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励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本方案是在公司20XX年开始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配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加强考核激励力度,所有员工的薪酬都与公司整体业绩目标挂钩,同时公司的业绩也与所有员工共同分享,以公司业绩和团队能力拉升员工收入水平,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以公司战略管理的角度引导员工积极配合公司未来目标的实施,激励员工超额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实现公司与个人双赢。
一、超额绩效奖励分配原则
1、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相结合的原则;
2、层级贡献价值差异原则;
3、公司利益与个人收益相结合的原则;
4、奖励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5、分配指导员工职业发展的原则。
二、超额利润绩效奖励提取方式
超额利润绩效奖励是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年度实现目标兑现绩效考核外(一次分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利润部分按超额利润计提超额效益奖金。具体如下:
完成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目标利润100%以上,按超额完成利润比例分段计提超额利润的30%-15%作为超额效益奖金。
1、完成目标利润的100%-150%(含),按超额利润的30%计提效益奖金;
2、完成目标利润的150%以上,除按30%计提以外,每超出10%(含),计提比例降低5%,计提比例降至15%后不再变动。
3、因公司并购等战略行为当年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的新增利润,按30-50%计入当年利润(视难易程度和可持续性确定比例)。
三、超额效益奖金分配结构
1、总经理奖励基金:优先从年度超额效益奖金计提20%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由总经理向年度有突出贡献的管理层人员发放或进行年度调剂发放。
2、高管效益奖金:约占超额效益奖金额的40%。总经理奖励基金提取以外的部分,按50%提取高管效益奖金,主要用于高层管理人员的超额业绩贡献奖励。分配系数为总经理3;常务副总经理2;财务总监1.5;副总经理1.5;总经理助理1。
3、中层效益奖金:约占超额效益奖金额的24%。总经理奖励基金提取以外的部分,按30%提取中层效益奖金,主要按绩效分配系数和考核完成情况,对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中层人员进行奖励制度。绩效分配系数:部门正职2;单位副职、助理1.6。
4、关键岗位效益奖金:约占超额效益奖金额的16%。总经理奖励基金提取以外的部分,按20%提取部分关键岗位效益奖金,主要按绩效分配系数和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对完成年度部门/单位目标责任的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奖励。绩效分配系数:业务主管1.4;技术员1.2-1。考核等级超额绩效系数
超出期望1.4/1.3
完成期望1.2/1.1
基本完成1.0
需努力0.9/0.8
5、超额年终效益奖金均以员工实际工作月份计算,离职员工不享受。年度内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年度超额效益奖金的发放。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南丰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根据《郎溪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60分、教育教学过程10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事假1天扣0.5分;2天扣1分,半天不扣分。超过2天的每天扣1分;旷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调好。大病住院满一个月的,凭病历、发票,只扣当月绩效工资;超过一个月的,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绩效工资。学校对当月出满勤者,奖励30元人民币。学校实行坐班制,(普通普通教职工坐班、上课每周必须累计达1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每周除有教师例会的周五以外,允许半天不坐班,这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好,不扣除当月满勤奖。)行政、后勤人员坐班每周必须累计达25节,每半天必须至少坐班1节。教职工上班期间每缺1节坐班,扣考核分0.2分,每无故缺一次会议(学习、培训),扣1分,(迟到、早退)请假扣0.5分。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每次各扣0.5分。
以下假期自己调好课后,不扣除绩效工资:
计生假一周;直系亲属病故,给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给丧假1天;婚、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学校以工会名义对新婚职工予以祝贺。
以下情况学校以工会名义予以慰问:
(1)教职工患重、特大病的,酌情慰问;
(2)直系亲属、祖父母、岳父母亡故的;
其他情况,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60分)。
学校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
(1)班主任工作量:按每周折合5分。根据《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按每学期平均每班月津贴150元在总盘子里提取,不足150元部分,学校补充;超出部分不限。根据原有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分配。
(2)内设机构每周工作量:
行政人员:副校长(含教学督导员)0.7、教导主任0.6、其他行政人员0.5分;
教辅人员:出纳0.5;教务员0.4;图书管理0.6;信件收发0.2;农远管理0.5;理化实验员0.25;体育保管员0.2;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管理维护0.4;摄像及宣传报道0.2;领操0.15。
后勤人员:门卫为标准工作量、水电油印工为标准工作量。
(3)高龄教师照顾(以学年初开始):
男教师年满50---54周岁,女教师年满45—49岁,(原文:以3/4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以2/3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男教师年满55---59周岁,女教师年满50—54岁,以1/2标准工作量为满工作量。
学校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60分
3、教育教学过程(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1)备课:要求提前备课,备教一致,每缺一节,扣0.2分;
(2)上课:要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执教,违规教学一次,扣0.5分;
(3)作业:按照原作业量次执行,完成总量的90%不扣分;缺一次,扣0.2分;
(4)考试:按时完成月考、抽考的制卷、阅卷、统计工作,每缺一次,扣0.5分;
(5)教研:积极参加公开课、听评课、集中学习等研训活动,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小结、校本研训等材料,每缺一项扣0.5分,迟交扣0.2分。
(6)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附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和学校考核组分别打分(行政人员由校长和考核组分别打分),各占50%。
4、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计算方法:学科考试的成绩除以全县农村中学在该科的平均成绩乘以20,就是效果得分,多学科按照原来考核标准折合计算。
非统考学科(音、体、美、信息等)的教师和非专任教师(行政、后勤人员)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按照统考学科教师的考核平均成绩执行。
奖励:
1、学校对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成绩(含教研加分的0.2)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奖金乘以获奖人工作总量系数)(新增)
2、教研方面:参加优质课评比、各级论文等各项教研选活动获县一等奖加1分,县二、三等奖加0.5分;获市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被评为先进教研组、课题通过验收,全组按照上面标准奖励。
3、其他奖励(训练、辅导、节日加班、征文、通讯稿件等按照原来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本学期未在本校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的;
(2)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6)参照退休教师标准,未到退休年龄提前离岗的。
(7)本单位在编但不在本单位仍从事教学工作的:
在私立学校任职的,不予发放;借调到公办学校的,按照我校教师考核的最低标准的一半发放。
(四)年度考核
学校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成绩,按照以上考核成绩,根据指标,由高分到低分评选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
六、本办法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组长:潘林
记录:周庆胜
成员:王剑、杨清河、乔永健、王敏、芮艳、严峻平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