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房改造方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有关部门采取切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县农村中小学仍有一定数量的危房,改造任务比较繁重。为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南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XX】9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改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四)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三、实施安排
(一)实施范围。列入危改工程项目的学校必须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
(二)工作程序。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工程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本乡(镇)项目学校,抓紧制定本乡(镇)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明确改造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计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审定,根据各乡(镇)规划制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情况,按照中央、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并签署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资金管理。为保证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教育、计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政府安排的资金要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计划部门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危改工程资金未实行分帐核算管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关的单位承担责任。
(四)质量监管。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危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严格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危改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全投入机制,保证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预算。要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消除危房。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消除学校危房。各乡(镇)要建立校舍档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改造。县里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抽查,督促各乡(镇)实施好危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XX]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粤府[20XX]130号)、省府办《印发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XX]1号)以及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XX]6号)的精神,为落实省人民政府今年在全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房改造工程),用一年时间消除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云浮市第四次党代会以及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府办公厅粤府办[20XX]1号文要求,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把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解决大班额问题和校园美化绿化相结合,全面改造我市中小学C、D级危房,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造目标
对全市经省核查确认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C、D级危房具体准确数字待省通知下发后明确),到20XX年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的危房改造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财政部门负责危改资金的拨付及监管;建设部门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国土部门负责解决校舍建设用地:审计部门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工程的监督。各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本地区的危房改造工作。各中、中心小学负责做好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科学制订危房改造规划。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项目管理的原则,在省核查确认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标准,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监察、审计、城乡规划部门,结合本市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全部现有C、D级危房的改造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XX年3月8日前报送云浮有关部门。各镇也要根据本市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制定本镇的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含建立危房档案、危房拆除计划、危房维修计划和新建校舍计划等内容),并报市教育局和财政局备案。
(二)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各中学、中心小学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时,要以安全、适用为原则,对危房改造实行限额设计。如新建、改扩建校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市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费或免收;确保不产生新的教育负债。
(三)工程进度要求。各镇政府和中小学校要将当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20XX年学校建设重点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全市危房改造工程进度要求:20XX年3月,C、D级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动工;4月底前,全面完成D级危房拆除工作;6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C级危房改造,完成D级危房改造工程量的50%;10月底前,全市全面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各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建设质量情况、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省的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县,县级财政部门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不得直接下拨至各镇及项目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实行工程台帐管理月报制度,从今年3月份起,各中学、中心小学必须在每月1日前通过简报、表格等方式向市教育局、财政局上报本地区上月末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每月将全市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云浮市教育局,同时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通过市新闻媒体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同时,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危房改造的指导、检查。市将于3月中上旬,检查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开工等情况;6月下旬,督查危房改造工程中期进展情况;10月中下旬,督查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情况,并组织全市总验收。
五、责任追究
对未按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危房改造工作,或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迟工期的,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省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以及产生新教育负债的,必须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部委办局必须立足开发区校舍安全现状,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开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改造目标
开发区现有的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中存在隐患的所有B、C、D级危房必须于20XX年9月1日前全面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
三、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投入为主,开发区管委会“以奖代补”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
(二)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
1.奖励办法:小型维修项目主要靠自筹资金;大、中型危改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待工程项目结束、经建设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兑现。
2.奖励标准:
1)以修补为主视为“小型”。小型维修项目自筹资金。
2)需换梁、起瓦进行大修的视为“中型”。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参照杨木梁和水泥棒的瓦房改造补助标准即关于“换一架梁,贴补1500元”执行。
3)推倒重建项目视为“大型”。危房改造项目参考“平房或瓦房200元/平方米、两层砖混250元/平方米、多层框架结构50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4)按期高质量完成20XX年校舍改造任务的及时足额拨付奖励资金。未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秋季开学使用的,取消20XX年各种集体和个人评优资格,如因未及时进行危改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承担一切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临经开管办发〔20XX〕92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崔崇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
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及开发区有关部委办局要按照学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分工和部署,相互支持和配合,按时完成任务。具体分工是:
财政局:
负责危改资金的管理工作,落实和协调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建设局:
负责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与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经济发展服务局:
将危改项目纳入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审计局:
依法对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跟踪审计学校危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土地分局:
负责组织学校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用地申请审批等相关各项工作。
教育局:
牵头审核学校危改方案,对危改工程进行指导、协调。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1.对20XX年以来所有无鉴定报告且需要鉴定的校舍(鉴定要求依据临经开管办发〔20XX〕61号规定)进行房屋鉴定,逐栋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可参考“附件:临沂经济开发区第二季度学校安全检查校舍隐患情况一览表”)
2.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校舍暑假改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对完善施工手续、资金来源(自筹、统筹、社会捐助、区级奖励)、工程进度计划(确保不影响暑假后开学使用)、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等项目逐一明确要求。
3.利用暑假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B级危房和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校舍,排除险点,加固危险构件,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于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开发区一中北校等)不再改造,必须拆除,禁止再继续使用。
五、工作要求
1.学校危改方案经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研究通过后报开发区教育局。
2.各街道(镇)及相关部委办局要密切合作,确保改造任务顺利进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粤府〔2006〕130号)精神,为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和谐广东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广东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危房改造工程),用一年时间消除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为保证危房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对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到200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原则
坚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建设和资金管理以县为主;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校园环境美化、解决大班额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资金保障和拨付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恩平市共86个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按照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标准,由省财政全额负担。省财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按照危房改造的实施情况分期拨付。其中,2007年2月底前拨付50%,2007年7月底前拨付35%,其余15%的资金待2007年底在省核定的控制数范围内,按实际建筑面积审核验收后结算。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商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珠江三角洲地区(江门的恩平市除外,下同)的危房改造资金,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具体资金的拨付管理问题,由各地参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规划和项目管理
(一)科学制订危房改造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省核查确认农村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全部现有C、D级危房的改造规划,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二)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对省财政全额负担的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恩平市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行政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绝不能截留或挪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危房改造资金,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满足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对危房改造实行限额设计,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工程建设规费减免政策;对省财政补助的14个市及恩平市,超出省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当地政府必须统筹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五)加快建设进度。各级政府应将当地危房改造工程列入2007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通过简报等方式向所属市教育局上报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市每两个月将全市危房改造工程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教育厅,并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省教育厅通过简报等形式,每季度通报广东省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同时,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广东省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评,并于7月组织广东省危房改造工程的中期检查,12月组织广东省总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省人民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签订《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与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教育的政府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育、建设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和监管危房改造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使用安全。各级监察、审计、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和工程质量的监督。
六、责任追究
对未按《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危房改造工作,或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规操作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迟工期的,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套取省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以及产生新教育负债的,必须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根据全省农村学校危房改造精神,为顺利推进我校危房改造工程,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对全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全面进行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到20XX年12月底全部完成我校C、D级危房改造任务。
二、改造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原则。坚持农村学校教育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危房改造的规划、立项、招标、建设和资金管理要以区为主。
(二)坚持区级统筹原则。由区级教育部门统筹规划危房改造项目。
(三)坚持“五个结合”原则。坚持危房改造与规范化学校建设、学校布局调整、学生生活设施改造、解决大班额问题、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
(四)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危房改造首先既要考虑规范化学校建设,又要从学生上学方便、安全出发,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拔高建设标准,也不得降低标准、降低质量,要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为确保我校危房改造工作分步骤、按时完成,我校危房改造工作分四个步骤完成:
第一步:按照区整体改造方案。20XX年2月底,核定的C、D级危房面积数和在原危房核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查、综合分析后,制定危房改造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制订的整体改造方案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面掌握和摸清本校现有的C、D级危房校舍,并建立危房校舍档案;二是确保危房档案中的每一栋危房均得到改造,20XX年底改造完成后本校不再存在C、D级危房。
第二步:完成改造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3月初至4月底,各县(市、区)要按改造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认真做好选址、勘探、设计、预算审核、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在4月底前,我校危房改造项目全部动工。
第三步: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5月初至8月底,我校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建设,确保在8月底前,全校所有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第四步:全面进行施工建设与竣工验收。9月初至12月底,切实抓好我校危房改造项目室内、外装饰和水电、消防安装等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全校危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四、规划与管理
(一)科学制订规划。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结合本校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布局调整实际,制订科学可行、覆盖全部现有C、D级危房的改造规划。
(二)确保专款专用。对区财政全额负担我校的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我校的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
(三)发动捐资办学。以危房改造为契机,发动群众和外出工作人员、工商贸企业家等热心教育人士捐资办学,扩大改造规模。捐资达到一定额度的,可以个人名字命名教学楼、教室、实验室。
(四)确保工程质量。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五)加快建设进度。将我校危房改造工程列入20XX年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前期报批工作,及时落实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必要时召开现场办公具体审批,确保按时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程,学校后勤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要实行危房改造工程月报制度,每月1-4日通过校委会等方式向上报危房改造进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不仅要求严、任务重、时间紧、造价低,而且还牵涉多部门,情况复杂。为确保按时优质完成改造工作,我校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实行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加强监督,强力推行。
(一)建立组织机构,确保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山坡中学校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议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后勤主任及其他领导为成员,并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办,实行双主任制,由后勤主任、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是组织审核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全校教职工汇报和上报等。
(二)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控制工程造价。
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原则上确保工程造价不高于区财政补助标准,对超出区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学校必须统筹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1.实行限额设计。在满足安全、适用的前提下,对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原则上按650元/㎡实行限额设计。
2.实行限额招标。学校危房改造项目要按区补助标准作为最高中标工程限价,扣除收费项目下浮招标价,价低者中标,按中标价总包干。
3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学校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三)设定四个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改造。
为确保我校危房改造工作的整体进度的推进,我校设定四个工作时限,学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分时段检查。这三个工作时限是:
1.2月底前:学校危房改造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
2.4月底前: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全部动工。
3.8月底前:所有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4.12月底前: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江夏区山坡中学
20X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