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安置房分房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二道河一期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房屋分配工作,使陕南移民安置房屋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对象
本期安置对象是由群众自愿申请报名,村、镇公示审定,相关部门审核,县政府公示确认,上报省指挥部备案,并已缴预售房款的1000户安置户。
本期分房1000套,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1—18号楼700套房,第二批为19—26号楼300套房。基本户型为80㎡户型(76.04㎡—81.78㎡统称80㎡户型)共76套,100㎡户型(97.86㎡—107.44㎡统称100㎡户型)共924套。
二、安置房价款
经核算,100㎡户型安置房成本为18.4万元,80㎡户型安置房成本14.8万元(工程总投资为28203.52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52977.53㎡,成本为1843.64元/㎡),根据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为了把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使移民搬迁群众得到实惠,结合县情,县政府研究决定安置户实际缴纳房款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安置户应缴安置房款总额=房屋楼层价+人口差价+超面积成本
1、房屋楼层价:
100㎡户型80㎡户型
一层:8.45万元一层:6.5万元
二层:8.95万元二层:6.9万元
三层:9.45万元三层:7.3万元
四层:8.75万元四层:6.8万元
五层:7.75万元五层:6.0万元
六层:6.05万元六层:4.5万元
2、根据政策规定,人均安置房面积不超过25㎡,单户人口不足而拟安置大面积户型的,按规定1200元/㎡的建筑成本,每少一人就超25㎡,须交房屋的建安成本3万元。但充分考虑移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为减少群众经济负担,让群众少出钱,增加群众财产性收益,住上新房的原则,县政府决定不足部分由县政府补足,为此制订了以下优惠政策:
①80㎡户型的:单户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不计人口差价。三人以下的,每少一人需交5000元的人口差价。
②100㎡户型的:单户四人及四人以上的,不计人口差价。
四人以下的,每少一人需交5000元的人口差价。
3、超面积成本:
超过100㎡面积部分,每超出1㎡按1200元/㎡计算。
三、房屋分配方式
1、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安置户房号。(每套房屋只有一个房号,每个房号对应一个栋号、单元号、楼层号、门牌号。)按申请人第一次到银行缴款时间的先后排序,分批次抽签,确定安置户房号。
2、公示:每个房号对应的栋号、幢号、单元号、楼层号、门牌号在分批次抽签前予以公示。
3、抽签:每次按交款时间顺序安排移民户抽签,5天内完成。参与抽签时按安置户报名的80㎡户型和100㎡户型分别进行。
4、抽签时间:20XX年5月6日--20XX年5月10日。
抽签地点:(另行通知)
5、房号确定后,抽签人当场登记注册签字,并根据抽签确定的房号,领取房屋余款告知单(一式二份),并由抽签人签字认可。
四、安置对象中有7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持户口簿或残疾证,由安置户申请人提出申请,经镇政府审定,报县移民办备案,在安置房中留出部分一层,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抽签选房。
申请时间: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
五、抽签条件
1、抽签时必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缴款票据原件,当场验证无误后,即可参加抽签分房并登记。
2、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抽签的,可委托他人代其抽签,受托人必须携带申请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户口簿、缴款票据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经现场验证后,即可参加抽签分房及登记工作。
六、缴款方式
房号确定后,安置户按房屋余款告知单,须在10日内缴清房屋余款。
七、房屋入住
在缴清房款总额的十日内,带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所有缴款票据原件,到县陕南移民办,签订安置合同,凭安置合同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钥匙,入住新居。
八、证件的办理
二道河移民安置小区全面竣工验收后两年内为安置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按国家政策规定安置户应自行缴纳房屋总价的1.5%的大修基金。(大修基金由县住建局统一专账管理,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当房屋主要结构及公共部分需要维修时,由各楼业主联名申请审批使用。)
2、安置户应按照社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费用。
3、天然气、广电网络等设施入户和使用费用由安置户按相关规定负担,与房价无关。
十、保障措施
1、为了保障分房工作顺利进行,体现公平及严肃性,在安置过程中,双方互不计已缴房款利息。
2、参加抽签分房后,不缴余款或者放弃安置的,取消该户安置资格,三年内不予安置,并在退款时从房款中扣除20XX元违约金。
3、申请人参与抽签分房时,应服从现场管理,按规定程序抽签。不得干扰分房工作,做出不文明或违法的行为。否则依其行为造成后果的轻重,取消本次安置,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监督措施
分房时请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财政局派出工作人员监督分房,请公证处到场公正,请县公安局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邀请县文广局对抽签过程全程录像,并制成光盘进行存档。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县陕南移民办。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3月15日在元宝山体育场进行龙汛移集中安置点房屋摇号分配,为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分配场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现场工作领导组
组长:施华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荣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潘仁康,龙汛安置点指挥部副指挥长
李四刚,区武装部部长
虎良斌,区交警一大队大队长
成员:谢玉平,区移民开发局局长
杨斌,区监察局局长
和葵,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荣,区卫生局局长
代竹,区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祝华,区信访局局长
张朝英,区新闻中心主任
唐勇,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罗天滑,炎山镇党委书记
曹履端,田坝乡党委书记
马洪纯,大寨子乡党委书记
刘刚,太平办事处主任
张正刚,小龙洞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移民局,由谢玉平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相关部门、乡(镇)、办事处抽调组成,负责领导组交办的龙汛移民集中居民点房屋摇号分配协调工作。
(二)领导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
1.群众工作组
组长:潘仁康
副组长:罗天滑、曹履端、马洪纯、周斌、赵声斌、洪民顺、刘平爱、陈万才、王国华、林吉国、马玉华。
成员:政法委1人、司法局1人、公安分局2人、区监察局1人、区移民局3人、区信访局1人、炎山镇11人(其中炎山镇派出所1人,库区村2人)、田坝乡7人(其中田坝乡派出所1人,库区村2人)、大寨子乡5人(其中大寨子乡派出所1人,库区村1人)。
工作职责:组织移民群众列队进行安检,并与公安人员一道查验入场券,以及维护秩序、疏导稳控移民群众等。
2.摇号引导组
组长:高顺华
副组长:刘平爱陈万才王国华
成员:区监察局1人、区司法局1人,区信访局1人、区移民局3人、炎山镇5人(其中库区村2人)、田坝乡5人(其中库区村2人)、大寨子乡4人(其中库区村1人)。
工作职责:引导A、B、C三路移民群众有序验证和抽取顺序号、房号,确保摇号分配工作有序进行。
3.技术操作组
组长:朱明礼
副组长:谢磊
成员:技术人员8人(由区政府办抽调组成)、维稳或秩序维护人员15人(区监察局3人、公证处6人、换号员6名)。
工作职责:组织摇号具体工作,负责更换号牌、收集小票资料和填写、发放房号通知书。
4.维稳工作组
组长:荣林
副组长:李四刚虎良斌李殿丞祝华
成员:刘平俊、李虎、杨荣兴、虎尊银、曹玉新、李文明、戴剑、代竹、张远波及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整个摇号分房过程的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及其他工作。
5.验证工作组
组长:陈维全
成员:陈小平、道继科、炎山镇派出所户籍民警1人、田坝乡派出所户籍民警1人、大寨子乡派出所户籍民警1人、库区村5人(每村1人)。
工作职责:负责身份证、委托书、入场券的验证和按顺序发放顺序摇号号牌。
6.看房引导组
组长:黄开云
成员:炎山镇5人(其中库区村2人)、田坝乡5人(其中库区村2人)、大寨子乡4人(其中库区村1人)、小龙洞乡3人、太平办事处3人。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拿到房号的移民群众按秩序要求准确找到自己的房屋。
7.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玉平
成员:汪晓玲、朱世丽、张艳、代祎、温元富、徐家才、聂学娟、杨友洪。
工作职责:负责参与摇号分房移民和相关工作人员饮水、就餐及相关物资准备。
8.医疗救护组
组长:孙荣
成员:由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现场医疗突发事故及救治工作。
9.新闻报道组
组长:张朝英
副组长:刘平荣
成员:区新闻中心记者8人,区移民局2人。
工作职责:负责摇号分房现场的报道及相关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入场
1.由区交警一大队对元宝山体育场周边各路口实行交通疏导。
2.由群众工作组组织参加摇号移民的列队,确保队列井然有序。
3.由摇号引导组对移民进行摇号相关工作的强调及说明。
4.由维稳工作组组织移民进场。
(二)安检和验证
1.群众工作组指定专人宣传摇号程序、步骤,并宣布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2.群众工作组人员和引导秩序组人员有序组织移民群众列队安检入场,安检验票合格者进入验证等候区,移民户在验证等候区按户型分三列纵队等待验证(注:元宝山体育场设置1个入口,由群众工作组人员安检、验票。拒不出示入场卷或携带违禁物品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3.验证合格后的移民群众由验证处工作人员发放分别对应3台摇号电脑的A、B、C三类顺序号摇号号牌。
4.拿到A、B、C三类顺序号摇号号牌的移民群众,在引导员引导下到摇号区摇取顺序号。
(三)摇取顺序号
1.移民群众在技术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身份证录入处录入身份证号。
2.在电脑前按下空格键摇取顺序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30秒,超过30秒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按下空格键时间不能超过10秒,超过10秒视为默认电脑屏幕中的顺序号。
3.待小票机输出移民户顺序号后,在小票上摁手印确认。
(四)换取房号号牌
在摇号室当场换取与其顺序号对应的摇房号号牌,换牌后在引导人员引导下进入对应的区域休息等候。其间,移民群众可在休息区全程观看摇号现场直播、监督其他移民户抽取顺序号。
(五)摇取房号
1.由引导人员按摇取顺序号的程序、步骤,引导群众从原验证处开始按顺序号对应A、B、C摇号室,分三列纵队进入对应的A、B、C摇号室抽取房号。
2.工作人员输入移民户顺序号后,移民户在电脑前按下空格键摇取房号,考虑时间不得超过30秒,超过30秒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按下空格键时间不能超过10秒,超过10秒视为默认电脑屏幕中的房源号。
3.待小票机输出移民户房号后,移民户在小票上摁手印确认,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房号通知书。
4.移民户拿到房号通知书后,在引导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对应区域休息,等候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
(六)公证
公证人员参与摇号分房的全程监督,并在摇号分房完毕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公证书。
(七)离场
由现场工作领导组下设的9个工作小组全体工作人员引导移民群众有序离场。
根据《吴起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吴政发〔20XX〕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范围
本次分房范围是20XX年确定的728户移民搬迁户。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摇号选房。
三、安置地点及面积
本次分配的安置房共728套,其中陈蒿湾500套(100平方米以下50套,100-120平方米2套,120-140平方米448套),杨青川228套(120-140平方米80套,140平方米以上148套)。
四、分配办法
(一)房源分配。根据20XX年上报搬迁户人口数进行分配,搬迁人口为1人的搬迁户分配100平方米以下楼房,搬迁人口为2人以上的搬迁户分配10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
(二)摇号排序。经县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8月11日上午摇号排序,搬迁户由各镇政府通知并由1名主管领导负责带队,8时30分前到县体育馆统一排队入场,搬迁户需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电脑摇号排序,逾期不来参加摇号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摇号排序后,县白于山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现场发给《选房顺序通知单》,搬迁户凭通知单参加摇号选房。
(三)摇号选房。8月11日下午2时,在县体育馆进行摇号选房。搬迁户必须带本人身份证按时按顺序列队参加摇号选房,摇号选房每人只有一次机会。如不按时到场的,按其自动放弃申购资格对待。摇号选房后,县白于山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现场发给搬迁户《分配结果通知单》。
五、摇号现场操作流程
(一)搬迁户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以镇为单位按顺序列队。
(二)搬迁户列队前,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其户主身份证进行核对(查看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确认其搬迁户资格。
(三)摇号之前,工作人员再次对搬迁户的资格及排序进行核对和确认。
(四)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搬迁户进行摇号(每人只有一次摇号机会)。
(五)摇号完毕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发给其《分配结果通知单》,并对结果进行登记。
(六)拿到《分配结果通知单》的搬迁户,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撤离现场。
六、相关事宜说明
(一)委托证明的办理程序。如搬迁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摇号排序和摇号选房的,需本人写书面委托申请,经各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时领取填写,加盖镇政府公章,由各镇政府于8月7日前将委托书存根联统一报送吴起县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和身份证参加委托摇号。
(二)摇号现场工作人员职责。现场工作人员情况:专业摇号人员2名,负责摇号的具体操作工作;公证处公证员2名,负责摇号结果合法有效性的公证;扶贫办负责人员1名,负责现场主持和总协调;公安局干警6名,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扶贫办工作人员5名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负责主持和组织摇号,并负责对分配结果单的核对、登记、发放等工作;电视台工作人员2名,负责摇号过程的全程录像;体育馆工作人员4名,负责现场的卫生,大屏幕调试等工作。
(三)购房款的交纳办理。摇号选房结束后,移民搬迁户在领取钥匙时需将交纳剩余建房款、大修基金和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并签订购房合同。8月31日前缴清剩余房款,逾期不交款者,将按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对待。
(四)房屋产权的内部调整。分配结束后,15天以内如有双方自愿互换房屋的,需双方当事人持交换协议到县白于山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