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法制科工作总结
1XX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法制科的指导下,我局法制工作继续围绕“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政,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现将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8”国际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大张旗鼓的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及识假辨假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了解工商工作的同时还提高了识假辨假的能力。
二、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部执法水平
今年法制科结合我局实际,把干部培训的重点放在以案学法和讨论上来,加强干部实际运用能力的培训。今年法制科从我局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抽出几个典型案卷并组织各办案机构人员进行讨论,每个人都要提出意见,然后再综合进行分析。通过讨论学习大大提升了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我局在日常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法制科组织各办案单位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讲解,使办案人员走出了法律误区又提高了办案人员案件办理质量。
三、继续加强案件核审工作、保证案件核审质量
今年我局各办案机构共办结各类案件起,法制科核审起,无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今年法制科从各办案机构抽调人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我局20XX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这次检查采取互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案卷装订顺序、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票据等几方面进行彻底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案卷装订顺序错误、办案人员签名有代签现象、票据填写不规范,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责令办案单位限期改正。通过这次检查促使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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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2月9日
2眉山市工商局法制科半年工作总结
法制科紧紧围绕工商职能职责,积极推进以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深化行政调解为核心的工商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与立法立规工作
(一)承办《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调研。20XX年3月13日,市局法规科承办了省局法规处牵头的《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立法调研会。会议强调了推进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立法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企业代表就民营企业用地融资难、与招商引资企业待遇不平等和银行不合理抽贷断贷等问题和立法调研组交流了意见,并表达了立法期望;企业经营者、法律工作者就《四川省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的立法体例、章节内容和具本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并建议在立法中适当吸收省政府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参与其他立法立规工作。市局法规科还就《眉山市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集中运行的意见》和《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向起草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
(一)深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法取消个体工商户图章异地经营备案、外资企业延期出资备案、外资企业每期出资验资报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事项变更备案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深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的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等3项行政许可。
(三)深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结合法律法规的修改,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废止、新增、变更和融合。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397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346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
三、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
(一)开展普法教育。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拟定会前学法方案和会前学法计划,由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定期轮流走上讲台普法。坚持法制学习培训,组织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职业道德教育。
(二)加强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履行案件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办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性权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建立了覆盖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监督和核审网络,核审率100%。
(三)强化学法用法监督。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提交政府法制办备案。
20XX年5月22日,市直机关工委到我局检查验收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对我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通过了检查验收。
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工作
(一)修订《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依据市依法治市办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要求,修订《眉山市工商局开展依法行政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细化创建内容,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
(二)拟定依法行政责任书。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拟定《依法行政责任书》,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代表市工商局与省局、各区县局(分局)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追责纠错机制,聘请机关法律顾问,听取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的专业性意见。
(四)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除法定事由外,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在市局红盾网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无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法制宣传信息、行政权力事项及其运行流程,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行政处罚信息。
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工商局成为唯一做书面材料交流的市级单位,被依法治省办公室、省法制办确定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
五、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一)制定工作措施。拟定《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方案》,制定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责任分工、强化日常推进、强化考核问责等六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抽查区县局(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公示情况,收集汇报数据,拟定工作简报,督促全市工商系统及时完成行政处罚案件的录入公示工作。
(三)工作成效良好。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96件,全部在工商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率100%;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案件201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示无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95件,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100%;以企业为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案件85件,企业主动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53件,企业主动公示率为62.4%。7月初,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为民带队到市工商局检查该项工作,对我局该项工作给予肯定。
六、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工作
(一)加强建章立制。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依法治市新格局,法规科拟定了《眉山市工商局法治工商12345建设方案》和《眉山市工商局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实施。
(二)开展“六五”普法总结自查。对照“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市级部门内容和指导标准,对20XX年到20XX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梳理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收集“六五”普法相关工作资料,迎接市依法治市办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学法用法阵地建设,制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依法治市标语,在红盾信息网开设普法宣传栏,设立图书阅览室,营造学法良好氛围。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通过短信、QQ群、微博、微信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眉山电视台连续一周播出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消费提示。
七、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开展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一是深化“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宣讲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意见,向企业赠送《“法律进民企“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眉山日报》以“送法进企业工商来帮忙”为题目对我局送法进企业进行了报道。
(二)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选取全市信用良好、遵纪守法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邀请省局“法律进企业”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四川省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培训,极大的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在丹棱县杨场镇狮子村参与市司法局主办的“送法下乡活动”,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接受村民咨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现场向市民讲解假冒产品辨识方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月”活动,参加“依法治市法在身边”大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市局联系点庄店社区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电子商务培训,深入眉象路大市场开展法制宣传,向市民发放法治文化衫帽100套,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
八、深化行政调解工作
(一)建立消费调解案例指导制度。按季度收集区县局(分局)消费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发现典型案例较好的调解方法,对案件法律法规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对案件调解整体情况进行评析,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并将典型案例登载在《眉山工商》上,供全市工商系统调解人员学习提高。
(二)承接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接待工作。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分工,市局法规科对口接待陕西省高院参会人员,会议期间为参会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市工商局被评为工作推进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
(三)推广调解经验。及时总结并推广消费纠纷调解先进经验做法,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工商局经验做法进行了展示,《眉山日报》以《四项机制推进消费纠纷调解》为题对市工商局经验做法进行了推广。
九、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不能完全符合省政府要求。由于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权力事项多,工作量大,省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停留在制作目录阶段,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法规科清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与省政府公布的市州局行政权力指导目录差别大,不完全符合省政府的要求。
(二)部分工作推进缓慢。由于未明确完成时限,《法治工商建设12345方案》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确定的部分工作目标和任务,尚未有实质性推进,停留在准备阶段。
(三)行权平台更新滞后。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行政权力事项的优化整合,行政权力事项平台更新工作量大,造成未及时更新。
十、20XX年下半年法制工作思路
(一)优化行政权力清单。以省局行政权力清单为蓝本,对照州市局行政权力指导目录,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市工商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再调整,增加省局指导目录的遗漏项,完成行政权力清单优化工作。
(二)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对照《法治工商建设12345方案》、《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方案》、《眉山市工商局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贯彻实施意见》和《依法行政责任书》等文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三)及时更新行权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行权平台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更新录入。
(四)建立消费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主动和法院系统衔接,建立消费纠纷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确保消费纠纷调解的履约率。
政策法规科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3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依法规范执法、依法服务发展,不断推进全市工商系统法治建设进程。
一、着力普法宣传,营造和谐法治氛围
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出台了《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立足增强机关干部法治理念,4月份举办了公职律师法律沙龙,组织公职律师到市中院旁听郭某不服因“傍名牌”受到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案,并于庭审结束后与法官共同探讨工商机关在查处“傍名牌”行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丰富了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形式,活跃了法律研讨氛围;立足实现强农富农,开展了“20XX年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活动”等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农民群体利益,提高农民群体运用法律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各单位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载体,如安溪县工商局运用短信平台向广大社区居民发送了28000条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短信有奖问答,组织了辖区企业经营者参加纪念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周年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了3.15主题趣味性灯谜活动等;丰泽区工商局继续在泉州电视台专题开辟《工商红盾在行动》普法宣传栏目,及时宣传解读工商部门最新政策法规及服务举措,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不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鲤城区工商局联合区司法局、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举办“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推进送法进社区。全市系统通过深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效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取得了良好成效,省工商局以《工作情况通报》的形式肯定推广了我市系统开展法制宣传的工作经验。
二、着力健全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推行案件交叉核审。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核审是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今年,我局组织法制机构、办案机构等单位执法人员至漳州市工商局交流学习案件交叉核审工作制度,力求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在借鉴兄弟单位案件交叉核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5月份在永春局召开现场会,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核审的通知》,逐步推行案件交叉核审制度。目前,除洛江区局、惠安县局、安溪县局作为试点单位已全面推行案件交叉核审之外,晋江、石狮、南安、德化等单位也已开始推行这项制度。其中,安溪县工商局推行交叉核审、指定核审、集体核审工作陆续在《中国工商报》、《福建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等报刊、网络上报道。各单位通过推行案件交叉核审工作,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促进提升工商所法制员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2、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从源头上确保依法行政。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省工商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XX年到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不符合工作实际和与现行法规相冲突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其中,保留了市局于20XX-20XX年期间发布的《关于印发广告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食品经营主体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关于印发内资集团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工商[20XX]43号)以及市局20XX年前发布的《关于印发<台湾居民在泉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工商[20XX]36号)和《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泉工商[20XX]4号)。
3、制定法治工商建设考核标准,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进程。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根据省工商局的工作要求,出台了《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和对县级局法治工商建设考核指标,明确了全市系统法治工商建设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部门和考核程序。在省局制定的对各设区市局法治工商建设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新增三项考核内容:一是增加对各单位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和主办人负责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二是增加对各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落实“法律六进”活动情况的考核;三是增加对各单位创新法制监督手段,加强执法监督情况的考核。《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指标的出台,进一步确定了全市工商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我市法治工商建设进程。
三、着力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各级法制机构认真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把好案件核审关,认真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量罚是否合理及说理是否充分等。对案件核审中发现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如实提出核审意见,退回办案机构予以修改、补正。今年,全市工商系统法制机构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8337件,维持原行政处罚建议8303件,变更原处罚建议34件。全市系统不断强化案件核审工作,有效的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争议。
2、强化层级监督,审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是监督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局继续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坚持案件集体讨论研究,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标准,切实做到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保证了行政复议的依法审理。同时,认真组织复议案件经办人员进行反馈交流,围绕案件办理程序、案件定性、调查取证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类似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地方进行分析讲评,举一反三,改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已办结12件,法定期限办结率100%。已办结的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复议调解结案1件,行政复议和解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1件,确认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5件,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件。我局通过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3、进行重点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和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能有效促进规范执法。今年,市局在7月份和11月份分别开展了全市执法大检查,共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97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20卷,一般程序案件161卷,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6卷;抽取行政许可案卷84卷。案件评析由各县级局法制骨干及部分公职律师负责,评析人员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行为评议标准》和省政府对于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对每个案卷进行现场评析打分。各评析人员及时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供其他单位学习,对案卷中出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提出,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争议的问题,由参加评析的所有人员进行讨论,并对下一步如何解决执法中类似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评析结束后,由市局统一汇总被抽检案卷存在问题,并实名实案进行通报。全市系统通过组织法制、公交等单位开展执法案卷检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水平。
4、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全市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石狮市工商局持续推进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制作,继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试行)》后,又根据《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行,重新修订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定》以及部分行政处罚文书的示范文本,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水平。洛江区工商局在案件核审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和总结归纳出执法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以《执法提示》的形式要求各办案单位遵照执行,先后制作了《关于梳理涉及工商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的情况通报》、《关于行政处罚文书邮寄送达问题的执法提示》等五份《执法提示》,对规范全局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起到很好促进作用。
四、着力创新机制,拓展行政指导成效
全市系统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当地行业特色和经济特点,强化对外协同,借力行业协会,实现从单个企业的指导向行业化、产业化指导延伸,由工商部门一家行政指导转变为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合力指导,进一步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提档升级。晋江市局协同经贸局、贸促会,分别与晋江市纺织服装协会、晋江市制鞋工业协会签订《行政指导帮扶规约》,并向企业发放5000份《企业产能供需信息调查表》,成功指导柒牌、利郎、361°、贵人鸟等7家品牌企业与11家中小企业签约产能对接。永春县局与县经贸局、达埔镇政府在达埔镇联合召开制香业全行业行政指导现场会,与永春县篾香制香同业公会签订《联手助推香业发展合作协议》,以同业公会为纽带,指导企业抱团发展。安溪县局主动与长坑乡政府联系,指导成立安溪县山格淮山产业技术研究会,以研究会名义申请注册“山格淮山”证明商标,拓展销售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五、履行综合职能,服务全局中心工作
1、发挥参谋作用,为行政决策建言献策。积极为上级机关和本机关行政决策建言献策,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和省局的委托,承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调研起草任务。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文件的制定向省局法规处反馈修改意见;对市政府及政府部门拟制定的《泉州市电动车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管理规定》、《泉州市关于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协助、指导本局业务科室解决行政争议,如参与泉州泰山石化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泰山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投资纠纷案的讨论、研究,提出法律意见等。
2、加强协调沟通,做好执法衔接工作。全市各单位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学习执法衔接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调解决案件移送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工商系统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如永春县工商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开展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鲤城区工商局积极推动与区公安局建立执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执法协作;石狮市工商局与石狮市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主动接受检察部门监督检查,预防渎职及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南安市工商局与南安市人民法院共同成立工商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协调小组,提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执结率,树立工商行政执法权威。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促进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全系统共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7件。
3、组织法律知识考试,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根据省工商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20XX年工商法律知识考试培训,组织全市系统共58名考生参加考试,并获得全省第一的好成绩,受到省工商局的通报表扬。同时,及时汇总、上报执法证申领材料,确保及时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