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方案
根据《鞍山市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鞍教发[20XX]1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遵循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绩效工资的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灵活分配的原则,要以工作实绩和工作量为依据,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在建立科学、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标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再分配。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按照《鞍山市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鞍教发【20XX】115号)的要求,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士廉 张海燕
成 员:程国栋 姜 凯 孙继英 杜耐秋 贺 毅
朱兆奇 王 红 孟凤鸣 马向阳 冯 丽 王建华 周晓萍 李满俊 康泽祥
金兆强 高荣凡 郑玉静 赵所鹏 陈 荣 徐 丽 李新刚 王喜军 陈立峰
曾奇志 刘艳军 崔 颖 孙 宇 胡国平
四、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分配适用范围是学校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实施时间20XX年1月1日。(签约教师参照此方案同步进行,由上级人事部门核定,资金由非税收入解决,市财政部门拨付。)
五、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教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随着基本工资和学校规范后津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绩效考核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业绩奖励津贴、年终奖励津贴等6个项目。奖励性部分每年按10个月考核、发放。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基础津贴每人每月260元,奖励考核分A、B两档,A档每月奖励80元,B档每月奖励60元。年度优秀班主任按30%评选,奖金由业绩奖励津贴年终进行奖励。
2、课时津贴(即教学工作量津贴)。按照学校人员层次、学科结构等确定基本课时量。即以教师教学时数和教案数计算课时津贴。基本课时量:周课时≥5每周10节;周课时3、4每周12节;周课时2每周14节,非高考科目无超课时。
课时津贴=教学时数津贴量值×职称系数+教案津贴量值。
职称系数:高级职称1.0;一级职称0.9;二级职称0.8;新教师0.6。
(1)不分学科,教师每课时津贴量值为6元。
(2)各学科每个教案、批改津贴分别为:
A、高考学科,每个教案(含批改)为7元;
B、非高考科目,每个教案含批改为5元,不含批改为3元。
(3)超课时及代课教师津贴
超课时津贴20元/节;代课津贴20元/节,由被代课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并支付给代课教师(因公外出除外)。
3、岗位津贴。主要依据教职工岗位不同,按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工作量。正校级绩效工资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系数为教师平均绩效工资的1.25、副校级1.2、中层干部正科级1.1、中层干部副科级1.0(中层干部兼课课时津贴每节3元)。职员和工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一线教师课时平均值为基数×岗位系数,职员为0.8,工人(司机、基建管理员、维修工、印刷工0.7;更勤人员0.65)。
(1)职员兼课每节3元。
(2)一线教师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津贴: 教研组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组长80元/月;教研组在10人以下的组长60元/月。备课组长津贴:备课组在5人以上(含5人)的组长津贴60元/月,备课组5人以下3人以上(含3人)的组长津贴40元/月,3人以下的组长津贴20元/月。
体育教师参加组织课间操按实际发生次数,三次计为1课时(无教案)。
音乐专业队训练,美术、心理活动小组补助8元/节。
(3)承担师徒对子的师傅30元/月。
(4)党群兼职。党支部书记30元/月,支委、党小组长10元/月。
4、绩效考核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在学生管理、德育工作、学校安全、教学成果、科研课题、教师培训、学校建设等方面,根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30%的优秀率。
(1)教学效果奖金135D,其中135元为计算基数,D为教师三级三项考核系数,一等系数为1.2; 二等系数为1.0;三等系数为0.6。
优秀备课组奖:组长30元/月;成员10元/月。
(2)行政人员评价为优秀奖励20元/月。
5、业绩奖励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预留5%,主要用于优秀班主任、高三教师、优秀教研组长(100元/学期)、优秀师徒对子(100元/学期)等的奖励。
七、相关政策
(一)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的标准和办法发放;校长(书记)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对校长(书记)的考核结果确定。
(二)教职工在国家规定法定假日内,如婚假、产假等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本人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发放。
(三)扣奖规定
1、教职工事假累计15天以内、3天(不含3天)以上的,每天扣1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5天 (含15天)的,当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6个月(含6个月)以内、5天(不含5天)以上的,每天扣1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迟到、早退扣绩效工资10元/次(以考勤结果为准)。
3、升旗及学校活动缺席(病事假除外)扣15元/次。
4、旷工一天扣50元。
(四)经学校同意,长期借调市、局党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学校的平均值发放。
(五)对于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人员,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发放外,基础性绩效工资也要酌情减扣。
(六)对违反《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鞍教发[20XX]133号)、《鞍山市教育系统二十条禁令》(鞍教发[20XX]131号)、《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八条处罚规定))(鞍教发[20XX]130号)文件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参与“三乱”等违规行为,受校级以上处分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一年。
(七)拒聘、缓聘、未聘和长病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一线教师课时平均值×0.5。
(九)职称(职务)变动时,从批准之日的下一个月进入相应津贴线。
(十)按本《方案》计算的绩效工资如与批准标准不符,则按人事、财政部门批准为准。扣发项所剩余额计入年终校长奖励基金发放。
八、绩效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一)校长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学校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由市教育局结合学校实际实施考核。
(二)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业绩情况。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对教师的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负总责,由教务科、政教科具体实施。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在考核中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师教学评价分为三项三级考核评价。三项是指教学活动、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三级是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在教学活动中主要考核教师参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案检查、听课、监考、批改、参加会议、电教活动等情况。教学过程中主要考核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在教学效果的考核过程中,主要考核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成绩提高情况、差生转化情况等。对以上的考核内容权重赋分,前30%为A等,其他为B等、C等。
3、班主任考核评价根据班主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在学生的教育引领、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等进行考核评价,分为A、B二等。
(三)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评价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按照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执行,每月公示,其考核结果作为计发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五)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分学期或按年度进行,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家长的意见。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书记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比例不少于50%。
(二)广泛宣传,认识到位。学校要加大绩效工资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将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三)科学论证、规范操作。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及分配办法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后执行。
(四)严肃纪律、确保稳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它
(一)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可实施,同时原校内分配办法作废。
(二)本《方案》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鞍山市鞍钢高级中学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8月16日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XX】24号)、《徐州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徐委办【20XX】81号)和《关于印发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教【20XX】94号)等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考核载体,使之与绩效工资分配密切衔接,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避免随意性,确保公正性。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可以设置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超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管理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或优秀团队、教学标兵(名特优教师)奖励等项目。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并要妥善处理好各类人员的关系。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考核与文明处室组暨满意处室组评比相结合,根据评比结果计入绩效工资。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学生课业负担等落实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派的其它工作任务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唯一的指标,教师要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及业务能力测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考核工作根据《徐州高级中学行政人员考核办法》实施。
五、组织机构
(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秦晓华
成员:姚斌、杜宪刚、文青、冯华、于莉、邓红、鹿晓波、冯利、练加俊、秦爱国、吕锡扬、周长荣、张婕、宋复亮
(二)工作小组
1、师德考核小组:
组长:秦晓华
成员:冯华、于莉、张选良
2、教学、教科研管理考核组:
组长:姚斌、杜宪刚
成员:鹿晓波、冯利、吕锡杨、陈莉、顾诤诏、张功忠、刘云珠、孙奎、李鹏学、高启龙
3、教育、安全管理考核组:
组长:文青
成员:练加俊、陈非文、王林松、李广东、徐晓芳
4、后勤考核组:
组长:姚斌
成员:秦爱国、苏卫东
六、考核办法
(一)基本津贴
1、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凡教师满课时,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完成规定工作量。
注:(1)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原则上按上表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不满工作量的要乘以0.6-0.95的系数。
(2)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教学一线的教师,由自己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转做纯教辅工作的人员(不兼课),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在计算绩效工资时,根据其岗位难度,乘以0.7—0.9的系数。
(3)对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及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人员视情况减发基本工作量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基本工作量奖。(对未满工作量的教职工,无特殊情况的,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否则视同绩效考核不合格,不发基本工作量奖。如有特殊原因未满基本工作量的人员视情况减发基本工作量奖。)
(4)扣发部分按照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并参照学校原《教职工行为规范、请假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徐高中【20XX】19号)及补充规定执行。
2、班主任津贴:
每人300元/月,按月发放;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3、一线骨干教师津贴:
一线教师津贴:凡上课教师均享受120元/月。
4、教职工老年津贴:
退休前两年的教职工每月30元/月;退休前两年上课的教师其工作量达标准工作量一半即为满工作量。
(二)教育教学管理考核奖:
1、校长由教育局考核,津贴及其它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发放。
2、副校长考核奖:一等奖350-400元/月、二等奖300-350元/月、三等奖250-300元/月。
3、中层干部考核奖:一等奖300-350元/月、二等奖200-250元/月、三等奖150-200元/月。
4、年级组长考核奖:一等奖200-350元/月、二等奖150-200元/月、三等奖100-150元/月。
5、年级组长兼班主任:一等奖150-200元/月、二等奖100-150元/月、三等奖50-100元/月。
6、班主任考核奖:一等奖100元/月、二等奖80元/月、三等奖60元/月。另外,每学期末,学校将组织评选“十佳班主任”,给予表彰并奖励1000元。
7、教研组长考核奖:一等奖80-100元/月、二等奖60-80元/月、三等奖40-60元/月(每个教研组不少于5人)。
8、备课组长考核奖:一等奖60-80元/月、二等奖40-60元/月、三等奖20-40元/月(每个备课组不少于3人)。
9、工会委员、工会组长考核奖:人均15元/月。
10、部门(图书馆、实验室、会计室等)负责人考核奖:一等奖60-80元/月、二等奖40-60元/月、三等奖20-40元/月。
注:凡享受以上管理考核奖的不享受加班费。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1、年度考核奖:
凡年度考核合格,并完成规定工作量的,均可获得,工作量不满的,视工作量酌情减发。局优1200元、校优1050元、合格1000元、基本合格500元、不合格无。
2、超工作量奖(含超课时、加班、值班等):
超课时:20元/节;加班30元/天;值班平均20元/天。
3、教育教学、教科研奖(含师德考核、教学成果、公开课、评优课、论文发表获奖、业务能力测试等),参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及“教科研奖励办法”,真正体现向一线教师倾斜,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4、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国家级1000元、省级600元、市级300元、校级100元。
5、行政人员服务考核奖(不含中层以上干部):
一等奖600-800元,二等奖400-600元,三等奖200-400元。
6、精神文明奖:
每人50元/月,按10个月发放。
7、机动奖励:
此项奖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学位学习、各种集会、培训、论坛、监考等相结合,根据笔记、签到、培训学时证明等情况发放。
注:以上各类津贴、奖励的计算办法及奖励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按月考核,年终累计发放(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1、徐州高级中学文明处室组暨满意处室组评比细则
2、徐州高级中学行政人员考核细则
3、徐州高级中学班级管理细则及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
4、徐州高级中学教师月考核细则
5、徐州高级中学教科研奖励办法
6、徐州高级中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0XX年10月10日
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过广泛收集教师意见,由校长办公会多次讨论,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则
此方案涉及对象:毛嘴高中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此方案规定教师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并对方案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二、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教师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来核算的。对承担有工作任务,但没有很好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减量发放。绩效工资每月核算,按时发放。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列表:
1、任课量每节正课10元
2、自习辅导每节6元
3、教学教研常规每月100元
4、学校值日每月100元
5、高三备考每月100元
6、学科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另加100元)
7、班主任每月600元
8、处室、年级领导每月480元
9、处室办事员每月280元
10、兼职实验教师每月100元
11、课间操管理每月100元
12、体育器材管理、广播器材管理、电教室及设备管理、网络及网络设备管理每月180元
13、英语听力播放每月40元
14、其它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情况另定
三、上课的要求
1、上课迟到减少发放20元/次,误课减少发放50元/次
2、课堂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规范上课被记载造成学校考核扣分的按误课处理。
3、自习辅导课教师干自己的事,造成教室内纪律涣散、秩序混乱、学生喧闹不搞学习的,减少发放20元/次。
四、教研活动的要求
1、按时参加常规(周四)教研活动。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主讲公开课、优质课竞赛等活动。
3、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写教学反思,记教学日记。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与培训,专业知识考试能达标。
5、虚心学习,听课能达到规定的次数。
五、教学常规要求
1、认真备课,常规检查能排名靠前。
2、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作业完成与批改能达到规定的次数。
3、深入学生,了解学情;关爱学生,给予辅导与帮助;学生评价好。
六、请假与代课
1、有事需要请假,批假程序按学校考勤制度实施。年级负责保管教师请假条和调课安排。要求坐班日(周一至周五)不经请假而离开学校,属擅自离岗,除计坐班缺外,还要记载工作纪律违规,并纳入个人量化考核。
2、公、私假都要求请假人事先调好课,返岗后上回自己的课。确实需要同科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应自己处理好代课费的问题,学校不再设代课费项目,如有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年级主任应根据请假条与调课记录督促教师之间结清帐目。
3、请假期间被记载迟到与误课的,教务处将按课表记载并扣款到位。如确因代课人失误而造成违规,年级主任负责依据请假条与调课安排协商解决问题。
4、因各种特殊原因,教师需要请长假(一次请假达到一周或某月请假累积超过两周)的,绩效工资发放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七、坐班的要求
1、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潜心办公,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守公德,不在办公室内抽烟、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2、缺坐班达到10次时,绩效工资减少10元;缺第11次时绩效工资再减少5元;缺第12次时,再减少6元;缺第n次时,再减少n-6元。
3、有如下情况,不计坐班缺。①本人重病不能上课;②直系亲属婚事、丧事在规定请假期限以内的;③父母或子女重病;④其它特殊情况。
八、班主任工作要求、值日工作要求、处室办事员工作要求、其它教学管理与服务人员工作要求,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九、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基本原则:
工作业绩与工作量相结合的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考核主要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勤、量、绩等方面,具体是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业绩。
考核方法与程序:
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学生民主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每年分上学期和下学期两次考核。
平时考核由学校教务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每学期一次,由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定期考核程序:1、教职工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2、民主评议;3、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或意见;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注:13月奖励工资不纳入量化。(不上班者除外)
附:考核办法:
教师业绩考核
一、德(10%)
1、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没完成或完成效果较差扣1—2分;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扣2-3分;
3、发生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扣6-10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2分;
5、在各种统一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职扣2分;
6、开学检查失职的扣4分、校内检查失职的扣2分、常规检查失职扣5分;
7、上班期间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1分;
8、制造事端,影响稳定,一次扣5分;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学校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本年度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为0分;
10、在校期间发生冲突,并造成影响的扣2分;
注:每人基础分为10分,有考核小组评议决定。
二、能(20%)
1、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寓于教学过程之中。(1分)
2、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1分)
注:以上与德育评比挂钩
3、能够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1分)
4、精心设计教案,由教研组评比为特优教案的。(2分)(细则另附)
5、指导学生学法得当,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能力,发展智力。(3分)
6、参加、承担、指导教学研究活动。(1分)
7、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和制作一件教具或学具,一并上交学校。(1分)(缺一项不加分)
8、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2分。(定期发表,有期刊号、邮发代号的;级别要看主办单位;时间:1-6期为春季,7-12期为秋季)
9、各科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可加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相同项目以最高级次计分,不累计计分)
10、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活动。获团体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相关教师分别、加分4、3、2、1分。
11、需要上缴的材料未按时上缴或学校要求完成的任务而没有完成的,扣1分 /项次。
附:以上8、9、10项获奖者学校奖励另计,请假者在销假后自行补查,如果补查通过不扣分。
注:每人基础分为20分,有考核小组评议决定。
三、量(30%)
1、以完成额定工作量为基准30%
2、分工:校长本分、副校长 7节、工会主席6节、主任6、副主任4节(副主任主持工作按主任工作量计)、团委4节、少队2节、职员2节、教研组长2节、部室管理员1节、会计2节、出纳2节、文印1节、橱窗1节、班主任5节。
3、任课:以课程表按排课时的实上课节数为准,每节2分。两个班在一起上的,每班节1.5分。
4、早、午操各1分。
教案:以大纲节数为准,1节1分。检查评为四类,优加2分/次、良1分/次、中0分/次、差-0.5分/次。
5、使用旧教案者视为无教案,扣除全部得以0分计。
6、主科教案按所带科目备案:同头课算一门、双头课备两门、多头课的两门详案其他可以为略案。
7、中期检查教案内容无故缺一单元或期末检查教案所内容无故缺一单元及以上者(以该学科学期教学内容单元章节为准,被接代的内容除外),教案总评向后降一级。
作业:每班每学期,中学语文35次,小学语文65次,中小学作文各8次,中小学数学65次,中学英语50次,小学英语35次,政、史、地、生各15次,九年级物理35次,八年级物理25次,九年级化学35次。
附:作业少改一次扣2分,少布置一次扣4分;作文少改一次扣10分,少布置一次扣16分,多布置多改不加分。
批改权重:(分每次)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1.2分,作文8分,政、史、地、生1分。
考试权重:监考一堂改卷一次各4分,监考有两份以上雷同试卷的扣8分
4、说课稿、反思性文章(500字以上)、教案、业务笔记、政治笔记、计划、总结,检查时短缺扣1分/项/次,累加。
5、听课以每学期10节(教师)、15节(副校长)、40节(主管副校长)、20节(教务主任)、校长不低于20节,为标准,奖超,奖1分/节,缺扣2分/节。
6、大型活动主要组织者5节,次要组织者3节,参与者1节,班主任3节。
7、晚自习辅导1.5分/节。
四、勤(10%)每人100分作为基础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缺席(升旗、集会及各种活动等):3分/次;
3、无故缺课:10分/节。(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缺课)
4、旷工:按课时折算(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晚自习2课时)5分/节。
5、事假为每人五天,五天内不扣分(每天按7节计算)。以后视为超假,超一节扣2分。
6、病假为每人五天,五天内不扣分(每天按7节计算)。以后视为超假,超一节扣1分(住院除外)
7、旷例会15分/每次,请假按3分加请两节晚自习计算。
8、签到:旷签扣1分/次,代签扣2分/次。
注:事假在五天以外每天假在三节及三节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三节以上的按一天计算,公假不记,开学放学双扣。
五、绩(30%)
(方针)总分20分,每人基础分12分,8分为考试科目量化分,具体方法如下:
找一所平级学校进行两学期成绩比较:求学科分差变化(上学期的平均成绩差额为标准再与本学期的平均成绩差额相比较),每人给基础分8分,正加负减,扣完为止。
同头或双头课的都按平均量进行计算。
附: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数、综(英语、科学、品德)。中学为语、数、外、理化、政史。
特殊情况考核
学前班任课教师及后勤人员业绩考核取中游。
说明:
1、师德师风扣5 分以上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扣10 分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教师一年中的请假按《横山县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试行)》执行。
3、凡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凡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发放8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试用期教师、特岗教师、不上岗教师)的教职工,一律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停职审查期间暂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查结案后不予处分的给予全额补发。
5、教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免予处分、警告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全额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出现有辱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稳定的过激行为和言论的,全额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注: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赵石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