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建章立制的要求和部署,确保我厅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边查找问题、边专项治理、边完善制度,切实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活动始终,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和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工作任务内容和责任分解
(一)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目标任务:完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每年厅级干部驻村联户、深入乡镇民政所体验生活不少于7天;处级领导每年驻村联户、深入“三院一站”等民政服务机构代主官不少于10天。组织厅机关干部下基层、入四区、访三户,努力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服务机构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
(二)调查研究制度。
目标任务:建立随机调研制度,将随机调研作为了解情况、体察民情、督查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作为制定政策、工作决策的重要环节,深入“老、少、边、远、穷”等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每年初,厅级干部要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研究课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云南民政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题目,制定调研计划,采取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的方式,深入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干部驻村联户、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行和陪同人员数量,认真落实接待标准及要求,按规定标准交纳伙食费,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接受馈赠及土特产。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三)权力规范运行制度。
目标任务:强化权力监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坚持重大决策咨询、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规定。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配合。
(四)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规定。
目标任务:对厅级领导干部用车、办公用房、秘书配备等方面进行规范。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五)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目标任务: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程序,研究决定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防止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畅通民主渠道,坚持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征求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厅内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条件不成熟或多数群众不赞同的,要暂缓决策,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2次厅长办公会,及时研究部署工作,通报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情况。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配合。
(六)工作落实督查制度。
目标任务:解决工作落实难,完善工作落实的责任规定,成立督查部门,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对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跟踪督导检查,实行工作任务倒逼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问责。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配合。
(七)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目标任务:规范公文会议审批、公务车使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等制度。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牵头,规划财务处、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八)“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
目标任务: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公开开支情况。规范公务接待,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控制计划、减少数量、缩小规模、报批任务、严审经费。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牵头,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配合。
(九)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量相关制度。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完善厅机关、领导干部及具备执法监管权限处室和窗口服务单位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卢振义、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副厅长王建新、副厅长胥廷义、副厅长李国材、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和向群、副厅长熊梅。
责任处室:厅办公室、驻厅纪检监察室牵头,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十)干部学习教育制度。
目标任务: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班子、机关。把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运用奖励、激励手段,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提高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直属单位党委配合。
(十一)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制度。
目标任务:努力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识人、选人、用人制度,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管理监督、岗位轮换等机制。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王建新;
责任处室:人事处牵头。
(十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规定,坚持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
责任厅领导: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
责任处室及领导:驻厅纪检监察室牵头。
(十三)学会协会商会管理规定。
目标任务:落实上级管理规定,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规范学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
责任厅领导:副厅长李国材。
责任处室:民间组织管理二处牵头,民间组织管理三处配合。
三、方法步骤
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由厅教育实践活动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牵头处室负责具体实施,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认真查找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缺失,在对现行的政策、制度、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宣布废止、继续适用、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的处理原则迅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时间安排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制定方案(11月中旬)。厅教育实践活动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等。
(二)拟定制度内容(11月中旬—11月下旬)。由各牵头处室负责,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现有制度中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
(三)制度内容审核(12月上旬)。各牵头处室拟定制度内容初稿后,是规范性文件的,报厅办公室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分别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非规范性文件的,也要提交厅办公室进行文字与相关内容审核;每一个制度内容初稿经审核后,要按照相应制定程序提交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等审议通过。
(四)制度发布执行(12月中旬)。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效果评估,对效果不佳、执行不畅的部分及时进行微调或修订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厅机关各处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本处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每项工作任务,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
(三)长抓不懈。要充分认识到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不搞解决问题“一阵风”。要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制度一经形成就严格遵守、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行为的硬标准。
云南省民政厅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XX年11月18日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和我州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制度机制巩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成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对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反对“四风”和不落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主题,以体现群众意愿和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和工作规律为主线,紧密结合延边实际,把握制度建设重点,深入推进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切实形成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用制度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有破有立。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态度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作风建设要求、更加符合工作规律、更加符合广大群众意愿。
二是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用法治的思维研究制度建设的内容,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注重体现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便于执行、监督、检查和问责。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简务实。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只建立不废改、照抄照搬等倾向,坚决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歪风,实现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服务基层、造福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制度建设,也要结合实际,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制度建设真正落实到基层。
五是坚持即行即改、注重长远。既要立足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边学边查边改边建,又要注重长远,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固定下来,提升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我州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四风”和不落实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7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调查研究、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机关文体活动,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
——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的行政审批制度。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公务接待等制度,细化标准,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健全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任务审批,严肃外事纪律;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细化具体标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
——解决工作不落实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促进安全发展、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保障中央和省、州委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的制度规定。
——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方面:建立健全保障群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基本需求的规章制度;健全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有关规定。
——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建立健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制度;牢牢把握“五进五同连民心”主题实践活动的契机,建立完善以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挂职任职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州县(市)党代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具体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四、重点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相关制度。对于中央出台的相关制度以及《吉林省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确定的63项制度等,要全面掌握、深入研究。对上级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的,要抓好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比较宏观或原则性要求的,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办法、细则;对上级列入制度计划但是尚未出台的,对口部门要主动了解掌握,超前研究谋划。
2、全面开展已有制度的清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全面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协调、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现实需求不适应、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要予以废止;对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的,要宣布失效;对仅因文字表述上不合时宜,但仍需继续坚持的,要修改完善。对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制度,要统一发布文件目录;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要在制度建设计划中予以体现。
3、抓紧建立实际需要的规章制度。要对照上级出台的制度规定,按照不重复建章立制的原则,把握时机抓紧建立上级未予明确、工作确实需要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制度漏洞,确保反对“四风”和不落实、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把当前开展的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中的建章立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抓好抓实,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方法步骤
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要求,我州制度建设工作从今年4月份开始,主要分三个阶段九个步骤进行:
(一)谋划部署阶段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朴松烈为组长,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冯德远,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权大杰,州纪委副书记赵永浩,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教育实践办常务副主任尹朝晖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州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制度建设工作。各县市、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方向目标、工作重点、责任领导等方面内容。
3、自查梳理。对1978年以来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提出制度建设的废、改、立计划,连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经州委督导组审核后,报州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分析把关。由州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报送的制度建设计划进行汇总、分析、把关,初步形成全州制度建设计划,明确牵头领导、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提交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州委教育实践办备案。
(二)制度制定阶段
5、拟定制度。按照既定目标和要求,做好制度的起草。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做好与中央和省、州已出台制度的衔接,不重复建立制度,不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定。
6、论证审核。对拟定的制度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论证,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承担州级层面制度建设任务的部门,经牵头领导同意,报州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讨论决定。经州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州级层面制度报州委,经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并由州委教育实践办备案。
(三)贯彻执行阶段
8、狠抓落实。制度确定后,要强化落实,对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要进行效果评估,对效果不佳、执行不畅的部分及时进行调整或修订完善。
9、强化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防止“破窗效应”。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成果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高度重视,深入研究。要把制度建设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动过问,抓好谋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执行,严肃纪律。对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涉密文件,除已经批准变更密级或全文解密外,仍按原密级管理,不得因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而擅自解密或扩大阅读范围,对非涉密文件,除批准全文公开发布、发表外,仍按内部文件管理,不得擅自公开发布、发表或引用。
三是加强调度,狠抓督导。要搞好调度、加强指导,州委督导组及有关责任部门对制度文本要严格把关,多方协商、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度建设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要坚持开门建制,通过各种形式接地气,让基层干部群众和专家参与进来。要抓好制度建设成果的宣传引导,让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让人民群众了解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以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是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根本保障。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群办发〔20XX〕17号)和《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孝南发〔20XX〕3号),现就做好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制度建设原则和重点任务
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要结合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任务审批,严肃外事纪律;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细化具体标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建立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
(三)注意借鉴吸收已有成果。要注意上下配套、相互衔接,承接好、贯彻好第一批活动出台的制度;要注意把第一批活动中央制定出台的制度和省委制定出台的《省委常委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制度,在制度建设中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实际细化具体工作要求,防止简单照搬照抄;要贴近实际、便于操作,有重点、重质量、讲实效,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指导性强、能长期管用。
(四)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工作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建设工作组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要按照区委统一要求,紧紧围绕“四风”问题,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批活动成果,自行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
(一)清理区委、区政府已出台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参与,集中清理区委、区政府及各部委办局出台的各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继续有效、废止、失效、修改等处理,着力解决制度建设中情况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
(二)区委制度建设。中央和省、市已经出台有关制度,我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制度或对区委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中央和省、市相关制度未出台的,待出台后我区再进行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区委制度建设工作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制度建设重点和职责分工,负责研究起草有关制度,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区委文件印发。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梳理本单位制度,制定本单位制度制定计划,认真组织研究起草,并以本单位党组织(党组)文件出台相关制度。制度制定计划要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度建设工作组要加强对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深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要强化制度意识,结合各自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机制。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注意跟踪了解情况,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二)结合“四风”问题,确保制定质量。制度建设要深入分析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要注意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用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重在管用、长效,不重复建立制度,不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坚决防止和克服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制度,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搞好任务分工,加快工作进度。要强化制度执行,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执行落实。区委督导组要加强对督导单位制度建设情况的督促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制度建设大而化之、应付了事的,该重搞的重搞,绝不能草草收场。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XX〕4号)文件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建章立制,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体现群众意愿,突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反对“四风”问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相关制度。
2、系统协调,简便易行。注重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与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相关制度的衔接,不重复建立,不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认真梳理、筛查原有制度,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长期管用,不搞形式主义,不能应付了事。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促进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1、认真清理已有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0号)要求,对197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原则,将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认真进行审查,逐一甄别哪些应该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可以取消废止,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列出梳理清单。(见附件1)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对照中央明确的4个方面14项制度建设要求(群组发〔20XX〕23号),以及省委提出的42项制度建设内容(湘群组发〔20XX〕46号),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从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制度建设重点任务,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见附件2)
3、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制度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推动制度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
三、方法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时间:1~3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制度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1、抽调工作人员组建机构。
2、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3、熟悉掌握制度建设工作业务。
4、明确工作规程和内部分工。
5、召开专题会商讨研究有关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6、研究制定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7、提请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度建设工作。
8、筹备召开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明确制度建设联络人员,安排部署制度建设工作。
(二)全面清理已有制度(时间:3~4月)
1、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和已有制度的清理,清理之前要制订工作方案。
2、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制度清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落实。
3、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协调,及时会商解决问题,互通情况,确保工作强力推进。
4、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度清理情况进行调度和抽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5、4月20日以前,市直各部门单位将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市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梳理汇总。各地将制度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梳理汇总。
6、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梳理汇总情况及各地上报情况,提出全市制度清理意见。
(三)制订制度建设计划(时间:3~4月)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照中央明确的4个方面14项制度建设要求(群组发〔20XX〕23号),以及省委提出的42项制度建设内容(湘群组发〔20XX〕46号),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制度建设计划。
2、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度建设计划要经党委常委会(工委会)或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经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把关后于4月底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度建设组审定。
3、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召开市直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度建设计划,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全市制度建设重点,列出市级层面制度建设计划清单,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4、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发布《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时间:4~9月)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级层面制度建设计划以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制度建设计划,做好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完善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及时发布执行。
2、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并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确定全市制度建设重点,即突出抓住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力求制度长效、管用、社会反响好,形成岳阳制度建设亮点。
3、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度建设的跟踪调度、督促指导和检查落实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4、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适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制度建设成果宣传,必要时召开全市制度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
5、8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基本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并将制度建设工作总结和制度建设成果汇总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度建设组。
6、8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级层面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归总工作,形成工作总结和制度建设成果,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7、9月份,全市上下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对“四风”问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硬任务、硬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标本兼治,以边学边改边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市委由市委副书记李志坚负责牵头,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樊进军具体抓总制度建设工作,其他市委常委分别负责指导抓好分管部门和本系统的制度建设工作。以上领导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集中或分别主持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督办会等,专题研究和推进制度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抓制度建设工作,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归口认领、牵头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制度建设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要求,各牵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2、坚持开门建制。把开门建制度作为重要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真开门、开大门、全过程开门,切实防止制度建设脱离实际、闭门造车。充分尊重民意,事先进行充分调研,确定制度建设的重点;广泛吸取民智,确保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强化督促指导。市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切实把好制度建设计划关、质量关、公示关,对制度建设存在盲目照搬照抄、针对性不够、大而化之、应付了事的单位,责令“返工”、“补火”;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制度建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单位的制度清理情况、制度建设计划以及形成的制度文稿,认真审阅把关,由督导组长签署意见,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返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坚持定期对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同时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下发督查通报,责成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