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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时间: 08-25 栏目:方案
篇一: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918字)

为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道德风范,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乐于奉献的工作热情,树立师德榜样,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的教育效应,我校决定开展评选和表彰“福南小学师德标兵”活动。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福南小学从事教学第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关爱学生,尊敬学生人格,培养学生特长,指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歧视、讽刺、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关心学校发展,严谨治教,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积极践行和推广“新方式新课堂”,在教与学方式的转变中成绩显著,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的作用。

(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深得学生爱戴和社会赞誉。

(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含“称职”)以上。

三、评选程序及名额

每年12月份启动评选程序,通过个人申报及民主推荐,各办公室推选两位候选人上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全校教师票决按照教师总数5%名额选出本年度师德标兵并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对每位“福南小学师德标兵”奖励2000元,并进行全校表彰。

五、评选要求

1、积极发动,广泛宣传,把评选“福南小学师德标兵”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宣传氛围。

2、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一线教师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师生和学生家长公认的师德标兵推选出来。

六、组织领导

成立“福南小学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XXXXXXXXX.

篇二: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565字)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迎教字【20XX】7号《关于评选迎泽区教育系统第一届“师德标兵”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争创主题系列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教导正、副主任

组 员:大队辅导员、团支书及教研组长。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坚持从正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恪守诚信,任劳任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在同行中具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关爱学生

工作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4.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有偿家教,无违规收费行为。

5.为人师表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6.积极进取

坚持岗位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7.勇于创新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开拓,勤奋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绩突出。

8.重视家校联系

尊重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家教思想和方法,经常家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9.事例突出

工作中有典型的关爱和教育学生案例,得到学生、家长等的广泛认可,能够成为学校教师学习的榜样。

10.从教3年以上,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者。

(二)评选方案

以《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学生、家长随机调查问卷三项内容为标准。

四、评选方法:

5月13日—6月5日为评选、宣传阶段,通过专栏、电子屏、广播站等途径充分展示我校师德标兵候选人的风采,使老师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五、评选范围和流程:

1、评选范围: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评选流程:

依据评选条件、细则自评,自评得分达95分以上者将区级或区级以上荣誉复印件、优秀教案(或优秀班、队会方案)一份及1500字事迹材料交到教导处。(下周三以前)

以《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为内容,采用个人自评,组评、校评的方法考核。

依照《滨河小学师德标兵考核细则》,语文学科前五名;数学学科前四名;科任前三名为候选人(60%);在此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测评,票数占(30%);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占(10%)。(调查问卷随机调问,每中队抽调10名学生及家长填写问卷)

问卷得分:缺一份问卷(语文)减1分;(数学)代两个班的减0.5;

科任按主代年级计算份数得分。语文、数学有5个(包括5个)以上问题酌情减分;科任有15个(包括15个)以上问题酌情减分。

三者测评结果汇总,前两名优秀教师代表我校参加迎泽区第一届“师德标兵”的评选。

3、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从事有偿家教者;

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在工作时间炒股、网上聊天、玩游戏及观看电影者等;

工作不务实,查岗不在者,玩忽职守、旷工、旷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活动者;

被学生、家长投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全年中有安全事故者,且经学校核实后,情况属实者。

4、评选结果:

师德标兵考核细则结果与教职工的绩效、年度考核、专业技能考核、职称评聘挂钩。

评选结果向全校教职工公示。

篇三: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405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蜀山师德建设活动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大胆创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 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 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 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 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 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 师德标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寿平

副组长:孙 波

成 员:吴宏霞 胡庆菊 刘明亮 汪 华 孙明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 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 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 、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 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篇四: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641字)

为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我校教职工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顾全大局、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学生和家长满意的教师典型,经学校党支部、校委会、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和宣传教育活动。先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丽萍

副组长:石桂齐 李红军 王文超

成 员:黄华 韦敏 张淑芝 刘秋梅 顾成业 肖明霞 刘恒勇 李建岭

二、评选范围

学校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在职教师。

三、评选标准

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模范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典型、有感召力。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校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既教书又育人,把学生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

6、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7、除师德事迹感人、工作成绩突出外,还应在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四、评选方法

师德标兵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师德事迹考评、评选小组测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1、坚持自愿、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全体教职工中广泛宣传《宁阳县第一小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先由全校教师进行自荐,向学校评选委员会递交申请表。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候选人参选资格审查,确定全校候选入围人选,提交学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结合入围入选的工作贡献、平时工作态度和表现,审议确定各基层单位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候选人围绕评选主题写出2000字左右的事迹相关材料,由各基层单位将A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块报评选办公室。个人事迹材料要求符合个人工作实际,文情并茂,真实感人,禁剽窃抄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参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4、通过全校候选人事迹报告会,分别组织全校教工、级部教师、评委会进行评选,选举产生 “十佳师德标兵”,全校公示,并予以表彰奖励。

5、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 “十佳师德标兵”活动,掀起新一轮学习“十佳师德标兵”热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搞有偿家教、办校外辅导班或参加的。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力,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4、工作日期间饮酒,上课吸烟、接打手机。

5、无理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家长。

6、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7、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

8、利用工作时间在校外经商的。

9、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学校工作稳定的不良言论的。

10、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11、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五、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教师递交申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候选人上交事迹材料。

第三阶段:进行层层评选,举行全校候选人事迹报告会,产生我校“第二届十佳师德标兵”并公示。

第四阶段:学习宣传,表彰奖励。

六、奖励办法:

根据审批结果,学校给予表彰,发给十佳师德标兵奖励证书,并将其纳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向上级部门推荐重要依据。

宁阳县第一小学

20XX年6月27日

篇五:小学师德标兵评比方案(1309字)

为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一流城区小学,经研究,学校决定每学期评选出一批校级师德标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高安七小学校师德标兵评比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八精神为指导,以“当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不和谐、不利于教育教学的问题为关键,引导广大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全面提高师德素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高效率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1、通过校级师德标兵评比活动的开展,努力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强化教师职业操守,提升教师育人能力,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不利于学校发展,不利于学生成长的问题,从而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良性发展;2、为学校向上推荐师德先进储备人才;3、为学校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提供依据。

三、领导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彬

副组长:朱应良 涂素琴 付雪莲 刘飞武 谢丽华

成员:余长发 熊热花 梁来宾 左雯 谢小明

刘三凤 陈敏 谌利平 伍鲜红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由余长发担任办公室主任。另外各年级派出一个教师代表参加评分。

四、名额分配

1。一学年(上学期)评比一次;

2。评出10名师德标兵。1—6年级每年级各1名,综合组(体育、音乐、美术和英语老师)1名,学校另外提名3名。

五、评分细则

1、参评对象:学校全体教师(校级领导除外);

2、分值分布(总分100分)

(1)服从学校(年级组)工作安排,没有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言行等10分,由李校长主持校长会(年级组长牵头)评分;

(2)教师考勤10分,由分管副校长组织办公室评分;

(3)第二课堂、班级管理等10分,由分管副校长组织少队部等相关部门评分;

(4)教学方面(教研、教学常规、教学成绩)30分,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教导处等部门评分;

(5)值周工作20分,由分管副校长组织安稳办等部门评分;

(6)教职工集体活动的开展10分,由分管副校长组织工会评分;

(7)民主测评10分,全校(年级)教师参加评分,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具体评分办法(附后)由分管副校长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制定出的办法既适用于年级组,又适用于学校。

六、实施办法

1。分管副校长根据分值分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操作性强的评分办法;

2。年级组、综合组根据评比要求对本组教师进行初评(按总分100分计),依据分数评出2个教师人选上交;

3。评比领导小组和教师代表对各组上报的教师再次评分,确定各年级组、综合组当选的1名师德标兵;

4。召开行政会,根据平时的表现对特别优秀或者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另外提名3个师德标兵。

七、评分要求

1。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和办法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评比,要让工作踏实有成绩的教师当选;

2、以每位教师整个学期的各方面工作表现为依据;

3、整个评比过程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汇总;

4、师德标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将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再由学校颁发证书。

八、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校办公室

高安市第七小学

20XX年9月

篇六:小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1023字)

根据常州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常州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师德模范的通知》(常教工[20XX]10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扎实推进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树立师德建设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经学校党支部、行政和工会联合研究,决定开展校级“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在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特别要注重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上有所建树,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关爱每一位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4.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5.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采用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

1.年级组评选:(4月22日——5月14日)

分成一年级组、二年级组、三年级组和局小挂职学习组共4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年级组长(局小由陈星炎负责)负责召集,民主评选和推荐2名候选人。

各候选人填写《常州市龙城小学师德模范推荐表》。

2.校级评选:(5月15——6月20日)

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和工会联合组成的师德领导小组对8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最终确定“常州市龙城小学师德模范”名单。

择优推荐1人报区教育工会作为区级师德模范标兵候选人。

3.区级评选:(6月21日——6月30日)

被推荐为区级师德标兵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二)(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登记表内所列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以上材料于6月30日前一并交常州市教育工会。评选结果将在教师节期间予以公布。

各年级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优秀典型和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不断推进教师师德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奠定良好基础。

中共常州市龙城小学支部

常州市龙城小学

常州市龙城小学工会委员会

20XX年4月21日

篇七:小学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1063字)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强校”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要求,现就20122年师德标兵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教职工。

二、 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心学校的发展,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3、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4、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可信,服务热情,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树立良好形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志,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6、工作作风严谨,勇于改革创新,积极肯干工作成效显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1)无故旷工、旷课的;

(2)造成教学、管理、工作事故的;

(3)有抄袭、剽窃科研成果等不端学术行为的;

(4)因思想品德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师德标兵条件

符合师德先进个人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近四年内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 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按镇中心校分配名额,即在编在岗教职工的2%确定名额。

四、 评选程序及时间

1、6月14日,下发《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组织教职工学习《方案》,把握文件精神和评选标准。

2、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拟定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材料在校园公布。

3、组织本单位教工、学生投票评选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3名),并将教工、学生的投票结果分别统计,连同原始选票一并报送学校。

4、将评选名额的个人公开述职,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打分,按得分高低取前两名。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中心校。

五、 具体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在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

2、注意特别适当向某类人员比较集中的群体倾斜,对上报的师德先进个人初选人员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真正推选出品德高尚、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的先进个人。

3、对于全校的民主推荐,按照师德先进个人的构成要求,组织好投票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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