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总结
1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抓好“一个行动”、健全“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落实“四项措施”、夯实“五项基幢,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防止重大以上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1、认真组织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回头看”。按照安监号文件的要求,督促区县局制定粉尘与高毒物品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的企业,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贯彻“革、水、密、风、护、管、教、查”综合防尘和降尘八字方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督导企业做到整改措施、方案、时限、资金投入、责任人员“五落实”。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且有毒物质浓度超标的,一律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不得复产。
2、深入推进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召开全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家具企业按照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和防毒、除尘设施技术改造,认真抓好喷漆、涂胶和晾漆等环节高毒物质危害及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治理。督促区县局制定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方案、停产整顿恢复生产验收标准,至3月底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整顿,到9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抓好矿山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我市矿山开采、矿石粉碎等企业粉尘危害严重。各区县要督促相关企业参照总局关于加强石英砂和石棉开采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的八字方针,加强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等各项治理措施,提升防护能力,减少和控制粉尘危害。
二、健全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1、积极推动各区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各区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加强区县、镇办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已经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区县局,要根据职责调整后新增职能,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尚未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的,要借此次职责调整的“东风”,争取独立设置内设机构,充实熟悉业务的人员,以适应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的需要。要利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有利时机,加强职业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要依照国家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监管仪器、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取证设备等,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按照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在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建材、陶瓷、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纳入年终考核。规模以下企业由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
三、突出三个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1、突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职业健康宣传力度。聘请国家和盛市不同层面的领导和专家授课,突出抓好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请国家总局有关领导授课,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年内对全市安监系统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轮训一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不同培训形式,强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管理层守法观念、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2、突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制度,在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时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区县局要参照市局做法,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抓好区县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今年要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申报。通过申报逐步摸清用人单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现状与分布,为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信息档案打好基矗要加强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严肃查处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分管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2江州区20xx年上半年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江州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在崇左市安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崇左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卫生执法年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配齐人员,强化领导。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工作人员1名,落实了分管领导1名。同时,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0XX年初,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扩大会,对全年职业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二)深化宣传,提高意识。利用职业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在深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督查和宣传的同时,督促各乡镇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组织7家职业危害较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由崇左市安监局举办的崇左市20XX年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治理。今年以来,江州区安监局确定了非煤矿山、红砖厂、汽车修理厂、化肥厂、水泥生产、搅拌等为职业卫生工作重点企业。
(四)严格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年工作。今年来,江州区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上半年共计检查各类企业23家,发现各类职业卫生安全隐患85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3份,责令整改指令书2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份。
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江州区安监局制定了职业卫生执法工作计划,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体检。今年上半年,辖区3家糖厂、红狮水泥、远程实业公司等5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了对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工作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其他企业正在积极联系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份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职业危害意识淡薄,觉得只要不死人就行了,对职业健康工作不够重视。二是由于地方经济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存在降低条件招商引资的现象,部份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建设,带“病”运行。三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对职业健康工作不重视,对职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有毒有害因素置之不理,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要求,甚至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企业职业危害申报不彻底,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也不落实,职业健康档案不健全。二是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够,虽然县安监局、各乡镇、部门加强了安全宣传,但是依然存在宣传面不够广的问题,很多小型作坊、群众都未宣传到位。三是缺乏职业健康专用检测设备,无法对企业有无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更无法有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三)崇左市缺乏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目前,崇左市只有1家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即:龙州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缺乏、从业人员流动性增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投入不足,防护设施设备不到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监察合力。积极与卫生、人社、工会等职能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完善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大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办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班,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管防范意识,全面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技能和意识。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加大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完善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投入力度,治理职业危害。公示职业健康危害点,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符合职业健康的基本要求,符合工业设计卫生标准,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要按照不使用有毒有害等物质,使用低毒物质替代高毒物质的原则选择生产原料。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气体、液体和辐射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过程要密闭化、管道化,采取工程控制、隔离等措施,坚持全面通风、局部通风,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加强个人防护等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四)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监察。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就是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将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一样严格对待,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事故。重点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落实防治职业病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防治职业病各项制度、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职业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20XX年7月5日
3职业健康监管科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市要求,为了进一步履行好我局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监管,我局于20XX年2月初增设了职业健康监管科,并任命我为科长。在新的岗位任职以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半年来顺利开展了职业健康监管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相关工作
(一)职业健康状况调查
为切实做好我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各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晋卫监督【20XX】382号)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晋源政办【20XX】8号),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卫生、安监、人社三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落实了调查人员。各镇(街办)亦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月28日,区卫生、安监、人社部门联合举办了晋源区职业健康状况调查人员培训班,下发了调查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聘请了XXX老师就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加调查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厂矿企业共1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截止3月底,参与调查的企业已将《职业健康状况调查表》全部交回。下一步,将按卫生部门统一的编码及程序软件录入调查结果。
(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年初市局给我局下达了申报职业危害企业55家的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着手准备职业危害申报相关事宜。一是于2月底制订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至各镇(街办)安监站、各相关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申报的时间,流程等作了详细的安排,同时给各镇(街办)安监站下达了申报任务。二是深入辖区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围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亦进行了同步的宣传,现场解答企业的提出的问题,发放职业危害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资料70余份,并督促企业加快申报的进度,尽快完成此项工作。三是为申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我们积极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确定了几家具备检测、体检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联系人,由企业自主选择,保证了申报企业与检测、体检机构成功对接。截止目前,我区已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的企业10家。岗中体检人员193人。
(三)全面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1、加强自身业务培训学习,尽快适应这项新工作,全面掌握职业危害因素。除了学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关于职业健康方面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外,还经常利用网络、杂志等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学习。今年4月底,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了4个针对职业卫生的新的部门规章,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贯彻。
2、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六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活动,走进厂矿企业与工人就职业病防治有关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企业悬挂横幅90余条,现场接受咨询20余人次,提高了劳动者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
3、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普及职业健康安全,使其掌握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有效防治职业危害,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5月份,组织木质家具行业30余人参加了省局组织的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健康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
(四)日常监管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的安排部署,上半年职业健康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放在了职业危害严重的木质家具制造业、石棉制品等行业,与执法大队和其它科室联合,共检查企业21家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份,责令改正书10份,整改复查意见书7份,处罚业3家次,罚款2。7万元。通过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逐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采取工程技术防护、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少数企业生产设备简陋,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未签认劳动合同,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三是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按要求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我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任务与监管力量不相适应,监督队伍有待增强,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建立申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健康服务能力适应我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紧抓源头管理,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创建,开展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四是分行业选择职业卫生管理相对完善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促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〇xx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