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委、乡政府关于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XX年11月2日至12月10日前进行,为保证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提前按程序圆满完成,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霍家事业转型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民主公开、依法选举、选优配强、和谐换届为要求,确保霍家沟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为推进我村“三二二三”工程建设和霍家事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定的选举程序和条件,做到程序不减,步骤不少,照章办事,坚决杜绝选举中的违规违法现象,保证选举工作的法律效力;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举原则。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实行阳光操作,民主公开,确保公正;
4、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实行“一肩挑”,两委职数按7人配备。
5、坚持广泛宣传和正确引导的原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积极稳妥。
三、方法步骤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从20XX年11月2日至20XX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区乡动员会精神,深入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办法》,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领会精神实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导向明确,引导有力,采取标语、版面、广播等方式,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熟悉村委会选举的原则、方法、步骤,选委会成立推选程序,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和条件、提名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办法及具体投票程序。严格选举纪律,形成声势,导向明确,引导有力。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委会选举委员会。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主任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及时召开由两委成员、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村委换届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认真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认真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乡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乡换届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5、做好选举工作的各项工作,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办法、要求认真操作,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掌握、精心操作。
(二)、选举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28日)
这一段主要工作是:
1、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本村选举办法。(20XX年11月2日至11月5日)
按照法律法规推选村委选举委员会,选举会产生后。认真制定本村实施方案,及时报乡换届选举领导组审批后实施。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规定的选民资格条件,认真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保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在11月5日前张榜公布。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选民名单公布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在3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告之村民。选民年龄按本村选举日为截止时间11月28日。
3、认真确定候选人资格和条件。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要求,村选委会根据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并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年轻化,能够带动广大群众致富、协调能力强等要求,拟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或者竞选人条件、资格,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严把村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入口关”。
4、投票准备工作。
①按规定确定和公布选举日。②确定投票选举会场。③按《山西省选举委员会选举实用手册》规范的样式制作选票,并加盖选委会印章。选票采用村委会主任单设一张,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一张的形式,均实行差额选举。④村委会成员中有一名妇女成员。⑤对划票说明尽量符合本村实际,以易于选民理解操作,避免和降低废票率。⑥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等不能到场的投票选民。⑦精心布置会场,做到庄严,悬挂会标,粘贴标语,准备好剪刀、浆糊等工具。⑧准备秘密划票箱和投票箱。
5、召开大会投票选举。(20XX年11月28日)
大会选举严格程序,保障选民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和委托填票的条件,一个选民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选委会确定公布。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结果。
6、另行选举。
村委会主任缺额或者村委会成员不足3人的应当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不得少于参选村民的三分之一,再次投票结果仍然缺额或者村委会成员仍然不足3人的可以暂缺。
7、及时上报。
8、资料归档,选举结束后,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选举结果产生后及时上报乡政府换届选举领导组。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
1、移交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10日内完成移交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
2、建立村级配套组织。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新的村民委员会班子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划分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推选小组长。②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按10户至15户产生1名村民代表的数额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村民代表的数额和村民代表组成人员名单,报乡政府备案。③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民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④设立村民委员会的下设组织。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组织。
3、完善制度。
修订、健全和完善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工作职责和其他各项制度。
四、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总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负责人,亲自组织协调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地不变,完善防范监督措施,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
3、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选举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五、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
村委会换届要和当前的经济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村级年度工作考核、明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综治稳定、安全生产、生态文明、街巷硬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根据大桥委【20XX】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XX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2)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3)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
(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
(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XX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与20XX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定,应当予以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不在本辖区居住的居民,本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选委会确认,应当予以登记。同一选民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登记,不能重复登记。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依法确定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居民小组或者户代表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名。根据提名候选人得票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直选的社区由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投票过半数,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投选票过半数,选举人当选有效。选举过程包括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组织写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开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大会投票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特别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选民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受委托人应当是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居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验证员、监票员、发(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6、依法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按30户-50户推选1人标准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选举后续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依法产生后,上一届居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应当包括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固定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责成限期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组织、纪律、行政手段予以解决,也可由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居民配套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束后,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主任。人口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下设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包括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居务公开等制度,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以保证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社区要先一步按一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一查是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查是否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三查是否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四查是否建立了治保调解、居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五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六查是否按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交接等。
社区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选举工作总结、有关选举情况统计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等材料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于20XX年1月1日前报镇民政科和社区科。
市财政局党组织于20XX年10月换届至今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各级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选举方式、扩大党内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直选”,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努力把那些思想素质好、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基层党组织管党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把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局党委的具体领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注重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关键环节上充分体现党的领导。
2、坚持按章办事。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的各项法纪规章,按照《宜都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民主选举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规范选举方式,规范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各项工作有序操作、按章进行。
3、坚持发扬民主。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切实尊重党员干部的主体地位,充分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选出组织满意和党员干部满意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4、坚持选人标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体现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基本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从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行使选举权。
三、规范领导班子选举方式
局党委及其管理的下属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下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选举结束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机关党组织及其管理的副科级以下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含副科级以上单位联合组建的党组织)实行“无候选人直选”,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结果由局党委审批。
四、明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须具备以下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在干部职工中无不良反映;
4、党组织关系在所在部门或所属单位。
享受副科级待遇和副科级实职及以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任职资格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市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原任领导班子成员因年龄问题不能任满一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继续参选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凡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应任满一届。
五、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宣传动员(20XX年3月7日至3月14日)
1、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向市委组织部呈报《关于对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提出选举方式、领导班子职数职位设置、任职资格条件和方法步骤。
2、对单位党员进行普查登记,同时公布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本单位领导班子职位职数设置和任职资格条件、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3、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分层选举、有序实施(20XX年3月15日至4月14日)
1、党组织换届选举按党组织层级采取自上而下、交叉进行的方式逐一展开。
2、实行“公推直选”的党组织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党员干部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大会直选等程序依次组织进行。各职位推荐人选得票数实行高票低计,候选人原则上按党员、非党职工推荐综合得票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并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考察;大会直选时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并按职位由高到低实行分轮选举,选举结束后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结果的报告》。
3、实行“无候选人直选”的党组织直接组织大会选举,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可增加个人报名、竞职演说等环节,让党员从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和有意愿为党员职工服务的群体对象中挑选。大会选举时,组织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海选”党组织所有班子成员。若某职位未选足名额,可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时,按“高票低计”的原则,对该职位及以上未当选人员的第一轮选举得票数进行累加,按累加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和差额1人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第三阶段:工作总结、规范建档(20XX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织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并向上级党委呈报《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的报告》。
2、基层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各项资料按类别分类建档,装订成册,以便备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管党职责,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认真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明确专人主抓。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服从大局,主动报名竞选,在竞争中体现能力。对因年龄或身体等原因需要退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要及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对其他无职党员,要通过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等办法,消除党员疑惑,鼓励和支持无职党员追求个人进步,实践自身价值。
3、认真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所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新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所创造的新经验。要加强对外宣传,跟踪报道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动态,不断扩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影响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局党支部进行调整设置并开展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局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候选人条件
1、党支部书记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2周岁以下,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党支部委员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布不能作为上述候选人: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2、违反信访条例,带头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3、受党纪、政绩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4、曾有过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的;
7、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工作从9月3日开始至9月26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9月3日-9月10日)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9月11日-9月22日)
1、个人自荐。向党员群众公布党支部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方式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召开党员和群众推荐大会前,将自荐表上交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员参加党支部成员竞选的依据。
2、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党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并通报自荐人的基本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我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1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2名。
3、组织考察。党委考察组对我局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党委考察后的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党内直选。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上级党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9月23日-9月26日)
将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对本次换届选举和公推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党委和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