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塔吊防碰撞方案

时间: 10-19 栏目:方案
篇一:塔吊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 (1845字)

本标段包括1#、2#高层住宅及地下人防工程,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21633.36m2(其中地下室面积1131.97m2),2#楼建筑面积为19821.97m2(其中地下室面积1027.21m2),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1535.87m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共设置两座塔吊,分别设置于1#楼南端中部及2#楼北端中部。

该标段工程地下室最大边长尺寸为:建筑物东西距离109.9米,南北距离93.2米。建筑檐口高度60.0米,总高60.6米。

因为是三家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且2#北段端的一座塔吊和市一建公司的4#楼塔吊紧密相邻,易产生碰撞;1#楼南端的一座塔吊和七星建筑公司的3#楼塔吊紧密相邻,也易产生碰撞;由于今年主体结构要封顶,工期较紧,通常会产生两台塔吊或三个施工单位的多台塔吊同时在运转吊运材料的现象,为确保安全,避免塔吊发生碰撞事故,特编制此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准。

1、本工程塔吊安装单位为山东大汉机械有限公司,安装资质号B3174037012218。均为山东大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QTZ63(5013)型塔机。独立安装高度29米,附墙最大安装高度120米。

2、按要求办理完大型起吊机械设备检测准许使用手续,检测报告编号:QZ-FJ080139,QZ-FJ080395。合格证编号:080305;080247。塔吊编号:1#楼所在的塔吊为1#塔吊,臂端起重量0.8-0.9吨,最大起重量为4吨;2#楼所在的塔吊为2#塔吊,臂端起重量0.8-0.9吨,最大起重量为4吨。

3、为避免两台或多台塔吊在同时运行过程中出现碰撞需在基坑范围内塔吊司机均需保证各自的小车距离塔身25米以内,两台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务必采用对讲机作为联络工具,确保及时沟通,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4、各台塔吊各自均需设一名专职塔吊指挥,确保专人管理塔吊的使用及维护。且塔吊指挥也需要在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保持常沟通、联系,避免出现吊钩‘打架’现象。

5、其中我项目部的1#塔吊提升高度为26.5米,2#塔吊提升高度为19.5米,两台塔吊的提升高度高差控制在7米,随着塔吊不断随楼层高度的上升而顶升,但两台塔吊的提升高度高差依然控制在7米。

6、起吊物必须在起吊到提升高度再旋转。

7、塔吊均设置角度限位装置。1#塔吊设置角度延○1轴逆时针旋转280度,2#塔吊设置角度2-U轴顺时针旋转270度。

8、为避免与我项目部1#、2#吊塔身及三建塔吊塔身相撞,在使用过程中,我项目部每次都先顶升1#塔吊,使2#塔吊的大臂始终都高于1#塔吊及市一建塔吊顶部至少2米,使1#塔吊的大臂始终都高于七星建筑公司塔吊顶部至少2米,从而避免塔吊相互碰撞,并在使用过程中派经验丰富,工作负责的同志指挥、协调,防止在吊物过程中相撞。

9、在塔吊使用过程中,现两台同样在吊物的塔吊,其起重臂端部这之间,时刻保持距离大于4米,其吊物水平距离必须保持大于2米。

10、在塔吊使用前,我项目部对项目上的每个塔吊司机进行防塔吊相撞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使塔吊司机对现场的情况、安全措施做到心里有数。并与项目部做好沟通,在使用过程中互相谦让。

11、塔吊指挥人员司机都配备对讲机,使用过程中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可随意操作.

12、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所需的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慢起钩(以达到减少惯性力),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起升。

13、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被吊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杆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和臂杆塌落伤人。

14、提升重物前,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的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15、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16、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17、经常检查塔吊在运行过程中塔吊小车的限位是否灵敏可靠。

18、塔吊在起吊时多台塔吊司机均需相互呼应。

19、塔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20、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第一,构件就位困难,第二,对塔身扭矩过大,第三,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21、两台塔吊在同一轨道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相邻两台塔吊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吊物。

22、三家施工单位均编排塔吊使用计划,加强沟通与合作,避免发生塔吊相互碰撞的安全事故。

示意简图:(见附图)

篇二: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1136字)

一、概况

本工程为7#、8#、4#楼,建筑面积7#楼为12987㎡,为剪力墙结构11层,建筑高度为30.70M。塔吊安装高度为50米,8#楼建筑面积为25789㎡楼,为地上18层,总高度为58.6M,塔吊安装高度为70米。4#楼建筑面积为18797㎡,为地上18层,,总高度为58.7M,塔吊安装高度为70米。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龙门岭路与颍河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合肥国合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合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合肥市工程勘察院监理单位:安徽桓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现场条件及塔吊位置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龙门岭路与颍河路交汇处。塔吊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三、因受场地限制,三台塔吊相距7#楼塔吊与8#楼塔吊距离80M左右,8#楼塔吊与4#楼塔吊距离为90米左右,7#楼与4#楼塔吊距离为70米,7#楼塔吊工作半径为50M,8#楼塔吊工作半径为50M,4#楼塔吊工作半径为55M。三台塔吊旋转覆盖范围有重叠,如操作指挥不当,有可能造成塔吊之间相撞的恶性安全事故。为防止这一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采取以下安全保证措施:

1、先对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进行详细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明确这一事情的重要性。

2、将三台塔吊的吊臂高度错开在不同的平面上,三台塔吊的高差以高度比低塔吊拉杆高出2M以上为控制限度,高塔吊不吊物时吊钩收至低塔吊吊臂覆盖范围以外,这样当高塔吊停用时低塔吊的旋转不受限制。

3、高塔吊使用时,如小车及重物不伸入低塔吊的覆盖范围内,低塔吊的使用也不受限制:经现场实测7#与8#两台塔吊约重叠20米,8#与4#塔吊约重叠15米,7#与4#塔吊约重叠35米;为便于司机指挥,在三台塔吊安装警示灯,并作出标记,以提醒指挥在标记以外部分属危险区。

4、当塔吊小车或吊物伸至重叠范围以内时,低塔吊不得在高塔吊的旋转范围内作业,这是最关键的一环,由司机及指挥严格控制执行。5、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均经特种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持有效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班前有交底,班后有记录。

7、服从项目部统一调度与管理,负责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记录。

8、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严防失控操作发生碰撞。

9、塔吊夜间及雨雪天气尽量避免施工。

10、夜间施工在塔顶、前后端部设置障碍灯,作业时全部打开。

11、下班时锁好大臂,收好吊钩,做好安全检查。

四、4#楼塔吊吊臂与5#楼建筑相触,故在地面设置地锚,在塔吊停工后,将吊钩挂于地锚,防止吊臂与建筑相碰撞。4#楼塔吊高压电线,塔吊与高压电线相距25米左右,因此当塔吊在吊物时,塔吊必须先使吊钩收至20米左右,且高于电线2米,确保塔吊与高压电线的安全。

篇三: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 (1431字)

一、工程概况

万科金域国际项目位于新城路以南,临江路东段(拟建)以北,永城街以东,鲍家河以西的长方形地段。一期工程包括该区东侧4号、10号2幢高层建筑和商业服务楼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工程安全生产,防止塔吊相互间发生碰撞,现场需布置2台塔吊,位置见图;臂长50米,10#栋塔吊主要作业面西侧,不会影响4#栋塔吊运行作业;自由高度40米,4#10#中心距离为58.0米,根据塔吊布置情况,特制定塔吊防碰撞措施,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塔机使用说明书》进行编制。

二、塔吊防碰撞措施

2.1、塔吊在水平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其中端部碰撞高位塔吊的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的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之间的碰撞。

2.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超重壁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超重壁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了合理的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部配备了有合格操作证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位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的起重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六级,相当与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前臂和塔身四周采取拉接固定措施以防塔机受侧向自由转撞击临近塔吊。另外,塔机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吊司机为现场服务,塔吊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

2.3、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由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底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5米,高塔吊起重臂下端距底位塔吊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底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本工程塔吊安装采用标准节高低布置,即1#塔机比3#塔机高两个标准节。2#塔机比3#塔机底两个标准节,1#塔机比3#塔机高四个标准节。

2.4、塔吊安装定位、交叉作业高度、回转角度的控制

1、吊运分工;

10#塔吊位置在10#楼西侧,10#楼材料运输;4#塔吊布置在4#楼北端,负责4#楼的材料运输;

2、基础定位:除满足生产要求外,重点考虑每台塔机臂架端距其他两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得距离(详见塔吊布置总平面图)。

2.5、使用过程控制

1、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上岗前,项目部应重点就交叉作业防碰撞措施对其进行交底(与二标段项目发生塔吊交叉作业时,应协调召开专题研讨形成书面共识后,签字交底)。

2、熟悉各自塔机的吊运范围。

3、塔机前臂必须设置数牌、警示电笛、障碍灯。

4、夜间施工应配置充足的照明,并开启所有障碍灯,确保前臂障碍灯的工作正常。

篇四:塔吊防碰撞方案(2215字)

一、编制依据

1、美赛达欣电子科技研发中心工程施工图纸。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塔吊之间以及塔吊与周边建筑、设施的位置关系。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科技研发楼工程,位于东莞松山湖工业城,由美赛达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工程东莞恒溢建筑有限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为57851.59㎡,(其中地下室面积14485.44㎡)。地下一层,地上6-8层,,建筑高度为43m,框架结构,基础为管桩基础及部分独立基础。

为满足施工及进度要求,现场配备两台QTZ80塔式起重机,该塔吊最大工作幅度60M、最大起重60HN。塔1安排在地下室中部,穿过地下室顶板,附着1#研发楼。主要负责1#5#6#楼的周转材料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塔2安置在3#楼外侧,主要负责2#3#4#楼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同时配合塔1运转主材.具体见专项施工方案。(塔吊平面布置图附后)

三、塔吊防碰撞措施

本项目周边除塔2近临建,其他四周都很开阔,且空中无架空线路,只1#塔吊与2#塔吊大臂相互交叉,因此只要考虑塔吊之间的防碰撞措施。

3.1、1#塔吊与2#塔吊的防碰撞措施

3.1.1两台塔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1#塔吊让2#塔吊原则:由于2#塔吊负责主材(材料堆场在塔2的运转范围)的转运,一般情况下,2#塔吊施工任务较多,施工中,1#塔吊应掌握2#塔吊运行情况,在查明情况后在进行动作。

②后塔让先塔原则:本项目不要考虑。

③动塔让静塔原则: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④荷重先行原则: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⑤客塔让主塔原则: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3.1.2合理划分施工区域

1#塔吊主要负责1#5#6#楼的材料运输,2#塔吊主要负责2#3#4#楼的材料运输,尽量避免施工区域的重叠。

3.1.3当两台塔吊作业面发生交叉时,应防止2#塔吊的起重臂与1#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以及2#塔的起重臂与1#塔起重臂之间的碰撞。具体措施如下:

3.1.3.1、2#塔的起重臂与1#塔起重臂之间的防碰撞

①将2#塔吊定为高塔,1#塔吊定为低塔,保证2#塔吊位置比1#塔吊高出3个标准节,以确保2#塔吊最低位置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1#塔吊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塔尖)之间的垂直距离大于2m。

②两台塔吊安装完成后,在以后的塔吊顶升过程中,1#塔吊先顶升,待1#塔吊顶升完成后,2#塔吊再进行顶升,且保证每次的顶升高度一致。

3.1.3.2、2#塔的起重臂与1#塔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①每台塔吊配备两名信号工,起吊处及落吊处各设置一名,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1#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2#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②塔吊在使用时,2#塔吊在起吊后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走到起重臂根部后,方可转动起重臂。

③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3.2、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防碰撞措施

3.2.1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3.2.2塔吊吊物接近外脚手架时应尽量减小运行速度,待信号工确认其吊物高度超过外脚手架高度时方可继续进行水平运输。

3.2.3加强各工种间的配合,合理安排塔吊顶升时间,在不耽误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同时保证外架高度低于1#塔吊吊物的最低点。

3.3、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在实际施工中,还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吊幅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m以上。

3.4、其他防碰撞措施

3.4.1塔吊指挥、司机须持证上岗,且严格遵守塔吊十不吊及现场安全规定。

3.4.2工地实行两班制,分早晚交接班,要求指挥、司机人员避免过度疲劳,防止事故发生,故不上班时要注意及时休息。

3.4.3要求指挥、司机对工作认真负责,思想一定要集中,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4.4在调运材料时,小车回收到离司机室10米范围内,否则严禁运转。

3.4.5塔吊使用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利用对讲机指挥,要求口语清晰,规范指挥,防止司机误解,产生操作失误。

3.4.6塔吊不作业时,应及时把前臂大钩解开。

3.4.7塔吊制动系统是电机控制动,专职电工应加强对塔吊供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同时做好记录,确保塔吊供电正常,同时应特别注意防止突然停电,无法控制塔吊定位,发生事故。

3.4.8项目质安部、塔吊租赁单位应定期检查塔吊,确保各部位正常运转,指挥、司机人员做好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3.4.9严禁带病运转,塔机在运行中如遇到机械故障,要严格按塔吊维修操作规程停机检修。

3.4.10塔机修好后,一定要试运行,在确认修好后方可使用,以防后患。

3.4.11塔吊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配备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3.4.12塔吊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配备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3.4.12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m/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