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专业网络课程建设方案

时间: 08-07 栏目:方案
篇一: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方案(1652字)

为了贯彻落实《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方案》(眉职院[20XX]24号)文件精神,推动我院的课程改革和建设,加快我院网络教育资源建设工作的步伐,进一步提高课程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我院开展网络课程建设的目标是:依托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用3左右年时间,建设一批既可供学生课外学习,又可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辅助教学的网络课程,包括以本课程各知识点为单元的开放式网络课件库;建设若干既能为开展案例课程教学提供必需的教学资源,同时也为网络课程建设提供丰富的优秀教学素材的案例库。

凡列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均在建设范围之内。首期目标是每个教学单位至少建设6-8门网络课程,之后逐步推进与普及。

(二)建设内容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重点是建设网络课程的教学内容,使用的主要载体是网络课程教学平台,文字教材可以作为辅助的载体。网络课程包括网上学习、讨论、作业、辅导和答疑或实验、实习和测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对于不能在网上实现的教学环节,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完成。

案例库按照课程、专业或行业进行规划,包括案例、实训设计、历史事件等类型的案例库与各门课程配套建设。

(三)技术要求

网络课程及课件库、案例库的设计规范要求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和教育规范标准。

二、建设程序及推进措施

网络课程建设分系建设、学院评估鉴定两个步骤。

(一)系网络课程建设

1、系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有列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网络课程建设计划,明确每门课程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在组织网络课程建设时,要以覆盖面、受益面广的课程为主,充分考虑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把网络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结合起来。

2、各系确定好建设的课程后,网络课程负责人需填写《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申请表》,经系汇总后按规定的时间报教务科研处,教务处组织审核后开通制作权限。

3、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网络课程建设。

(二)学院网络课程评估及鉴定

1、从20XX年起,学院根据《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定期(一般为每期一次)组织网络课程建设评估;

2、经评估达到网络课程建设合格标准及以上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的工作补助、奖励或项目的后续建设;

3、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参加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晋升职务(职称)、评选先进时,予以优先考虑;

4、通过评估,学院通报各教学系资源建设情况。对组织教师参与网络课程建设,且成效显著的系给予一定奖励。

三、申请网络课程建设的管理

系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开展建设工作,学校聘请专家组负责全院网络课程建设的评估,教务科研处负责日常管理。

(一)申请开通网络课程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课程主讲教师;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教育技术和项目管理水平;

3、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能按时完成任务。

(二)申请要求

每门网络课程均是一个独立的项目,申请者应提交《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上必要的说明材料一式一份,按规定的时间报教务科研处,同时还需提交的电子文档。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间

每期一次。

(四)项目审批

教务科研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送交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学院批准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第二次申请。

四、经费支持

1、网络课程经评审达到合格网络课程标准,学院给予1000元的工作补助。

2、网络课程经评审一次性达到优质网络课程标准,学院给予2000元的工作补助;在合格网络课程基础上完善后达到优质网络课程标准,学院给予1000元的工作补助。

3、优质网络课程在按规定程序申报,被批准为拟建院级精品课程,学院将给予3000元作为项目建设经费,建成院级精品课程后将按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其他事宜

本项目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科研处。

本项目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专业网络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方案(1477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学校网络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促进课程建设上质量、上水平,特制定本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学校网络专业精品课程建设,贯彻网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课程改革成果,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学校网络专业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建设目标

从20XX年起,遴选1-2门网络专业主干课程或特色课程进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5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争取有1到2门课程建设为院级精品课程。

三、建设思路

1.以学校信息技术系及网络专业教研组为平台,组织一批网络专业骨干教师,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开发学校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网站在学校范围内资源共享。

2.向学院推荐校级精品课程,经学院认定为院级精品课程的,实现资源共享。

四、建设内容

建设网络专业精品课程,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制订建设规划、精品课程实施方案、精品课程标准。

2.组建精品课程团队。精品课程建设团队由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辅讲教师、实训实验教师、课程网站开发管理教师等组成,必要时,请校外专家加入。

3.开发精品课程立体化教材,具体包括:纸质教材、CAl课件、电子教案、教学素材库、试题库、网络课件、多媒体教学软件等。

4.组织主讲老师讲课,录像。

5.建设并管理精品课程网站。

6.实践教学建设。设计开发实践教学项目,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 。

7.课程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试卷库、学案库为主要内容的精品课程评价体系。

五、建设计划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包括:网络组建与应用、Java桌面开发、网络操作系统,Web开发,其中Web开发欲申报为院级精品课程。

六、建设立项

(一)学校精品课程牵头负责人申报

1.具有5人以上的专业教师,能组成富有合作精神、教学水平较高、结构较合理的精品课程团队,课程主讲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有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精品课程标准。

(二)申报步骤

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提交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申报材料应包括:精品课程建设团队、《精品课程实施方案》、《精品课程标准》等。

申报表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 申请理由

(1)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主讲教师;授课对象、学时、理论与实训学时比;主要内容(该课程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课程目标及基本内容);选择教材(编者、主编及出版单位)和教学参考书的评价意见。

(2)在教学、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的主要成绩。

(3)主要教学获奖情况。

(4)在教材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

(5)教学方法改革和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

(6)师资队伍结构和整体水平。

第二部分 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措施。

第三部分 今后三年内的课程建设规划

(1)课程建设阶段性目标及建设步骤。

(2)经费预算与具体使用计划。

第四部分 按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自评的评估结果及3-5年后所达到预期的结果。

七、管理措施

1.经评审合格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一般在三年内)按要求完成精品课程建设。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3.校级精品课程开发所需费用由学校承担。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精品课程的负责人、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体专业教师。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八、其他

本方案依照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南京财经学校信息技术系

二OXX年12月20日

篇三: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方案(2782字)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的运用,加快我校网络教育资源建设工作的步伐,充分发挥网络在学校教学中的作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我校开展网络课程建设的目标是:依托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教学平台,用3左右年时间,建设一批既可供学生课外学习,又可供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辅助教学的网络课程,包括以本课程各知识点为单元的开放式网络课件库;建设若干既能为开展案例课程教学提供必需的教学资源,同时也为网络课程建设提供丰富的优秀教学素材的案例库;建设一批既能够满足网上测试需要,又能够用于校内教学诊断的试题库。

凡列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均在建设范围之内。首期目标是每个教学单位至少建设7门网络课程,之后逐步推进与普及。

(二)建设内容

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的重点是建设网络课程的教学内容,使用的主要载体是网络课程教学平台,光盘和文字教材可以作为辅助的载体。网络课程包括网上学习、讨论、作业、辅导和答疑或实验、实习和测试等各个教学环节,对于不能在网上实现的教学环节,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完成。

案例库按照学科、专业或行业进行规划,包括国际贸易案例、工商管理案例、工艺流程、规划设计、历史事件等类型的案例库。试题库与各门课程配套建设。

(三)技术要求

网络课程及课件库、案例库和试题库的设计规范要求见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和教育规范标准。

二、建设程序及推进措施

网络课程建设分系部建设、学院评估鉴定两个步骤。

(一)系部网络课程建设

1、系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有列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网络课程建设规划,明确每门课程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在组织网络课程建设时,要以覆盖面、受益面广的课程为主,充分考虑专业分布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示范作用,把网络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结合起来。

2、各系部确定好建设的课程后,网络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申请表》,经系部汇总后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审核后开通制作权限。

3、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网络课程建设。

(二)学院网络课程评估及鉴定

从20XX年起,学院根据《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定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安排于上半年)组织网络课程建设评估:

1、经评估达到网络课程建设合格标准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2、经评估达到网络课程建设优秀标准的:

(1)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2)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参加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晋升职务(职称)、评选先进时,予以优先考虑;

(3)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选。

3、通过评估,学院通报各单位资源上传情况。对鼓励教师参与网络课程建设,且成效显著的系部给予一定奖励。

三、申请网络课程建设的管理

系部负责组织教师申报并开展建设工作,学校聘请专家组负责全院网络课程建设的评估,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一)申请开通网络课程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课程主讲教师;

2、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教育技术和项目管理水平;

3、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能按时完成任务。

(二)申请要求

每门网络课程均是一个独立的项目,申请者应提交《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上必要的说明材料一式一份,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教务处,同时还需提交《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间

每年集中接受一次申请,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

(四)项目审批

教务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送交专家组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学院批准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第二次申请。

四、不同层次网络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

某门课程经建设经评估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时,学院给予经费支持。项目承担者需与学校签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合同书》,并执行合同;教务处组织网络课程项目评审专家小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有关项目立项、项目合同的签订、调整、中止等事项,均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

(一)支持方式

包括全额资助、部分资助和政策支持三种。全额资助指由我校全额投入项目经费,项目成果的著作权归我校所有,项目承担者享有署名权。部分资助指由我校和项目承担者各自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项目经费,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由我校和项目承担者分享。政策支持是指对申请项目提供政策上的支持,项目经费由承担者自筹,项目成果的著作权由承担者独自享有。

(二)合同管理

项目承担者与我校签订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合同书》,应包括项目日常管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成果出版等事项。项目合同一经签定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担者需对合同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合同时,应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项目承担者对项目合同如有争议,可与学校协商解决。

项目承担者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学校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者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将项目的剩余经费如数返还学校,并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使用的经费。同时,将取消该项目承担者以后三年内申请课程建设项目的资格。

(三)项目监理

在网络课程建设过程中,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网络教学的质量进行评价和检查,评价主要包括师生交互程度、作业与答疑情况、教学活动的组织、学习材料的提供和学生的考试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相关教师,视其实际情况,予以整改直至取消其建设资格。

(四)经费支持

1、经费支持额度

(1)达到合格标准前的建设,由系部予以支持。

(2)经评估达到合格标准的,学院给予2000-5000元建设经费资助。

(3)经评估达到优秀标准的,学院给予6000-10000元建设经费资助。

2、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原则上将分三次拨付。合同生效之后拨付30%,中期检查或验收之后拨付60%,剩余10%为维护费用,将在项目成果上网运行或出版发行满一年后拨付,在此期间项目承担者有维护的义务,如果没有完成维护任务,剩余10%的维护费用将停止拨付,并纳入维护基金。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稿酬、软件制作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评审费等。项目经费按本管理办法拨至项目承担者单位,严格遵照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在学校财务部门和教务处的管理和监督下使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中止实施和撤消的项目,学校将停止拨款。项目承担者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退还组学校,不得挪作他用。

五、其他事宜

本项目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本项目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