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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帮扶方案

时间: 06-18 栏目:方案
篇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实施方案(1702字)

根据成农人〔20XX〕11号文件精神,我局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县第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精神以及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今年是“三个建设年”,加快“三个转变”,推进“三个集中”,建设新津小康社会的伟大工程。加大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全面完成市下达的计生“三结合”目标任务。现提出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实施方案如下:

一、帮扶单位:农业局

二、帮扶责任人:江启春

三、帮扶业务站及责任人:农技站(李大成)、经作站(朱峰)

四、帮扶对象:落实在五津镇吴店村4组(新增户5户),兴乐乡东华村6 组(联系户10户、帮带户30户)。

五、帮扶项目:种植优质南方早熟梨、水稻杂糯间栽增产技术示范、优质粮油生产示范。

六、帮扶的优先优惠政策:

㈠五津镇吴店村4组:

1、为该村计生户基地提供水泥30吨,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每吨210元,共计630元。

2、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基地计生户采用水稻杂糯间栽增产技术,每亩增收60元以上,采用幼树高效间套作模式及生产技术,每亩梨园可增收600元以上,以达到计生户增产增收目的。

3、种植南方早熟梨,种植梨树每株补助1.50元,每亩种植110株,共计每亩补助165元。

4、搞好结构调整,在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等给予大力支持。

5、搞好技术培训,落实配套技术措施,全年共培训12次以上,培训内容:①梨矮化密植集约栽培技术;②果实套袋栽培技术;③优化施肥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④绿色果品及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⑤幼树高效间套作模式及生产技术;⑥果园秸秆覆盖技术;⑦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⑧水稻杂糯间栽增产技术。

6、发放技术资料,根据梨树生长季节,对肥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发放技术资料500份以上。

7、引进6个优质南方早熟梨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组织计生户参观考察。

8、协助该村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妇查。

9、做好宣传,落实计生政策,配合乡、村两级抓好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张贴宣传标语3 条以上,计生户能遵纪守法,一年中无计划外怀孕,无计划外生育,基地计生户应全部落实节育措施。

10、帮扶期间,为计生户出谋划策,寻找致富门路,培训职业技能。

11、帮扶计生户人均增收达180元以上。

㈡兴乐乡东华村六组:

1、无偿提供农用物资(优质粮油、蔬菜种子、农药、农肥)等。

2、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 指导计生户采用水稻杂糯间栽增产技术,每亩增收60元以上,以达到增收目的。

3、推广优质稻、优质油,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每亩可增收50—80元以上。

4、搞好小春结构调整,在技术指导, 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等给予大力支持。

5、搞好技术培训,落实配套技术措施, 全年共培训2—3次以上,受训人数达500人次以上。培训内容:①杂交水稻新品种简介;②无公害优质稻生产技术;③水稻杂糯间栽增产技术;④水稻无盘旱育抛秧栽培技术(“旱育保姆”应用技术);⑤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其中稻瘟病、纹枯病防治效果达95%以上,水稻后期病虫害防治达90%以上,化除面积达95%以上,并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进行防治,确保优质稻米品质;⑥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

6、发放技术资料,根据水稻、小麦、 油菜不同品种、不同季节、播栽、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发放各类技术资料500份以上。

7、协助该村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妇查。

8、做好宣传,落实计生政策,配合乡、村两级抓好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生户能遵纪守法,一年中无计划外怀孕,无计划外生育,计生户应全部落实节育措施。

9、帮扶期间,为计生户出谋划策,寻找致富门路,培训职业技能。

10、帮扶计生户人均增收达180元以上。

七、考核和评估办法

计生“三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平时抽查计生户,通过计生户了解各站、科、室帮扶情况,作为二级目标任务考核科室,对完成好的给予加分,完成较差的扣分。我局将会同乡计生办、村组干部对一年来帮扶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过帮扶,使计生户成为科学种植能手,勤劳致富带头人,能掌握1-2门致富门路,使被帮扶人人均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0%以上,人均增收180元以上。

篇二: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方案(1496字)

为搞好我县卫生系统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确保市卫生局和县委办、县府办下达的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一三五八”发展战略,扎实开展项目攻坚年、产业提升年、开放突破年、作风转变年,做好计生“三结合”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县卫生局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结合”帮扶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的领导,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帮扶措施具体落实。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中心卫生院均应成立计划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帮扶任务

完成市卫生局、县委办、县府办下达的帮扶任务。

三、主要工作要求

1、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任务,做到计划、帮扶对象、责任三落实。

2、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的优势,提供健康体检、开展义诊、健康咨询。特别要为帮扶户、独生子女户家庭建立档案,发放“就医优惠证(卡)”,实行优先就医、优先检查和减免部分医疗费等方面的服务。

3、结合“关爱女孩行动”,把帮扶对象向独生女孩户倾斜。拓展帮扶思路,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帮扶户自我发展能力,使计划生育帮扶户不仅成为当地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而且还应是文明先进生活方式和先进生育文化的传播者,通过各种途径对被帮扶户、联系户及帮带户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多种经营方面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资援助。每年入户指导必须在四次以上,使被帮扶户有一个以上稳定的致富项目并学会相应的技术,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勤劳致富,被帮扶户年均经济增长超过当地水平20%。

4、认真宣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帮助解决被帮扶户参农合,缓解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加大计生宣传工作力度。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保健知识,达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各单位须有1—2幅永久性标语。既要在群众就医时不厌其烦进行沟通宣传,更要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预防处置知识宣传,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新;除了日常宣传资料,以多种形势,为群众进行喜闻乐见的宣传。

6、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上报等管理工作,严禁利用B超等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做假手术、开假证明现象发生。

7、进一步搞好产科技术和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坚持施术人员持证上岗,认真按照操作程序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8、各帮扶单位对被帮扶户均要建立花名册、签定协议书、悬挂明显的标识牌。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自查并写出总结,要帮扶计划、总结、帮扶协议书(半年可不报协议书),协议及登记表需加盖当地计生部门的印章。(无具体帮扶任务的单位可只报无任务说明材料和其它方面的材料)。

9、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计划生育条例》、《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并作好记录备查。

10、加强计生工作质量管理,做好各种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对本单位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家庭确有困难的,单位应给予必须的关心和支持。

四、考核奖惩办法

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给予表彰。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违反“十禁止”、七不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通报全县。

篇三: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扶持方案(1920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引导群众从根本上转变婚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奖励扶助办法。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扶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本人为本县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年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1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月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奖扶标准为每人每年720元。奖扶对象确认条件及奖励扶助金发放办法具体按省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发〔20XX〕5号)、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通知》(人口计生委〔〕11号)文件执行。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独生子女死亡或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月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1个子女或合法收养1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四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20元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对象的具体确认办法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进一步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凡在我县登记结婚的男女青年或在我县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可享受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县财政补助其父母每人5元/年(20XX年起执行);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大病报销按普通参保人应报销额的1。2倍报销。

五、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四级以上残疾的,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并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的,个人应缴部分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六、从年月日起按政策生育后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由县人口计生局按乡镇(街道)上报的绝育名单在四项手术结算报销时给予核实补助,经费由县、乡镇(街道)财政各支付50%,县财政承担部分在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中列支。

七、凡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其子女录取大专以上学校的(年龄不限),县财政给予一次性20XX元的学费补助。

贫困(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中独生子女录取中专(县外),每学年补助1700元;录取大专以上每学年补助2200元。所需经费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残疾学生独生子女录取中专(县外)每学年补助2200元;录取大专每学年补助2700元;录取本科每学年补助3200元。所需经费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八、独生子女因意外死亡,其父母已无生育能力且不收养子女的,在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分别给其父母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养老保险金补助,补助金由县、乡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投保后如再收养子女的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追回所有补助款。县补助部分列入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范围。

九、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至20XX元的公益金慰问。慰问金列入县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范围。

十、独生子女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给予20XX元以下一次性公益金补助。补助金列入县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范围。

十一、对经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机构确诊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600元以下的公益金补助。补助金列入县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范围。

十二、独生子女父母进入政府创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应由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由县财政给予10%的补助。

十三、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免费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农、林、水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十四、团委、妇联等部门在“希望工程”和“春蕾”结对中,对独生子女优先给予照顾结对帮扶;工会、民政、残联等部门在扶贫帮困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和扶持独生子女特困家庭。

十五、本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

十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安吉县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暂行办法》(安政发〔20XX〕56号)文件同时废止。

篇四: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案(2028字)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深办字[20XX]12号)及《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深龙委办〔20XX〕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对各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帮扶力度,推动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挂钩帮扶,督促和指导各社区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强化责任,加大投入。重点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基本国策落实难度大的社区的指导和督查,按照“市挂钩到街道、区挂钩到重点社区、街道挂钩到重点户、社区挂钩到重点人,责任包干、任务到人、动态管理、动态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来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挂钩管理机制,实现基层人口计生经常性服务管理落实到位,努力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切实推动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二、组织领导

实行街道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及街属10个挂点联系社区工作组定点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制度(详见附件)。同时,街道成立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黄育太兼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黄乃作、党工委委员余秋婵兼任副组长,街属10个挂点联系社区工作组组长和10个社区工作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人口计生办,由街道人口计生办主任兰菲兼任主任,人口计生办副主任薄龙龙兼任副主任,成员为街道人口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挂钩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协助挂钩社区建立健全并落实经常性工作制度

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社区“两委”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制度、社区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考评办法、奖惩标准,做到以制度管理、制度约束、制度规范和制度激励,真正推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在社区的落实。

(二)协助挂钩社区突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重点任务

挂钩帮扶工作组要在街道挂钩帮扶领导的带领下,将挂钩帮扶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日常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主动联系协调并按规定参加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将“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作为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重点的工作部署,了解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帮助社区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任务,并协助社区做好迎接省人口计生委、市卫人委、区人口计生局考核检查。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到帮扶社区进行指导,对居住在辖区的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核查辖区内重点户、难通户、困难户等人员情况,造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及时提出转化和帮扶工作方案、时间表,确保有效开展挂钩帮扶人口计生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督促社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辖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向帮扶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人、财、物的帮助。

四是认真开展帮扶活动。要做到包干到户、包干到人,推行“一对一”工作方式。对计生困难家庭在经济、就业、养老、节日慰问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帮助,切实体现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关心、关怀、关爱。对计生难通户要多下苦功,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需督促落实、该落实补救措施的要跟踪落实、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征收到位。

五是推进专项服务管理工作到位。日常工作中,要协助社区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积极参加5月及9月社区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主动协助并参与社区开展优生健康惠民工程、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使帮扶社区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四、相关要求

(一)制定挂钩帮扶工作计划

各挂钩帮扶工作组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员应配合社区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共同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根据工作需要每月不少于一次下到社区指导,并做好帮扶工作情况记录。各社区要将社区落实帮扶对象名单及帮扶内容表格,于每月5日前送街道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文标,联系电话/传真:84615982、84868346)。

(二)做好信息反馈与通报

挂钩帮扶工作组和社区要及时向街道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帮扶社区情况、取得的成果、遇到的困难等,以及帮助社区完成上级下达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任务的情况。街道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街道挂钩帮扶工作情况,推广好的做法,强化沟通,切实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实行挂钩帮扶年度考评制度

将挂钩帮扶工作情况作为挂钩帮扶领导和干部职工测评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挂钩帮扶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人员,街道将予以通报表扬;对挂钩帮扶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的人员,街道将予以通报批评。

篇五:计划生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1046字)

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要点》彭人口领[2012]3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彭人口发[2012]7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城管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12年惠民目标进行管理,并从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给予保证,切实做好2012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 帮扶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把计生工作纳入市城管局重要工作议程,并纳入目标管理,通过帮扶引导计生困难户,调整种养植结构,开拓致富渠道,为其提供优良新品种和实用技术,为帮扶户提供生产启动资金和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帮扶户的生产、生活质量和家庭收入明显提高,尽快脱贫致富。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局计生“三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有关人员发生工作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充实局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伍林,副组长:刘汉蓉、罗蓉,成员:周国琴、苟吉丽、胥佳、唐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2011年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三、工作任务

按照《2012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彭州市2012年度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城管局将挂钩龙门山镇国坪村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确定为2012年帮扶对象。针对确定的帮扶家庭,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一是在5月15日前完成同龙门山镇政府一起确定市城管局今年新增的8户帮扶户。与帮扶户签订2012年帮扶协议书,填写帮扶记录,并进行公示确定。二是设立每户400元的帮扶启动资金,为帮扶户家庭购买《成都市城乡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做到全年入户帮扶4次以上,为帮扶基地投入帮扶资金不低于8000元。三是由局办公室加强与帮扶户的日常联络沟通,随时掌握情况;四是做好为帮扶家庭的技术指导。五是做好帮扶效果评估。六是做好帮扶工作的资料收集和归档管理工作。

三、严格考核

为全面完成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格工作考核,责任落实到人,将此项工作与年终工作考核挂钩,采取日常不定期抽查和年底检查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或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求及时整改,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篇六:计划生育科技帮扶工作实施方案(1219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年计划生育“三结合”科技帮扶工作的通知》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靠科技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计划生育“三结合”科技帮扶领导小组,农村社会事业科为具体承办科室。计划生育科技帮扶领导小组负责计生“三结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承办科室负责计生“三结合”的日常工作,落实帮扶基地、帮扶对象、帮扶项目等。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局对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选准帮扶对象,明确帮扶目标

根据科技帮扶与计划生育户的生产、生活和生育相结合的要求,按照计划生育户自愿申请的原则,经过认真考察,决定将计划生育科技帮扶基地落实到x村,选择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具体落实新增户户,帮带户户,新建立帮扶基地一个。通过帮扶使这些计划生育户的生产有明显发展,生活有较大提高,在本镇、本村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落实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对象致富能力

(一)签订帮扶协议。主动与帮扶对象协商,按照自愿的原则,与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目标任务。根据帮扶协议,认真履行义务,组织开展帮扶活动,做好情况收集及帮扶对象的建档工作。

(二)确定帮扶项目。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结合科技富民推进行动项目的实施,帮助其选择1-2个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增收项目,聘请有关科技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帮助帮扶对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重点在生猪标准化养殖和优质水果种植上采取措施,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帮扶对象的增收致富能力。

(三)为部分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户提供生产上的物质帮助或项目启动资金的贷款协调,增强造血功能,打好增收致富基础。

(四)抓好科技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到计生“三结合”基地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切实为计划生育帮扶对象提供生育、保健等知识的咨询服务,赠送相关资料,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宣传,防止计划生育户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五)抓好科技特派员定点联系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特色,选派专业对口的科技特派员定点联系贫困村,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指导农户开展科技示范,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

四、切实落实“三优”政策,强化科技服务

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帮扶措施,切实落实对计生帮扶户的“三优”(优先、优惠、优待)帮扶政策,使科技帮扶工作收到更大的实效。一是结合科技富民推进行动、现代畜牧业专项行动等项目的实施,对计生“三结合”帮扶基地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上优先支持,带动帮扶户增收致富。二是对帮扶基地的计划生育户,在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服务、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三是对基地有困难的计划生育户,在引进种养殖优良新品种时给予优惠,对生产生活中的急需物资优惠供给或无偿赠送。

篇七:街道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案(2220字)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XX〕236号)和深圳市卫人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口计生工作挂钩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人发〔20XX〕193号)及罗湖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罗湖区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罗计生组〔20XX〕6号文)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对各社区计生工作帮扶力度,推动东湖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辖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抓好“两无”活动创建和挂钩帮扶制度的落实,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参与、各方联动、群众认同”的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深化流动人口部门综合治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区域协作、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创新机制,重点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基本国策落实难度大的社区指导和督查,按照“市挂钩到街道、区挂钩到重点社区、街道挂钩到重点户、社区挂钩到重点人,责任包干、任务到人、动态管理、动态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来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挂钩管理机制,切实推动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二、组织领导

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整体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街道所有处级以上干部带20个机关科室(部门)全部参加挂钩帮扶工作。同时,街道设立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照兰为组长,街道计生科科长高建军为副组长,20个街道科室(部门)负责人和9个社区工作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督导联络组,具体由计生科挂点社区人员组成。

三、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今年市卫人局秘书处黄洪斌副调研员挂点帮扶我街道;区人力资源局挂钩帮扶布心社区,区文化体育局挂钩帮扶翠湖社区,并且明确了以上两个兼职单位的责任人、兼职单位兼干和区卫生人口计生局联系人;区成立有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督导组,其中第八组负责督导和联系我街道(见附件一)。为此,街道采取党工委、办事处处级以上领导带分管科室来挂钩帮扶社区,其中科室负责人为挂钩帮扶责任人,计生科安排1人为具体联络人(见附件二)。主要任务有:

(一)协助挂钩社区建立健全并落实经常性工作制度。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工作站站长责任制度、专干工作责任制度、综合协管员工作责任制度等,真正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考评办法、奖惩标准,做到以制度管理、制度约束、制度规范和制度激励,真正推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在社区的落实。

(二)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各科室要在街道挂点领导的带领下,将挂钩帮扶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日常工作,每月主动联系协调并亲自参与社区计生工作例会;社区认真核查辖区内“计生工作思想难通户、重点户和困难户”等人员情况,造册登记,及时提出转化和帮扶工作方案、时间表,确保有效开展人口计生挂钩帮扶。

(三)深入社区督促指导,切实掌握计生底数。各挂钩帮扶领导要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帮扶社区进行调研指导,了解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情况,掌握社区计生底数,帮助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为推进社区人口计生争先创优献计献策;做好迎接省、市、区级考核检查工作,主动参与社区协调和指导。

(四)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开展帮扶活动。各科室在职能范围内,协助社区开展春风送温暖、为辖区育龄群办好事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计生工作提供人、财、物的帮助,协助社区做好信息采集、宣传教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工作;同时要求在社区帮扶2户以上计生困难家庭。各科室和社区要做到包干到户、包干到人,推行“一对一”工作方式,对计生困难户家庭给予经济、就业、养老、节日慰问等方面的帮助;对计生难通户要多下苦功,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需督促落实、该落实补救措施的要跟踪落实、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征收到位。

(五)积极参与,推进专项管理和服务到位。日常工作中,要协助社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积极参加社区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主动协助并参与社区开展创“两无”活动,使帮扶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四、相关要求

1、制定工作进度安排。各帮扶责任科室指定一名联络人具体负责,挂钩帮扶工作的成效将成为年度考评各科室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重要依据。具体联络人应配合社区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共同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根据工作需要每月一次下到社区指导,并做好帮扶工作情况记录。各社区落实帮扶对象名单及帮扶内容表格,于每月5日前上报街道计生科。

2、落实日常检查和督导。建立督导制度,由街道计生科负责实施。街道计生科成立3个督导小组,各负责三个社区。3个督导小组要主动和区兼职单位、督导街道和社区进行联系,每月收集汇总帮扶情况,每季度通报督导检查结果。(见附件三)

3、开展信息反馈与通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区各兼职单位、街道各科室和社区要及时向计生科反馈帮扶社区情况、取得的成果、遇到的困难等,以及帮助社区完成上级下达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指标任务的情况。同时,建立通报制度,由街道计生科定期收集区各兼职单位、街道相关科室开展帮扶工作成果和工作成效,定期通报街道挂钩帮扶工作情况,推广好的做法,强化沟通,切实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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