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20XX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关键之年。根据镇党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子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县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并要求各单位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根据**县及金沟河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要求,**子村将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作为推进村队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
(一)加强宣传教育。
按照《**子村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队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和文明村队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模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5月份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六史”学习,**“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工作会议、中央**工作座谈会精神、“两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地区、**县及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到村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免疫力、鉴别力,并把感恩之情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我村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不懈奋斗。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形势政策的法纪教育。
(二)、开展大张旗鼓颂祖国活动。
利用大喇叭、公开栏大张旗鼓讴歌祖国的大好河山、丰功伟绩,在村队宣传栏上继续开辟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村队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活动,让广大群众深刻感受到祖国的美好。
(三)、开展关心下一代感恩祖国活动。
帮助困难家庭申请助学贷款,为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奖励,为少数民族特困户发放爱心助学金,教育引导村民子女热爱祖国、热爱生活。
(四)、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子村党支部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继续加强对村里孤寡老人的帮扶工作及对村里困难户的扶贫工作。大力开展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让孤寡老人、困难学生、困难户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坚定立足岗位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
(五)、开展学习典型树旗帜活动。
积极组织村民收听观看**区“十大道德模范人物”颁奖典礼,在全村开展“远学阿里木、近学道德模范”典型活动,号召全体村民向典型学习,向先进看齐,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强发展信心、增进爱国感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村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队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振虎(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马全林(治保主任,监委会主任)
成员:马艳芳(妇代主任,宣传员,远程操作员)
陈吉生(团支部书记)
马福升(治安员,民兵排长)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村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镇宣传办,充分利用宣传栏、村队广播等载体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城关镇具体工作要求,结合老户村工作实际,经村委会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至11月,在全村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扎实推进我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现就老户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构建和谐幸福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现决定成立老户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马学忠担任,副组长由马少红担任,成员由王瑶、王丽、马丽及各队队长组成,马学忠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开展。
三、活动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11日—6月11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情的村民族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满腔热情地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及时反映他们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充分利用村内资源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建立一个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并向他们提供各种支持。不断调动他们参与各项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四)重视做好少数民族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形成一支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热心民族工作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
(五)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纠纷。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风,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解决在基层。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法律尊严。
(六)制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村民族工作,分析村民族工作形势,解决村民族工作的重点问题。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本地区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并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每年至少通报一次,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建立联系联谊制度。村班子成员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中重点对象结对子、交朋友,定期走访慰问。逢年过节,特别是重大民族节日组织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组织参观学习活动,促进交流,增进共识。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民族工作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每年至少集中学习宣传两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记录在册,并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民族工作档案,建立少数民族、来村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和代表人物库,了解掌握情况,搞好动态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根据羊毛工镇党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模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西庄子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村市级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全村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推动我村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开创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庄子村创建民族团结模范村、模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玉芳 ,西庄子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袁学章 ,西庄子村工作组组长
马贵义 ,西庄子村村主任
成员 :马贞新、 毕建国 、 李东
领导小组设在村办公室,由马贞新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
西庄子村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验收阶段(20XX年3月—10月)。
认真落实创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1、制定民族团结模范村、模范单位、模范企业等分类创建标准及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2、结合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对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重点摸清民族结构、班子建设及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出20XX年年度民族团结模村创建计划和规划,并上报镇创建办。
3、参加镇创建办的集中培训。
4、围绕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查漏补缺,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及时调整和部署工作,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深化提高,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四、创建标准
(一)模范村的创建标准
1、基层班子坚强团结。村两委班子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落实市委、区委、乡镇决策部署坚决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扎实有效,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2、民族团结蔚然成风。辖区各族群众能够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交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主动消除民族隔阂,不断加深交往、增进感情,涌现出许多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
3、邻里关系团结和睦。各族群众能够和谐相处、互敬互爱、互帮互助,成为好邻居、好兄弟、好姐妹,形成良好民族关系,共建团结友爱和谐的幸福家园。
4、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四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新疆“三史”(新疆地方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宣传教育,“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思想和“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维护民族团结、增进民族感情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创建活动氛围浓厚,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强。
5、宗教场所规范有序。积极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的创建评选活动,宗教场所能够服从各级组织管理,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讲经解经内容规范,没有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辖区内信教群众爱国爱疆、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好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