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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时间: 07-25 栏目:方案
篇一: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6236字)

1.编制目的

为了使爆破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内容

2.1 一般规定

2.1.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指从事爆破设计、管理、操作、运输、押运的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严禁无证上岗。

2.1.2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2.1.3承担爆破作业任务的爆破队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培训制度以及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

2.2 爆破器材的管理

2.2.1爆破器材的申购、领用

工程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爆破器材需用量计划,交给物资设备部办理申购手续。爆破队负责到火工材料仓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领用时必须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2.2.2爆破器材的装卸

2.2.2.1装卸:由民爆公司负责爆破器材的配送环节装卸,项目部负责各工点的爆破器材装卸。

2.2.2.2安全要求:

⑴装卸作业只准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安排在清晨。

⑵搬运时,禁止冲击、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⑶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限定每人一次负重25-30Kg,搬运者前后不得少于3m。

⑷在雷雨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2.2.3爆破器材的运输

2.2.3.1运输:由爆破队负责实施

2.2.3.2安全要求

⑴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送,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⑵ 运送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

⑶ 运送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应铺设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混装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

⑷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非押运人员严禁搭乘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

2.2.4爆破器材的贮存、清退

2.2.4.1贮存:施工现场不允许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存放管理规定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码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3米;

(2)在货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

(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得超过两箱(袋)的宽度;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4)堆放导爆索货架(堆)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5)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6)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库区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任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8)库区的消防、通讯设施、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测试)一次,并认真做好检查(测试)记录;

(9)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发放;

7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10)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湿度和温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爆破器材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处理;

2.2.4.2清退:对过期失效、变质或每次爆破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均由爆破队负责到项目部火工材料仓库办理清退手续。

(1)对新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测;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帐册、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失效、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

2.3 爆破作业的设计、审批、交底

2.3.1爆破设计

2.3.1.1爆破作业必须以设计为依据,禁止无设计进行装药爆破。

2.3.1.2爆破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部负责完成。

2.3.2审批

工程部将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后,交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报总工审批签发、实施,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由办公室复印转发给爆破队、安全环保部、施工处各一份,爆破实施完毕后,原件交由工程部存档,作为竣工资料。

2.3.3交底

2.3.3.1爆破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项目部总工(或工程部)指导下的层层交底制度,交底程序及内容按项目部施工技术交底控制程序执行,并做好层层交底记录。

2.3.3.2根据技术要求及控制重点,作业前由爆破队技术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交底不得进行装药爆破。

2.4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2.4.1安全管理原则

2.4.1.1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装药、谁负责”的原则;

2.4.1.2贯彻“安全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

2.4.2作业原则

由爆破队班组质检员对所需爆破部位的钻孔质量进行实测验收,队质检员进行复检、质保部质检员进行抽查检验,符合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时,共同在质检记录上签字。

不符合作业书时,不予签字,由爆破队作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2.4.3爆破区域管理

爆破队、施工处现场值班人员负责现场人员、设备的撤离,内容包括爆破区内设施、设备的撤离:

2.4.3.1起爆方向: 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12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20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50米以外;

2.4.3.2其他方向: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5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15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00米以外。

2.4.3.3施工处负责协调爆破作业区内其他作业单位的人员、设备的撤离工作

2.4.3.4高边坡及其他危险部位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哨,以防高边坡滚石,混装车司机必须了解道路状况后方能行驶;安全哨由爆破队负责落实。

2.4.5装药管理

爆破作业时,由爆破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爆破现场指挥员,在场指挥装药作业。

2.4.5.1 装药前应对隧道掌子面、桩基底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4.5.2 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4.5.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2.4.5.4 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2.4.5.5 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2.4.5.6 禁止烟火;

2.4.5.7 禁止用明火照明;

2.4.5.8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2.4.6安全警戒

2.4.6.1爆破工作必须各作业队长指定的施工员或工班长负责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2.4.6.2警戒人员:重要通道口的哨卡,按规定的爆破时间,提前10分钟封闭道口。其他警戒,第一次警报信号发出后,警戒人员开始全面清场。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备全面清理撤至安全地方,或做好安全可靠的避炮防护。

2.4.6.3警戒范围:主要指爆破区周围人员的撤离,有安全掩护体时,人员至少撤离150米,无安全掩护体时,至少撤离至300米以外。

2.4.6.4警戒信号:采用口哨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连续二次长哨声。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离警戒区,向警戒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连续三次短哨声。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警戒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许发出起爆破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一次)长哨声。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警戒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时间:

露天:

上午7:00~11:30

下午14:30~18:30

隧道内:

全天24小时(如爆破声响对附近居民休息造成影响,应在夜间11时至次日上午7时停止放炮。)

(或遵照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实施爆破)

2.4.6.5警戒示意图

警戒示意图

隧道口施工警戒示意图

路基爆破警戒示意图

2.4.6.6警戒及起爆信号的发出,由爆破队现场指挥员实施完成。

若爆破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爆破现场指挥员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施调部,施调部接通知后立即通知相邻标段及我方施工单位,延时或取消爆破。

2.4.6.7因环境复杂、警戒范围广、难度大,在夜间、中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2.4.6.8爆破后,必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由爆破现场指挥员发出解除警报。

2.4.7瞎炮的处理

2.4.7.1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4.7.2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2.4.7.3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2.4.7.4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2.4.7.5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3.组织机构

3、1爆破作业施工组织机构图

4. 爆破应急预案

4.1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4.1.1编制目的

为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4.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珠西3期五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的事故。

4.2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应急响应小组组长: 沈宏全 (手机号13430432896)

应急响应小组副组长: 安光友 (手机号 15800142856)

陈 峰 (手机号15800142716)

申 浩 (手机号13590801850)

应急响应小组组员: 蔡楠 李志金 李进 李军雷 程晋园 佘鹤林 唐从国 刘玉春 韩金成 赵伟 王鹏 周宗平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质部,日常工作由李志金负责.

应急救援队队长:唐从国

4.2.2主要人员分工

主要人员分工和职责如图1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图。

图1 安全应急组织管理机构图

4.3应急救援程序

4.3.1事故报告与报警

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发现事故应立即上报应急救援办公室李志金13112945030,由李志金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初步判断能力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的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及急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4.3.2应急程序

具体上报程序为:现场第一发现人→应急救援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公司值班人→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注:如果事情不严重,不需上报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

4.3.2.1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五标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

4.3.2.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组织抢险;

4.3.2.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救援救护,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任务;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4.3.2.4保护事故现场。一是控制事故处置现场的出入口,保证事故救援工作能正常开展,防止外来人员干扰正常的处置工作;二是保证可能存在的犯罪现场证据不被破坏;三是在事故现场警戒线外围设立信息联系点,必要时设立新闻发言人,向项目部指挥部通报相关情况;

4.3.2.5根据需要安排附近单位组织救援队伍,并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按各自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4.3.2.6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3.2.7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应当尽快恢复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项目部或指挥部相关部门人员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迅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3.2.8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事故应急反应组长统一布置,组织相关人员、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4.3.3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的应急程序

4.3.3.1一旦事故发生,现场值班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通过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报告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办公室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4.3.3.2办公室立即通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并在副经理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4.3.3.3指派小组成员联系三乡人民医院,为救助受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4.3.3.4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救援工作;

4.3.3.5救援小组应及时将受伤人员送至三乡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4.3.3.6当项目部无法处理事故时应及时请求业主单位给予援助。

4.4应急物资、机械设备

配备相应的抢险机具及抢险材料,抢险机具及抢险材料不能挪用,并保证其状态良好。应急物资、机械设备如下表1:

表1 应急物资、机械设备表

编号 机具、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挖掘机 台 1 220型

2 装载机 台 1 50型

3 抽水机 台 4 100 m高扬程

4 发电机 台 1 200千瓦

5 千斤顶 台 2 400吨

6 堵漏灵 公斤 100

7 水玻璃 吨 2

8 碎石 立方 20 20~40㎜

9 铁锹 把 30

10 撬棍 把 20

11 抬杠 把 15

12 10 T自卸汽车 辆 5

13 编织袋 个 1000

14 钢管 根 200 Φ5cm、L6m

15 手电筒 把 50

16 干粉灭火器 个 30

17 雨衣 件 40

18 彩条布 ㎡ 800

4.4.1常备药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

4.4.2急救医院

4.4.2.1医院名称

中山市三乡人民医院

4.4.2.2急救电话

0760-86681222

4.5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4.5.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5.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保证本工程专业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落实到位;设定并落实所需的外援单位。

4.5.3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并组织训练和演习。

4.5.4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配合默契、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5.5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服从指挥或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指挥。

4.5.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篇二: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9957字)

一、 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湖南省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起讫桩号为WK1+349.543-WK7+000,起点位于武冈市龙田乡两塘村,途径龙田乡易家,化山口,龙田中学,结束于龙田乡得胜村。其中与洞新高速主线交接两塘枢纽互通位于起点。

该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一般均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砼路面。

二、 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

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伤残、死亡等。

三、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由于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以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施工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

1、 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就爱你舍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保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爆破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石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

R=20* k*n*w

式中: R---飞石安全距离,

k---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素考虑,

n---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络和线路。

3)、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倒;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点火、连线、起爆

(1)采用导火线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 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计时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撤离。

(2)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3)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侧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4)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按国家现《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关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1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在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起爆智慧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跑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本合同段所有民爆物品统一由民爆公司全程负责,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对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收回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基本规定

1.1.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1.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1.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存储、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1.4.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储存和保管

(1)一般规定

2.1.1.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 实施控制。

2.1.2.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2.2.1.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2.2.2.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设施。

2.2.3.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2.4.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如有发现及时消灭。

2.2.5.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2.6.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照耀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储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一、 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湖南省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起讫桩号为WK1+349.543-WK7+000,起点位于武冈市龙田乡两塘村,途径龙田乡易家,化山口,龙田中学,结束于龙田乡得胜村。其中与洞新高速主线交接两塘枢纽互通位于起点。

该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一般均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砼路面。

二、 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

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伤残、死亡等。

三、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由于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以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施工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

1、 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就爱你舍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保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爆破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石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

R=20* k*n*w

式中: R---飞石安全距离,

k---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素考虑,

n---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络和线路。

3)、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倒;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点火、连线、起爆

(1)采用导火线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 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计时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撤离。

(2)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3)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侧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4)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按国家现《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关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1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在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起爆智慧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跑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本合同段所有民爆物品统一由民爆公司全程负责,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对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收回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基本规定

1.1.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1.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1.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存储、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1.4.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储存和保管

(1)一般规定

2.1.1.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 实施控制。

2.1.2.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2.2.1.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2.2.2.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设施。

2.2.3.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2.4.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如有发现及时消灭。

2.2.5.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2.6.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照耀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储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一、 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湖南省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第十九合同段,起讫桩号为WK1+349.543-WK7+000,起点位于武冈市龙田乡两塘村,途径龙田乡易家,化山口,龙田中学,结束于龙田乡得胜村。其中与洞新高速主线交接两塘枢纽互通位于起点。

该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桥涵一般均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砼路面。

二、 施工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爆破工程是一种高危险源的工程,它的危险源主要是: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高处坠落、火灾、坍塌、物体打击等。

可能造成的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中毒等安全事故。可能造成伤残、死亡等。

三、 安全作业方法及要求

(一)、爆破施工的安全要求

由于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以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公路建设中工伤事故的30%左右。这就非常有必要加强爆破施工的施工管理,预防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

1、 爆破原理

炸药在一定的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发生爆炸,同时释放热量并形成高热气体。建筑施工中,就是利用炸药的这种性质来为施工服务,达到工程就爱你舍的需要。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爆破的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保全技术措施。

2、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了解当地的有关情况,编制适合工程需要的具体爆破施工方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涉及到非常多的石方开挖。需要采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电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距离等,然后制定爆破方案。

2)、检查爆破人员的资格,爆破作业必须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禁止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的合法化。根据爆破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爆破。

3、爆破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爆炸引起的飞石导致的安全事故,确定爆破的安全距离就显得特别重要。公路施工中,绝大部分是露天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石块飞散很远,对人员、牲畜、机具、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危害。确定飞石的安全距离可参考下列计算公式:

R=20* k*n*w

式中: R---飞石安全距离,

k---安全系数,根据爆破的综合因素考虑,

n---最大药包爆破作用指数,

w---最大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一般为阶梯高度的0.5~0.8倍。

4、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组织设计上确定的具体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组织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络和线路。

3)、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倒;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点火、连线、起爆

(1)采用导火线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明火点炮。单个点火时,一个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 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计时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撤离。

(2)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3)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侧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4)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按国家现《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关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151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在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起爆智慧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6)、盲炮处理

盲炮包括瞎跑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5)对于大爆破,应找出线头接上电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导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体,用水灌浸药室,使炸药失效,然后清除。

5、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品,应进行严格管理。本合同段所有民爆物品统一由民爆公司全程负责,由现场负责人签字领料,按工作量发料;每天下班前进行对爆破器材进行清点,施工现场当天没有使用完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上交收回炸药库保管,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收回、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二)、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基本规定

1.1.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培训程序》实施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监炮员作业证》、《运输作业证》并定期参加受检培训,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1.1.2.所有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1.1.3.对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存储、保管和使用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执行。

1.1.4.采用新爆破器材和爆破技术应进行爆破设计,并经上缴领导批准,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

2、爆破器材的采购与搬运、储存和保管

(1)一般规定

2.1.1.爆破器材的采购必须按《采购程序》 实施控制。

2.1.2.爆破器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和保管必须按《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程序》实施控制外,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库房设计施工要求

2.2.1.库房应为平房,窑洞等结构坚固的建筑物,设计与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设施施工规范,并进行质量验收。

2.2.2.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并有防潮设施。

2.2.3.库房必须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和接地,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2.4.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严禁乱堆乱放,严防老鼠及有害动物,如有发现及时消灭。

2.2.5.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配有防雷接地和照明。

2.2.6.不同爆破器材应分别堆放,雷管和照耀不得存于同一库。库房储存量应小于允许量,库房与库房,库房与保护对象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周围应设有围墙或铁丝网,应配有防雷接地装置。

篇三:爆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4628字)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施工前技术交底会议等。

2、国家现行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施工规范、标准等:

《公路工程测量规范》(JTJ061-99)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TJ034-9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71-9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3、通过现场踏勘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及本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成功的施工经验。

三、施工设计方案

1、界桩测量放样

用全站仪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放出各坡面的界桩,原则上一般在直线段和半径较大的曲线段上每20m放一个边桩,特殊段和半径较小的曲线段上每10m放一个边桩。

2、挖除覆盖土方

拟采用挖掘机开便道至坡顶,沿坡口桩从上往下进行土方作业,根据土方调配方案进行施工,土方及软石挖除后进行石方作业。

3、坡口桩及坡面放样

基本测量放样方法与界桩测量一样,坡口桩放样完成后对施工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本级台阶的坡率和台阶高度、宽度,以及碎落台的宽度和路面结构层厚度(挖方段),在刷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严格遵守的规范等等。

4、爆破

(1)爆破方案的确定

在实际施工选取爆破方法时,主要要考虑的问题:一是如何提高

炮眼的利用率,二是如何控制开挖轮廓和爆破振动对地层的扰动。以此为指导思想进行爆破方案的选择。为制定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爆破方案,首先进行实地踏勘和收集现场资料。主要是要仔细了解爆破对象的数量、尺寸、结构材质、位置及地质情况等以及爆破工点周围的环境,包括地面和地下需要保护的重要建筑物和设施及其与爆破工点的相对位置和距离等。在充分掌握现场实际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爆破任务和安全的要求,提出多种方案加以比较,最后制定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控制爆破方案。

本段沿线山坡大部分的坡面位于岩层中,按照图纸、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坡面需要爆破时,主要采用光面爆破和

预裂爆破的施工方法(有关各种爆破的爆破参数在后面有详细叙述)。爆破方式按标准结合松动方式进行。

光面爆破是在开挖轮廓线上布比普通爆破较为密集的炮眼,并采用装少量炸药的特殊装药结构,周边眼间距与抵抗线之比大致为0.8,且在主爆破后最后同时起爆,使岩体沿开挖轮廓线爆除,使围岩最大限度少受损伤的爆破技术。光面爆破孔距在1米以内,实际孔距根据施工岩石结构,适当增加预裂孔。

预裂爆破与光面爆破相比,炮眼还要密一些,装药量也要多一些,爆破从开挖断面轮廓线开始,即是周边炮眼在断面上的所有其他炮眼爆破之前首先同时起爆,其工艺与光面爆破基本一样。当装药量和检举选择适当时,在各炮眼的爆破作用力相互作用下,使周边炮眼之间形成一连续的预裂破裂面,成为随后期于炮眼爆破所产生的爆破冲击波的屏障,使传到破裂面外侧围岩所受到的扰动和破坏达到最小程度。

(2)参数的选取

针对本段路基的岩体实际情况,拟采用的爆破方法有以下几种:

①浅孔爆破

a 浅孔炮的装药长度不超过眼深的2/3以留出足够的堵塞长度,同时孔深超过3m的炮孔,受装药条件限制炮孔利用率低。有时4m以上孔深可采用药壶炮爆破工艺以提高炮孔利用率及增大爆破效果。其爆破设计:

b A最小抵抗线W的确定(即台阶厚度或排间距):

c W≤(25~30)d (d为炮孔直径)

d B孔深应低于台阶底部标高以克服底部岩石对爆破产生的夹制作用,使得爆后达到预定的高程,其超深h应为台阶底部抵抗线的10%~15%。岩层坚硬取大值。

e h=(0.10~0.15)W底 (W底为底部抵抗线)

f C间距,即同排炮孔间距a应在

g a=(1.0~2.0) W底

h D排距

i b=(0.85~1.1)W

装药量计算

Q=qWH

式中:H——阶梯高度,m

q——单位炸药消耗量,kg/㎡

q与炸药种类和炮孔直径、临空面多少有关。依2号岩石硝铵炸药计,一般为(0.3~0.7)kg/㎡之间。石质松软,台阶陡直采用小值,如计算出单孔装药量容积大于2/3孔深时,可换用高威力炸药和缩小孔间距,增加炮眼数量。

②裸露爆破

a裸露爆破不需要钻孔,技术简单,操作方便,工人易于掌握,但能量利用率低,爆破时噪声大,有时个别石块飞出很远。

b覆盖时禁止用石块覆盖,只能用不含石块的炮泥覆盖;

c几个药包同时起爆时,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齐发爆破;

d药包一般采用筒装炸药,若采用散装炸药时,应采取防潮措施,防止炸药受潮影响爆破效果;

e安全规程规定,每次爆破炸药量不得大于20kg,并用下式确定空冲击波对在掩体内作业人员的安全距离:25倍一次爆破炸药量的3次方根;

f裸露爆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400m;

g裸露药包爆破后,认真检查是否有未爆药包,若有,将残药、雷管回收,再次使用,不得散失在现场。

③预裂爆破

a炮孔直径受凿岩机具的限制,同时,在选定炮孔直径时,综合考虑孔径与孔深、孔距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选用较小的炮孔直径:当边坡高度或开挖深度小于4m时,选用直径为38~45mm的钻机;当边坡高度或开挖深度小于8m时,选用直径为60~100mm的钻机;当边坡高度或开挖深度大于8m时,可采用大于100mm的钻机。

b炮孔间距a与炮孔直径有关: a = (8~12) d

当炮孔直径d≤6cm时,a = (9~14) d,对于破碎软岩,应缩小间距,并相应减少装药量。对于完整硬岩,炮孔间距可选取大值。

c关于预裂爆破的装药量,一般以线装药密度表示。影响装药量的因素较多,很难从理论上得出一个精确的解析。在实际工程施工中,是根据条件类似的进行比较选取或按照一些经验公式计算。

d一般预裂孔比底板高程深1~2m,至少与主爆孔同深,孔底严格控制在同一高程上,并与主爆孔有一定距离。

④光面爆破

光面爆破实质上是爆破光面层,要求光面炮孔同时起爆,同时起爆的时差越小,效果越好。一般要求时差小于100ms。对于石方路基开挖常用的露天边坡梯段爆破,其开挖程序较简单,即由外向内,依次爆破,前一排炮孔爆破为后一排炮孔创造自由面,光面炮孔最后起爆。光面爆破的主要技术参数:

a炮孔直径。对于露天光面爆破,多采用与主爆区相同的钻机;对于井巷爆破,常用钻孔直径为35~45mm的凿岩机钻光面炮孔。

b炮孔间距a。露天光面炮孔间距a =(10~15) d,井巷掘进光面炮孔间距a =(12~16) d。对于炮孔直径为38~45mm的较大断面的掘进爆破,光面炮孔间距取60~70cm。对于掘进断面较小的巷道拱、墙交接部分,开挖面曲率较大,岩石对爆破夹制作用较强,光面孔间距可缩小至45~50cm。导向空孔和装药孔之间的间距一般不小于40cm。

c炮孔角度与深度。露天光面爆破、光面炮孔倾角与边坡坡角一致,沿设计轮廓面布置。孔深根据梯段高度或开挖深度决定,并考虑一定的超深。

d光面层厚度。光面层厚度即是光面炮孔的最小抵抗线W。光面层厚度W与光面孔间距a有关,一般取: a = (0.8~1.0) W

e装药量。光面爆破的装药量一般用线装药密度或装药集中度来表示,二者概念不同,线装药密度等于炮孔装药量除以装药段的长度,装药集中度是炮孔的总装药量除以整个炮孔的长度。

5、爆破施工

对于岩石炸药单耗根据围岩不同在0.2~0.4千克/立方米之间选择。引爆药包的导火索长度在1.2米以上。在爆破工程中,应当注意:靠顺层边坡的一列跑孔,宜采用减弱松动爆破,严禁使用大爆破。

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先清除干净。装药量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盲目加大药量。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分钟,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装炮工作时要注意:

① 装药前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

②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③采用木质炮棍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前,采用铜和木制长杆处理。

④装好的炸药包个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和冲击。⑤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条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引爆后,关于哑炮的处理方法:一种是用水冲洗,再用吹风管吹掉;另一种是在距离炮眼20cm位置打眼引爆,打眼必须专业爆破人员进行操作,尽量保证人员安全。如果是因为雷管的原因导致炸药未能引爆,可以再装一次雷管进行二次引爆。另外,一般浅眼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裸露药包爆破时距离不得小于400米。

6、爆破清渣及防护

爆破完成后,对坡面上残余的石方采用挖掘机进行清理,个别地方采用人工清理。中风化以上的大石料可以分解利用在换填和护坡工程上,碎石可以用于便道的修补工作。石渣清理完成后,人工休整坡面至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然后及时进行加固防护工程施工,以免边坡暴露时间太长而失去其良好的稳定性。

四、爆破安全措施

㈠边坡防护

无论滑坡机制如何,治理措施都是减少下滑力,增加阻滑力。除采用削坡、防水、排水、软弱带置换、坡面防护、岩体加固措施外,对爆破施工技术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1、加强地质调查,根据边坡已有的层理、层面、断层的形状、方位,判定可能产生滑动的空间部位与形式,根据可能允许的影响程度确定爆破规模和爆破方案,以及开挖空间顺序。

2、为尽量减小爆破振动影响,应降低台阶高度,减小炮孔直径与孔深,缩小孔网参数,增加起爆段数,减小每段起爆药量,严格控制爆破规模,采用合理的起爆顺序,创造良好的临空面。毫秒微差起爆技术可以既保证破碎效果又使两次起爆产生的地震波在同一空间位置叠加的不利影响最小。接近设计边坡和坡脚开挖时或留有保护层,或采用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在孔底加柔性垫层,采用反向起爆技术以保护边坡岩体完整性和基础岩体不破坏。针对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不断调整爆破方案和装药结构,优化爆破参数。

3、沿设计边线开挖和坡脚切层时,采用斜孔爆破,使保留坡面平整。

4、安全监测。本段K75+056-K75+240段为滑坡卸载段,在岩体表面设监测点,定期监测边坡整体稳定,比较重要的地方在岩体内部设点,内外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保证资料完整连续。

㈡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1、爆破器材的运输:爆破器材实行凭证运输,必须由爆破器材收货地或储存地的县、市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运输证”才能运输爆破器材。

2、爆破器材的储存:爆破器材库设置在榆社县物资局炸药库。

3、每日剩余的爆破物品由安全员全部运回榆社县物资局炸药库存放,不得留在工地。

4、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

五、施工人员和机具安排

1、施工人员

爆破进场人员30人,其中负责人1人,爆破员4人,安全员4人。

爆破现场主要负责人:xx

安全组织机构:组长:xx组员:xx

2、施工防护

爆破时间安排在白天,由爆破现场负责人发布防护命令,防护员采用口哨进行警示并警戒,各防护员间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确认安全后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发布起爆命令。对于既有公路边采用

人员远离爆破点前后各一百米进行警戒,防止人员及车辆进入爆破区域。爆破后由爆破员进行检查,确认无瞎炮安全后解除警戒。

3、机械安排

⑴空压机:3.5立方4台

⑵20型风枪: 3把

⑶18型风枪: 5把

4、爆破材料

(1)2#岩石硝铵炸药 :5吨

(2)乳化炸药: 4 吨

(3)电雷管位 15000 发

(4)起爆器: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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