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员评选方案
一、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过硬。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
2、服从学校发展特色时期的需要,施展积极的舆论导向,影响身边的2~3个教师,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无消极言论。
(2)、工作作风过硬。
1、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扎实,讲奉献,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爱护集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人格高尚为人诚实、坦荡,言行一致。
2、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无迟到、旷课现象,工作态度端正。
(3)、业务能力过硬。在工作中无私奉献,敢于承担重要工作、困难工作和重大任务。勇于创新,工作、服务成绩突出。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德教双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学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活动
1、积极参加活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认真撰写各种材料,并及时上交。
2、加强理论学习,认真书写读书笔记,记录好学习心得。
3、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努力为学校科学发展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4、认真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争一面旗帜。
5、热心为学校发展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热心并践行公益事业。少说空话,多做实事。
6、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勤劳奋进,与时俱进,甘于奉献。
7、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自由主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8、廉洁自律,旗帜鲜明地与腐败行为作斗争。
9、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学生爱戴的老师,做家长尊敬的老师,做社会共认的好教师。
10、在活动中,积极工作,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二、评选办法:
1、采用民主推荐原则提出候选人。以党小组为单位按本小组党员数的20%推荐。
2、支部委员会审批。
三、表彰和奖励
经评选,荣获支部优秀党员称号,党支部张榜公布,设优秀党员示范岗,事迹放入业务档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支部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学科建设、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如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老师”等称号以及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获得各种奖励,中考成绩位居全区前列的皆符合参评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以学校党小组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支支部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旬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20%左右。
六、颁奖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为进一步挖掘优秀党员事迹、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让优秀党员的形象具体化、事迹公认化、带动扩大化,为广大党员提供身边可学的“优秀典型”,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优秀党员”评选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评选活动为载体,挖掘优秀党员立党为公、服务群众和讲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道德“闪光点”,变优秀党员评选由支部“批”转为党员“推”、群众“评”,将“优秀标准”具体化、“优秀事迹”公认化、“优秀形象”熟识化、“典型带动”扩大化,让每名党员“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实现党员群众“学做互动”、群众监督“学超促动”,在全镇范围内掀起“群众评党员、群众看党员、党员学标杆”的比学赶超热潮,实现“做实一项评选、树立一批典型、带动一方风气”的目标。
二、参选范围及条件
参选范围:在孙伯镇居住或工作的党员和孙伯镇在外流动党员。
参选条件:
1、基本条件:被推荐党员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按规定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
2、具体表现:①热爱本职工作,扎实肯干,成绩突出;②关心集体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出策出力;③致富带富能力强,在农业、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④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和群众的利益;⑤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贫、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⑥善于调解群众纠纷,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群众威信高;⑦孝老爱亲,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患难与共;⑧其他党员先进性和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且社会带动力强的先进事迹。
具备上述条件一项或多项,即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4月1日—4月7日):各支部召开动员会议布置工作,并通过广播喇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面。
2、支部推荐(4月8日—4月23日):各支部参照优秀党员具体表现,研究推荐优秀党员典型事迹,上报至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驻村工作组参加推荐会议。
3、民主测评(4月24日—4月30日):各支部召开全体党员、群众代表或职工会议,对优秀党员事迹进行民主测评,
满意率在80%以上的方可列为候选。各驻村工作组参加会议。
4、组织审核(5月1日—5月11日):镇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后将名单反馈至各支部,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
5、事迹整理(5月12日—6月12日):镇活动领导小组
组织专门人员对优秀党员事迹进行深入采访挖掘,培树形神兼备、栩栩如生的鲜活典型。
6、宣传表彰(6月13日—7月1日):将优秀党员形象、典型事迹印制成精美光荣册,并在各村、各单位进行集中展示宣传。“七一”前夕,召开全镇党员大会,隆重表彰优秀党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专门活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力求工作实效。突出党员群众“评”,既能推选出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党员楷模,在“学做”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又让党员的现实表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党员的荣辱感和责任感。
3、广泛深入宣传。本次评选重在“深入人心”,突出活动开展“常态化”,围绕“公众影响力”,强化宣传引导,在全镇党员中形成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一、评优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二、评优程序
1、优秀党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2、由各党小组组织本组党员按小组党员人数10%的比例充分讨论酝酿,然后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人,报学校党支部支委会审议。
3、学校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优秀党员名单,并进行表彰,获评对象填写好推荐表上交支部存档。
4、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宣传窗、学校支部网站上宣传。
三、评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谋私利、廉洁奉公,深得群众称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有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能自觉遵守国法、党纪,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5、有群众观点,能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师德高尚,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6、支部会议、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缺席,支部建设活动个人缴交材料迟交、缺交,党费拖欠、迟交,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进行有偿家教,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师德考核不合格等,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不能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时间安排
7月2日前,各党小组上报优秀党员候选人名单。7月3日前,学校党支部确认优秀党员人选并公示。8月底开学典礼时给予表彰。
为庆祝建党92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中国梦”,弘扬社会主旋律,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建党92周年来临之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主要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支部委员会团结,认真履行职责,能认真做好党员监督工作。
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学校、总支、支部的各类学习活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带头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正式党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有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的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团结群众,生活朴素,能很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党支部的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党支部向院党委提供3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经院党委讨论研究批准。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个人申报并上交个人自荐材料(1000字左右),由各党支部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评选,将推荐名单报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在优秀党员中产生。
3、入选优秀党支部须提交支部集体合影一张(电子版)、影音资料及ppt演示文稿(主要用来介绍支部及支部活动),入选优秀党员需提供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
4、各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优秀党支部的支部自荐材料于6月18日前上交党总支。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党支部的名额不超过参评支部总数的20%;
2、优秀党员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党员的10%;
3、优秀党员标兵在优秀党员的基础上产生。同时,院委、党总支将于6月中下旬公布院党委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优秀党支部名单,并对获奖支部及党员进行表彰。评选、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一定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条件,实事求是地进行评选,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评选出真正优秀的、群众满意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