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除隐患就是保安全、强责任就是保稳定”的理念,通过全员“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达到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校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被发现、及时被发现、及时被消除,努力形成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安全工作局面,彻底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全体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职工。“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成立学校“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员:科室责任人、年级主任、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组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北省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将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还将学习《校园学生安全责任认定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校长与副校长签,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与所有主任签,教导主任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总务主任与后勤教职工签。
层层落实责任制度:
我们将学校安全事故分为两大类,六小类,分别是一般安全事故,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各类事故定义如下:
教育教学方面
①、学生在校内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奔跑跌跤、不安全游戏、打架、大扫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②、学生在课堂中出现轻微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划伤、实验课烧伤、烫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③、学生在校内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④、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中度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严重划伤、实验课严重烧伤、烫伤等)。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⑤、学生在校内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重伤、死亡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例如大扫除、出操等),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例如打架、体育器械伤害等导致学生重伤、死亡)。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总务后勤方面
①、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元以下,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轻微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②、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10000元,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中度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③、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0元以上,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严重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学生校园食物中毒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
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10分钟之内向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负责人报告(所签责任状部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主任协同责任人处理事故,主任要在当天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向分管副校长汇报,记录在案。
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5分钟之内向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负责人报告,通知学生家长,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之内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副校长将事故记录在案,并向校长汇报。如果发生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应通过行政会决定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给予惩处。
严重的安全事故和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发生现场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们、公安部门汇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除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外,安全责任人还应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责任状、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3、考核评价,落实奖惩
(1)、考核依据:《“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
(2)、考核办法:设立安全工作考核津贴,每学期100元,以100分计,纳入考绩奖,学期结束考核发放。
一般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分,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20分,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50分,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30分,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一起扣除责任人考核分100分。
分管副校长和各条线主任除了执行上述考核办法外,还要承担管理责任。每学期发生2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10分,每学期发生2起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20分,每学期发生2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条线负责主任考核分40分。每学期发生4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10分,每学期发生4起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20分,每学期发生4起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分管副校长考核分40分。
任何人、部门不得隐瞒、迟报、漏报各类事故,否则学期安全考核分为0分,并且不得评优评先,造成群众上访、人民来信等在社会上影响学校声誉和严重后果的,由校长办公会给予处罚,还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学校安全工作还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此方案在实行中如有不完善的,将通过行政会议研究,及时调整、修改。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认真落实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成立市西西中心小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孝立营(校长) 手机:13563076505
副组长:崔洪亮(总务主任) 手机:13475060182
成 员: 董学强 梅志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0543--3261949。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教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实施对安全工作日常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学校有关规定,实施对教职工安全工作的考核奖惩。
2、副组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职责是:
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并制定关于分管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开展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掌握并督促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制度和岗位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常对学校建筑物、水、电、食品卫生、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孝立营: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各种隐患排查的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师生交通安全管理、车辆安全管理。
董学强:主抓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负责各类考试活动的安全管理,指导各班主任的安全工作;主抓全校教育科研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安全教育,负责外出培训、学习进修教职工安全管理;负责学校电教器材、网络设施、网上信息及电教、实验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
崔洪亮:主抓学校校园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后勤服务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全校师生的用电、交通、炉火、房屋、围墙、厕所、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类物资物品运输、储藏、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舍周边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负责筹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保障隐患整改投入;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负责学校现金安全管理和帐务安全管理;负责收费、“两免一补”等工作的实施和安全管理。
梅志国:负责学生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和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防止学生思想偏激和人格扭曲引发的恶性事件;负责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负责学校艺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住校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
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3、后勤工作人员:
(1)食堂管理员:
检查记录食堂的进货情况、操作过程,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严格执行品尝制度,维持食堂就餐秩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2)卫生保洁员:
负责学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的安全工作,不断巡查,及时清理,保证卫生清洁。督促学生讲究文明卫生,制止学生一切不文明、不规范行为。教育监督学生打扫卫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实行分级、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月月底召开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国务院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为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按照普定县教育局和科技局《关于实行教育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普教科字 [2013]127号)要求,结合中心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和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第一位置,始终把安全工作摆上第一议事日程,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共同管理、监管有力”的安全网,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中心学校校长“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按照普定县教科局强化“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1、中心学校校长是马场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
对全镇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中心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副校长喻中扬,分管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分管科室为法规室、营养餐。负责全镇小学(园)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信访维稳;负责学校反恐怖、反邪教工作;负责全镇小学(园)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3、中心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潘光明,具体分管科室为教科室,继续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及教科研、小学质量监测、优质课评选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负责全镇小学学校实验室、多功能教室等现代教育装备建设以及电化教育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负责全镇小学(园)师德师风建设中涉及的安全工作。
(二)各职能科室岗位责任
1.安全法规室:负责人 张涛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镇小学(园)的安全工作。
(2)对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3)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学校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4)制定全镇小学(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
(5)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现状,预测安全工作形势,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领导班子每年两次以上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6)负责全镇小学(园)学校安全工作月报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
(7)负责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协助马场镇综治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秩序的综合治理,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8)建立全镇小学(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坚持“一岗双责”制,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中心学校各科室、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督查落实各学校安全工作。
(9)指导部署全镇小学(园)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10)配合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11)全镇小学(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参与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全镇小学(园)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2)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建立本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监控档案,并实施严格的动态监控。
(13)协助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指导部署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配合各科室做好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协调职能部门开展学校防火、防汛、防雷、防震及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及防治工作。
(14)负责落实全镇小学(园)校方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15)负责监督指导各学校做好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的排查,落实稳控措施。
(1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17)负责全镇小学(园)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督查指导,协调与配合镇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查处系统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
(18)负责全镇小学(园)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19)负责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国家安全、防疫、心理健康、青春期健康等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禁毒教育,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20)负责各校(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的工作。
2、办公室:负责人 冯勇
(1)负责马场镇中心学校内部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2)负责有关安全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
(3)负责各校上报简报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重大数据、政纪、制度错误。
(4)负责所办会议和开展活动涉及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中心学校应急小分队实施值班值守工作的安全管理。
(6)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危旧校舍的检查、统计工作。
(8)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教科室:负责人 杨靖
(1)负责指导全镇小学(园)学校教师加强学生管理和保护,明确教师在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实施保护的责任。
(2)负责作好举办的各类体艺、清明扫墓等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各种疾病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
(4)负责将“平安校园”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前置条件。
(5)负责把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估、年审的必备条件。
(6)配合做好全镇小学(园)非法组织、邪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
(7)负责组织师生进行教学质量测查等测试活动过程中的师生、财产安全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师生参加各种教学竞赛和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教师培训活动中的人员、财产安全教育指导。
(10)负责学校实验教学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培训。
(11)负责指导学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
(12)负责电化教学及各种电化教育活动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教育指导。
4、中心学校校长室: 李 涛
(1)负责教师考核、职称评聘、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离退休(教师)干部工作等各项业务中的学校师生、财产安全。
(2)负责组织人事方面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负责取消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犯有重大错误,采取停发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4)负责教职工教育管理的指导,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涉及教职工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防雷设施等配置及监管工作。
(7)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整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并负责对投入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财务室负责人 : 袁德将
(1)负责中心学校财务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学校现金管理安全。
(3)负责中心学校财产的安全管理。
(4)负责中心学校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营养餐负责人: 熊 虎
(1)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小学(园)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2)负责督查和指导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中的各项操作、食品卫生安全。
(3)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工作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三)学校安全责任
学校(园)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承担本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3、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组织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4、制定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
5、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教学常规,创设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危险源监控。
8、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动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 妥善处置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10、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四)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组长,各室主任(负责人)、镇属各校校长(园长)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位领导、各科室主任(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分工。
2、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各校(园)要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学校定期、不定期地对所负责的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中心学校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充实力量,加强安全机构和安全队伍建设
各学校(园)要成立负责安全管理的专任教师,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包校工作
中心学校各室包校工作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接受上级精神、分解安全任务、掌握安全情况、组织考核奖惩、协调汇总事故调查和处理。其它各室具体对应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分管范围学校安全制度的落实、隐患的排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中心学校领导和各室包校工作人员要定期深入所包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协调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指导意见,并形成工作纪要。
(三)实行学校安全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1、各校校长(园长)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教职工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要按照“有岗必有责”的要求,将安全责任岗位化,并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2、坚决实行中心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带班、值班、坐班等制度。各校(园)学生在学校的所有时间和空间,必须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管理和值守,保证24小时安全管理不空档。各校(园)要确定每位教师的安全责任区,划分责任时间段,并进行张贴公示,凡是在责任区和责任时间段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区内的人员要负全责,并与绩效、年终考核挂钩。
(四)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和《贵州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坚持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通过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启动事故上报制度。对已发生事故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责任,依法处置。既要追究各校校长(园长)和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充分取得上级和有关部门支持,防止利用事故扩散影响,无理取闹、冲击搅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等不良行为。
为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按照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长教字[20XX]1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和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第一位置,始终把安全工作摆上第一议事日程,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明确一岗双责、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监管有力”的安全监管网络,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区教育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任务分解
按照长治市教育局强化“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1、教育行政部门的局长对本区域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
局长刘沁平,是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区教育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书记李国芳,负责党办、工会、团委等工作中涉及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负责堠北庄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3、第一副局长李亚林协助局长分管安全工作,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同时负责人事科、职教科、思政科、基建指导科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老顶山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4、副局长王庆华,负责基教科、幼教科、教研室、仪器站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大辛庄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5、纪检书记梁志辉,协助局长综合协调全区学校安全工作,并负责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向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等。负责安全科、纪检监察室、双勤办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马厂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6、副局长张红岩,负责办公室、电教馆、督导办公室、招考等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黄碾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7、招考中心主任杨琳,具体负责招考办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西白兔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8、副主任科员李月藩,具体负责仪器站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实验小学、开发区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9、副科督导员李素芳,具体负责督导办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故办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10、副主任科员田芳,具体负责基教科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工作。按照分片包校抓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具体负责铁小、漳电中学、长北办联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安全的监管工作(包括安全制度的落实、安全工作的评价、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二)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刘沁平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位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的安全职责分工。各位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分工,结合本职工作,制定本科室负责的安全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局领导、各科室要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对所负责的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局领导、各科室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各检查组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决不允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充实力量,加强安全机构和安全队伍建设
各联校、各学校要成立负责安全管理的专门科室,要优先为安全科室提供人员、车辆、经费、设备等必要保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整合政教处、保卫科、综治办等机构,成立综治安全管理处,配齐人员、增添装备、提高待遇,建立一支作风过硬、忠诚可靠的安全管理队伍。
(二)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分片包校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职能科室是本区域、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接受上级精神、分解安全任务、掌握安全情况、组织考核奖惩、协调汇总事故调查和处理。其它科室具体对应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主要职责是监督分管范围学校安全制度的落实、隐患的排查、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实行领导和科室分片包校负责安全工作制度,分片包校领导和科室要定期深入所包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协调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指导意见,并形成工作纪要,定期向局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三)实行学校安全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1、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书记对本校(园)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第一副校长(园长)协助校长、园长分管安全工作,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副校长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均负有安全责任,要按照“有岗必有责”的要求,将安全责任岗位化,并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头上。
2、坚决落实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带班、值班、坐班、巡查等制度,凡是有学生在学校的所有时间和空间,必须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管理和值守,保证24小时安全管理不空档。学校要为领导、每位教职工确定安全责任区,划分责任时间段,并进行张贴公示,凡是在责任区和责任时间段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区内的人员要负全责,并与绩效挂钩。
3、严格执行《山西省安全管理日志》制度,逐日对校园所有安全环节进行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不拖延、不过夜。对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防范工作措施不力的,分片包校检查组要对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要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处理各种安全事故。坚持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通过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的,一般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分片包校领导和局安全科;凡发生学生伤害、伤亡事故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对已发生事故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清责任,依法处置。既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充分取得上级和有关部门支持,防止利用事故扩散影响,无理取闹、冲击搅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漫天要价等不良行为。
各联校、学校要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本单位公示后,5月31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和安全科。
为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学校活动和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克服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在教研组中作用强、年级组中作用弱的现象,探索新的组织建构模式,设立年段党小组,建立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形成党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两元平台,体现双责。
季延中学党支部“一岗双责”是指在学校内,党支部全体党员,以教研组为单位分为4个党小组。既每位党员所属一个年段和一个党小组,党支部设在教研组,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核心作用;在此基础上,同时以年段为单位再成立党小组,在年段中搭建平台,发挥党员教师的先进性,此谓一岗双责制组织模式。使党组织实现在学校机构中的全覆盖,在教育教学中的全覆盖,在组织构建和工作内容两方面都不留空白死角。党员同志们在学科业务党小组内有责任,在年级组党支部也有责任,“一岗双责”,。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岗双责”党组织建构模式的重要意义,提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
1、党员教师“一岗双责”(以下简称“一岗双责”)是学校全体党员全面履行党的宗旨、方针、政策,是学校实践三个代表和邓小平思想,发挥党员先进性,努力实现“三高”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及提高党员的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对党员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举措。
2、全校党员经过党员争优创先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目前,季延中学党支部分为4个党小组,学校党小组建在教研组上,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更加贴近群众、学校教研组工作依靠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大事难事党小组冲在前,工作也更加和谐有序,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在教研组层面上非常突出,有效的推进了学校和教研组的各项工作。
随着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发展,党员教师在专业发展,个人专业成长,具体的岗位业务以及其他工作方面的作用,也要体现先进性、发挥模范作用。与教研组相比,年段组工作的推进就缺少了党组织的有力支撑,党员缺少发挥作用的平台,没有形成合力。为了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在学校核心工作中的作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因此,在原有教研组党小组的基础上,在已有党员教研党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以年段组的党小组,党员“一岗双责”,使党建工作更好地全方位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全局,更好的在学校管理方面发挥模范作用,营造浓郁的年段工作氛围,同时也促使党员个体在教师专业领域快速成长。
3、构建学习型校园是学校文化建设目标,以年段党小组为基础,构建学习共同体雏形,这是季延中学几年来党小组建在教研组工作的更进一步深化。全体党员在教研组工作上作用发挥非常良好的基础上,在年段组为单位的党小组中依然发挥作用,营造具有季延特色的学习型组织,一名党员,双重责任,更好的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展开,对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奠定思想和舆论基础,对学科组建设发挥保障作用,同时也促进个人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因人因岗,制定“双责”目标,落实党员的双重责任
1、“双责”的责任内容。“双责”目标主要分为年级党小组与教研党小组两个方面。年级党小组党员职责目标以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对一”帮扶等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为主。教研党小组职责目标以具体的岗位业务学习,教学研讨、缴纳党费以及其他工作为主。
2、分解“双责”目标。学校党支部将通过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公布全年学校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行政工作目标,采取党员个人自我“认”责、各党支部审定相结合的办法,结合党员的年龄、文化、特长等特点和具体岗位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双责”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党工委和教学业务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新部署的工作任务,党支部要及时分解落实给有关党员。
三、稳步实施,扎实推进“一岗双责”活动
教研组党小组经常性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自学和互学,对专业技能要不断展开钻研,提出高标准和落实严要求。党员“三高”中的“业务技能高于群众”要充分体现在全体季延中学党员同志的实际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做到共产党员在各方面都是先进性和模范性的代表。真正做到任何方面都是“一个党员一面旗”。
四、实施阶段性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1、加强督查和考核。党支部要对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加强指导。要结合党员活动日的开展,组织党员对照目标责任进行自查总结,汇报交流上一阶段完成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打算。党支部要定期对党员履行“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登记表》。
2、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党支部要把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年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首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自我小结,并在支部大会上述职汇报“双责”目标任务完成的情况,然后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由党支部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每个党员的等次。
3、落实奖惩措施。年度考评结果要作为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之一。对民主评议中定格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必须在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谈话教育。要按“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重在提高”的方针,严肃认真地做好不合格党员的教育处置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员“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党支部在实施党员“一岗双责”的过程中加强目标管理,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积极探索,各党小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细抓实。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力争在“双责”目标制定、履职管理和考核等各个环节上创特色,出成效。要及时分析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全程跟踪、督查。党小组组长要作为责任人,具体负责制订党小组实施方案,抓好日常管理、记录和考核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们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宝安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做好试点工作的意见》、《宝安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建安小学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内涵和意义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即该岗位的本职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推行全员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对象包括教育系统全体人员。
在学校推行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是我校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有利于实现学校“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统筹安排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有利于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实现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工作方针,通过推进我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我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实现我校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参与”目标,全面提升我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持续平稳的安全形势。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 长:赖香恒
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小江、曾伟权、杨贤斌、李达祥、庄智慧、林苒、陈春莆
领导小组成 员:黄文兵、项 冬、邱媚媚、胡映波、李佳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副校长刘小江担任,副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李达祥、教学处主任庄智慧、德育处主任林苒、安全主任胡映波担任。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胡映波,联系电话:27831306。
四、“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积极主动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开展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有:设置学校安全工作机构,配备安全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处室、年级、科组及每一位教职工;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治和应急防范措施,发现学校及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置完善学校安全技防物防设备设施,抓好学校特种设备设施、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抓好学校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抓好校车、校舍、消防、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三防”、防溺水等重点安全领域的安全管理;抓好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
2.各处室、年级组等负责人的职责:其是本处室、本年级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3.教职工的职责: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行政、教师、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五、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新格局
校长负责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领域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校长和副校长要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对各中层和业务岗位人员,要结合其管理职责和岗位业务,制订细化各个管理职务和业务岗位的“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形成全体行政齐抓共管、教职工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要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还要按学期、按季或按月等时间长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评,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与评优评先挂钩。对考核优秀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负有安全责任的人员在职务职称晋升之前,应先查阅其近三年安全考核情况或征求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的意见。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因失职、失察、渎职造成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查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配齐配足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管理员、校医、心理教师、法制副校长、消防辅导员等,组建校园护卫队、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义务排查队、义务消防队、交通安全宣传队等,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完善日常安全检查、安全工作例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重大安全问题领导协调督办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夯实学校安全软硬件基础。各部门行政要深入开展所辖的工作,认真落实范围工作措施,加强对部门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
(四)加强重点场所和领域的安全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紧紧盯住重点场所及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和环节,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着眼点,继续深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各学科责任人的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使之自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识渗入学生的一言一行,使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且“懂安全、会安全”;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向其通报安全形势,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知识,鼓励其举报学校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促进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5月1日至5月15日)
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一岗双责”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自己实际,明确自己的“一岗双责”的内容,迅速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一岗双责”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员投入“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工作中来。
2.全力推进(5月16日至9月31日)
各级组各科组认真梳理自身职能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结合管理职务和岗位业务,把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学校制订按职务和岗位的 “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分工明细表。
3.检查督促(6月1日至9月31日)
学校通过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现场督办等方式和途径,对全校范围内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避免实施工作“流于文字、流于形式”。领导小组将通过组织检查的方式对每一位教师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考评考核(10月1日至10月31日)
领导小组组织对全校的“一岗双责”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建立和推行“按季检查、年底考核”的“一岗双责”工作考核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级组各科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全力推进我校的“一岗双责”工作。
(二)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结合主管范围的工作,按照管辖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每月至少检查督促一次。要制订实施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本级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宣传发动,全员参与。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使“一岗双责”工作真正“宣传到户,落实到人”。
(四)做好总结,及时反馈。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和解决实施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部门要对本月实施情况进行小结,并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0日前,各部门对本部门“一岗双责”试点实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