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4)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略)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秦玉辉
副组长:李忠会 杨立革
成 员:于文双 刘鹏军 万宏伟 王甲军 夏才庆 赵艳 姜坤宇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测评机构:
人员组成: 组长:李忠会 组员:杨立革 于文双 林海军 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生“道德品质于文双与公民素养”的定性评价及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
(2)学习态度与能力测评机构:
人员组成:组长:杨立革 组员:刘朋军 班主任
职责:负责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的定性评价及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
(3)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测评机构:
人员组成:组长:李忠会 组员:吴冰 苏海宽 刘丽萍 班主任
职责:①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四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试等第(A、B、C、D等)。
②及时提醒与督促学生及学生家长报名参加探究与实践类校级等级测评。
③及时准确地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探究与实践类A等申报名单。
(4)运动与健康测评机构:
人员组成: 组长:于文双 组员:于连印 闫于臣
职责:①负责学生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健康素质专项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试等第(A、B、C、D等)。
②及时提醒与督促学生及学生家长报名参加运动与健康类校级等级测评。
③及时准确地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运动与健康类A等申报名单。
(5)审美与表现测评机构:
人员组成:组长:于文双 组员:李长河 魏大为
职责:①负责学生审美与艺术类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试等第(A、B、C、D等)。
②及时提醒与督促学生及学生家长报名参加审美与艺术类校级等级测评。
③及时准确地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审美与艺术类A等申报名单。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3)关键性作品、作业;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6)关键性评语;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8)自我描述。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结果如实汇报到学校。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并写出描述性评语,描述性评语不超过150字。
2)学生互评:每一位学生对照标准,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评价量分。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被评价为D等级或A等级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将上报县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15日后报县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认定。
3)等级比例:学年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级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根据《吉林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和教育集团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积极推进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提出教育的“三个面向”和“十六大”精神为指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构建推进素质教育的小学生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为学生确定个体化发展目标。通过评价促使学生进步和提高,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评价过程要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评价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同时,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从而实施素质教育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1、综合素质评价将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了单一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方法,从能力和素质上促进学生发展。
2、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
3、建立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发展。
4、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袋以及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关注个体差异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提高和发展。
三、评价对象:
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四、评价的组织和方法:
1、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认定评价小组成员,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评价工作,对于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分析、研究和完善。
2、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针对每一名学生表现加以评价,坚持公正准确的评价。
3、评价方法: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的内容,通过家访、谈心、观察学生日常表现和查看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客观的给予评价。
过程: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学校审定→学校将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4、评价结果:对学生在校表现出来的特点及发展潜能给以描述,班主任与科任教师沟通后,写出激励性评语。同时划分等级,对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德育、体育不及格者不得评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推荐个人评优的重要条件。
五、评价的内容及说明:
综合素质教育评价内容有《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记录袋》组成。具体要求和内容有:
(一)、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评价者针对这六方面所含盖的具体要求,逐条加以对照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评价者还要以此为依据给学生填写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
2、学科学习目标:
针对学生每学期考试成绩及学生基本技能表现,根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中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录要求逐项填写,并按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3、奖励与特长爱好情况:
由学生自主如实填写,关于证明材料可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中,由评定小组审核。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
(1)开篇寄语:包括“爸妈对我说”、“我对自己说”“同学对我说”“老师对我说”等栏目,是学生使用记录袋前获得的“寄语”。
(2)学科专用袋:主要收集与学习有关的学科作品,包括自己满意的试卷、优秀习作、精彩作业和历次考试成绩、阅读课外书籍信息等。
(3)我的特长:包括特长、爱好、兴趣信息,如优秀的艺术作品,包括书法、美术、摄影、电脑绘画作品或录音磁带等。
(4)我的荣誉:可收集自己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奖品,也可以包括口头表扬。
(5)我的宝贝:收集自己特别喜欢或认为特别有意义的东西,也可自行设计表格,统计自己在什么时候,得到值得珍藏的东西。
(6)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7)参加各项实践活动记录
(8)个人体质健康测试信息:包括身高、体重、视力或体育达标等内容。
注:记录袋内收集的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在教师指导下可随时更换记录袋中的内容。也可以突出班级特点加以创新。
六、制度建设及要求
1、建立健全对学生的评价制度,在每学期都要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成长的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2、学生成长记录袋在教师指导和家长配合、学生主动参与下,全方面反映学生成长轨迹。由学生保管,教师指导整理,每学期两次交流展示,其内容对学习、生活成长资料进行收集,作为小学时代学生发展的依据。
3、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和学生成长记录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评价内容反映学生优势与不足,进步和潜能,提出改进和提高意见。
4、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公布,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七、制度保障
为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举报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1、公示制度
学校要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以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2、诚信制度
信用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成员。学校评价工作小组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进行督导。各班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得影响学校的评定工作。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学校评价工作小组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并充分了解、收集、分析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班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最终答复或处理。
5、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学校评价工作负总责,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在评价工作中信用记录不佳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领导者,一经查实,将逐级依次追究其责任,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并上报教育局审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3)、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县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职 责:制定《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3)、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一评三考”的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落实潍坊市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实施目的
1、强化素质教育,把初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三、实施原则
1、客观性原则。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可行性原则。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差异。
四、实施程序
(一)建立三级管理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建军
副组长:董有才
成 员:董学孝 隋慧成 张泉城 孙曰亮
2、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董有才
成 员:董学孝 隋慧成 张泉城 孙曰亮
履行职责:
①制定《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②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③审核学校实施细则以及评价的规章制度;
④指导、监督所辖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⑤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裁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人员中家长代表要实行回避制,例:如评价初三学生的家长代表要在其他年级学生家长中产生)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履行职责:
①落实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维度中每个等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
②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③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4、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要提前向评价班级的学生公布。小组成员必须为该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履行职责:
①负责组织对学生评价工作和结果的合成;
②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③填写《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④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二)评价内容及依据
1、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劳动与技能6个方面的内容。
2、评价依据。评价以《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
(三 )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学校印制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各等级的评价标准,整理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依据各等级的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每学年评价二次。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
(五)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维度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等级评价包括学期等级评价和毕业等级评价。
⑴学期等级。每学期从6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不合格)呈现;学生各评价维度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具体办法为:分别将各评价主体评出的等级A、B、C分别赋值为3、2、1,然后按照P=0.6Pj+0.4Ph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其中Pj代表教师评价,Ph代表学生互评(含学生自评)。
⑵各等级所占比例的划分原则。各学校每个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每个维度的等级达到A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各学年学生总数的30%(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项目不受限)。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中B级的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将学生综合素质的某一维度评为C级应慎重。
⑶毕业等级。毕业等级由初中三年每个学生每学期综合评价的等级加权生成毕业等级,也以A、B、C三个等级呈现。
⑷毕业等级合成办法。先将各等级赋分值:A = 3,B = 2,C = 1,然后按照N=Q25%+B25%+J50%算出总分值,依据A级比例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30%的原则,再还原成等级。其中N代表毕业等级分值, Q、B、J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等级分值。
20XX年毕业生将毕业学年的等级直接作为毕业等级。20XX年毕业生将八年级、九年级两个学年的等级合成为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B30%+J70%。20XX年毕业生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学年的等级合成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Q25%+B25%+J50%。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3、每学期的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必须在本班内实行公示。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到位
各校要认真学习研究、广泛宣传《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成立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严格管理程序,操作规范,不折不扣地落实《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建立“三公示”制度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公示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和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办法以及组成人员名单,便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结果评出后,要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接受监督;综合评语通过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3、建立培训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组织好参与评价人员的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市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管理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校负责对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培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培训。
六、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并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和评价结果电子挡案。市教育局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库,档案库应保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和相关的文件材料,形成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管理系统。
2、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以适应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附件: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3、《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
二○XX年三月五日
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根据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要求,更好体现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衔接,以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为基本评价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主要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从而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要淡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关注学生发展的需要,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发现和激发学生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
2、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3、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4、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5、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一)综合素质评价
1、对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主要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进行评价,学科学习目标以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各学段应达到的标准为基本要素,并提出相应的评价建议。在实际教育教学中,通常把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中,与学科学习目标同步发展,也常常融合在一起进行评价。
2、对于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主要以下几方面作为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质。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精神。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和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一定的锻炼健身能力、运动技能和健康体魄,形。主要以下几方面作为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质。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精神。
(4)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和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一定的锻炼健身能力、运动技能和健康体魄,形计、测量、设计制作等;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曲、简单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地参观、科学实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捏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也包括基本技能的过关测试。综合实践能力的检测,主要通过过程、情景观察、能力展示等形式进行,各项评价结果均以等次形式呈现。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材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维度要求,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实际资料等方法,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一般在学年末进行。20XX年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只采取终结性评价,不再补充评价资料。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努力)等次呈现。综合素质自我评价,分别对照综合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在综合六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实践环节科任教师评价,由教师根据相关课程学段的实践目标,结合学生实践能力,依次分科目给出等次。班级总体评价,以星级形式呈现,班级评价小组综合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在适当的星级栏内打“∨”。各项内容的评价等次,均填入《徽县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
3、荣誉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荣誉档案”栏,主要填写学生荣获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受到的表彰奖励,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征文评奖等获得的荣誉等。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XX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XX〕4号)、《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 长:李成武
副组长:茶雪松 周二才
成 员:杨建荣 杨春梅 祝文生 杨丽珍
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根据学校实际制订《泸水县民族中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 、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 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七年级上学期到九年级上学期的五个学期中,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九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 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云南省初级中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毕业成绩以初中阶段三个学年评定的成绩之和来确定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初中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0886-3871069,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九年级毕业班须在报考前收回)。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