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惩防体系实施方案

时间: 10-06 栏目:方案
篇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6073字)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市委《克拉玛依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需要,也是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建设“廉洁国土资源”为目标,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行使为核心,以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持之以恒抓作风转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好转;勤政廉政意识得到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提高;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更加有效;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得到加强;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遏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严明党纪政纪,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目标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入手,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明党纪政纪,以纪律的硬约束确保政令畅通,树立国土资源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任务措施:

1、严明党的纪律。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党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以及厅党组、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2、深化作风建设。按照“两个务必”要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的具体要求,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认真查纠和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作风日常养成,落实抓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坚持作风效能检查常态化,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3、健全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把领导干部的作风状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正风肃纪的具体举措转化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进村入企、接访包案等工作制度化。建立机关工作人员作风考评机制,实行绩效对帐,严格考评考核。深化“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和政风行风第三方测评工作。

(二)深化综合治理,科学开展源头防腐工作。

目标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法治理念,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的综合效能,牢牢把住“决策、执行、监督”关口,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任务措施:

1、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1)创新教育形式。把勤政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参加中心组定期学习的反腐倡廉理论,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新任干部要做好任职前廉政谈话。在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教育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倡导互动式、引导式教育。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根据干部职工的兴趣、爱好,积极创建能够展现干部职工风采的舞台,提升爱岗敬业、廉政勤政的职业道德修养。

(2)丰富教育内容。扎实开展党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廉政准则以及从政道德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加强对身边正面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纳入国土资源文化建设的总体框架,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工作,形成弘廉、励廉、尚廉、敬廉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政教育专栏、廉政文化长廊等建设,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等信息平台做好廉政宣传,开展以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征文、书画展等活动,营造以文“化”人的环境。深入开展廉内助、贤内助等活动,利用家庭亲情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强化制度约束,构建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1)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履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全面落实会议纪要内部公开制度。建立完善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办法。

(2)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管理,规范土地、采矿出让行为。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规范土地、采矿出让价格评估以及集体会审。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修改。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认真执行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办法,规范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管理制度。规范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耕地保护和征地补偿等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调查等地籍管理工作。

(3)健全完善矿政管理制度。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严格落实禁采、限采、开采管控和采矿权设置年度计划管理。加强探矿权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勘查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出让工作,探索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监管手段,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违法开采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工作。  

(4)健全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外项目经费开支,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建立完善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做好对土地整治、土地储备、指标调剂、耕地补偿、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治理、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跟踪审计,开展绩效评价。完善土地、矿业权相关规费收缴监管措施,规范出让金、违约金收缴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采购预算审查、方案论证、招标采购、审计验收等工作。完善资产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实行重大资产变动集体审议和内部公示制以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制。

(5)加强制度执行管理。探索制度执行综合考评办法,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干部的问责范围,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强化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定期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加强制度完整性、有效性评估和廉洁性、合法性审查,提高制度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

3、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权力规范行使。

(1)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着眼监督角度的立体化、监督力量的组合化、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监督方式的多样化,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强化行政监督,健全完善法制监察的具体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法制监督作用。强化行政监察,着力抓好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纪检监察,突出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监督。强化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2)加强党员干部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进行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和防止利益冲突档案,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制度,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利益冲突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利用信访谈话、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做好提醒工作,建立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定期做好廉情分析工作。

(3)突出重点监督。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报备等制度,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审批权限下放后权力运行检查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管失控。加强项目采购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预算、项目招标、项目实施等环节权力运行规范,着重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查处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的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财务管理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等工作。

4、强化改革创新,消除滋生腐败土壤。

(1)继续深化审批和管理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2)推进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公平开放透明”的要求,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采矿权拍卖挂牌网上交易,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采矿权市场体系。

(3)加快国土资源业务管理方式改革。按照“业务在网上流转、制度在网上落实、监督在网上实施”的要求,加快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大数据,提升数据的交融共享能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数据管理,完善统计监测工作体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现势性。

(4)加强测绘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8项行政审批流程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做好克拉玛依市测绘资质分级审批、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审批、涉密测绘成果提供审批、公开地图成果审核,做好测绘市场、地图市场的监管和测绘执法等工作。在工作中严禁杜绝“符合条件的不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的行为发生。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干部提名推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办法。健全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和培养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管理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严格落实选用干部标准,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平、民主、竞争、公信程度。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行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轮岗制度。

(6)继续开展国土“阳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征地、阳光规划、阳光执法、阳光矿政等“阳光工程”建设,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通过办事服务窗口、政务信息公开栏、阳光热线等渠道,加大对党政务信息和群众办事过程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完善预审项目会审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动态更新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大惩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目标要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

任务措施:

1、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反对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和行政问责力度。健全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等建设,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权、执法权、督察权、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市场交易和国土资源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的案件。对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在征地、土地整治、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抓好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着力提升案件预防能力。坚持抓早抓小,以查促防,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案件检查、群体性事件、纠风治理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例剖析,研究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改进办案查案方式方法,督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着力堵塞漏洞,切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领导

(一)落实主体责任。

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强化纪检监察责任。

纪检组(监察室)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准确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要主动协助党组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加强对各科室、各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围绕主线,强化主责,抓好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业务建设,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自律,坚守责任担当,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以“项目化管理、工程式推进,绩效式考评”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各科室、各分局每年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向局党组汇报工作情况。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分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篇二:长台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7008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建立建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江山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计划》,构筑我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从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入手,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2、主要目标。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幸福长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具体要求,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落实抓作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委、衢州市委和江山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阳奉阴违。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坚决落实。严格执行《江山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强化从严管理干部措施,加大对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三不”干部整治和处理力度。

(二)持之以恒落实作风建设具体要求,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毫不放松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二十八条办法”和“六个严禁”、衢州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八条禁令”、江山市委“十个不准”等作风建设具体要求,坚持抓巩固、抓深化,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着力解决“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和回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衢州市具体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办公用房等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消费改革。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提能增效,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精气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抓住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违反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的行为,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以改革办法努力解决滋生“四风”的深层次问题,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的制度环境。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化“幸福江山连心服务”工程,坚持落实“第一书记工作法”、“三走进”、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乡镇干部“住乡包村联户”等制度。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廉洁工程”,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创新载体和方法,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开展年度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述廉述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案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在征地拆迁中贪污、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二)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提升惩治腐败工作水平。

健全案件发现机制,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惩治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创新信访受理方式,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加强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健全案件突破机制,提升办案能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办案工作规律,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建设,建设纪检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加强办案队伍保障,完善全市办案人员库和陪护人员库。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增强案件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追逃追赃等能力。

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督办力度。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组织人事、审计、房管、金融、电信等单位协作配合的制度,不断增强案件查办工作合力。推行案件查办绩效管理,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落实到位。

健全案件执行机制,维护执纪严肃性。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协调配合、执行应对、发现纠改、责任追究、回访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和执行程序规定,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健全以查促防机制,增强办案综合效应。坚持查教结合,通过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展览、案例通报等形式,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充分发挥以案促教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督促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社会和政治效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强化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落实办案措施、完善办案设施、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建立健全及时处理党纪政纪案件工作制度,完善案件公开审理、案件聘审员等制度,提高执纪效率和案件质量。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机构作用,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违纪违法对象的申诉权利。

(三)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违规转包分包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行为。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工作。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加大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和廉政法规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情景教育,加强谈心提醒、廉政谈话,表彰、宣传一批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加强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将廉洁从政内容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授廉政课等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洁观念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国民教育、法制教育之中,纳入文化强市建设大格局,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等“六进”活动,加强廉政题材微电影、公益广告、新闻出版物等传播,举办廉政漫画大赛和廉政小故事创编活动,提升廉政文化感染力。

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健全惩治腐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健全实名举报和保护举报人、证人的制度。健全行贿黑名单制度。

健全预防腐败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办法,完善同级党代会代表对党委会的评议监督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制度规定。

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综合考评、动态评估等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纳入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纠违反制度的行为,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市纪委提交述廉报告。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推广党员干部和同级党代会代表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进行民主测评等做法。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加强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任职岗位管理。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

加强法律监督。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支持人大依法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加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加强民主监督。强化政协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政协通过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和廉政情况的监督。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强化农村基层监督,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六进”工作模式,实行“监督规范化、管理绩效化、工作特色化、队伍专业化”等“四化工作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加强基层自治组织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强化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合理确权、配权、督权,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动态预警处置机制,增强防控实效。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深化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保基金和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社会公益事业经费等方面信息公开,进一步探索村务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积极构建网上政务大厅,提升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深化信访公开听证制度和“四位一体”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信箱”、“民情沟通日”等平台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

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衢州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支持和保证纪检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建立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制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镇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突出主业,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纪委工作职责定位,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纪检干部兼职情况,确保专职纪检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建立健全镇纪检组织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纪检组织对同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各级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落实机制,抓好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项目化管理,健全工作台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各级各部门每年要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自查和重点抽查,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提交工作报告。建立惩防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过程监管。各级要注重研究探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篇三:乐清市住建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5136字)

现将《乐清市住建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XX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8月12日

乐清市住建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XX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温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XX年实施意见》和《乐清市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XX-20XX年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清廉住建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不懈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防治腐败,为完成住建系统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不懈努力,至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制定的5年实施方案取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惩治腐败力度加大,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坚决遏制,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住建事业有新的发展,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领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切实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市委“1+8”文件,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健全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加强车改后留用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提能增效,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精气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相关规定,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健全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创新载体和方法,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督查实效。

四、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问题

更加注重行政执行力的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强化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干扰和阻碍乐清转型发展的人和事,切实保障上级和局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等作风效能行为;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许可、违法建设查处、公房管理、产权登记、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住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住建系统中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二)规范处分执行,从严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制度,依规从严作出和实施违纪人员处分决定,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告知书制度,建立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档案,加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督查,严把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工资扣发、任用晋升等执行事项,杜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确保各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按时全面执行到位,真正达到惩处教育受处分人员及维护纪律处分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继续开展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设项目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加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建设和完善实名制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外来施工企业的备案管理制度、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和重大项目保廉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坚决查纠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围绕行政许可、房产登记、住房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三改一拆”、行业诚信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等活动。

五、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委(支部书记例会)定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理论知识。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住建行业风险性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落实“拉袖子”工程,坚持党委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和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等制度。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宣传教育合力。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干部职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委学习计划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反腐倡廉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营造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今后五年,要继续以基层站所执法人员和权重科室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和相关政策法规。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活动,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健全预防腐败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现有住建系统有关制度的基础上,以提高单个制度的质量和执行效果为前提,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适合局机关各职能业务科室、下属各单位特点的行政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使局系统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人事任免、领导干部公务回避、经济责任审计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构筑行为规范、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巩固和深化前几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果,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转移到长效机制建设上来,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

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都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分权制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制度和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局中层正职每年向党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加强群众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机制,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注重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作预防,早日治理。召开作风建设座谈会,主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求计问策、共谋发展,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预防声势,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深化保障性住房、“三公”经费、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公开,探索推行阳光公开办事成果办法。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

(四)全面深化改革,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晒晒”自身家底,探索“一费制”管理,下决心抓好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完善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体系;继续强化审批服务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否决事项双告知、服务窗口无休日等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审批电话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健全完善审批监督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审批责任制,明确行政审批每一环节的权限和责任,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做到责任到岗,权责一致。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制度,提振干事创业精神,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完善干部评价机制。优化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考绩内容,全面梳理和对接我局考核重点指标,并纳入现有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考核导向。强化落实考核责任,突出考核过程管理,做到日常督查、定期通报和年终考核的有机结合,强化考绩结果的运用,实行奖优罚劣。

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重点监管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逐步形成“时时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勇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瑾瑜和局党委副书记章人来、局纪委书记周勤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伟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我局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党委会定期听取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党委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抓好《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局党委书记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局属各单位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住建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履行主抓职责,健全协调会议制度,督导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局属各单位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检查工作贯穿于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全过程,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的形式,推动工作落实。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篇四:莲花县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347字)

为深入贯彻市、县廉政工作精神和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我县卫生系统党员干部抗腐防变能力,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廉政工作精神及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我县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本县医改的目标和任务,着力构建与政府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重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的抗腐防变能力,积极创建廉洁型、服务型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视发挥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在政风行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作用,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行风事件和重要社会舆情来进行,针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现状、工作状况,采取有效的办法、生动的语言、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增强纪律法制意识。

要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大力弘扬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医疗服务保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加大对“十佳护士”、“十佳医务人员”的高尚品德、优良作风和行业精神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示范作用。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

5月份,县卫生局将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十佳护士”和“十佳医生”到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深化全系统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

(二)严格执行政务、医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公开的指导意见》,制订下发《关于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莲花县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医疗单位向患者倒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严格实行一日清单制,依法科学推行政务、院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设,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发改委《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组织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医疗收费制度业务培训,提高收费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严禁设立科室“小金库”;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执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对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医院主要领导和收费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年内,配合物价检查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行明码标价、收费“一日清”、收费信息公示等执行情况。

(四)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医院机关效能建设,以规范处方、用药、检查项目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启动“牵手百家企业”行动计划,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切实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促进医患和谐。优化窗口服务,改善医院管理,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满意度。

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促进对医疗服务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严肃查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乱收费以及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结合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医师定期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执业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进一步细化落实全县卫生系统医德档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收入分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年底,县卫生局将与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联合开展卫生行风千人问卷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五)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招标细则,按流程、按专家评分严格执行,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促使卫生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达到更加公开透明。严格监督检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确保药品全部统一网上采购,严格把好药品网上采购价格审核关,确保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医疗机构使用,保证临床应用。

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对违规的医疗机构除对该机构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医院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以逐步实现“管理上可控、成效上可量、程式上常态、效率上最优”为目标,以构建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为核心,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内涵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完善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体系,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管理办法》,抓好卫生监督员岗前、岗中培训,以及基地实践、能力提高等系列规范培训。

全力做好县、乡卫生监督保障,将窗口功能延伸至申领各类卫生许可证的登记、受理、发证工作的全过程。强化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重点做好人口密集场所、学校周边、工矿企业等地方的卫生监督,消除卫生安全风险隐患。

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以及整治“医托”的工作力度。年内,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性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整治“医托”的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医疗环境和谐、稳定。

(七)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药购销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重点要放在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上,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不断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年内,县卫生局将根据卫生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处方管理办法、本县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配合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资格处罚、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要加大对行贿行为制约,严格执行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一经查实即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依照规定限制直至取消其参与集中招标采购和销售的资格。各单位要继续认真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三、明确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医德医风考评;三是打击非法行医;四是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了将我县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四项重点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科室、到人(分工详见附表),要求各责任领导迅速组织单位制订各自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并上报到县卫生局,切实组织机关人员抓好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领导要结合纠风工作,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加以整体推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惩防体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强制度执行力,落实源头防治措施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