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见附表),学校将直接运用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每年12月底进行,在学期结束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学校以学段组(分低段、中段、高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成立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3、教师评议:采取学段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5、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6、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分年度保存,存入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分--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 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 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 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七、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学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家长满意、学生喜爱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学校编内在职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教代会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考核程序
①每年年底由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进行自我评估报告,并填写考核表,在年底教职工会议上进行师德述职。
②考核采取自评和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在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做出考核结果。其中自评和考核小组评权重计算为:40%和60%。两项评分之和即为该教师的师德考核得分。
3.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教师及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公正性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公开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教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育惩戒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教师成长。
四、考核等次评定
师德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前15%为优秀,考核得分89——70的为合格,考核得分69-60分的为基本合格,考核得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师德考核只能为合格:
病假全年累计满20天,师德考核不得评优秀,事假全年累计满6天,师德考核只能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3.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职权索取、收授学生家长财物的,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在家长或学生面前不注意言行,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学校名誉;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7.无故不到岗或未经校领导同意,不来上班旷工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
8.参与黄、赌、毒等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
9. 其他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教育声誉的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其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也是绩效考核师德方面的依据。也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年度考核相应为“不合格”,师德考核奖扣发。
2.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评选骨干教师等方面有优先权
3.师德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分别在一年和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评选骨干教师称号。
4.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师德师风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共六大项,总分为100分。每个大项的扣分下不保底。总分低于60分的,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否则每项(次)扣3分。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做好政治学习笔记,坚持写心得体会,撰写心得体会2篇以上。心得体会缺1篇扣3分。
(二)爱岗敬业
1.坚守考勤制度。旷工每半天扣5分,事假累计从第4天起(以学期计算)每半天扣1分,非住院病假累计从第6天起(以学期计算)每半天扣0.5分(考勤规定按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无故缺课1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教案缺一节扣2分,作业少批一人次扣1分,不参加集体阅卷一次扣3分。
3.工作时间或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活动的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的或从事其他影响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的,经查实扣20分。
4.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参与炒股的,每项(次)扣5分。
5.“三操两活动”一次不到扣5分。
6.全镇教师集会、大课间活动一次不参加扣10分
(三)关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2.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
3.不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对于停课或驱赶学生者,每一人(次)扣10分。
4.教师每周应定期深入学生宿舍督导学生,帮助寄宿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每缺一次扣3分。
5.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的,每项(次)扣5分。
(四)教书育人
1.积极转化后进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每位教师都要和1-2位学生结对帮扶并有转化后进生的有关记录,未完成的扣5分。
2.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的,每项(次)扣3分。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教育,对学生违纪事件视而不见的,每人(次)扣5分。
(五)为人师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2.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穿着服饰应符合教师要求。对在学生活动场所浓装艳抹、着奇装异服、趿拖鞋,对穿背心进课堂、在校园内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办公桌物品零乱堆放、在上课时间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或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每项(次)扣5分。
3.教师应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做到心胸坦荡,积极促进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的建立。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领导、同志和对工作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当的渠道提出。违反上述要求的,每项(次)扣5分。
4.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尊重,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教师间吵架一次扣5分。
5.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每项(次)扣10分。
6、服从工作分配,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每项(次)扣5分。
7.教师应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吵架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10分。
8.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一次扣5分。
9.严禁参与有偿招生或违规向招生机构推荐生源,否则,经查实,每生(次)扣10分。
10.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每项(次)扣10分。
11.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各类用品,发现一例,扣10分。
12.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经查实,首次发生的,每生扣10分,再次发生的,师德师风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3.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吃请,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或礼金,托家长办私事。否则,经查实每项(次)扣10分。
针对上述(9至13款)行为,视情节予以“一票否决”或予以行政处分。
(六)终身学习
1.每位教师坚持读书并做好笔记,少一次扣2分。
2.教师必须参加区、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无故缺席一节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考勤规定按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执行),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交教学论文一篇,缺一篇扣10分;对于教师剽窃他人成果或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各类文章,每篇扣20分,并视情节予以“一票否决”,同时按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以学年为时间段考核。各校应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有序。平时检查、集中检查的结果和考评结果要及时公示。
1.根据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各校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上报中心学校。
2.各校应根据校情,做出具体的细化补充,制定实施细则,各校的实施细则要报中心学校备案。各校确定“优秀”等第比例不超过教职工数的20%。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并确定其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⑴参与赌博或邪教组织的;
⑵违法违规诉求,影响恶劣的;
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⑷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失,影响较大的;
⑸道德品质败坏,造成较大影响的;
⑹严重妨碍稳定团结,造成极坏影响的;
⑺本人参与或发动他人停课、罢课的;
⑻不珍惜三尺讲台,采用侵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过激方式发泄不满,后果严重的;
⑼违反廉洁从教有关规定,私自向学生乱收费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⑽不服从工作分配,影响较坏的。
三、师德师风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评: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按本方案及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评。
2.凡违反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并造成极坏影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应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职务评聘、绩效工资等各项师德师风要求相挂钩。对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等,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处理。
五、本方案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方案从20XX-20XX学年起执行。
大满镇中心学校
二〇XX年三月五日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院特制定了《国际教育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理解新时期师德建设内涵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查找教师在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考核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突出师德考核的具体性、实践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坚持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的原则。
3.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坚持思想和行为相统一、表现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5.教师的师德教风考核结果与其先进评选、职称评定、工作晋级和岗位聘任挂钩。
6.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在职教师
四、组织与程序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师德教风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世伟
副组长:张新平
成 员:卢珂、张秋霞
(二)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对照《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中师德教风建设的基本要求进行个人自评,撰写自己教书育人的事迹总结。
2.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做师德述职报告并开展同事述评工作。
3.以教研室为单位召开学生座谈会,并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向学生说明与师德师风测评相关内容,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判断分别在相应栏目内打分,不得作任何暗示。
4.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考核格次。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个人自评、同事述评和学生测评结果,确定考核格次。同时评选出本学院师德标兵1名,报教务处进行表彰并将其先进事迹在学院的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三)考核结果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在本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影响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视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参照焦作大学《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
2.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导致恶性事件或重大教学事故发生的;
3.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4.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向学生进行商业宣传,向学生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材料,以教师职权谋取私利或向学生家长暗示索要财物的;
8.对同事进行威胁、谩骂、纠缠和无理取闹,不能为人师表的;
9.有人举报,经查实确有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迷信教会;
11.其他违反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做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教风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对师德表现差、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六、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附后)
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XX年十一月七日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赵志永
副组长:曾建华
成员:黄辉 李大明
2、成立师德考核评议小组。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多层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师德考核与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为 %。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参照《郭镇小学师德日常考核量化积分参考标准》(见附表),实行值班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5分,家长问卷调查占5分,学生评议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15分;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25分。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活动、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活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材料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无故不交材料一次扣1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分、0.5分;参加片区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区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区级“德育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加强日常考核。工作日值班领导负责教职工师德的日常考核,通过检查做好记录和汇总。如发现违规现象须及时将扣分情况通知到违规教师,且在日常考核记录表中注明。每月一公布师德日常考核情况。
2、组织好评议。(1)教职工互评、考评小组评议期末一次;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评议。(2)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每月一次(一学期中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评议的机会),家长问卷、学生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
4、结果反馈。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五、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按教师绩效考核 %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3、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绩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5、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6、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当年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考核工作的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3、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4、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