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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划生育考核方案

时间: 06-18 栏目:方案
篇一:乡镇计划生育管理考核方案(3026字)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水平,围绕“保模进位、创先争优”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村为主”更加明确责任,优化计生工作环境,整顿生育秩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20XX年计划生育进行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采取总分200分计分方式考核,重点考核领导重视、人口计划执行、节育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诚信统计、流动人口管理、协会和迎检工作八大内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1、领导重视(20分)

1)、社区、村书记是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任、专干是计划生育直接责任人,社区、村干部要全面掌握本单位计划生育基本数据。一年内手术、两年期内出生,奖扶对象和独生子女颁证情况,三年期内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年度内流动人口等情况,积极主动地完成好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村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计生办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配备好组级信息员,落实好报酬待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严禁社区、村未经计生办开三联单开户口接收证明上户,发现一例扣5分。直至扣完本大项总分20分为止。

3)、社区、村专干要认真学习业务,按时参加报表例会和计生办通知要求参加的其它会议,按时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各项任务。

4)村级服务室硬件齐全(两间房、一张床、办公桌椅等),有“三位一体”牌子(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学校、计生协会)。

2、人口计划(50分)

符合政策内生育率是考核的硬指标,根据上级要求与上年出生实际,党委、政府对社区、村设置了底线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分类考核,严格符合政策生育率底线指标考核到村,按底线指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每出现一个多胎生育扣5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2分。(各社区、村底线指标见责任状)

3、三查和四大手术(40分)

1)、四大手术(30分):主要考核两年期内手术,重点手术落实率要求达到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在外地结扎寄证明对象要求本人进站检查,发现一例假手术扣5分。

2)上月落实了的手术或收到的手术证明要在下月报表时报办公室登记,本月应落实手术要通知并做工作落实手术。

3)、三查(10分):三查对象每隔6个月参加一次三查,要求进站率达到100%,(外出对象必须全部签订合同,每年必须寄回二次有效证明,三查率考核按进站情况分二段考核(一年二次,一、二季度一次,三、四季度一次),达到100%的计满分,每下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凡上次孕检无孕,七个月后有生育行为的扣2分)

4)、手术实行专项考核奖励:以社区、村为单位,每上环一例奖20元,结扎一例奖50元(其中二女户奖200元),流产一例奖100元,引产一例奖200元。二女结扎可以优先考虑纳入低保。

4、流动人口管理(20分)

外出流动人口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外出前进行一次孕检,保证一年有二次寄证或进站妇检,进行办证验证,流动人口重管对象管理(有信息报告单和联系方式、相片、流出流入地址、合同孕检、基础信息)工作由社区、村专干负责,做到合同签订、妇查、办证三率达到100%。加大对流入人口的管理,不留死角死面,特别是流入人口中的婚育人群管理,做到管理与服务同步。如在抽查或网上反馈一例流出或流入人口信息漏登漏统,从该项总分中扣2分,依此类推,扣完该项总分为止。

5、社会抚养费征收(20分)

社会抚养费征收①:(期内出生指20XX年10月1日以来政策外出生的)要按标准征收到位。农业人口首次征收标准20000元为考核基数,城镇居民以首征30000元考核基数,20XX年前政策外生育首征不低于10000元,二年期内对象每个少征1000元扣1分,扣完本项为止。②:二年征收面要求达到85%以上,20XX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政策外生育,征收面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一分。

6、诚信统计(20分)

①出生统计,每月报表及时上报出生,要求出生信息真实。性别无误资料不缺项,如发现一例两年期内出生错报、挪报、漏报,从该总分中扣五分。发现一例手术错、漏报扣3分,直至扣完本项总分。

②严格实行分月管理,要求报表例会上报计划生育各项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准确、及时。出生、避孕节育措施,四大手术,奖扶对象的申报年审,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药具发放,新婚、死亡等信息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要求上月各种信息数据于下月1至6日内上报计生办,如超过两个月的出生补报每例扣2分,如经查实,每出现一例错误信息扣2分。

7、协会工作(10分)

为了全面提升计生协整体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服务好人民群众、搞好协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带头作用,生力军作用。①有协会阵地、有协会牌子、有办公场地;②协会资料齐全、有协会会议记录、有会员花名册、有会员帮扶花名册、有村民自治章程;③有会员开展2+1联系活动,协助计生办搞好诚信计生工作。(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

8、迎检工作(20分)

各社区、村应配合计生办做好迎检信息数据收集,认真核对各项已上报数据,落实迎检工作,如迎检信息数据收集不齐造成底子不详或迎检责任不明的扣5分,迎检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此项不计分。

1)服务室要求,整洁卫生,有近三年出生报表和专干手册,报表与专干手册中有死亡花名册。有台帐、有“三查”花名册、有落实四大手术花名册、有手术欠账花名册、有生育证发放、独生子女保证费发放花名册、奖扶花名册、社会抚养费征收花名册及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合同等相关内容,有协会会员花名册、协会活动记录、协会帮扶宣传等资料。要求村(居)务公开栏要按时公开,资料要逐月更新。

2)有迎检预案,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考核方式

1、考核结果分类排队。年终按得分高低分一、二、三类,严禁按得分高低,最后1名为三类村,倒数2.3名为二类村,其它为一类村,最终以县对接确定后为准。

2、所在村、社区在省、市、县检查中出现问题,导致全镇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的直接降为二类,导致全镇降类的,直接降为三类。

3、按县委、县政府规定,凡出现以下一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直接降为三类。

①凡是本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低出该村底线指标5个百分点以上的(含5个点);②凡是省、市、县、镇调查二年期内人口出生统计出现错、漏、虚报达2个以上(含2个);③凡违法行政,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④凡是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当年有违法生育的;⑤凡省调查因环境干扰被全省通报且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⑥凡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不足40%;⑦凡县、镇四个季度验收核实人口计划、四大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情况时,出生和统计准确率两次低于96%或其中一项统计水份在40%(含40%)以上的;⑧凡是市、县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实行“一票否决”。

4、加减分项目

1)、在计生工作管理方法上有创新的加5分。

2)、县委计生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发现好的事例,好的工作方法,点名表扬的,每次加2分,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全年无违法生育村,加10分。

4、独生子女增加一份额,全部落实到位的,加10分。

5、当年在省、市、县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中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且无任何统计质量问题的单位,分别奖励20XX元、1000元、600元。

6、考核结果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一类单位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二类单位为合格单位,三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并按平发[20XX]2号县委、政府文件规定奖惩到位。

篇二: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2616字)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大普查”、“大洗牌”重新定格之年,是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痛定思痛、奋起直追的关键之年,更是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保位置的攻坚之年。全镇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以求真务实为导向,以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为目标,采用“分季考核,分类指导”的考核办法,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力求考核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公平合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分季考核,分季兑现奖罚的评估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实行数据公开、记分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奖惩兑现公开。

3、坚持强化过程管理的评估原则,突出常规服务管理,突出以村为主,重视过程、重视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方式

重点突出: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三查四术、村级重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全年1500分计分法,按每分4元予以考核兑现。

(一)出生考核(500分)

1、出生上报(100分)

各村(居)必须按统计口径规定,认真核对辖区内所有二年期内出生,做到上报及时、信息准确(婴父母的姓名、婚姻状况、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孩次)。凡出生上报不及时,上月出生下月上报的,每发现一例扣50分,凡在各级检查验收中被查出的瞒漏报出生的,每例扣100分,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重处理。

2、政策外生育控制(400分)

鼓励创建无违法生育村(居),经查实确无违法生育的,予以重奖。

(1)凡是在20XX年10月1日—20XX年2月28日期间出现的政策外生育,每例扣25分。

(2)从20XX年3月1日起,将所有村按人口规模划分成大村、中等村、小村三个类型,按类型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

小村(800人以下):出生第一个政策外扣50分,出生第二个政策外,扣完该项分。

中等村(800人—1200人):出生第一个政策外扣50分,出生第二政策外,扣100分,出生第三个政策外,扣完该项分。

大村(1200人以上):出生第一个政策外扣50分,出生第二政策外,扣100分,出生第三个政策外,扣200分,出生第四个政策外,扣完该项分。

(二)“三查四术”考核(500分)

1、该项按季兑现考核资金,计分以年累计,可以超分。

2、对村级主动外出找回对象的予以奖分,每找回1例结扎对象和流引产对象奖50分。

3、各村历年手术欠帐加上新增手术对象的80%,为该村今年手术总任务。完成任务的,按每完成一例结扎计20分∕例(二女户结扎计100分/例),上环计10分∕例,流产计25分∕例,引产(4个月以上)计100分∕例进行考核。

4、手术任务完成未达到70%的不予考核。未完成但达到70%以上按完成例数乘以完成比例考核。计生办没有档案可查的不予考核。

5、20XX年1月1日前已上吉妮致美环的对象暂不列入应扎对象,年满40周岁,且在二年内无生育行为的初婚育龄妇女可不列入结扎对象。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300分)

凡20XX年10月1日以来未进行征收处理的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人员及20XX年新增违法生育、非法收养人员作为对村考核对象,以个案考核立案面、征收面、到位率。

1、立案面:要求所有征收对象立案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

2、征收面:上述对象征收处罚面年内必须达7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

3、到位率:按应征金额[(夫+妻总收入)X2]的80%征收,作为已到位;

4、凡按标准征收到位的个案,按所征收金额的8%作为村级工作经费,不列抵考核经费;

5、凡未达到标准或由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予考核;

6、进入法定程序经法院送达裁定书后,由村级做通工作按标准缴纳的,按所缴纳金额的4%作为村级工作经费,不列抵考核经费;

7、凡给对象说情,要求降低标准或不参与、不配合做工作的,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黄牌警告。

(四)村级重视(200分)

1、村级计生专干配备:女性,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且常住本村,责任心强。凡未达到要求的扣50分;

2、组级指导员配备:女性,责任心强,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并解决适当待遇。凡未按要求落实的扣20分;

3、村级计生工作阵地健全: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三位一体,布局规范,干净整洁。凡未达到要求的扣30分;

4、村务公开及宣传阵地外移:奖励优待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证发放和延期、生育名单、孕情环情和其他政策法规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在室外公开。凡未达要求,未及时公开或缺项的每次扣20分;

5、上户申报:村级必须凭计生办的上户三联单,方可开具上户申报单。凡出现未凭三联单开具证明的,每起扣50分;

6、迎检工作:各项工作准备充分,有可行的预案,且责任到人。凡不到位的,视情扣分。

三、评估方法

(一)数据来源

1、各村(居)自报的报表和各项数据;

2、进村入户调查核实的数据;

3、上级通报的数据及各级调查的结果数据;

4、调查核实村级干部(含村级资料)获取的数据;

5、督查时获取的数据。

(二)处罚规定

1、设置黄牌警示或“预否决”

季度考核排名在倒数2名或集中服务活动及督查中因工作严重不到位的,中途予以黄牌警示或“预否决”。

2、设置考核评估的“一票否决”规定

(1)违法生育控制极为不力的;

(2)村支两委干部和村专干违法生育的,或其直系亲属违法生育严重的;

(3)期内对象手术欠帐严重,并出现违法生育的;

(4)工作矛盾大,引发省、市以上信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5)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导致恶性案件发生的;

(6)省、市、县验收问题严重,影响全镇评估排队的;

(7)年终综合评估总分在900分以下的。

(三)综合评估

1、根据考核评估得分,对各村(居)进行分类,类型分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合格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合格单位(即原三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四种类型。

2、先进单位按综合得分产生,人口大村(居)3个,中等人口村2个,小村(居)1个。

四、组织实施

1、调查和考核评估实施细则,授权镇人口计生办制订和解释。

2、由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抽调有关人员进行督查、抽样调查和举报调查。

3、实行双签名制度,调查组反馈情况后,被调查单位应在调查情况反馈表上签署意见。被调查单位拒绝签署意见的,视同认可调查结论,并由全体调查员签字确认是否已经反馈。

六、奖励惩罚

考核评估结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发文通报,并按规定兑现奖惩。

篇三:乡镇计划生育目标考评方案(1595字)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根据上级考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村级考评主要指标

1、村室规范达标(4分)

2、政策外生育控制(18分)

3、长效节育措施落实(18分)

4、“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实(37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4分)

6、其它重点工作落实(19分)

二、考评的有关口径

(一)考虑到全镇各村实际村情,决定把全镇17个村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依据为20XX人以上为大村、1000-20XX人为中村、1000人以下为小村,

(二)政策外生育的个案,双方户籍都在我镇的,原则上纳入男方户籍地考核,由于女方户籍地监管不利、工作不到位导致政策外生育的,实行双向考核(即男女双方户籍地所属行政村,包括城区户况社区在内)。

(三)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的,未上报镇计生办审核备案的,纳入流入地村政策外生育考核。

(四)对20XX年1月以来出现的往年出生未报情况,列入考核期内政策内(外)出生并追加出生数据回溯考核。

三、考评办法

(一)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采取半年、年终两次检查和一、三季度工作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半年检查、年终检查和两次季度工作重点督查各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50%和15%。各级抽样调查、调研情况列入村年度考核,一并确定成绩。

(二)各村考核内容的基本分为100分,若遇有新增目标责任书外工作指标,则增加其它工作项加权分10分。

(三)村级考评实行分类管理。年度考核总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且位居全镇前六名的为一类村;年度考核总分为75分以下且位居全镇后三名的为三类村;其他定为二类村。

(四)考评“一票否决”指标

1、村级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有政策外二、多孩生育或3例及以上早育(特殊情况除外);

(2)“村为主”工作机制没有很好落实的;

(3)出生人口早孕发现率低于50%的;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低于75%的;

(5)三类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实行黄牌警告列入重点管理村(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1)有出生错漏瞒报的;

(2)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的;

(3)期内长效手术落实欠帐3例及以上的(禁忌症除外);

(4)在上级考评中,因工作不利导致镇成绩处于全县(市)后2名的;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年度三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年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年度二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一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20XX元;

3、年度一项指标达到标准(政策符合率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早孕发现率90%)的村,另两项达到评优评先资格的,年终奖励人民币1000元;

4、加分事项:

在年度考核总分上:

大类村≧80分、中类村≧85分,且政策符合率≧95%、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5%、早孕发现率达≧70%的,大类村按5%、中类村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小类村≧90分,且政策符合率达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早孕发现率≧80%的,按2.5%予以附加分值计入镇综合考核分值。

(二)处罚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查实20XX年1月1日以来有出生错、瞒、漏报和性别错报的(含常住和流动人口),直接纳入镇综合考核三类村;

2、在各级计生工作检查和调研中,村主要领导、计生专干不能按镇要求及时到位及工作部署的一次扣2分;

3、没有按时完成镇计生办(所)交办工作的,视不同情况扣0.25-2分;

以上扣分列入考核或督查成绩不超过10分。

五、组织实施

镇计生办根据考评方案拟制考评技术细则,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修改完善。

篇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4051字)

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州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全州165个乡镇(街道)。

二、考评分类

年终依据考核评估综合得分划分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结果类型,类型从高到低依次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个类型。

优秀单位数量实行总额限制原则,总数量不超过全州乡镇(街道)总数的四分之一(41个)。

凡是年度综合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或符合以下条件3条(含)以上的均列为不合格单位。一是本年度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或年度政策外多孩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本年度考评综合得分处于所在县市倒数后两名;三是在省、州调查中查出出生错漏报人数达2人以上;四是在省、州调查中查出虚报长效节育措施达2例以上;五是年度内因计划生育工作被省、州通报批评的;六是有强行向调查员索要或故意损毁现场取证材料、向调查员行贿、对调查员进行人身攻击等严重干扰调查行为;七是近三年来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在全州所有乡镇排名前三名的。

在年度考评中被列为不合格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三、考评方法

对乡镇(街道)的考核评估由州、县市两级联合实施,年终根据两级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㈠县级调查

县市按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进行考核评估,并分别在5月底和10月底之前将所辖乡镇(街道)的阶段性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上报到州卫计委。

㈡州级调查

州级采取数据核查、举报调查两种基本方式进行监控调查。

⒈数据核查。对日常监控发现的出生、避孕节育措施等上报数据或资料明显异常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现场数据核查。

⒉举报调查。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超生、公众人物超生、群体性超生和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情况进行调查。

㈢调查时点和时期

调查时点为调查人员进点时最近一个数据上报截止时间的上月末;出生人口调查时期为从调查时点上溯到20XX年10月1日,社会抚养费征收调查上溯到20XX年10月1日。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㈠县级调查内容

⒈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网络建设情况按《湘西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规范要求进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户外宣传环境和“三栏一校”阵地建设情况;计生协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推进“六个到户”基层群众自治情况。

⒉工作效果

符合政策生育率重点考核二孩及以上生育和流动人口生育符合政策情况;多孩控制率;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

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为县市整治“两非”典型案件提供有效线索并配合查处到位情况;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到位情况。

⒋利益导向政策落实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落实到位情况;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手术并发症家庭)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情况,区域协作落实情况,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落实情况。

⒍依法管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⒎上报数据质量

上报基础信息准确和及时情况,包括: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孕情及孕期(含流动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出生人口信息、死亡人口信息、生育证办理、利益导向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数据上报情况;信息化应用及网格化建设及应用。

县级调查记分办法由各县市自行制定。

㈡州级调查内容及记分办法

⒈工作效果(48分)

⑴符合政策生育率(25分)。①符合政策生育率(22分)。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记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②符合政策生育率同比升降情况(3分)。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上年同期补报后的符合政策生育率的,每高1个百分点记0.5分(最多记3分)。

⑵多孩控制率(8分)。多孩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的记满分,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⑶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5分)。20XX年10月1日以来有生育(含补救)行为对象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⒉数据上报质量(24分)

⑴基础信息准确情况(10分)。①全员人口重复情况(3分)。重复人口占全员人口比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高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②全员人口数据记录空填情况(3分)。平均空填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高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③全员人口逻辑错准确情况(4分)。平均逻辑错误比例低于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高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⑵上报数据及时情况(12)。①本年度妊娠信息上报及时情况(2分)。上报及时率达所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②本年度生养信息上报及时情况(5分)。上报及时率达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③本年度避孕节育信息上报及时情况(5分)。上报及时率达全州平均水平的记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⑶死亡信息上报质量(2分)。每出现1例人口死亡信息漏报扣1分,扣完为止(以现场调查结果为准)。

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18分)

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情况(15分)。①跨省、省内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反馈情况(6分)。及时反馈率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6分;②湘粤流动人口对接信息等及时反馈情况(3分)。及时反馈率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3分;③网络化协作信息接收率(3分)。接收率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3分;④层级督办(3分)。每出现1例州级督办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

⑵区域协作开展情况(3分)。①基层协作责任(2分)。不履行信息通报扣1分,异地流动人口证件办理不落实的扣1分;②基层协作互动(1分)。在数据协查中不作为的扣0.5分,不回复协作单位委托、核查信息的扣0.5分。

⒋利益导向(10分)

⑴对象确认及资金发放情况(5分)。①奖扶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②特扶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③奖扶对象确认及时率达100%计2分,每迟报1个对象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④两扶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⑤两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⑥独生子女考学一次性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⑦两项一次性奖励资金发放到位率达100%计0.5分,否则不计分。

⑵转变工作模式落实情况(2分)。①及时受理对象申报资料计1分,经举报查实无正当理由拒收或延后接收对象申报资料的,每1例扣0.5分,实行倒扣分;②及时启动核查确认程序计1分,超过规定时限未走完程序的,每1例扣0.5分,实行倒扣分。

⑶奖扶对象后备数据库建立情况(1.5分)。建立奖扶对象后备数据库计1.5分,否则不计分。

⑷为迟报奖扶对象补发奖励金情况(1.5分)。当年无迟报奖扶对象或当年迟报奖扶对象已经全额补发其应享受而未享受奖励金计1.5分,否则不计分。

六、评估方法

㈠数据来源

⒈调查数据。数据核查、举报调查等调查获取的各类数据。

⒉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数据。人口计生相关信息系统(全员人口信息、PADIS、实时通、征缴系统等)的主要数据。

⒊专项数据。纳入考核且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提供数据。

⒋县市上报的各阶段性考核评估数据。

⒌其他数据。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的有关数据。

㈡加(扣)总分项目

1.对以下几种情况在评估总分中予以加分:

⑴为省、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供现场且效果较好,每次分别加3分、2分;

⑵在省、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作典型发言,每次分别加2分、1分(同一事迹多次发言只计最高分);

⑶在省级调查中,零反馈问题(没有出现漏错报现象及干扰调查等问题)的样本点,给样本点所在乡镇(街道)加年度考核总分3分;

总加分实行上限控制,不得超过5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2.对以下几种情况在评估总分中予以扣分:

⑴违法行政、违法违规执业、弄虚作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作为、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和生育证办理不作为乱作为、负面舆情应对不力等行为实行个案扣分,每出现一个个案扣减考核总分的3-5分。

⑵在省、州调查中出现错、漏、虚报现象,按以下标准扣减样本点所在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总分:①错、漏报违法多生育第3个及以上子女的每例扣4分;②错、漏报其他政策外出生的每例扣3分;③漏、虚报政策内出生每例扣2分;

⑶在省、州调查中出现虚报长效节育措施每例扣被查乡镇(街道)年终考评总分2分;

⑷提供虚假申述材料的每起扣减样本点所在乡镇(街道)考评总分2分。

㈢综合评估

各县市对所辖乡镇(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估得分由阶段性评估得分与年终评估得分按3:7比例合成,州里再根据有关平台数据及全年抽查数据,修正县市对所辖乡镇(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估得分,州级按以下比例对县市对所辖乡镇(街道)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估得分进行修正:

⒈本年度接受州级现场调查的乡镇(街道)其综合得分按州级考核得分、县市考核得分8:2的比例合成;

⒉其他未接受州级现场调查乡镇(街道)综合得分按州级考核得分、县市考核得分2:8的比例合成。

合成后的总分再加上加(扣)分项目即为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七、组织实施

1.州级计划生育工作调查、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授权州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解释。

2.建立考核监督制约机制,对考核评估全环节、全过程实现监督制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执行。

3.完善反馈和申述制度。数据核查发现的人口出生、手术和调查环境等主要问题,进行现场反馈。需要申述的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州卫计委纪检监察室提交申述材料。其它单位不受理申述材料。

4.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和统计调查信息资料未经州委常委会审定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

八、奖励与惩罚

年度考核评估结果由州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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