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考试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县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大中专毕业生,补充到我县的部分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通知》(临人社发〔20XX〕12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云县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考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杨绍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李云学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传志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树先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股股长
成员:陈维彬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鲁天福县卫生局局长
沈仕先县教育局局长
沙建祖县保密局局长
俸清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考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俸清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处理专业技能考试日常事务。
三、考试的方式和试题的命制
(一)考试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及情绪控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二)试题的命制:由考务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题,命题人员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考试(面试)时由不同场次的考生代表在2套题中随机抽取1套题,作为当场次考试(面试)试题。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XX年8月22日。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时间分上午和下午进行,考生具体考试(面试)的时间段以县人社局通知时间为准。参与考试的考生必须按县人社局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封闭管理。
考试地点:云县职成教育中心(黄薯山原爱华中学)
五、考试对象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县级单位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乡镇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为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按时间规定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封闭管理。
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等。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县人社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成绩的计算
(一)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每个考场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主考官由考务委员会指定,6名考官由考生代表随机抽取。面试成绩由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个测评要素的得分。考生最终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的办法进行确定,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经主考官、监督员和计时计分员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向考生现场宣布得分,考生需对个人面试得分当场进行签字确认。
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人数与招聘数比例超过2:1(含2:1)的岗位,不受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限制。
(二)综合成绩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XX〕128号)要求,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相等,则按下列顺序确定:
(一)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如(一)项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
(三)如(一)、(二)项相同则中共党员优先;
(四)如(一)、(二)、(三)项相同则少数民族优先。
八、相关要求
(一)为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若考生未能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试题在启用之前为绝密级材料,涉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试题及答卷保密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在未解密前一律与外界断绝联系,通讯工具交由考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直至试题解密。
(四)在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中若有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评分参考(含评分细则)的;
2、故意扰乱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有其它徇私舞弊行为,情节严重的。
一、考试机构
1、滨州市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考试在市教育局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专门成立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育条件装备管理办公室。各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工作。
2、各县区要推选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组成实验技能考试队伍,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实验考试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可根据考生多少,由县区决定是否分组。每组需主监考员2人、考核员12人、负责更换仪器药品并组织学生入场的考务人员2人、负责点名抽签的2人、试卷保管2人、负责警戒区执勤的警卫2人、医务人员1人及其他服务人员。考务人员不得监考本乡镇考生。主监考员、考核员、试卷保管员和负责抽签的考务人员必须由县区从不同乡镇和学校抽调,其他考务人员可由考点所在学校安排。
3、各县区实验考试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兼任各考点主任,考点所在学校的校长为考点副主任,负责考点的具体工作。
二、考试报名
由各县区结合学业考试安排统一组织报名、编号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编号应与学生学业考试准考证号(或学籍号)一致。
三、考前培训
为使考务人员熟练掌握、统一、平衡评分标准,确保实验技能考试公正顺利进行。各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负责对骨干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
四、考点布置
1、考点应按市教育局制定的考点设置标准进行设点。考点由县区自荐并自查合格后,填写考点申报表,报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由市对各考点以抽查的形式进行确认。
2、开考期间要在考点学校大门上方悬挂“滨州市实验技能考试××考点”的横幅。
3、每个考点设两个考场,并设考场警戒区和候考区,且有明显的警戒线。警戒区的入口处设2名警卫人员执勤,非考务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4、在警戒区外的醒目处张贴《实验技能考试考生须知》和《实验技能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5、考点在开考前应按上级有关标准及考试要求装备实验用房、实验设施、实验器材及药品等,保证水源畅通、电源安全可靠,确保实验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考场布置
1、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两个考场,考场入口处张帖“××实验考场”字样,要醒目大方。
2、每个考场设十二张考桌,分三列,按每列四张排列。
3、每个考场入口处的第一张考桌为1号,依次按S形编排到12号。桌号贴在考生应坐方向的左上角。考核教师立或坐于同组考生旁并实施考核。
4、各考点要按市选定的实验考试题目和序号,将全部实验器材及药品有序地摆放在考桌上方。并在每个考桌旁放置备用的废物桶、洗涤用水、擦桌布等。
5、考场内要做到“三净一全”,即墙壁净(无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地面净、黑板净,实验室设施和仪器药品齐全且性能可靠。
6、考试前一天及停考期间要封闭考场,除有关考务人员(准备仪器等)外,一律不得入内。
7、考核员在考生入场前将仪器调试到应考状态并试做一遍,确保万无一失。
六、考务人员
1、考场内:每考场设主监考员1人、考核员6人。1个考核员负责考核同试题的2名考生。无特殊情况,考核员不得调换(考核其他题目)、更换,以确保考核员所掌握评分标准的一致性。
2、考场外:每考点负责更换仪器药品并组织考生入场的2人(理化考场各1人)、负责点名、抽签并将考生送于考场的2人、试卷保管人员2人、考区警卫人员2人、医务人员1人、其他服务人员由考点自定。
3、考点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徽(县区自备),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七、考生入场
1、各校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县区实考办安排的考试日程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指定的候考区内候考。
2、点名:考生入场前15分钟,以学校为单位按考号依次点名。每次点24位考生。有点名不到者则依次补齐(如遇尾考场,仍按此要求由考生抽签考试,所剩考题由考务人员交回县区考务办公室)。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然后,考务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考生须知,讲解抽签事宜。考生进入警戒区,不得携带课本、笔记、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有关的任何材料。
3、抽签:设签24个(县区自备),物理、化学两科各12个。签上标有考试科目及考题序号。抽签前,当众混签,按考号顺序由考生本人一次抽完,严禁代抽。考生抽签的同时,另一名负责抽签的考务人员,将考生所抽考签上的考试科目和考题序号当场登记在考生准考证上,以防考生换签。然后组织考生按考试科目、按考题序号排成两行,列队候考。抽签工作要在警戒区内且离考场不少于30米的地方进行。
4、入场:考生凭准考证由考务人员带队入场,对号入座。考核员负责对考生准考证及所抽取的科目、考题号和桌号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5、学生入场后由主监考员负责发放考试记分表。记分表每袋12张,每位考生一张。表上标有科目类别和考题编号。发放记分表时,要注意表上的编号应该与桌号一致,即桌号、抽签号、考题号三号一致。
八、考试过程
1、各考点考试顺序由抽签或其他形式决定并公布。
2、考试开始:考试时间为20分钟。主监考员听到开考信号后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方能操作。负责信号的考务人员,在发出信号前5分钟内要到各考场了解准备情况,待全部考场就序后,方可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
3、记分表的填写:记分表表格上方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他由考核员根据评分标准和学生操作情况当场按步赋分,并认真填写。如需修改考生成绩,须经主监考员同意,并在试卷评分表的修改处由两人同时签字。
4、考试结束:负责信号的考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结束时间一到,马上发出信号,主监考员听到信号后立即宣布停止操作,考生随即退场。
5、试卷装订:每场结束,主监考员清点评分表,用订书机按序装订成册,装入试卷袋内,当场密封,按规定填写好试卷袋封面有关栏目后,交试卷保管人员。
6、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要填写“缺考登记表”并装入最后一个试卷袋内。
九、考生退场
考生完成考试后,按规定的退场路线及时离开警戒区,不得与未考考生接触,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
十、试卷保管
1、试卷保管人员按学校和考场顺序排列试卷袋。
2、试卷保管员要做好考前试卷的领取及考后试卷袋的收回登记工作,要对收发数量是否一致进行严格核对,并要求领取人及送回人在分发登记表中签字。
3、考试期间,已考考生的“试卷评分表”由县区实验考试办公室设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封。
4、考试结束,各县区实验考试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人集中进行成绩统计和汇总,并按照市教育局有关中考要求及时上报考生成绩。
十一、考试监察
实验考试期间,市向各县区下派巡视人员,负责监察考试实施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实验技能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条件装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0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老河口市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报名
实验技能考试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4号)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同一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会同本地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基础教育科、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和中学实施完成。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在20XX年3月26日前将考生人数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内容和范围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包括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汇总等,突出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四、命题和制卷
命题工作在襄阳市教育局领导下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教研室组织实施,遵循下列原则:
1、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科书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为内容,以熟练使用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为基准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2、命题内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适度进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联系生活。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教材规定实验内容的考生,均能通过考试。
3、命题将实验器材选择、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评分标准和细则,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
4、命题考虑实验技能考试的特殊性,使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论,注意不同轮次考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制卷工作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
五、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学校需要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5-20XX)规定,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基本”类配备要求。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市直学校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XX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XX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服务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的,要在5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XX年4月21日-23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人员组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物理、化学、生物教师(教研人员)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
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共计六套,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21日、22日、23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名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实验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操作步骤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第三份于5月29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规定确定A、B、C、D、E五个等级,送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九、监考培训
1、监考评分教师选派。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2、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风考纪与试卷保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工作纪律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试卷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接运试卷必须做到专人、专车;试卷必须进入保密室保管;试卷保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试卷进入保密室、领出和回收必须执行规定程序,办理规定手续。
对发生考风考纪问题和试卷保密问题的考点学校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学校,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
十一、考试收费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规【20XX】215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考院【20XX】1号,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教考【20XX】8号等文件,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15元/生。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老河口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李勇同志任组长,冯勇同志任副组长,蔡玉俊、任喜才、刘福礼、张立红、邱洪武、李红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洪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考务和考纪工作。各中心学校(市属初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对各考点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