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总结
1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20XX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州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州办发[20XX]20号)。一年多来,我办按照《通知》精神,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编办的耐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有效推进,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按照州办发[20XX]20号文件精神,我县应该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有个,编制名。其中党政群机关个,编制名;公检法司系统个,编制名;乡镇街道办和财政所个,编制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个,编制名;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个,编制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编制名。
(二)工作步骤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州编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要求,分三步进行:一是在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于20XX年底完成;二是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从20XX月底完成;三是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从20XX月底完成。
(三)工作进度截止20XX月底,我县应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个机构,已完成个,完成率。其中: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个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要求20XX月底前完成的个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以及要求在20XX月底前完成的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都已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
二、主要作法
(一)提前调查摸底,认真制定方案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完成,20XX年上半年,我们对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开展了一次的调查摸底。清理了“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人员,清退了单位自聘人员和临时人员,全面掌握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底子。州办发〔20XX〕20号文件下发后,我们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工作需要制作了“编制实名制审批表”、“人员花名册”、“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一系列表格,并拿出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登记程序、实施方法和步骤。登记程序为:单位填写初表--编办审核通过--填写公示榜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机构编制管理证》。实施方法为: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即:先抓没有超编单位,后抓超编不多单位,再抓超编严重单位。实施步骤为:按州办发〔20XX〕20号文件要求,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要求提前个月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宣传发动为了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按时按质完成,20XX月,我们把州办发〔20XX〕20号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详细汇报,获得了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当即指出: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直接统一领导。成立由编办主任刘世竹同志任组长(20XX月后由蔡明辉同志担任),副主任石昌生同志、刘玲同志任副组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组,明确由单位的有关领导分管,政工人员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要确保工作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做到环环相扣,丝毫不乱。
20XX月15日,我县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花办发[20XX]18号)文件。随后,我办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政工人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二是各单位组织召开实名制登记工作会议,让所有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意义;三是通过电视媒体和横幅标语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分流超编人员
20XX月18日,我县开始按照既定方案全面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机构审核上,我们要求各单位必须按《机构编制管理证》内容填写好成立时间、成立文号,内设机构、编制核定时间、变动时间、变动文号等详细内容。在人员核定上,我们要求各单位把编制核定到岗位,必须弄准人员基本情况,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核定的编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综合考评等的方法,结合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公正地确定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当碰到一些超编人员或超职数配备领导较多、难以按照以上规定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单位,我们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职工三种岗位的编制分开,互不挤占,一般干部按进入单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领导人员按任职下文时间先后进行登记,满编或满职数后的人员暂时列为编外,待空编后自然上编。
为确保超编人员分流任务按时完成,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消化超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三种消化超编人员的方式:一是利用自然减员消化。除单位自然减员调整外,每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份额安排超编人员和地财编制人员。二是县内调剂消化。根据职能履行需要,在全县编制总额范围内,对编制、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盘活人员编制存量。三是利用人员分流消化。具体分流措施为:选派部分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到企业和基层任职;动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适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返回专业技术领域工作;鼓励年龄在30岁以下,学历在中专或高中以下的人员进行更高学历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辞去公职、搞生产经营、自谋职业,支持其领办、创办、承包、租赁企业等等。
(四)推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办要求各单位在确定在编人员名单报编办审核后,要在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情况。公示期七天,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公示工作全面落实,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分县直和乡镇两个督查组,从20xX11月26日开始,对各单位开展编制实名制公示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下到单位后做到了“两看一听”。即:一看所督查的单位是否在显要位置张贴了经编办盖章审核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二看公示表中所填栏目是否出现改动或变动;一听即深入干部职工中去,认真听取他们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和看法。
经过督查,全县个单位全部在公共活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了《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五)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一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20XX月,我办购买了多组铁皮档案柜和多个纸质档案袋,把收集上来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材料和编办留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按单位分别装袋,贴上标签,分系统编号整理入柜。同时,制定管理制度,指定了专人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档案。要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干部调整、人员调出、人员离岗退休等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保证档案材料的及时更新,所有登记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审核和年审制度。制度规定:凡涉及《机构编制管理证》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一个月内携《机构编制管理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机构编制部门同时更新所存的《机构编制管理证》予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除平时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外,每年12月,集中审核一次,并会同组织、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形成相互协调配套的控制约束机制。为加强对全县机构编制的管理,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今年,我县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按20XX门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按编制内的实有人数计算,超编人员不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这种财政预算与人员编制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打破了人员越多经费就越多的“供给制”模式,调动了用编单位的节编积极性,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三、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意识,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推行之前,虽然我们也进行了大量的机构编制知识宣传,但一些单位人员甚至部门领导还在认为人员即编制,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编制和资金,把人员与编制完全等同起来。有的虽有粗浅认识,但编制概念模糊。出现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淆;全额编制、差额编制、自筹编制混淆;从下级单位长期抽调工作人员,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等不正常现象。通过实名制管理,把编制落实到人,不仅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关心自己的编制和身份,都产生了“危机”意识,提高了对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还理顺了全县编制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的管理,严肃了机构编制的纪律。
(二)改变了机构编制管理注重编制总量的审批和控制,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的状况,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
在实名制工作推行之前,编办主要工作放在编制的总量审批和控制上,对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和结构等情况缺乏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把编制落实到人,使各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白了单位的职能任务决定岗位和编制数量,岗位性质决定需要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结构,从而加大了编办和用人单位对编制、岗位以及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力度,适应了新形式下机构编制“前置”管理的需要。
(三)改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淡漠的态度,提高了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在实名制工作开展之前,人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意识薄弱。在实名制推行过程中,我们一是通过在编人员登记过程进行张榜公示,实现公平公开;二是公开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异动的监督;三是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编办、人事、财政等职能部门之间配合和协调,在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这不仅确保了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还提高了人们对机构编制和人员调配工作的监督意识。
(四)激活了用人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在编制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竞争上岗的实施,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的科学用人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危机意识,给广大干部带来了深刻的思想触动。如今,在编的,爱岗敬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编外的,深刻反思,决定通过努力重塑形象,争取下次竞争上编。各级机关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四、两点体会
(一)工作任务要全面完成,上下认识必须统一。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的全面落实需要部门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牵涉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全面完成这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在工作中抓住认识这个根本,通过各种途径统一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譬如为抓好领导层的认识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在大小会议上提到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目的和意义,并组织召开各级领导小组人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具体情况,达成共识,形成了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正确引导,让广大干部认识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项中央有精神、州里有部署、现实有要求的工作,是一项势在必行、非搞不可的大事,从而减轻了工作阻力,保证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任务要全面完成,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
到目前为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还没有具体的法规政策依据可循,大家只是按机构编制系统自上而下提出要求实施。因此,工作的实施效果往往决定于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县委、县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并在资金、人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今年初,在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多,工作遇到了很大阻力,一度停止不前。蔡明辉主任上任后,及时了解情况,拿出了解决意见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获得了大力支持。先后下发了《关于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花编办发[20XX]09号)、《关于限期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花编办发[20XX]27号),明确指出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实名制工作的单位,将由县委督查室给予通报。通报后仍然没有完成的,将会同县监察局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处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实名制工作进度突飞猛进,所有机构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没有一个被通报的。
当前,我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任务虽然完成,但长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后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譬如:如何加大监督控制手段,确保人员异动情况的及时报送?怎样把实名制管理软件与工资发放系统结合起来,建立组织、人事、财政信息共享平台,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实时监控?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2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总结
县编委办:
根据《安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考核标准分为100分自评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城管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大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为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调整充实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宋军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股专人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二是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局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局总支办公会议多次研究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
(一)扎实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
我局按照县编办要求健全城管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按要求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按规定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及时更新人员编制信息数据。按规定申请使用空缺编制。
(二)完成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工作
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文件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320XX年上半年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水平,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体制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围绕中心,突出抓好两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彬政发[20XX]21号),提出了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清理范围和主要任务。为不失时机地做好这项改革工作,县编办于20XX年5月27日发文,对全县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调查,目前县编办组织专人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挂牌机构和有关驻彬单位的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汇总审查。现已摸底汇总37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299项。
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经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拟在原县政务大厅的基础上组建彬县行政服务中心,待市编办批复后组建运行。
(二)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彬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县编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全县各系统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研和梳理,加强与部门沟通,对一些职能萎缩、重复设置、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运行情况、人员编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职能发挥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合理制定我县第一批、第二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
(三)稳妥组织实施。
按照市上批复,我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撤销6个事业单位、3所初级中学、129所农村小学;整合县人社局所属的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组建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整合县水利局所属的李家川水库管理站与太峪水库管理站,组建县水库管理站;整合县住建局所属的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县城乡建设规划监察中队,组建县城乡市容管理处;将县水帘供水管理站、县农业机械供销公司转制为企业。为了保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稳妥实施,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机构的核销、登记、人员划转、资产核查等工作,确保机构整合到位、人员安置到位、资产划转到位,保证新机构顺利运行。我县第二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已经县编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待市编办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积极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意见。
县编办对全县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在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对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参考目录》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预分类。并于20XX年4月1日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全县事业单位预分类意见,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已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待市编办批复后施行。
二、严把制度,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用编手续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控编通知单》制度、年度增人计划制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社)管理、财政管理等综合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二)坚持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机构编制事项“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机构调整设置事项一律按制度按程序办理,确保了机构编制保持相对稳定,总量不突破。
三、优化服务,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率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及时公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年检年审情况,采取单位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抽查及法人运行情况调查,深化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今年共新登记事业单位法人7个,变更事业单位法人36个,年检年审事业单位法人139个,年检合格率95.2%。
四、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中文域名工作
中文域名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的一件大事,加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迅速提升中文域名注册数量及覆盖率,我办向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印发了《关于推进党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事业单位年检进一步推动中文域名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成功注册单位216个,其中政务58个,事业154个,社团4个,续费单位71个。
五、狠抓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我办结合编制工作特点和新的形势任务,为了将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责定位、工作动态和创新之举及时展示给公众,与县党务公开办联系,建成了我办门户网站,将网站导航栏分成“首页“、“编办概况”、“政策法规”、“编制管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改革前沿”等10大栏,各大栏下设小栏,启用分级浏览机制,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浏览;在内容上,以反映本单位近期工作动态为主,又及时将上级允许转发的文件、上级动态、兄弟单位在编制工作上好的做法上传。公开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转发主流媒体上编制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供机关干部学习、研讨、借鉴。
六、转变作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为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本领,我办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提高了全办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量化考核。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我办下发了《干部实绩考核办法》、《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增强了全办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教育,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求真务实、精通政策、熟练业务,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廉洁从政和实干兴彬的意识。
(四)是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我们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多次深入学校、幼儿园、基层卫生院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这些公益单位人员编制、职能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调研活动,提高了编办干部的调研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改进了机关作风。
(五)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是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积极开展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支部建设保持先进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风清气正,改善机关作风塑造机关形象,美化办公环境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等活动,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机关干部素质大幅提升。
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中央9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县镇机构改革的前期研判和准备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拟订县级和镇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2.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事业单位清理的基础上,围绕全县事业单位职能配备及运行情况、人员编制及结构和实有人员等方面进行,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经费方式、职责任务、编制数额、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等规范意见,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3.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财政供养人员进人程序,实现机构编制的零增长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4.继续做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开展新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强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督管理体制,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为。5.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做好示范镇机构改革相关后续工作。加强对乡镇职能转变中存在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理顺县镇管理体制,理清事权划分,健全和完善乡镇组织结构,健全和强化乡镇功能。
6.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网站建设,做好政务与公益域名注册管理等工作。
7.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机关干部的调研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地当好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参谋助手。
420XX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汇报总结
从严把关科学管理 努力开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的同时,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个一”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较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膨胀。截止目前,从全县各种编制总数和在职人数看,保持了编制和在职人员的平衡与节余,确保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项方案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六点。
一、求真务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
第一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组织、人事、编办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了《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还要求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机构编制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培训。
第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确保了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编内进人”等规定得以落实。在务求实效上一是耐心细致,有针对性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二是齐抓共管,编办是办事机构,必然责无旁贷,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密切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性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了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严格按原则办事。
二、理顺关系,建立完善的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一、办事第一、服务第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党政机构改革后,布尔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三、严格审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党委、政府决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不予处理。为使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了“双证”管理,又相继出台了《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实行了空编增人审批制度、编委会审议审批等制度。
四、做到“三个从严”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进口”关20XX年以来,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妥善分流富足人员,使机关人员编制出现负增长。
我们做到了“三个从严”: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内容,不得超越“三定”规定行使职能、设置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配领导职数。对上级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严格遵守,不予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坚决撤销,不作变通处理;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坚决精简,不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不进行超配。
二是从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们注重日常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帐、卡、册等台帐,并对变化内容做了及时变更,保证台帐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初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第一手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坚持先出后进,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类别,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办理调动、派遣手续,编委办公室盖章签发“五联单”,由进人单位、人事、组织、财政、计委五部门盖章审批监督,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科员以下职位的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统一由区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凭编制部门发放的《用编进人通知单》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