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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

时间: 04-25 栏目:总结

1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

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和《中国交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质量责任,完善了质量监督机制,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制度更加完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使项目员工质量意识和工程实体质量均得到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加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项目部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和副经理为副组长部门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小组分工明确,组织、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的有关事项。同时结合项目实际,制定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目标、重点、步骤、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了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专人落实,形成全员参与,为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责任意识

组织召开“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动员和部署,会上由****总工宣贯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中国交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后续活动的开展预热;通过大会把“质量工作,人人有责”、“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等质量观念深入到每一名员工心中。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预防质量事故

1、20XX年1月至2月主要针对质量目标分解,质量责任落实、施组编制,审核,交底情况、配合比设计,审批等进行自查,整改。

2、20XX年2月至20XX年5月主要针对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执行、试验抽检频率、技术交底执行、质保资料编写情况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借分公司上半年和年度综合检查机会,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听取分公司指导意见,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措施,有效的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四、推行质量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考核

项目部依据分公司《质量目标责任书管理规定》对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各自质量职责。年初项目经理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明确质量保证措施,每年中、年底向分公司提交《质量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小结,由分公司进行检查考核。同时项目经理与项目部主要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主要岗位负责人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对责任人质量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署考核意见。20XX年初至今共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份,组织质量考核**次,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效果良好。

五、加大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项目部采用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进行内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施工技术、质量控制、试验检测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公路工程施工员,造价员培训、建造师考前培训,提高了人员的技术素养和综合能力。20XX年度项目考取一级建造师一人,举办《***技术》、《****施工工艺》、《***水准测量》、《***管理》和《***管理》、《***质量检测与控制》、《****安全教育培训》等质量安全培训。组织观看《******施工宣传片》,通过培训教育开阔了大家视野,提高了质量管理技能。

六、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用规章流程处理事情”的管理思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编写了《质量责任制》、《质量管理办法》、《技术质量奖惩办法》、《质量通病防治计划》等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依。

2、强化施组和方案的指导性

项目部依据图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标准规范针对本项目工程实际在工程开工前编写细致可行的施工方案,经内部及监理审批后执行。

20XX年至今共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已通过外部专家论证)5项专项施工方案;完成《**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等21项施工方案。方案编制首先编制首件方案组织首件施工,根据首件施工总结对总体方案进行优化,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3、严控试验检测管理

为提高质量控制效果,项目部由专人负责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现场。加强商品混凝土监督管理,不定时对混凝土搅拌站的混凝土配合比执行情况、原材料情况进行了监督巡查和抽检,确保工程质量。截止5月10号项目部主要进行的试验、检验、检测内容有:

4、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

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在商混站选择时仔细审核拌和站资质与业绩,优先选择资质合格业绩优良的拌合站。在施工过程中,加强配合比控制,设计配合比应经过监理审批后实施。混凝土进场后对塌落度、和易性等指标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坚决返场,不予使用。浇筑过程中控制混凝土分层厚度,严格控制振捣时间与振捣半径,保证混凝土振捣质量,加强混凝土收面质量,保持混凝土表面光洁。

5、重视测量管理

项目测量人员严格把控项目的控制测量以及结构物的测量放样。在控制测量方面,在季节变化后或是控制点有破坏时及时做好恢复复测,使得项目整体线形及高程控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在桥梁与路基结构物放样中严把质量关,做到了施工前平行检测,施工后及时测量复核。

在测量管理上,测量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与项目两级管理部门出台的测量仪器管理制度及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做到了测量仪器有台账,有养护和鉴定,测量工作有复核。

6、严格现场质量检查,奖罚分明

严格执行“三检”制,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把工程核验关,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执行关键工序,重点部位现场质量盯控,一般工序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20XX年至今共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份,内容涵盖桩基、墩柱、盖梁施工、箱梁预制、防撞护栏、护坡砌筑、路基填筑等。项目编制并积极宣贯《技术质量奖罚制度》,对于发现达到奖罚标准的问题绝不手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奖励和处罚。累计下发罚款单**份,共计罚款****元,下发奖励单1份,奖励****元。

7、规范资料管理

项目重视资料管理,设专职资料员进行资料管理工作。结合分公司内业资料管理办法、新版标准化管理手册及“局双标”,对新发生的资料严格按照最新标准执行,资料采用天津市标准化表格编制,内容应齐全、信息应完整、人员签字完整、整理归档及时,确保资料与实体工程同步,台账实时更新。项目总工按照标准化手册要求每月检查台账与资料的符合性并签署了检查意见,多次顺利通过分公司及质监站组织的检查验收。

8、重视质量通病治理工作

针对实际施工中可能会产生的质量通病,项目部在进场之初结合项目实际编制标段内《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并将质量通病治理目标在《质量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根据施工进度按照《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在每月一次的质量例会中进行重点分析和强调,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在《质量关键点监控表》中进行体现,通过监控表在施工中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质量,从20XX年初至今共编制《质量关键点监控表》**份,通过积极防治成功减少了在箱梁预制,灰土填筑施工中质量通病带来的影响。

七、强化能力建设,健全适应“五商中交”的质量管理体系

1、推广四新,及时总结

项目注重科技进步技术推动对施工生产的促进效果,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及时总结推广。在箱梁预制与桥面系负弯矩张拉压浆施工中,采用智能张拉与智能压浆系统进行施工,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有效的提升了张拉质量。

项目部技术人员及时对新工艺进行总结,针对自身工作情况撰写了《****案例探讨》、《****中的应用》、《*****》、《****施工工艺》等技术论文。

2、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质量安全管理现代化

在项目箱梁预制过程中在各钢筋加工区,箱梁预制操作平台处安装摄像头,对施工过程时时监控,记录。确保质量安全时时处于监控状态。

项目管理人员每天登陆“***”、“****”等专业办公系统进行文件处理,确保质量信息上下传递通道畅通、迅速有效。

项目部组建内部管理群,工程质量信息时时在群内共享,质量安全人员在工地时时发布现场质量安全注意事项,方便项目全体人员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每周五对本周现场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在项目群内发布通告,避免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效果较好。

八、存在问题

自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项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操作工人存在质量意识薄弱,交底执行不严现象;二是部分质保资料签字存在字迹潦草,涂改现象。三是部分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需要深入的宣传教育。四是作业队伍对提出的问题整改积极性不高。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项目将以这次督查为契机,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强质量宣传教育,提升管理人员与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整改,确保质量整改到位。加大自查力度有效遏制施工质量通病与质量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项目质量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2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XX]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XX]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印发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百建管〔20XX〕132号,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企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截止20XX年11月31日,辖区内12个县(区)住建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

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接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立即以(百建管〔20XX〕114号)向各县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9月4日,我市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除本委有关领导及主要业务科室外,有12个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建管股、质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我市辖区内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城区部门在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会。

(二)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截止20XX年12月,全市共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30项,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51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4个,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1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1项。

(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终身责任。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20XX年9月-11月,组织辖区内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全国、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和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截止20XX年12月,全市272个建工程大部分工程均已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四)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质量月”现场观摩会活动。20XX年9月。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了针对渗漏、裂缝、空鼓、铝合金窗型材壁厚不足、混凝土表观质量差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共抽取钢筋试验样品217组,检测不合格5组,不合格率5.23%;抽取水泥试样4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混凝土砌块试样7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抽检铝合金窗型材21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处理楼板裂缝漏水投诉4起,办结率100%。对在抽样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原材料的工程项目,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对抽样检测过程中所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要求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的部位进行拆除重做。并于10月11日在田阳县召开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暨“质量月”现场观摩会议,组织辖区内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田阳县样板工地观摩会,各企业认真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先进经验,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从20XX年12月开始,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3个月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我委每半年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履职情况和各工程项目排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抽查。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照全区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除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处理。

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在全面检查和督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

截止20XX年1月31日,全市范围内累计检查了项目337个,涉及192家建设单位和259家施工单位,调查笔录15人/次,涉嫌存在违法行为4人,企业12家,处罚1人,罚款14700元。

(六)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库信息系统的录入实行,诚信不良行为的通报情况

自20XX年4月份起,我委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诚信制度,要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进行诚信卡的实施监管,并在日常的检查中严格按照诚信库系统的情况进行核对,督促人员的到位、履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1-12月共核发128家施工企业,项目经理301张,专职安全员247张,专职投标员135张。总监理工程师累计70张,招标代理人员累计71张。

20XX年1月至12月,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桂建管〔20XX〕119号),以及《关于印发〈我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信息认定标准〉的通知》(百建管〔20XX〕144号),我委对我市20XX年1月份至12月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根据《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试行办法》(百建管〔20XX〕143号),将通报单位及个人均记入我市建筑市场诚信系统,共通报97家不良行为记录,25家良好行为记录。

(七)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现有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可视化技术交底制度,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XX年,全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建立可视化技术交底制度。

20XX年,开展各类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班7次,培训从业人员1813人次,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照全区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个别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基础开挖和支护工程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施工单位未能落实劳务专业分包制度,仍然将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等。

(二)部分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表现在:项目部中标人员与现场不符,部分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企业对项目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工程资料不真实、不及时。存在人员代签现象。

(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检查、处罚力度不够。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能全面督查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对各建设、施工企业的违法发包、转包和挂靠行为未能有效查处。

(四)工程项目实行样板制度工作推进滞后。全市范围内仅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做到按不同施工阶段在现场制作样板间、样板构件、样板节点和样板做法,并认真按样板施工操作。所有样板必需留存能证明是本工程项目的样板照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改变传统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入一线随机突击检查,实现检查方式从有准备检查到无准备抽查的转变。我委在下一阶段组织开展的层级监督检查中,也将以“扫马路”方式确定抽检的项目。加大对工程项目五方主体负责人,特别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过程追溯机制,推动和提升执法水平。

(三)突出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重点,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统筹协调,将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严管重罚”专项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现治理行动目标。

(四)加大舆论宣传,积极示范引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舆论工具,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积极示范引导。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3洛宁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住建部、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XX】187号)通知和《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洛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县政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批准召开了洛宁县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主管城建副县长薛万超同志参会并做重要讲话,住建局领导班子、在建工程涉及的建筑(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负责人、在建工程各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洛宁县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并签订了承诺书,收到了良好效果。局领导对该项工作也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三个副局长为组长的三个排查小组,对全县保障房、教育卫生等财政投资项目、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开发、重点工业企业等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二)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标语等途径做好此次治理行动的舆论宣传,先后发放“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专项温馨提示函”50余份,发放宣传单20XX余张,制作宣传版面10个,悬挂宣传标语20条,并印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材料100份,发放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使他们真正领悟工程质量质量行动的实质内容,做到了在建工地全覆盖,参建单位全明白,形成了良好的治理工作局面。参加省站组织的新规范培训3次,分别是11G101-1平法讲义、绿色建筑、20XX年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与文件归档规范宣贯及工程竣工验收要点培训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加115人次;参加市站组织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强制培训3次,分别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及培训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加165人次。通过学习,使我县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的侵蚀能力,树立高度为民服务意识,受到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同时,我局还多次组织建设、监理、施工、预拌砼生产等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加强了企业的现场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

(三)排查情况如下

排查重点以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存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施工图纸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否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监理单位是否履行“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是否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进场检验、工序检查等规定,依法履行监理职责;检测单位是否按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资质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为重点排查范围。共排查在建工程43项,总建筑面积174.58万平方米,总造价22.93亿元,下发质量监督记录73份,整改通知书13份,提出问题321条,整改回复65份,正在整改21份,补签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16项。

1、受排查的工程项目能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前都能积极申报施工图纸审查,并组织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确保工程质量。

2、建设单位基本能履行工程报建手续,能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3、通过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基本上能够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和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组织工程施工,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基本上均能符合要求。

(四)存在问题

1、乡镇教育、卫生工程项目大部分不能及时履行工程报建手续,未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证;工程资料与工程不能同步。如河底镇牛曲小学教学楼、麻延小学教学楼工程等。

2、个别工地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节能设计,也不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擅自施工。如西湖丽景1#楼工程等。

3、部分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总监履职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如延寿小区1#楼项目经理、总监均不在现场,香泉花园1#楼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均不在现场,紫竹尚城2#楼项目经理、五大员及总监均不在现场,西湖丽景1#、2#、3#楼项目经理、总监均不在施工现场。

4、部分施工单位对当初投标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不一致,仅派驻了部分人员到岗;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并擅自变更人员未备案,经督促已经整改到位;新建工程,特别是使用国家资金投资建设的乡镇教育和卫生项目,工程招标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情况

严格管理。新上项目必须做到“两书一牌”到位,项目负责人到位,违规行为处罚到位。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承诺书,提前提示,受理迅速;已开工工程追补承诺书16份,力争做到全覆盖;新竣工验收项目全部制作永久性标牌。目前,新验收的龙泰大酒店及住宅楼一期、中弘新天地工程已按要求制作新版的永久性标牌,使入住业主全部明白了工程的各方责任。

(二)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等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遏制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违法转包等违法行为,我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住建委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部署的相关要求,对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综合执法大检查。共排查在建工程43项,检查工地两次,检查工程43项,检查建设单位18个,施工单位38个,监理单位18个。通过检查,进一步消除了可能危及工程的各种隐患,促进我县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

我办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危害性及打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落实专人、落实责任。并依据市建委文件下发各项目部,确保每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了解专项治理的内容,尤其是自查自纠的要求落实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并召开建设工程会议保障暨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中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2、加强责任意识,注重自查自纠

我县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根据市建委相关文件及我局制定的专项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大部分正在施工工地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从报送情况看,未发现问题。将自查自纠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将未按时递交自查表和自查报告的列为重点检查的项目和单位。

3、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按照方案制定每年不低于二次检查,至今共检查2次,共检查在建项目数43个,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有些施工单位对当初投标的承诺不一致,仅派驻了部分人员到岗。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并擅自变更人员未备案,经督促已经整改到位。新建工程,特别是使用国家资金投资建设的乡下教育和卫生项目存在施工发包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约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公司没有派驻人员跟班管理。在检查现场,个别工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员均不在岗,我办对标后履约不到位的单位给予了严厉批评,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按合同承诺全面履约。同时,也加强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要求其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承诺全面履约并及时向我办及时反馈情况。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我办还将继续跟踪检查,视情况对施工企业作出降级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实施部门联动监管方式,从合同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全方位监管,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截止到目前,在我县内未发现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今后,认真学习文件,展开深入讨论为了更深刻的理解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及查处办法,我办每周定期组织例会,集体学习建设部、市建委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对文件的重点进行讨论,各抒己见,明确怎么查,查什么的问题。通过讨论深入的理解了肢解发包、阴阳合同、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查处,对正在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理论学习,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方面开展工作情况

1、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重点环节。一是严格落实新开发项目质量承诺责任书签订、信息档案建档、竣工项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设置;二是提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守法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特别是抓好住宅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是保障房、安置房)平稳向好,使群众反映较多的渗漏、裂缝以及水电、电气、节能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全面建立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信息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四是指导监督施工企业在人员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等方面全面履责,达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开展工程质量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及源头控制活动

组织力量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环节采取不事先通知暗访暗查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商品砼质量、建筑材料质量和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在岗情况,检查方式要做到认真细致,绝不能搞形式主义,绝不能走过场,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质量隐患。人员从三个监督小组抽调,必要时邀请检测室、局督查室、局领导参与,暗访暗查时间、项目随机确定,对调检查。

对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调查取证,现场采取处理措施,建立暗访暗查工作台帐,安排专人督办,落实处理结果,定期向局长汇报情况。

3、开展全县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县工程质量总体趋好。为巩固工程质量管理成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XX】149号)要求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XX】176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4、治理重点

(1)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和室内试验工作质量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设计方案论证和规范设计变更管理。

(2)屋面渗漏、厕浴间渗漏,墙面空鼓裂缝及渗漏、饰面砖脱落,建筑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不准确;

(3)竖向结构的墙柱质量缺陷,水平结构的蜂窝、麻面,现浇板、楼梯板根部上面裂缝,现场结构抽测强度推定值偏低等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常见问题。

(4)管道渗水、漏水,管道堵塞,配电系统不合理,防雷及工作(保护)接地不可靠,配电箱选用不合理,配线截面不足,连接不紧固,断路器型号与设计不符等问题。

(5)重点抽查抽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半成品、设备(商品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电缆电线、建筑节能材料)和器具的质量。

通过专项治理,争取20XX年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每个项目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数比20XX年下降15%,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XX年基础上提高5%;通过专项治理,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和治理覆盖率达到100%,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住宅性能明显改善,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达到90%以上,使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专项治理,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如全年对四家商砼企业持续进行专项治理,共进行了7次飞行式监督抽查、3次监督抽测等,使得商砼从所用原材进场到进场检验各个环节质量控制更为规范严格,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从而使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市〔20XX〕94号)和《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XX〕57号)推动我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发展。

坚持建筑产业现代化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统筹规划与重点推进相结合、循序渐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和设计、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的原则稳步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型人才和生产、操作经验的技能型产业技术工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提高群众对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认知度。

(五)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关工作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92号)、《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XX〕108号),为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县平台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6月底,基本建成我县建筑市场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以及诚信网基础数据库(即“三库一网”),实现全省数据库信息共享,初步实现基础数据库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库的互联共享。

计划20XX年12月底前,逐步完善信息自动采集体系,实现建筑市场数据标准化、信息采集全面化、业务管理常态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基础数据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现企业资质电子化网上申报、《施工许可证》发放网上运转,为我县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提供辅助支撑手段,为有效监管建筑市场提供客观全面和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同时构建诚信体系,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综合信用评价的市场化初步形成,促进行业自律。运用基础数据库对本地区建筑市场进行动态监管,构建本地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六)提高人员素质情况

1、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XX]1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XX]130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明确实名制目的、实施范围、实施方式等,同时在全县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在建洛宁县一高中扩建项目、澳林国际商贸城项目已经执行。

2、劳务培训:

为了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劳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使劳务人员能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适应工程施工安全高效和标准化管理的需要。做好对全体劳务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劳务人员全体参与、全面覆盖,争取通过各类培训,使劳务人员切实了解并掌握工程施工常识及安全生产教育的全部内容,遵守项目安全施工生产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各建筑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继续加大内部培训力度,依托项目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建、在建、复工项目的劳务人员培训,提高项目劳务人员综合素质,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各项目经理部要对从事涉及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劳务人员,要加强安全操作规程与职业技能的培训,严禁未培训人员上岗,杜绝各类违章施工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总之,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压紧逼,严格执法,敢于作为,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坚强保障,建设更多的建筑精品,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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