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巩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职教师资队伍,根据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2、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是竹墩小学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竹墩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
副组长:罗德周
成员:杨久彬、郭淑英、张同运、朱礼生、何培波、校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全面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平时的考核工作。
开设师德师风举报电话:7538204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箱,由副组长罗德周负责管理。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考核细则:见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分值为零。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分别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部门核实后计分(按上述细则扣分),由师德师风副组长负责汇总,每月公布(通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扣分)情况。
2、学期或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平时考核数据,并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打分,经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学期或学年总得分,同时按上述标准确定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教师师德总得分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折合后计入教师工作量化总分。
3、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4、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中心小学提请复核。
5、校级领导的考核,由中心小学领导组织实施。
6、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全校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阳城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XX三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成XX
副组长:常XX、王XX
组员: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教研大组长、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会代表。
二、考核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共23条。
三、评分细则:
共五个方面,23项内容:
1.爱国守法(共20分,每项5分):(1)不听信不散布虚假言论,不在课堂、公共场合及网络上散播违法言论;(2)不以造谣中伤、污蔑诽谤、无理取闹和暴力等非法方式表达诉求;(3)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4)遵规守纪,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爱岗敬业(共24分,每项4分):(1)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遵守考勤制度;(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3)遵守工作规程,教育教学过程无失误;(4)工作认真,积极课改,备课充分,教学成绩好;(5)值日、值周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学生学校安全;(6)安心教学,不到处跑关系、跑调动。
3.关爱学生(20分,每项5分):(1)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透露学生隐私,不损伤学生人格;(2)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关心学生身心,维护学生权益,保护学生安全;(4)不驱赶差生,不因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
4.教书育人(共12分,每项4分):(1)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不加重学生负担,作业适量,时刻为学生健康成长着想;(3)关注学生特长培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向上。
5.为人师表(共24分,每项4分):(1)严于律己,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注重身教;(2)注重仪表,不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3)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维护学校稳定;(4)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个人修养,有事业心和责任感;(5)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不排挤打击他人;(6)正确处理同事、邻里、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共100分,逐项计分,每违反一项扣除相应分值。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学校考核组合议后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2.聚众赌博、上访,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
3.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
4.劳役、猥亵、侮辱学生,作风不正、品行不良;
5.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6.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乱订资料和强迫学生购物;
7.向家长索要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其他违背教育管理规定造成严重问题或较大影响的。
四、考评程序
1.考核按县局要求每年六月份进行。
2.个人评估。要求每个教职工,在认真学习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纪律的各个方面,对号入座。在自我解剖、自我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填写《X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
3.学生、家长测评,各占百分之三十。抽取所带班级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百分之五十),通过发放《XX县中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评分表》进行。
4.教师互评,占百分之二十。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过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取长补短、互帮互学、共同促进。然后对本组的教师逐条打分。
5.学校考核小组测评,占百分之二十。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和学校的相关记录,结合学生、家长和教师互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6.汇总、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学校考核组将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测评组的分数进行汇总,在校园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上报县局。
五、考核等级及结果使用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在90分以上者(包括9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包括60分)为不合格。
师德考评结果要和年终考核和职称考核挂钩,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一个考核周期不得提拔、评先、晋级;对师德考核优秀者,要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精神品质,号召大家学习,同时要在评优、晋级、提拔时优先推荐。
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根据《上饶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附后)
二、考核方法、步骤
1、中心小学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程孝平校长任考核小组组长,尤文昌副校长任考核小组副组长,成员为:陈晓明、周远锋、叶华、方玉华、李才标、叶舒展、叶青春。各村小成立相应考核小组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每学年度一次,每年7月上旬进行,考核对象为本系统在岗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评议占20%,考核小组考核占80%,根据《四十八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组织考核。
2、组织考核。各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分学生评议、考核小组考核两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学生不能评议的对象,学生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组织考核,并结合学生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4、审核、上交表册。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考核表》(附后,要双面打印)中学校意见及结论、本人意见,于7月5日前上交到中心小学工会审核。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管得分多少,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色情、赌博和邪教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8、品行不良,讽刺、挖苦、侮辱、猥亵学生,影响恶劣的。
9、有吸毒、参与地下“六合彩”、聚众上访、打架斗殴、罢课罢会等问题,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0、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
11、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的使用
各学校除学生评议的20%以外,可直接运用本方案的“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建立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将经教育局审核的《师德师风考核表》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所获荣誉称号。
3、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在按照上述要求单独使用的同时,要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权重;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优秀者必须是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只能定为合格以下等次。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师风考核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年7月上旬各校按照方案组织考核,7月5日前考核结果上交到中心小学工会审核,不再另行通知。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搞好分工,落实责任。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经查实,学校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一律不能评先评优。
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卢佰选
副组长:王颜生、庄乃胜、吴思
成员:钮玉祥、张林、戴中华、王永生、陈久龙、吕秀田、魏守军、马颖颖、卢士强、李波、周作彬、尹霞、李景师、温晓玲、武保利、丁艳、李航古
监督小组:任颂扬、张唐德、邱玲侠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校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文件和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五种形式进行。明确师德考核各档次比例。各校师德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比例不得超过30%。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把考核结果汇总报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过程评议采取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格次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评议得分=(A×l+B×0.8+C×0.6+D×0)/该同志有效票数×100。教师自评占30%,教师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30%。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公示反馈给教师本人。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优,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为合格,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自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安排组织教师认真思考撰写师德总结,并填写《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同时根据《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述职(职工人数多的可提前一天进行述职公示)。全体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互评。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4.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各处室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教职工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为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及党政纪处分的,或其他情节恶劣,给学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之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评出若干“师德标兵”,在全校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省、国家师德模范表彰。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计有2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建立待岗培训和退出机制。实行师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师德问题严重和违规违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同时学校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组织参加全县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培训合格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上岗;培训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仍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5.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档次;参加各级培训时,原则上要求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近5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课,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
6.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