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阳光分班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布局调整要求,原沈二小与沈一小、沈五小合并,合并后的校名为沈家门第一小学,迁址原普陀二中。合并后的学校规模较大,而原二中的教室有限,同时也为了整个学校统一管理,因此二小校区的小班制将不能再实行,上级要求把原二小按三班合二班的方式进行合并。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顺利完成合并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学校积极做好家长工作,通过周密的部署,严格的秩序,严密的组织顺利做好分班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组长:孙文波
副组长:王赛波、刘春燕、孟静波(原二小家委会主任)
成员:谢燕红、柳凌斐、方国义、家长代表若干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
8月20日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制定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
1、前期宣传发动。在上学期已召开全体家长会议,进行合并的宣传。
2、教师宣传。8月25日二小校区全体教师于8:30在二小校区会议室集中开会,学习了解阳光分班的操作流程,全体教师统一思想,做好宣传及对家长的解释安抚工作。
3、通过家委会宣传。25日下午3点班级家委会主任到学校参加阳光分班座谈会,了解操作程序,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4、告全体家长。会后发家校通让全体家长知晓,原班主任密切关注家长动态,做好解释工作。
(附校讯通内容:为配合三校合并紧缩班级数量,我们小班三合二,学生重新电脑排班,合并过程家委会全程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
(三)操作程序
1、25日前相关班主任协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分类上报名单给柳凌斐,并输入到电脑,进行测试,做好准备工作。
2、26日下午2点,在学生均等分组的基础上,由家委会、校行风监督员、教育局领导的监督进行现场电脑排班,学生编制完毕后,班主任抽签定班,学生阳光分班结果进行张贴公示。
3、原班主任把分班情况一一通知学生,进一步做好家长的宣传工作。
4、学生报到时,原班主任在校门口做好接生工作,新副班主任在教室管理。
六、保障措施
1、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班操作机制,并联系市局为学校专门开通分班用户,以保障阳光分班工作的规范进行。
2、营造舆论氛围,进行正面宣传。
3、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将邀请教育局领导、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员、学生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保证各环节不出现疏漏。
沈家门第一小学
20XX年8月21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公平受教育权利,我校决定从20XX年开始在我校全面开展新生入学和插班转入学生“阳光分班”工作。为保证“阳光分班”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阳光分班”工作意义。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设置重点班,学生择班不仅侵害了学生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挫伤了教师的尊严和积极性,也影响教育的均衡发展。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教师要站在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择班,择师的危害,充分认识“阳光分班”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分班及转入插班学生的“阳光分班”工作。
二、“阳光分班”工作目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严格实施我校“阳光分班”工作,使“阳光分班”工作趋于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遏制家长“择班”势头,杜绝“择班”引发的教师之间的不愉快,使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形成有利于教育健康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阳光分班”工作程序
为保证我校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在分班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分班工作程序。
1、科学搭配确定教师组合。学校要按照新老教师均衡搭配,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均衡搭配、男女教师均衡搭配等原则,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并在学校张榜公示。
2、科学搭配各班学生。对入学登记的新生,学校考虑按照男女生比例、学生居住地址、集镇和农村等因素进行搭配,产生各班级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张榜公示。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不得超过3人。
3、抽签确定各班级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即现场公开分班)。
学校召开一年级新生家长会,现场公开操作。家长选派代表现场抽签确定各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
4、对于二至六年级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由家长在教导处的安排下抽签决定自己的小孩所在的班级。
5、教师子女分班,一个班最多只能摆2人,其他选取第二个、第三个班级,抽签决定。
6、二至六年级分班,按语数英三科总成绩,S形走向,形成班级,学校公布教师搭配组合,由家长代表当众抽签决定教师。
四、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分班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事后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集中分班结束后,学校将加强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中途随意调动学生情况,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多于3人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有关班主任的责任。
本办法自20XX年起执行。
三山中心小学
20XX年9月24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受教育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意见》(本教育通字[20XX]141号)文件精神,南芬区教育局决定从20XX年秋季开始在全区小学开展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为保证“阳光分班”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新生入学分班行为,努力让全区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 工作目标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严格实施小学“阳光分班”工作,使“阳光分班”工作逐渐趋于制度化、规范化,使小学“择班”现象得到遏制,营造有利于教育健康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 具体实施
为保证各校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规范分班工作程序,提出“四个明确”。
(一)明确分班程序,确保分班过程前期工作公开透明
1.科学搭配确定教师组合。各校要按照新老教师均衡搭配、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均衡搭配、男女教师均衡搭配等原则,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位,并在现场分班前三天在学校张榜公示。
2.科学搭配各班学生。对入学登记的新生,各校要按照男女生性别比例均衡搭配等原则,产生各班级学生名单,并在现场分班前三天在学校张榜公布。
3.科学设定班额。各校要将一年新生班额控制在35—40人之间,允许各校根据招生数量对班额进行调整,合理分班。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不得超过3人,这一要求各校必须执行。
(二)明确现场抽签流程及要求,确保分班工作公正公平
1.现场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环节,首先抽取的是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将装有顺序号的密封档案袋现场开封,并以洗牌的方式将顺序号打乱,然后班主任将手伸入档案袋内进行抽签(不能一次抽多个签),确定抽取班级号的顺序。然后由班主任依据顺序号依次抽取所教班级号(操作要求同上),确定所教班级。每个抽签环节完成后,班主任都要将所抽取的号码当场展示,待现场家长及监督人员确认后,进行下一个环节。抽取结果产生后,班主任要核对班级学生名册,确认准确无误在名册上签字,监督领导及教育局领导也要在对应的名册上签字,确认结果。
2.抽取班级过程,每名班主任要连续完成“抽取班级号”、“展示班级号”、“在所抽班级学生名单上签字”、“携带所教班级名单将学生带入教室”等环节。
3.各校在教育局指定的时间举行一年新生“阳光分班”仪式。分班仪式由学校安排专人主持,教育局将派工作人员参与分班的现场操作工作。同时,各校要做好现场分班仪式的准备工作。
4.各校要将每个班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打印装入档案袋,标明班级号,加盖校章密封。(名单模板由教育局统一制定,转发给各校)
(三)明确现场分班时间,确保“阳光分班”同步进行
全区“阳光分班”分班仪式,将于20XX年8月31日上午进行。各校进行的时间分别为:实验小学上午9:00,南山小学上午10点。苗可秀学校、思山岭学校和南芬小学根据招生情况待定。
(四)明确后报到学生及中途转入学生分班办法,确保“阳光分班”的公平、公正有始有终
1.对于集中分班后报名的学生,在开学后前两周的每个周五下午13:00集中“阳光分班”,办法同上。
2.对于分班后转入 (含内借)的学生,依然按照“阳光分班”规定的程序,由教育局和转入学校共同确定允许转入班级的范围,学生通过抽签的方式进入班级。班额之差不得超过3人。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分班结果的公平公正
分班过程中,区教育局将派专人到分班现场进行监督,并要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到现场进行监督。对于到场的家长,要在维护好秩序的前提下,组织家长进行现场监督。
五、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区教育局将在8月26日通过南芬有线电视台,对20XX年
一年新生入学“阳光分班”的程序、方法以及重要意义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阳光分班”的好处,争取得到各界的支持。
2.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对“阳光分班”的实施过程进行公开宣传,争取让更多的人了解分班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精神,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从20XX年起,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进行阳光操作,均衡分班,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结果。要积极主动邀请教育行风监督员、纪检部门人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
(二)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和男、女生人数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年龄、教龄、职称、学历、教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三)随机原则。各班的学生名单要由计算机软件随机自动生成。
(四)全面原则。学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四、操作步骤
“阳光分班”工作采取学校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督的模式。各学校是学生分班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要在教育行风监督员、纪检部门人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监督下完成“阳光分班”操作过程。“阳光分班”操作步骤具体如下:
(一)确定班数。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二)教师分组。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数,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组。各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及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各任课教师组的基本情况(学科、姓名、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学历、学位和主要教学成绩等)。
(三)学生分班。在“阳光分班”现场由家长代表或行风监督员,当场检查并调试计算机分班软件情况,并对全体新生进行随机编班。把编班结果在“阳光分班”现场打印成册,并分别在学校网站和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同时把分班名册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由班主任在“阳光分班”现场会上,代表所在的教师组先当众先抽取抽签序号,再依据抽签序号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从而确定所任教班级。抽取结果当场公布,并分别在学校网站和显著位置公示。
(五)对未按时报到和转入学生的处理。对未按时报到而未予以分班及转入的学生,来报到时,要编入班额最少的班或要有五名以上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选定班额少的班进行抽取,来决定学生应入的班级,抽取结果要在学校网站和显著位置公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五、具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及学生代表为成员,齐心协力做好“阳光分班”工作(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的产生要公开透明)。
(二)各学校分班要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并在实际操作两天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并细化本“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四)“阳光分班”后,各学校要及时将各班的任课教师及学生名单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及校园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同时公布所属教育局纪检部门的投诉及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五)新生入学后10个工作日内,各学校要按照“阳光分班”的结果,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由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进行核查。
(六)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进行调、编班。
(七)把“阳光分班”执行情况,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重要内容,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广大学生公平享有教育资源,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为指导,均衡配置各类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阳光分班”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㈠实施阳光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力推进素质教育,解决择校、择班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㈡实施阳光分班,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阳光分班工作长效机制,调动全旗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公平评价教师业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㈢实施阳光分班,深入推进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公平,净化社会风气。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乌审旗“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乌兰巴特尔(旗教育局局长、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 靖(旗教育局党委书记)
赵文萍(旗教育局副局长)
白万祥(旗教育局党委纪检书记)
乌兰夫(旗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孟根其劳(旗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育系统工会副主席)
王 荣(旗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谢 竹(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那顺达来(鄂尔多斯市蒙古族第二中学校长)
郑永平(乌审旗第一中学校长)
边生岐(乌审旗无定河镇河南学校校长)
刘鹏(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淖尔学校校长)
吉仁太(乌审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校长)
王金才(乌审旗第一实验小学校长)
方志远(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宝音达来(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校长)
贾真(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校长)
张彦刚(旗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朝格查(旗教育局教育股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审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德育股,办公室主任由王荣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者担任,不再另文通知。
四、日程安排
㈠组织宣传(6月30日—8月20日)
1.学校要制订详细的“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上报旗“阳光分班”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2.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向全社会、家长公告阳光分班政策。
3.开好教师会和家长会,大力宣传阳光分班的意义、措施和政策,营造良好的阳光分班环境。
㈡师资配备(8月20—25日)
遵循优势互补原则,均衡配备教师。
㈢登记注册(8月25—27日)
学生登记注册,学校将新生信息输入电脑,按照学生性别、户口类型(城市、农村)、户籍所在地(市外、旗外、片内、片外)、家庭成分(干部、个体、务工)、住宿、走读、学生成绩(初中)均衡分班。
㈣组织实施(8月27日)
1.公告阳光分班时间,邀请初始年级家长代表参加。
2.公告并介绍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搭配情况。
3.学校提供相关信息资料,邀请阳光分班领导小组成员、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阳光分班工作。
4.在现场人员的监督下当场编班,并打印学生名册一式三份。
5.在现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新任的初始年级班主任当众抽取学生名册序号,确定任教班级。学生名册由班主任、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如不符合“阳光分班”要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档案。
6.分班过程全程摄像,分班结果在各校显著位置公示7天,并在乌审教育在线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后转入的学生按照班级实际学生人数多少依次安排班级,如班级人数相同则按班序依次安排班级。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阳光分班”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解决控制择班这一社会热点问题,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教师业务绩效的科学评价。各学校要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
㈡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采取网站公布、新闻媒体公开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分班”的程序和方法,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阳光分班”工作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㈢完善机制,严明纪律。各学校要建立保证“阳光分班”良性运行的人事安排制度。教育局咨询电话:0477-7212315,举报电话:0477-7212823。各学校也要公示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教育局对“阳光分班”的后续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要求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年初签订的《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状》,对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执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