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户评选方案
农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促进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加快推进农村文明进程。根据县文明办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开展农村文明户创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孝老文明户等文明户创建,评选出一批在生态、致富、信用、文化、孝老等方面在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文明家庭,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文明进程,引导我镇农民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群众公认;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每个农户在同一届评选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生态文明户”创建标准:具有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公德;具有安全饮用水、医保或社保的健康保障意识;家中有封闭式垃圾桶箱或收集点,有卫生厕所;屋前房后绿化美化好,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致富文明户”创建标准:带头发展生态经济,带头艰苦创业,带头合法经营,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家庭人均住房条件及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信用文明户”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参加*农户信用等级评价,评定当年信用等级达到AAA等级,且无违约借贷行为。
“文化文明户”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带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有方便群众活动的场所和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孝老文明户”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晚年幸福;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1.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4.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5.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6.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三、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安排:今年9月—10月
具体要求:抓好前期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创建思想,营造创建氛围。
1、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召开试点村两委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详细介绍创建方案,争取支持;召开文明户创建动员会议现场发动,层层动员,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凝聚创建合力。
2、整合资源、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开设文明户创建活动专栏,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帮助广大群众明确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自觉加入到创建队伍中来。
3、逐户走访、全面发动。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走访,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对创建工作存在疑惑的群众答疑解惑,鼓励符合创建条件的农户积极参与,营造出“人人参与、争创文明”的积极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
时间安排:今年10月-11月
具体要求:文明户评选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对入选农户进行公示;第三步,经所在乡镇信用联社、妇联、文化站、派出所、计生办等审核后,由乡镇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第四步,择优向县文明办推荐县级文明户。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在镇、村两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的农村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程科学指导文明户创建。
2、调查摸底、筛选申报。采取民主恳谈、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符合文明户参评条件的、群众认可程度高的农户申报年度创建户,并进行公示公告,营造比、学、赶、超的文明户创建氛围。
3、精心指导,合力创建。根据文明户创建标准,对参于评选农户进行逐一检查指导,严格执行违反计划生育、参加邪教等一票否决制度,确保评定的每一户农户符合文明户创建要求。
4、考核验收、命名表彰。按要求对创建户进行考核并通过专家评分、组织评分和群众评分的方式评定文明户家庭,经公示后,对评定的文明户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在授予生态文明户、致富文明户、信用文明户、文化文明户、孝老文明户荣誉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围绕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将创建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做到全面覆盖、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评选。
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将创建活动与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家庭创建、“春泥计划”实施等有机结合,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创建活动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
3、强化宣传,形成导向。要借助各类宣传阵地作用,争创条件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等,切实将创建评选活动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
4、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整合农村“两委”、村民小组、妇联、共青团等组织资源,运用好“结对共建”、“百镇千村示范”、“三讲一改”等有效载体,科学推进文明户创建。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群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内容
五爱星、致富星、法纪星、计生星、科技星、新风星、文教星、团结星、义务星、卫生星。
三 评选标准
1、五爱星:爱党、爱国家、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集体;其表现形式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拥军优属;
2、致富星:户人均纯收入超过本村人均纯收入水平200元;
3、法纪星:学法、守法、用法,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连续三年以上无违纪现象;
4、计生星:不近亲结婚,不擅自抱养,不超生子女,不遗弃婴儿。
5、科技星:带头学用科技知识,积极参加科普活动,每户有10册以上科技书籍,并能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
6、新风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信教,不信邪,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扶贫济困,见难相帮,见义勇为;
7、文教星: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成人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学习;每户有50册以上各类政治、文化书籍;
8、团结星:邻里家庭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不打架吵嘴,不闹纠纷。
9、义务星:积极缴纳各项税费,履行各项公民义务,带头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公益性任务;依照法律服兵役。
10、卫生星:门前屋后无杂草、垃圾,门窗整洁光亮,无破损残缺,畜禽有圈,厕所清洁,室内家具用品摆放整齐,个人讲究卫生。
四、评选办法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并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每年一评审,动态管理,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授牌并表彰。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阶段,做好宣传,各村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第二阶段,开展教育,评星定等。具体步骤分为三步:第一步,召开家庭会,结合自家实际,填写《星级自报表》,根据“十星标准”自我认星;第二步,村民小组相互评议,填写相互评议表;第三步,村委会逐户评议,经过党支部审核后,确定每户的星级。第三阶段,表彰奖励,审批通过的“十星级文明户”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为获得“十星级文明户”颁发星级牌。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村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立档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核查,年底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中共XXX委员会
20XX年10月23日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宝山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包括:爱国星、致富星、守法星、计生星、教育星、科学星、和睦星、文体星、新风星、卫生星。具体标准按《莫旗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三、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王军
副组长:赵国学
成员:刘澜波 吴丽 及玉静
四、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自我认星。由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对照创建标准填报《村民自选表》,评选小组张榜公布村民的自评情况。
2、逐户评星。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群众会议,对每户的自选情况进行公开测评,然后每户填写一张《互评表》,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评比小组将测评情况第二次张榜公布
3、集中审星。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对各户星级进行重点审议,然后由评选领导小组张榜公布初评结果。
4、审批定星。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对评选领导小组的初评情况进行逐户逐星审核后,填写“十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
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年底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初举行集中仪式挂牌表彰外,
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星级标准成因各种原因减星丢星的群众,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新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社区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全场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结合街道办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第三居民委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第三居民委在20XX年的各项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包括:五爱星、法纪星、人口星、环境星、和睦星、道德星、慈孝星、新风星、文教星、致富星。具体标准按农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要求实施。
三、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秋玲
副组长: 刘俊山
成 员:王 丹 张韡巍 卞文玲 邹海波 李慎保
办公室设在第三居民委
四、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第三居民委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自我申报、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
2、 根据推荐情况,先由居委会、党小组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街道办党委。
3、 居民委党支部根据评选标准要求,按照差额50%的比例确定推荐名单。
4、 将差额推荐名单张榜公布5-7天,接受群众监督。
5、 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召开社区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选。
6、 第一年实现5个星级,第二年实现7个星级,第三年达到9个星级,达标的可以享受农场的扶低、银行贷款、养老保险、承包土地、低保等待遇。
7、 评选优先劳模,优先从已达标的新十星级文明户中产生。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社会效果明显。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多”。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毎年进行一次复核,获得10星户的给予表彰奖励。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除举行集中仪式挂牌表彰外,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和物资上给予鼓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职工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星级标准或因各种原因减星丢星的职工,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5.农场街道办坚持常年对居民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街道办将在第二年职工民主大会时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
浓江农场第三居民委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镇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发扬光大中华美德,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根据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宣传思想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目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户,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镇建设生态文明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自觉参加活动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强化自我约束,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从而形成讲文明,讲诚信,讲环保,树新风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转变风气,努力营造安定、祥和、优美、文明的发展环境。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推荐“五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婆媳、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
(二)评选标准
五星级文明户标准:
1、爱国爱党,明礼诚信;
2、家庭和睦,孝老爱亲;
3、勤劳致富,遵纪守法;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讲究卫生,热爱公益。
文明信用户标准:
1、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3、无违约借贷行为。
好媳妇标准:
1、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勤俭持家、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婆媳关系融洽;
2、树立新型家庭观念,坚持创建书香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重视用科学方法教育子女,支持丈夫工作,自己积极进取,事业有成;
3、关心理解老人,常年侍奉多病、瘫痪老人,为老人安度晚年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4、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好婆婆标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团结邻里,群众威信较高;
2、支持儿媳及其他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3、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积极配合儿子、儿媳以科学方法教育下一代;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好儿女标准: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孝敬长辈,长期赡养和服侍高龄老人、患病老人,关爱孤寡老人生活;
3、主动关心社会老人生活,支持爱护孤寡老人;
4、积极参加敬老助老各种公益活动,改善老人生活事迹突出,得到社会肯定;
5、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染。
好夫妻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2、拥有合法婚姻手续;
3、少生、优生,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4、夫妻平等、互敬互爱、相濡以沫;
5、孝老爱幼、自强自立、勤俭持家;
6、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交往;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不从事邪教活动;
8、讲究卫生,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9、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
10、廉洁奉公,守廉、助廉、倡廉。
好邻居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2、邻里和睦,互尊互信、互帮互助;
3、没有相互打骂行为,有事协商解决;
4、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和邪教活动;
5、家庭及公共地界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6、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交往。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各村具体组织实施。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对入选农户进行公示;第三步,由镇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逐级推荐上报。
(四)评选活动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1日)镇、社区(各村)及镇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使评选活动达到家喻户晓。
2、推荐评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0日)各村通过印发选票,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按照评选标准深入开展评比活动,并将推荐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及事迹材料上报到镇党委政府。
3、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4月中旬)各村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在善行义举四德榜的个人品德优秀典型榜上进行命名展示,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加强对创评活动的落实和指导,形成广大家庭参与并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