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方案
为做好20XX年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根据20XX年全市政府系统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政府《20XX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大局,立足交通职责,以履职、民主、务实为原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科学汲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提升行业履职效能,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交通政治文明建设,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举措,规范操作,在5月20日前完成会办件办理工作,在9月1日前完成主办件办理工作,确保与代表委员见面率、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办理落实率得到提高,跟踪续办形成规范,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马宏彦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办理工作。分管领导梅昌建协助主要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安排,抓好研究、协调和督办。局各承办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排好具体办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相应落实领导责任、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市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报送和协调、服务工作。各承办单位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认真进行分办、催办、汇总和报送。对重点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领办。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交办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行总体部署,各承办单位及科室要认真梳理和分解本单位、本科室办理任务,制定详细方案,及时启动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及科室要继续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由单位领导带队,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填写《征询意见表》。
(三)创新办理方法。各承办单位及科室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建立科学办理机制。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办理建议提案的基础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分主题调研和分阶段调研,学习法律法规,吃透上级政策,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形成科学办理方法。要科学对接上级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依托战略度高、政策性强的工作部署带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加强协调联动。各承办单位及科室对主办件和会办件要统一安排,一并推进。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主、会办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主动与局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局相关业务科室要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对答复意见审核把关。
(五)强化公开办理。各承办单位及科室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确保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力度,对内容相近的建议提案,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工作现场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带动效果。适时将有关工作通过媒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检验,宣传办理成果,形成全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市局将对办理方案、办理进度、答复意见通过宜昌交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推进深度办理。要加强信息报送,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加强对办理工作安排情况、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报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要加强经验总结,对办理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调研成果要及时总结。要建立长效工作台帐,对当年建议提案逐一登记办理,对往年列入办理计划的建议提案认真梳理,不办结不销号。要把往年列入规划的有关办件和今年的办件比照分析,归纳出普遍性、关联性的问题,统筹研究对策,一并推动今年和往年有关办件的办理落实。
五、材料报送
(一)各承办单位及科室于3月28日前将《承办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4,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3月30日前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档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
(二)各承办单位及科室于5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5、6,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5月30日前提交主办单位。
(三)各承办单位及科室于6月20日前将《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见附件7、8,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6月30日前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档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
(四)各承办单位及科室于9月1日前将正式答复(格式见附件9、10,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和《征询意见表》(见附件11、12,一式2 份,包括原件及复印件)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9月15日前将答复意见(包括纸质文档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和《征询意见表》原件送市政府督查室。
(五)各承办单位及科室于9月1日前将本单位、本科室承办的20XX年B类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9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六)各承办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包括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局办公室形成办理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
六、监督与考核
(一)市局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适时予以通报。
(二)市局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七、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办理工作具体事宜,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朱慧敏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221235,13972000292;电子邮箱402326503@qq。com。
附件:
1、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配表
2、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明细表
3、建议承办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
4、提案承办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
5、建议会办意见格式
6、提案会办意见格式
7、建议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
8、提案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
9、建议主办答复格式
10、提案主办答复格式
11、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2、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3、20XX年度建议、提案B类件
根据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成立市人社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运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尚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调研科。唐炎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协调、联络、督办、回复等日常工作。
二、办理任务
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2件(主办件22件,会办件20件),其中代表建议10件,委员提案32件。附表: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按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交由本局相应科室(单位)负责具体办理回复。办理责任分解见附表。
三、办理目标
办理工作要求:确保做到三个100%。即:按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过程中沟通见面率100%。对见面确有困难的要在书面正式回复前电话联系沟通,尽最大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
办理时限要求:会办件确保在3月8日之前书面或根据主办单位要求采取其它形式送达主办单位;主办件确保在4月18日前办结完毕并书面回复(各承办科室、单位请于4月8日前报送宣调科)。
四、办理程序
1、主办件办理程序:
(1)书面回复:承办科室(单位)拟定回复意见→主办领导审核→法制科审核(只审政策法规性要求强的)→承办科室(单位)将定稿的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送宣调科→宣调科汇总、排格式、编文号→尚杰局长会签→运华局长签发→宣调科送达。
(2)网上回复:宣传科汇总、排格式、编文号→尚杰局长会签→运华局长签发→宣调科通过局办公文传输系统回复。
2、会办件办理程序:
承办科室(单位)拟定会办意见→会办领导审核→承办科室(单位)以市人社局名义(盖章)书面反馈给主办单位→经办科室(单位)将会办意见送宣调科备存(书面和电子文档)。
五、办理要求
1、实行局领导领办制。强化局领导对所分管科室(单位)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重要签批件由局长、书记及分管局领导领办,其他办理件原则上由各分管领导领办。领办领导直接参与回复意见的讨论审定工作。
2、加强日常调度督办。宣传调研科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督办表》,每周收集一次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要经常指导办理工作,对经办科室(单位)出具的回复意见审核把关。
3、注重办理工作质量。语气要委婉,态度要坦诚,篇幅要适度(不能太短)。做到四个讲清楚:一是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把办理的过程和结果讲清楚;二是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把解决的时间和解决的办法讲清楚;三是对列入规划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把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准备解决的思路、办法讲清楚;四是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把现实困难和客观原因讲清楚,以增进建议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经办科室(单位)要及时向宣调科反馈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等,加强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确保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市人社局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主办件)》
(2)《市人社局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会办件)》
根据20XX年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以及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4件,其中主办20件,协办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3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9件;按照厅市(州)联办制度,与省厅共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建议提案的内容主要涉及到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农村公路改造、道路运输管理、公交线路安排等方面,其中要求交通工程立项和加大资金通入的建议提案占办理总数的80%以上。为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大局,立足交通职责,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提升行业履职效能,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郴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举措,规范操作,在5月20日前完成办理工作,确保与代表见面率、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办理落实率得到提高,跟踪续办形成规范,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范平
副组长:周贤旗、王力耘、侯连君、郭福波、曾建华、
侯建平、李湘仕、吴汉忠 陈建平
成 员:曾小坪、袁辅红、黄小山、李跃华、胡希林、
曾暨南、韩雄英、刘武强、许海峰、邓 华、
黄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吴汉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交办阶段(20XX年4月上旬)。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分解办理任务,召开交办会,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调研办理阶段(20XX年4月)。由各承办单位、局机关承办科室就建议提案内容进行相关调研并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商,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拿出初步办理意见。
(三)答复阶段(20XX年5月—6月)。 各承办单位、局机关承办科室负责征得代表委员满意后,拟定书面答复件并交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书面回复和网上回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安排,抓好研究、协调和督办。局各承办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排好具体办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承办单位相应落实领导责任、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督查、汇总、报送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交办工作。通过召开交通运输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承办单位和科室要认真梳理、分解本单位、本科室的办理任务,制订详细方案,及时启动办理工作。建立市局和县市区联合办理制度,凡是涉及到县市区要规划、立项、资金的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和承办科室会同所在县市区拿出办理意见,由承办人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让代表、委员满意。与省交通运输厅共办的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由省、市、县共同拿出办理意见,共同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
(三)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和科室要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议案的意图;办理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或委托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填写《征求意见表》。
(四)创新办理方法。各承办单位和科室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建立科学办理机制。对发展思路类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好的构想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去;对项目类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项目依法依规列入计划;对资金类建议提案要多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
(五)把握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和科室要对交办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立工作台帐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答复,做到内容详实、解释透彻、语言通畅、格式规范。所有送交市局办公室的答复件,各承办单位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局机关各承办科室须报分管领导同意,且答复内容经沟通已取得代表、委员满意。各承办单位和科室必须在5月20日前将拟写的答复件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办理情况跟踪表》和办理工作总结交局办公室(相关表格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告内下载)。市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4月底前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附件:1、20XX年市交通运输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表
2、20XX年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表
3、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跟踪表
4、市政府系统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跟踪表
5、20XX年厅市共办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交办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按娄政办发[20XX]5号、娄政办函[20XX]99号和娄政办函[20XX]35号文件的规定,切实办理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完成市政府交给我局的办理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是依法对政府各项工作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各承办科室要提高认识,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从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原则,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赞成和满意为工作标准,把办理工作与宣传商务工作职能、提高商务工作地位、树立商务工作良好形象结合起来,促进商务工作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办理提案做到四个100%:办结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2、办理工作争创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争取获评一个办理工作先进个人。
三、高度重视
(一)提高认识
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向我局交办建议提案是对我局工作的重大信任;完成任务的质量高低是对我局办理工作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检验;全面认真完成任务是宣传我局工作的良好机会。
(二)加强领导
1、局领导听取办理工作会议情况汇报,党组研究办理工作意见。
2、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3、参与指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明确分工
1、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综合工作。传达精神,提出方案,组织交办会议,修改答复意见,组织当面答复委员会议,呈报正式答复材料,总结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上报材料。
2、承办科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拟写提纲,进行调研,提出初步答复意见,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撰写答复材料,必要时约办公室参与。
(3)分管领导督促科室按时完成任务,参与调研讨论,进行业务指导,研究答复意见,答复会议时向代表委员做书面答复并回答提出质询的问题。
(4)主要领导督促完成办理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答复会议时汇报办理工作和答复有关问题。
四、任务分配
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5件。市政府交办的市人大三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4件,其中主办2件;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3件。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和工作的相关性,将承办任务安排如下表(附后)。
五、时间安排
(一)局交办会议。(5月4日前)
(二)具体办理。(5月中旬至5月底)
(三)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并和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5月20日前)
(四)承办科室向局办公室提交答复材料,办公室修改材料。(5月25日前)
(五)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重点、难点答复意见(5月25日左右,有必要时安排)
(六)集体答复代表委员提案(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
(七)修改审定并上报答复材料。(6月5日前)
(八)上报办理工作总结。(6月底前)
六、办理要求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承办科室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各负其责。
(二)注意办理方法
在提案办理中,对思路类的提案要认真思考,把代表委员的好设想、建议充实到全市商务发展的全局中去研究;对项目类的提案要深入调查论证,把它融入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对一些难以解决的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保证100%满意率。
(三)确保办理质量
答复行文简炼、充实;政策依据、法律条文准确;数据真实可靠;语言通顺流畅,条理清晰;观点鲜明,提法科学。分管领导签字负责,重点督办建议提案由局长签字负责。
二○XX年五月三日
为全面做好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政治文明建设,凝聚各方力量,服务科学发展,根据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宜都市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都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挺进全国百强、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发展大局,立足政府系统工作职责,以履职、民主、务实为原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通过科学汲取意见建议和深入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规范程序,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一是主办建议提案单位与代表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本年度办理建议提案的落实率继续保持80%以上。三是在办理宜昌市级建议提案方面有所创新、争先创优。
三、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领导并组织本单位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细化到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去,做好总体与阶段性安排。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制定办理方案,开展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切实抓好落实。具体办理部门和人员要严格工作责任制。突出重点。市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办理本单位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主动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四、材料报送安排
(一)各承办单位在5月份网上交办的基础上,对照20XX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2、3),做好核对和登记。
(二)各承办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第一次见面,并将本单位办理任务领导签批单复印件送市政府督查室。
(三)各会办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4、5)提交主办单位。
(四)各办理宜昌市级建议提案的相关单位,按下列要求:协办单位于5月30日前会办意见报送宜昌市级主办单位,我市的主办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办理结果报市政府督查室并以市政府文件名义答复代表委员。
(五)各主办单位于9月30日前将今年承办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意见送代表委员,同时将答复(包括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6、7)和《征询意见表》(见附件8、9)送市政府督查室。另外,通过政府办公系统的“建议提案”模块进行办结操作。
(六)主办5件以上(含5件)建议提案的单位,形成办理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以本单位正式文件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沟通。一是承办单位全面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在办前、办中、办后各阶段通过通报情况、联络走访、考察座谈等方式征询意见、深度沟通。二是承办单位进一步规范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及时提交工作方案,客观报送工作进展与主要问题,积极总结办理经验和成绩。三是市政府督查室主动做好与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的联系,情况互通,意见互换,共同推进办理工作。四是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有针对性地与代表委员交流,了解办理情况,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为市政府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建议。
(二)注重调查研究。承办单位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摸清问题,研究办法。要吃透上级相关政策,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效。
(三)增进统筹协调。各承办单位将业务工作、作风建设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建立科学办理机制。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发挥优势,既明确职责又协调联动。各承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和监督,营造共同推进的良好办理氛围。
(四)强化公开办理。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进展向代表委员公开,采取灵活有效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确保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大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力度,对内容相近的建议提案,在适当的时间集中办理,在适当的工作现场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带动效果。适时将有关工作通过媒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检验,宣传办理成果,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利格局。
(五)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情况报送机制,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办理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的报送,做到内容规范,材料齐全。建立长效工作台帐,对当年建议提案逐一登记办理,对往年列入办理计划的建议认真梳理,不办结不销号。推进网上运转,规范网上交办和信息沟通,有序实施全流程网上运转。
六、监督与考核
(一)市政府办公室将承办分配办理任务情况报市人大、市政协,通报相关代表委员,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市政府办公室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度报市人大、市政协,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向代表委员公开,向社会公布。
(三)市政府适时与市人大、市政协对办理情况开展联合检查,邀请相关代表委员参加。
(四)市政府办公室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明确改进要求。
(五)市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七、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办理工作具体事宜,与以下同志联系:市人大代工委周钰,联系电话4843858,18972536718;市政协提案委郑献斌,联系电话4843891,13872655828;市政府督查室黄成俊,联系电话4843784,18908606550。
附件:
1、20XX年建议办理任务分配表(七届一次人代会);
2、20XX年建议办理任务分配表(七届二次人代会);
3、20XX年提案办理任务分配表;
4、建议会办单位办理情况函格式;
5、提案会办单位办理情况函格式;
6、建议主办单位向人大代表答复格式;
7、提案主办单位向政协委员答复格式;
8、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9、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0、“三见面”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