公安交管、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镇、场分管领导、安办主任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公安交管、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城区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新洲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区安监局总工程师XXX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XXX、区交通局副局长XXX、区质监分局副局长XX、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XX任副组长,组长及各副组长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燃气办,区城管局副局长XXX为办公室主任,区燃气办XXX为办公室副主任,XXX为联络员。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全区非法运气、非法供应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下步重拳打击。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进社区、工厂、学校、商店等形式,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1月5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备站、供应点、调压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未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入户安检率应为100%,要有认真的记载。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应按照要求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行阶段(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25日)
1、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工作。
(1)各街镇会同所在燃气企业对本区域内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的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拟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于12月28日前报区工作专班。
(2)区工作专班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25日将会同所在街镇安办人员,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查处。
2、对周边市、县以及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采取在与区接壤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20XX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区工作专班组织落实。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商业用户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市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压力容器、超期未检或检查不合格的钢瓶充装以及充装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各街镇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
(七)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和区专班成员单位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街镇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厂矿、商贸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区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街镇要认真排查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
(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