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换届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一届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着眼于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贯彻党管干部和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方法,把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党组织班子中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加快建设青岛国际生态智慧城、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要求
(一)严格选举程序。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在工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增减和更改选举程序,不允许把主观意图强加给党员和居民群众,不允许搞平衡照顾,不允许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二)明确选举办法。这次农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主推荐、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和党内选举的方式进行。提倡和鼓励逐步扩大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
(三)尽量精简职数。按照有利于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和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合理设置干部职数。社区党支部成员一般设3职,最多设5职。常住居民在100户以下或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社区原则上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职。新当选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应依法参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其他社区党支部成员应依法参选社区居委会成员,最大程度的提高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社区党支部成员因特殊原因不宜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由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报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同意。街道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农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达到60%以上。社区党支部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四)进一步优化社区党支部班子的年龄和文化结构。新参选的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党支部书记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秀妇女党员进入社区党支部班子,提高他们在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中的比例。
三、标准条件
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能够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全面、坚定、有力;
(二)文化水平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识和能力,社区党支部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
(三)群众威信高,品行端正,办事公道,热爱社区事业,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多数党员群众认可;
(四)发展能力强,思想解放,勇于创新,能带头致富,带领居民群众致富,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
(五)服务能力强,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
(六)协调能力强,善于用民主协商、示范引导和说服教育的方式开展工作,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党员组织关系在社区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为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
(一)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有明显缺陷,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触犯法律法规,被司法部门立案侦查在侦查期内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三)一年内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两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的;
(五)20XX年以来参与和组织集体上访的;
(六)20XX年以来因赌博、嫖娼、盗窃、斗殴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七)因侵占集体资产或群众利益受到组织处理的;
(八)不按上级要求做出党员公开承诺,党员评议不合格的;
(九)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十)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党支部成员等方面问题的。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是,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到今年4月底前完成面上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快速高效、保持稳定的原则,尽量压缩换届选举时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与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统筹考虑,协调推进。新一届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由上届社区党支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街道党工委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对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资格审查、考察)小组,负责本管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规划、宣传、部署、协调、培训、现场指导和人选考察工作,及时协调处理选举过程中的问题。
2.搞好宣传发动。街道相关部门和社区要结合实际,通过编写发放宣传材料、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和群众知晓率,使社区党员、居民全面了解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标准条件、方法步骤。要特别注重教育农村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的影响,公开公正地评议和推荐党支部成员推荐人选。
3.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街道党工委召开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明确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4.确定党支部成员职数。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街道党工委指导意见,研究提出新一届党支部成员的职数、任职条件等事项,报街道党工委核准。
5.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街道党工委在对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状况、社区干部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思想状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街道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报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办公室。各社区党支部要广泛听取党员和居民代表的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确定换届选举时间、方法、步骤,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本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二)提名候选人和选举阶段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由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资格审查、考察)小组和社区党支部共同组织做好报名工作,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2.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社区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民主推荐会,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党员推荐会应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与会人数应不少于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三。参加推荐的群众代表数与有表决权的党员数的比例不低于1:1,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抽签决定。推荐时设立秘密写票处,确保党员和群众代表填票、投票不受他人干扰。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分别按照60、40的分值加权计算得分,合并计算的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当场公开。街道党工委结合考察情况,按照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数量,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
3.大会选举,审批备案。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社区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酝酿讨论经街道党工委确定的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新产生的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正式选举结果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批,报工委(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4.实行直接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按照《青岛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直接选举方式产生领导班子成员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报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备案。
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由街道党工委提出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健全组织,制定规划。换届选举结束后,社区党支部名称统一为“中共xx市xx区委xx街道xxx社区支部委员会”。街道党工委指导各社区党支部进行班子成员内部分工(原则上社区妇联主席、综治办主任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各社区党支部要制定任期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任命,总结建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适时行文公布新当选的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分别对换届选举工作认真总结,做好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并分级上报有关表格和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3.教育培训,适应角色。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组织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参加工(区)委组织的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街道党工委负责搞好社区党支部其他成员的集中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是街道广大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针对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或对策,把工作做早、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平稳实现新老班子的更替。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党支部务必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禁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换届选举期间,各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交流情况,沟通信息。街道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接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负责解答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政策和程序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四)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群众的纪律教育,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认真做好全县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石屏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团组织是共青团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做好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做好20XX年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那些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优秀团员、青年党员推荐并选拔到社区团组织领导班子之中,对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及早部署,稳妥推进。社区团组织要抓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主动向社区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及早部署,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任职条件的要求,通过换届选举,努力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要把社区中优秀的青年党员、团员选拔到团的岗位上来,注重吸收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富有奉献精神、热爱青年工作的优秀团员青年进入社区团组织班子。特别要增加社区团组织班子中社会能人尤其是经济能人、科技能人的含量。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要积极引导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青年创业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优秀社区后备干部、青年科技星火带头人、企事业单位中的优秀青年参加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
(三)依法行事,按章办事。要严格工作程序,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组织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团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升社区团干部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青年满意,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的团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通过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进一步摸清团员青年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帐,规范正常组织生活,丰富活跃青年活动,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不断巩固党在社区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四、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设置
社区团总支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团员委员由5人组成(不含书记、副书记)。
(二)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
2.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注重回乡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在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团员担任社区团干部;
4.社区团组织书记候选人尽量从社区“两委”成员中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选为社区团干部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五、时间安排
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3月20日开始,到20XX年4月20日结束。社区团组织要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与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统筹开展,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主要是组建机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各社区要把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安排,把团组织换届工作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紧密结合,深入细致做好团员动员、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4月1日至4月18日)
1、经请示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按期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团员大会一般设两项议程:一是听取和审议上届总支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二是选举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 3、按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
4、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委员和书记,一般分两段进行,即先差额选出委员,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出书记、副书记。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4月19日至4月20日)
要认真做好换届后材料的归类和整理,凡是有关换届的文件、材料、表格全部要装订成册。做好新、老团干部的工作交接和工作衔接,使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梳理经验,开展基层换届理论研究工作,形成理论研讨报告和具有指导性、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社区团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通盘考虑。
(二)加强监督,规范程序。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按期换届选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引导团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选举纪律,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要把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情况与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团员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增强做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与使命感,营造齐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换届工作中,要及时掌握动态,加强信息沟通。
(四)认真总结,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社区团总支要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及落选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对完成换届的新社区团组织,要指导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档案管理,督促新老班子及时进行工作交接。要认真做好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总结,并于该项工作结束前报镇团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式及职数配置
根据洗马路街道办事处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社区换届选举实行“海选”的方式。社区根据居住人数及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职数配置5人(其中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现聘用的社工合符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条件的并自愿参加社区竞选的可以参加选举,未当选的或未参加竞选的经办事处考核及居民评议合格后,予以续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高泥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XX年10月16日开始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28日)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
我社区结合自身情况,召开社区单位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会议,推出社区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委员会7人,再由选委会支持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如报名成为竞选人的,不再可担任选委会成员,所缺名额案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社区选委会出产后上报街道指导小组备案,并将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
2、选委会拟定社区换届选举方案,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办事指导小组审批。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社区选委会要正确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鼓励和支持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参与竞选,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和非法活动,保证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选举实施阶段(10月29日至12月31日)
1、选民登记(20XX年11月4日至11月17日)
(1)登记的方式:以入户登记为主,以身份证和户口册为依据,只登记户代表(户代表由家庭成员推荐,应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
(2)登记对象:①户籍在本居的居民(包括在选举日的20日前,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居,其户口尚未迁入的人员);②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年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③享有政治权利;④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的能力;⑤对于户籍关系挂在本居,但不居住在本居,以及长期外出打工、经商的选民,应在被告知的选民登记时间、时限内,主动回居登记,逾期不回居登记者,或参加了选民登记,但不投票,又未书面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计算在本届投票选民总数内;⑥固定居住在本居的人户分离的本区居民及在本居居住一年以上,且在公安机关办理相关证件的外来人员,应予以登记;⑦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居,但在本居民委员会工作的人员(居民委员会党组织、社工、4050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可在本居登记,但不得在居住地重复登记。
(3)如有下列情况不予登记。
A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B经医院诊断为精神病患者,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
C选民登记后户籍迁出本居或者死亡的应从选民登记名单中除名。
选民的年龄确定以选举投票日为准(即在选举投票日当日及之前满18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进行张榜公布,并发放参选证。居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各居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保证居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权利。
3、推选社区成员代表(11月18日至11月21日)
。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社区成员代表。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居民代表和单位代表组成,人数在40人左右,其中居民代表占三分之二,社区成员代表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张榜公布,任期与居委会成员相同,实行义务制。
(三)确定竞选人阶段(11月22日至12月19日)
社区不提候选人,实行自主报名、公平竞争、产生程序如下:
1、主任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有3年社区工作经验。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副主任、委员报名条件:本居选民,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初中以上文化,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区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能胜任本职工作。
竞选人自荐报名。由选民向居民选举委员会自荐竞选职位,经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布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确定为自荐职位的竞选人。
3、竞选人的宣传介绍:竞选人产生后,在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竞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宣传、介绍、使广大选民充分了解他们。
四、正式投票选举时间(20XX年12月26日)
1、经社区选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我社区选举时间定于20XX年12月26日。具体投票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3时,社区竞选岗位人员在主会场向居民代表发表竞职演讲。
2、做好选举准备工作,在选举前通知到每一户选民,提高选民参选率。并严格按照选举有关规定,认真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周密布置会场,切实做好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3、选举投票。我社区实行“海选”,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产生应选人,社区选举设主会场一个,投票站三个,流动票箱一个:主会场设在遵义八中内(包括原长征十二厂、遵义八中、西安路居民);三个固定投票站:第一投票站设在社区办公室(包括陆校散居、洪阳商住楼、三鑫商住楼、湘江小学、高桥小街居民);第二投票站设在华海花园居民小区(包括邮电大楼、华海花园、遵义水勘院、遵义食品公司、杜仲林场居民);第三投票站设在遵义监狱(包括遵义监狱、电杆厂、泥桥散居居民)。设流动票箱一个。投票站、流动票箱分别应有3名工作人员监控。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条件下按本人意愿填写选票,对不识字的选民可设立公共代写处,配备3名代写员代写选票。在选举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委托其信任的选民代表代本人投票,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被委托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4、宣布选举结果。所有的选票集中在选举大会主会场开箱唱票、计票,当场宣布结果,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选举结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送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
五、建章立制、总结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24日)。
1、换届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居民委员会在10日内向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账目等。
2、选举居民小组长。在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的领导和组织下,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长。
3、建章立制。在办事处的指导下,新一届局面委员会在30日内制定本届工作目标,修订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居民委员会民主管理制度。
4、完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由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提名,在本社区知名人士、热心社区事务的居民、国家工作人员、社区单位代表中产生14人的社区建设议事协调委员会。
5、按照选举各阶段立卷归档,认真总结选举工作,上报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
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在选举工作中做到与社区其他工作两不误。
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深办发[20XX]14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社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提升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加快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导权。
2、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坚持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各环节全部依法依规,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整体协调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实行“一社区一方案”。
5、坚持有利于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紧密围绕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和社区稳定发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不能因换届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
和平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月上旬开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至20XX年4月中旬、居委会换届选举至20XX年4月下旬基本结束。社区按先二级党组织换届、再一级党组织换届、最后居委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二、任职条件
(一)和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c1|*|5n7Q2z;l)f3D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群众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4、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5、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6、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
(三)和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对社区综合党组织书记由其子女接任的情况,必须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和平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与方法要求
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采取直选形式。选举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和《深圳市罗湖区20XX年社区“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本方案不再重复相关规定。现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就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社区对辖区居委会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20XX年1月31日前)
2、建立机制。社区制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评议审计。换届选举前,配合街道组织对现任居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20XX年1月31日前)
4、人员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会议。(20XX年1月31日前)
5、确定选举日及做好日程安排。选举日安排在20XX年4月17-18号。同时,按照《深圳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的要求,围绕投票选举日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安排好相关工作。
6、宣传动员。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发布居委会换届选举公告(含投票选举日期),悬挂相关宣传横幅和发放《致居民的公开信》等资料。
(二)实施阶段
1、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20XX年2月11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社区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9人单数组成,通过居民会议推选产生,并发布居民会议公告。
2、选民登记(20XX年3月17日前)
(1)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在选民登记开始5日前,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选民登记日期、地点和选民资格条件。选民资格条件:①年满18周岁。计算参加选民登记的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②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③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
(2)接受选民登记。动员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选民登记地点登记。
(3)确定选民名单。将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在居委会范围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登记的选民占具有选民资格的户籍居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4)发放选民证。登记工作结束后,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5)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6日内,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
3、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组长、居民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划分居民小组,并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填报居民代表选举报告单,并以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公告。(20XX年3月18日)
4、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新一届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方式、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20XX年3月30日前)
5、推选候选人(20XX年4月10日)
(1)酝酿候选人名单。由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时选民也可以自愿报名参选。
(2)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对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和选民自愿报名参选名单进行投票,并于选举日5日前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居委会范围内张榜公布,并上报街道。居委会职位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7名,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必须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
(3)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之前组织介绍正式候选人活动,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公布。但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6、正式选举(20XX年4月17-18日)
(1)发布选举公告。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选举方式、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
(2)制定选举投票办法。正式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选举工作机构有关规定,结合本居委会实际制定正式选举投票办法。选举投票办法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以公告的形式在本居委会范围内公开。选举投票原则上不得少于8个小时,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
(3)做好选举准备。制作选票、票箱,酝酿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布置选举会场。
(4)召开选举大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并将选举结果在本居委会范围内公告,以及公布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间。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备案,一份留存居委会备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下旬)
1、按时交接工作。在新一届居委会组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监督下,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
2、搞好总结验收。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对选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3、建立选举档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按照市区档案局有关社区档案保存管理的意见建立选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