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星级文明户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省创建“星级文明户”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评活动形式。决定在我市各级文明村(镇)中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农村清洁家园行动”和全市乡(镇)政府驻地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豫北地区中等发达城市建设。
二、创评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星”的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辱、懂礼仪、讲文明,移风易俗,克服陋习;
3、诚实守信、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4、积极参加普法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5、注重学科技、用科技,勇于闯市场、谋发展;
6、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扶危济困、热心公益;
7、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8、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
9、重视子女教育,建设家庭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
10、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
三、创评范围
全镇35个行政村均为创评活动范围。
四、创评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创评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
1、宣传动员(11月上旬)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农户自评(11月中旬)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小组评议(11月下旬)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村两委审定(12月上旬)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报村两委会,两委会逐步进行认定审查。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有条件的乡(镇)、文明村可以通过道德讲堂进行评定和审议。
5、公示授牌(12月中旬)村两委会将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同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并召开群众大会为荣获最高星级的农户授星挂牌,予以表彰奖励。星级牌统一制作,统一悬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豫北地区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高度,切实重视“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搞好督查指导,积极推动“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扎实开展。
2、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文明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各乡镇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为全市创评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3、规范创评活动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创评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落实奖惩措施各乡(镇)和行政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设立“星级文明户”奖励基金,多方筹措资金,对“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农户进行表彰奖励。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全镇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发扬光大中华美德,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根据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媳妇”、“好婆婆”、“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各级宣传思想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为目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户,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为我镇建设生态文明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家庭成员在自觉参加活动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强化自我约束,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从而形成讲文明,讲诚信,讲环保,树新风的良好风气。进一步转变风气,努力营造安定、祥和、优美、文明的发展环境。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推荐“五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好婆媳、好儿女、好夫妻、好邻居”。
(二)评选标准
五星级文明户标准:
1、爱国爱党,明礼诚信;
2、家庭和睦,孝老爱亲;
3、勤劳致富,遵纪守法;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讲究卫生,热爱公益。
文明信用户标准:
1、诚实经营,信守承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3、无违约借贷行为。
好媳妇标准:
1、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勤俭持家、夫妻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婆媳关系融洽;
2、树立新型家庭观念,坚持创建书香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重视用科学方法教育子女,支持丈夫工作,自己积极进取,事业有成;
3、关心理解老人,常年侍奉多病、瘫痪老人,为老人安度晚年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4、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5、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好婆婆标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团结邻里,群众威信较高;
2、支持儿媳及其他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3、尊重科学,尊重知识,积极配合儿子、儿媳以科学方法教育下一代;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好儿女标准: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孝敬长辈,长期赡养和服侍高龄老人、患病老人,关爱孤寡老人生活;
3、主动关心社会老人生活,支持爱护孤寡老人;
4、积极参加敬老助老各种公益活动,改善老人生活事迹突出,得到社会肯定;
5、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染。
好夫妻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2、拥有合法婚姻手续;
3、少生、优生,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4、夫妻平等、互敬互爱、相濡以沫;
5、孝老爱幼、自强自立、勤俭持家;
6、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交往;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不从事邪教活动;
8、讲究卫生,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9、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
10、廉洁奉公,守廉、助廉、倡廉。
好邻居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2、邻里和睦,互尊互信、互帮互助;
3、没有相互打骂行为,有事协商解决;
4、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和邪教活动;
5、家庭及公共地界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
6、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交往。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各村具体组织实施。评选由农户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第一步,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第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对入选农户进行公示;第三步,由镇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逐级推荐上报。
(四)评选活动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7日至31日)镇、社区(各村)及镇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使评选活动达到家喻户晓。
2、推荐评选阶段(20XX年4月1日至10日)各村通过印发选票,召开村民代表会等形式,按照评选标准深入开展评比活动,并将推荐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及事迹材料上报到镇党委政府。
3、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4月中旬)各村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在善行义举四德榜的个人品德优秀典型榜上进行命名展示,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因此,各村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村领导牵头,加强对创评活动的落实和指导,形成广大家庭参与并具体实施的有效运作机制。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涵盖了农村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4、注重实际,确保效果。“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事,讲求实效。做好活动期间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农村“三化”同步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开展20XX-20XX年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事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为原则,高标准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标准
1、五爱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不予授星。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带头宣传反邪教,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予授星。
3、发展星: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村平均水平的不予授星。
4、人口星:自觉遵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做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计划外生育,按政策落实了计划生育各项节育措施;按时对儿童进行了计划免疫;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授星。
5、学习星: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电视,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全民读书活动。家庭未完成义务教育的不予授星。
6、诚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有违背信用记录的不予授星。
7、新风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勤俭节约,节能环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尚,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家庭成员有参与邪教活动的不予授星。
8、公益星:助人为乐,造福村里,有奉献精神,扶危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积极完成村组“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公益事业任务,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公有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参与公益事业的不予授星。
9、团结星: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事兴家和;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家庭有虐待成员行为的不予授星。
10、卫生星:坚持开展垃圾分类,保持家庭及住房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实施“一建三改”工程,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认真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不予授星。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党政办安排部署,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1、户主自评。各村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申请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2、小组互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公布评议结果,开展“争星比星”,并按不超过农户总数12%的比例形成“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
3、村级终评。由村道德理事会,对照标准和要求,在“十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产生的“十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按农户总数10%的比例拟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
4、结果公示。村党支部、村委会将研究拟定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及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5、挂牌授星。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审核,批复。分村召开村民(户主)大会,通报“评星”结果,对获得“七星”以上(不得缺五爱星、人口星、法纪星中的任何一颗)的农户予以表彰,并在村荣誉橱窗内公布。对达到十颗星的“十星级文明户”统一挂牌授星。镇党委同时将评选情况报市文明办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成立镇、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创建方法,大造舆论氛围,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创优评“星”的广泛共识和创文明、争“星”级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31日—11月8日)开展群众自评、村民互评、道德理事会终评、村委会审定、公示、镇党委审批等工作,完成“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
(三)表彰总结阶段(11月8日—13日)。表彰“十星级文明户”。整理创建评选活动档案资料,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11月13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创建评选结果汇总表至镇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
为深入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在全镇形成“争当文明户”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三口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主题
踊跃争星、共建美好乡村。
二、目的意义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画里乡村、水墨三口”建设进程。
三、总体要求
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为目标,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以“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为重点,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评选和管理,吸引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推进“要我评星”到“我要评星”的转变,促进发展明显加快、管理明显有序、服务明显完善、环境明显优美、治安明显良好、生活明显便利、人际关系明显和谐、榜样作用突出、群众公认的和谐美好乡村的形成,不断推动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四、创建内容
“十星”:道德星、守法星、义务星、卫生星、计生星、文教星、致富星、新风星、团结星、科技星。
五、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为6月30日)。成立三口镇“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设初评小组,村民组设互评小组。各村要把创星评星活动作为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保证创建评选活动顺利进行。互评小组长一般应由村初评小组成员担任,或由村初评小组指定有一定威信和组织能力、关心本村建设的人担任,也可由各小组推荐产生。各村要结合实际,于5月28日前将机构设立情况报镇党政办。
(二)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通过党员会、两委扩大会、村民代表会,使评比程序、方法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创星活动的影响力,推动评星活动开展。
(三)“三榜评星”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群众自评:由每户根据评星标准,自己填报本年应得星情况。
2、村民互评:在每户自评以后,以村民组为单位进行互评。首先由小组长提出评比要求,然后宣布每户自评情况,再逐户进行评定。要正确引导群众的上进心,坚持标准,认真进行评比,不搞矛盾上交,为村初评打好基础。评比结果要在组内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一榜。要让本组群众有3-5天“争星比星”时间,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确实评错的要纠正。各小组将评比结果报村初评委。
3、村初评:在群众互评之后,村初评委进行初评,初评委要统一标准和尺度,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小组互评结果进行初评,重点把关,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二榜。公布初评结果要让群众有5-7天反映情况的时间,要注意收集了解群众意见,对掌握情况不准,评错的要纠正。村将初评结果上报镇领导小组审核。
4、审核表彰阶段:(11月2日—11月30日)。在村上报初评名单后,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各村群众的反映,进行认真审核。派员入户检查,不符合的则取消相应的星,保证创星活动的健康发展。镇进行审核结果在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即“三榜评星”的第三榜。留3-5天的“争星”时间,没有意见后,镇对审查合格的星级文明户,大张旗鼓开展授牌和奖励活动,达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评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妇联、团委、工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力量,形成合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采用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努力将评“星”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评比方法宣传到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标准要高,程序要严,质量要高,宁缺勿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优亲厚友,不凭个人好恶,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管并重,动态管理。对“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星级文明户”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年底根据实际表现和评定结果对各户进行增星、减星。
(五)严格测评,明确奖惩。对评出的“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群众争星创星的积极性。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发生违法犯罪的家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再纳入“星级文明户”评选范围。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提升农村文明素养,深化农村文明创建、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使活动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自报公议、公开公正为原则,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美好乡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镇所有农村(社区)居民。
三、评选标准
1、五爱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3、发展星:坚持科技兴农,积极参加科技培训班,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4、人口星:自觉遵守婚姻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计划外生育,按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各项节育措施;按时对儿童进行计划免疫;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5、学习星: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活动;经常读书看报,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全民读书活动。
6、诚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说话公道,办事公正。
7、新风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勤俭节约,节能环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弘扬新风尚,参与健康文明的文娱活动。
8、公益星:助人为乐,造福村里,有奉献精神,扶危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积极完成村组“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公益事业任务,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公有设施,保护集体财产。
9、团结星:敬老爱幼,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事兴家和;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形成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10、卫生星:坚持开展垃圾分类,保持家庭及住房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实施“一建三改”工程,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四、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的评选,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宣传部门具体指导,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十星文明户”的创建评选工作共分七个阶段。
1、宣传发动。(20XX年8月20日---20XX年9月20日)各村、组召开动员会议,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与意义、标准与程序,做到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2、自评申报。(20XX年9月21日---20XX年9月30日)各村农户按照“十星文明户”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申请表》,向本户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各村民小组汇总后,报村评审小组。
3、民主评议。(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村评审小组负责汇总测评结果。
4、审核把关。(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8日)评审小组按照“十星文明户”评选标准和要求,结合测评结果,对民主测评产生的“十星文明户”逐户进行初审,并提交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
5、张榜公示。(20XX年10月19日---20XX年10月25日)村委会将审定的“十星文明户”名单及评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6、上报备案。(20XX年10月26日---20XX年10月3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十星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镇同时将评选情况备案。
7、命名表彰。(20XX年11月)召开村民大会,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镇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等职责,推动全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评选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镇宣传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介绍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向上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为创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终,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星级标准对“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镇,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通过建立“十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