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抓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政策。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XX年我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创作精品,积极公关,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20XX年每个乡镇在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宣传达到2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宣传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中国人口报》、《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广播宣传。20XX年每个乡镇要积极向电视台与省计生宣教中心合作的《人口家庭》栏目、电视台新闻栏目、市电台《计划生育之声》提供电视专题片和新闻素材。
3、网络宣传。20XX年每乡镇在省《美好家园网》发稿2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3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网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4、公益性广告宣传。每个乡镇要积极提供电视台《城市能见度》栏目计生专题宣传片拍摄素材。各乡镇也要在电视台、《乡音》上积极宣传,同时将宣传内容,播放时段、次数、篇数等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5、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官方微博、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义诊、咨询等社会宣传活动。
二是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和“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
三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要围绕人口计生宣传主题,编排1个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同时将节目以电子版格式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四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要在乡镇繁华地段、公众聚集场所和交通主干道修建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计生宣传广告牌,增强人口计生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每乡镇(街道)要建成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格局,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和负面舆论应对预案。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要不断总结经验,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保障经费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宣传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平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要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要不断提高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要坚持实行一月一主题,确保宣传活动经常化,并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季度前将本乡镇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同时对有不实报道、负面宣传,造成影响的将追究责任,确保我县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在转型时期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对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新闻指导数的,县里将分别按照不同等级媒体和刊登数以及基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对乡镇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践行为民亲切服务〃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为主题。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宣传和生育关怀行动,弘扬文明进步的生育文化,大力营造关爱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转变广大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增强计生协会工作者以及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广大育龄群众对计生协会的了解,提升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全面提升计生协会的凝聚力,推进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村部电子显示屏、知识手册等媒介,大力宣传计生协35年来在计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各村(社区)至少制作一条宣传横幅或展板摆放在醒目位置上。
(二)开展“践行为民亲切服务〃扎根基层计生事业”主题征文活动。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开展如火如荼之际,在街道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中开展“践行为民亲切服务〃扎根基层计生事业”主题征文活动,畅谈工作感受,分享工作经验,对于优秀征文予以表彰奖励。
(三)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积极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由街道组织慰问困难留守女孩,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解决实际困难。
(四)设立政策咨询台。活动期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邮局前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宣讲计生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五)开展计生困难家庭结对帮扶活动。以街道计生办和村“两委”干部为主力,结合春节期间“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活动的成果,摸清困难计生家庭情况,落实帮扶责任人。
(六)开展育龄群众知识讲座。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好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室、“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开展知识讲座,宣传计生政策法规,介绍生殖健康知识。
(七)开展关爱贫困母亲活动。母亲节期间,组织一次单亲家庭贫困母亲、失独家庭、子女伤残家庭的走访慰问活动,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开展产后、术后随访活动。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计生协组织服务所医生、计生专干对产后、术后育龄母亲进行探视,给予产后、术后恢复指和婴幼儿护理、早教知识的指导。
(九)开展育龄人口综合信息“大排查”活动。以四月份街道计生办对村(社区)计生工作督查为契机,开展户籍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和外出流动人口信息大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完成人口信息的全覆盖。发现漏人、漏项或错项等情况,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保证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十)举办青春健康俱乐部主题活动。结合青春健康俱乐部资源,在**中学开展一次生殖健康知识课。让青少年体验并了解与青春期有关的知识、理念,以轻松的方法学习性与生殖健康知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5.29”宣传服务活动是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本次活动,展示计生协的良好形象,传播科学进步的婚育文化,促进社会、家庭的和谐幸福,务求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做好活动的各项图文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将活动情况于6月2日之前整理好报送至街道计生办。
根据省20XX年1月30日、毕节20XX年2月2日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和黔党发[20XX]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XX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五中、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口计生工作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及时报道乡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重点
1、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开发区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和活动安排。宣传中央在党的基层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宣传中央领导同志、省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黔党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宣传县委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2、宣传人口计生工作要求。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安排和方法部署;到20XX年,全省人口控制预期目标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6‰以内。
3、宣传党的人口计生奖励政策。一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二是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三是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4、宣传党的人口计生优惠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适度减免费用,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三是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基本直接补贴标准上提高不低于30%;饮水安全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四是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五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5、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各级财政承担;三是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四是家庭成员在原有免缴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基础上,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一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
6、宣传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XX元。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
7、宣传模范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优秀典型。宣传群众中模范遵守计划生育的二女户,政策内生育的模范户,政策内可以生育二孩却不生的先进户。提高计生政策在群众中知晓率和影响力。
三、宣传方式
宣传卡、宣传简报、条幅、网站、橱窗、板报、走访。
四、宣传安排
XX乡计生工作宣传从20XX年1月开始,伴随着计生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具体安排如下:
1、卡片、条幅等宣传(1-2月)
制定宣传卡片和宣传条幅,保证卡片每人一张。条幅每个村组一条,在条件显眼的地段制定板报、橱窗和宣传标语。
2、走访宣传(3月份集中开展,以后随时下村)
深入群众中,特别是对计生对象,进行专门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让他们熟悉政策。
3、网络宣传(2月起,以后随时跟踪)
在XX乡开设计生工作专题网页,及时发布计生工作文件、方案、部署、要求,刊登计生工作动态,扩大网络宣传的覆盖面。
4、信息报送
XX乡在计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信息等及时报送给县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介XX乡计生工作的的成效和经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口问题事关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人口问题是最大的发展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扶贫开发的成效,要提高对此次活动的认识。XX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活动领导班子的配备上高规格,所有的班子成员都是领导小组的组员。乡党委要求各党支部一定要提高对此次宣传的认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切实抓好宣传工作。
2、注重服务,讲求实效。计生宣传是和计生工作密不可分的,宣传的开展要以一切群众服务、一切计生工作服务、一切为发展服务为准绳,党支部是最基层的服务机构,党员是基层服务者,都承担着为计生工作服务的职责,在宣传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讲求活动实效。
20XX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人口计生工和总体部署,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建设和谐人口文化,为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环境。
一、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文件精神,引导全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做到弘扬新的道德风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重大计生节日,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配合镇计生协会举办全镇计划生育书画竞赛评比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全镇人口计生工作的高潮。
(三)协调镇教育部门在全镇中小学校开设人口理论和青春期教育课程,对独生子女及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促进独生子女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四)充分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作用,定期举办培训班。人口学校要配齐计划生育学习刊物。
二、加大外宣工作力度
(一)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根据永计生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对采用的稿件予以奖励。
(二)充分利用镇、乡两级电视网络,每周播放计划生育专题片或计划生育公益性广告。
(三)做好全镇人口计生报刊杂志发行工作。
三、抓好宣传品入户工作
(一)加大宣传品入户力度,省、市、县配发的宣传品要按要求发放到户。其中,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20问的宣传折页要求90%以上的家庭每户一份。
(二)开展电话答题抽查有奖活动。县人口计生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镇育龄妇女电话答题抽查活动,并对完全答对的育龄妇女家庭进行抽奖,答题情况和抽奖情况将通报全镇。
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积极与镇计生协会、县教育基金会联合实施“生育关怀—亲情牵手”和“生育关怀—幸福工程”活动。
五、打造计生精品宣传阵地
(一)打造镇级宣传一条路。制作彩绘计生宣传广告牌悬挂在城区,形成宣传一条路,大力营造全镇计生宣传氛围。
(二)打造乡镇宣传长廊。在26个乡镇(县开发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选择醒目位置,悬挂计划生育宣传牌,生个乡镇要求悬挂10-30块。
(三)打造村(居)民自治示范宣传阵地。在全镇50个村(居)民自治示范村,按照村(居)民自治示范村级阵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委会附件悬挂计划生育宣传牌,每个村悬挂10块。
(四)打造村级固定宣传阵地。为了方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到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和惠民政策等方面的知识,在全镇除50个示范村以外的315个村,每个村要求在村委会附近悬挂计划生育宣传牌6块。
(五)全面完成户外大型广告牌的设置和翻新维护工作。对城关镇等15个已经设置好的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统一格式,翻新内容;在未设立的三塘乡等10个乡镇将新建户外大型广告牌(建设要求详见《20XX年度全镇重点交通要道设立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近年来,我乡相继实施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励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内容的知晓率,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扩大政策的影响力, 推动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定提高,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奖励扶助·政策惠民”。
二、宣传重点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要意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励制度主要内容、资格条件、申报形式、资金发放方式、实施成效以及社会各界的反响等。
三、宣传内容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享受标准: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同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享受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135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12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1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自20XX年起对特别扶助对象按照国家标准增发一倍扶助金。自20XX年起对特别扶助对象按照国家标准增发一倍扶助金,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1:1承担。
符合条件的对象,女方年满49周岁时领取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领取扶助金。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
(三)农村夫妻依法生育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农村夫妻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且由本乡镇纳入常住管理;(2)夫妇双方没有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政策规定依法生育的;(3)20XX年10月1日以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享受标准:自20XX年10月起,县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及时落实绝育措施的在市级奖励500元/户基础上增加500元/户;对依法生育的其他农村夫妻及时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户;由乡镇对落实上环(皮埋)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100元/户。
四、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五、工作要求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有声势、有规模、有特色、有效果的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和政策宣讲等活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今年把这三项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民生工程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以民生工程的宣传考核要求认真对待,切实加强领导。
(二)创新方法,注重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继续发挥主流媒体对“三项制度”宣传报道作用,做好计生信息手机短信平台的点对点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情暖万家大走访”、计生“七进”和全员走访活动,通过奖扶对象的现身说法,宣讲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宣传月中通过组织政策咨询、举办文艺演出、有奖竞答、发宣传材料、刷写标语、墙报专栏、入户宣传等传统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地域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三项制度的政策内容及奖扶金标准,要做到人人皆知。各村要利用好计生村务公开栏、计生宣传栏等宣传三项制度内容,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一条固定的宣传标语,进一步把这三项制度主要精神宣传到广大干部和育龄群众中去,使之做到家喻户晓。
(三)做好结合,群众满意。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和计生协会的作用,结合 “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三下乡”、“生育关怀”等有效载体,做到奖扶政策“进课堂、进车间、进工地、进军营、进小区、进农户、进网络”,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四)认真实施,完善过程。要充分认识开展“三项制度”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此次活动取得预期成效。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包括文字报道、图片、声像资料等)。本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