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深办发[20XX]14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社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提升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加快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导权。
2、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坚持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各环节全部依法依规,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整体协调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实行“一社区一方案”。
5、坚持有利于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紧密围绕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和社区稳定发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不能因换届影响发展和稳定。
(三)总体安排
和平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月上旬开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至20XX年4月中旬、居委会换届选举至20XX年4月下旬基本结束。社区按先二级党组织换届、再一级党组织换届、最后居委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二、任职条件
(一)和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c1|*|5n7Q2z;l)f3D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群众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4、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5、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6、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
(三)和平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对社区综合党组织书记由其子女接任的情况,必须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和平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与方法要求
本辖区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采取直选形式。选举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和《深圳市罗湖区20XX年社区“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本方案不再重复相关规定。现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就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社区对辖区居委会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20XX年1月31日前)
2、建立机制。社区制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评议审计。换届选举前,配合街道组织对现任居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20XX年1月31日前)
4、人员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会议。(20XX年1月31日前)
5、确定选举日及做好日程安排。选举日安排在20XX年4月17-18号。同时,按照《深圳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的要求,围绕投票选举日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安排好相关工作。
6、宣传动员。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发布居委会换届选举公告(含投票选举日期),悬挂相关宣传横幅和发放《致居民的公开信》等资料。
(二)实施阶段
1、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20XX年2月11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社区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9人单数组成,通过居民会议推选产生,并发布居民会议公告。
2、选民登记(20XX年3月17日前)
(1)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在选民登记开始5日前,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告选民登记日期、地点和选民资格条件。选民资格条件:①年满18周岁。计算参加选民登记的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②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③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
(2)接受选民登记。动员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到选民登记地点登记。
(3)确定选民名单。将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在居委会范围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登记的选民占具有选民资格的户籍居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4)发放选民证。登记工作结束后,向选民发放选民证。
(5)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6日内,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
3、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组长、居民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划分居民小组,并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填报居民代表选举报告单,并以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公告。(20XX年3月18日)
4、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新一届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方式、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20XX年3月30日前)
5、推选候选人(20XX年4月10日)
(1)酝酿候选人名单。由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同时选民也可以自愿报名参选。
(2)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对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的建议名单和选民自愿报名参选名单进行投票,并于选举日5日前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居委会范围内张榜公布,并上报街道。居委会职位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7名,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必须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
(3)介绍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之前组织介绍正式候选人活动,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公布。但选举日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6、正式选举(20XX年4月17-18日)
(1)发布选举公告。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选举方式、选举具体时间和地点。
(2)制定选举投票办法。正式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选举工作机构有关规定,结合本居委会实际制定正式选举投票办法。选举投票办法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以公告的形式在本居委会范围内公开。选举投票原则上不得少于8个小时,具体时间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确定。
(3)做好选举准备。制作选票、票箱,酝酿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布置选举会场。
(4)召开选举大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并将选举结果在本居委会范围内公告,以及公布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间。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两份,一份报街道备案,一份留存居委会备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下旬)
1、按时交接工作。在新一届居委会组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监督下,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
2、搞好总结验收。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对选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3、建立选举档案。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按照市区档案局有关社区档案保存管理的意见建立选举档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罗莲工委【20XX】4号文要求,结合西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区党代会和“两委”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坚持探索创新,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公平公正、选好配强班子,坚持先易后难、维护和谐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使之成为社区各种组织和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强化社区居民会职能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导权。
2、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坚持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各环节全部依法依规,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整体协调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实行“一社区一策”。
5、坚持有利于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紧密围绕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和社区稳定发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不能因换届影响发展和稳定。
社区“两委”换届的对象与范围
社区综合党委
社区居委会
社区四个党支部
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职数配备
1、社区综合党组织成员职数:设委员5名;支部设委员5名。
2、居委会成员职数:依法配备5名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要做到老、中、青搭配,成员中有妇女干部和青年干部。
4、社区一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选举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前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任职条件
1、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为党员群众服务的意识;(3)责作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社区工作并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熟悉党务工作;(4)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原则上党组织班子成员不超过60岁,居委会班子成员不超过65岁,对个别能力强、威信高、群众公认的现任班子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6)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按照上级有关20XX年“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目标和指导思想(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要达到80%,综合党委委员与社区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达到80%),切实做好西岭社区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协调、科学安排。
2、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群众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3)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4)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的。(6)如有未尽规定的,以罗莲工委[20XX]4号文(关于印发《莲塘街道20XX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任职条件的规定为主。
(三)总体安排
1、迅速成立西岭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罗湖区委、莲塘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报请街道党工委同意,决定成立西岭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佩容(莲塘社区综合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
副组长:曾艳芳(西岭社区工作站)
成员:欧阳宇环(西岭社区股份公司)
陈培茂(西岭社区工作站)
袁彩榜(西岭社区工作站)
刘桃桃(西岭社区工作站)
王秋英(西岭社区工作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岭社区工作站办公室,联系电话:25737013。
2、时间安排:西岭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月开始,至20XX年4月中旬基本结束。在时间安排上,20XX年1月30日前为准备动员阶段:做好“两委”换届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评议审计、业务培训。20XX年2月至3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15日前,社区工作站支部换届完毕。2月20日前,综合党委呈报换届选举工作请示、召开综合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2月28日前,公布综合党委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起草综合党委任期工作报告、起草综合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3月5日前进行民主推荐及资格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3月8日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3月14日前召开综合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居委会换届4月14日前召开居民大会。
四、程序方法
社区综合党组织班子20XX年3月31日前任期届满及任期满一年半的,需进行换届选举;其他社区综合党组织班子确有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社区综合党组织所属居委会、工作站、居民小组党支部等20XX年3月31日前任期届满及任期满一年半的,也一并进行换届选举,换届程序参照社区综合党组织程序进行。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准备。(社区综合党组织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居委会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
1、调查摸底。街道、社区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
2、制定方案。街道、社区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评议审计。换届选举前,街道要对社区居委会现任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
4、业务培训。换届选举前,各街道要组织对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切实抓好选举
1、党组织换届选举(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
实行“两推一选”产生社区综合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1)党员群众推荐。结合社区综合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评议工作,组织本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居民或居民代表推荐新一届社区综合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人数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党组织推荐。社区综合党组织根据任职条件,根据党员的素质能力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推荐新一届社区综合党组织委员初步候选人。
(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按照社区综合党组织职数2倍的人数,根据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社区综合党组织推荐情况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4)党内选举。社区综合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500人的,实行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正、副书记;社区综合党组织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情况特殊的,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委员,然后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正、副书记。
社区综合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街道党工委选派第一书记。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范围: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党内纪律处分,但正在服刑期间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在换届选举前仍联系不上的。
2、居委会换届选举(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
(1)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社区综合党组织主持。提倡社区综合党组织对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居民选举委员会可由居民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也可将名额分配到各居民小组召开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其成员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2)选民登记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选民登记。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选民资格:
①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②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③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居委会户籍居民,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居民,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
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为选民,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广泛宣传动员居民参加登记。对于个别难以确定选民资格的,由居民会议决定是否登记为选民。
(3)候选人推荐提名。居委会实行差额选举。实行有候选人选举的,社区综合党组织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出建议名单;实行无候选人选举的,社区综合党组织对居民委员会成员提出参选人选。
(4)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确有需要的,经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市、区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也可以采取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投票选举可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选举方式、选举时间、地点等事项。选举应准确把握“两个过半数”原则,即过半数的有效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有效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三)按时交接工作(社区综合党组织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居委会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10日内,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监督下,依法完成公章、账簿、集体资产、资料档案、办公设施、债权债务和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交接的,要依法处理。组织新一届“两委”班子进行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意识。在居委会新班子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结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应宣布本届居民选举委员会职责终止。对原班子退下来或落选的成员,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
(四)做好总结验收(社区综合党组织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居委会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按照要求填写选举情况有关统计表,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街道对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五、组织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认真落实选举工作责任制。街道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罗学怡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要落实工作责任制,街道挂点联系社区的领导和社区综合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站站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指导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保质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工作。“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做好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按时、圆满完成。
(三)抓好换届重点社区。要实行分类指导,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少数情况特别复杂的重点社区,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结合整顿工作,确保所有重点社区都能按时平稳顺利完成换届。
(四)严肃换届选举纪律。加强检查督促,由纪工委、组宣科、社会事务科组成换届督查组,监督换届工作。街道将对各社区综合党组织现任班子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并公布结果。要严格纪律要求,严厉查处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对换届选举中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报告。
西岭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街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挂点领导程建群副书记、彭坚楼委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的规定,社区党委于20XX年底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区委【20XX】74号和区组织部【20XX】2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就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社区党委换届选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依法办事原则,围绕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委,提高群众满意度,选好配强社区党委领导班子,努力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辖区单位共驻共建和谐发展,凝聚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关心、参与社区各项活动,确保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形成上下齐心、团结协作、朝气蓬勃、创新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的范围
迎宾路社区党组织全体党员。
三、职数设置和任职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按照有利于加强社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两新”党组织发展和建设的原则。社区党委委员为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5名。(其中单位党委成员2-3名)
(二)任职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知识;思想素质好、领导能力强和服务群众能力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3、社区党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资格。群众拥护且特别优秀续任的书记,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四、选举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届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实行书记、主任分设,主任兼党委副书记。社区党委委员和居委会委员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达到75%以上。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女性委员。
根据市、区、街道的要求,社区党委换届选举从20XX年10月底开始,于20XX年2月中旬结束,采取“公推直选”方式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
1、制定社区党委选举方案,成立换届领导小组,组长:赵锡娅,副组长:王嘉陵、骆浚,成员由上届“两委”班子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书记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届党委日常选举工作(选举结束自动解散)。街道党工委成员黄厚刚副主任为这次换届工作指导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社区党委换届选举。
2、搞好宣传,营造换届选举氛围。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动员、宣传活动,利用社区“两委”会、党员大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和板报、横幅宣传等,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街道党工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政治坚定、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处理复杂问题,群众威信高,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努力营造风气清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选举阶段(三步走)(20XX年12月初至12月底)
1、召开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20XX年12月7日,周二)
一是由上届社区党委书记代表党委班子向到会党员、群众代表做任期工作汇报;二是由街道换届指导组长黄厚刚副主任宣布上级党组织的任免决定;三是公布新一届社区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四是按选举程序:采取个人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出新一届党委班子人选。个人自荐:党员个人选择“公推直选”相应职位,向党委申请报名;联名推荐:本社区10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组织推荐: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提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后,按照与书记、副书记公推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与委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推荐候选人。确定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民主推荐阶段。(20XX年12月14日,周二)
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差额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召集全体党员到会、邀请不少于参会党员总数15%的基本群众参加。包括不是党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单位负责人、离退休干部、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大会要组织推荐人选与参会人员集体见面,根据报考职位,以姓氏笔画为序逐一介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无记名投票后,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按照与书记、副书记名额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与委员公推直选名额原则上不低于1。5:1的比例,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后,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上报街道党工委接受组织笔试、考察,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照书记、副书记名额原则上不低于2:1,委员名额原则上不低于1。2:1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反馈社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直接选举阶段。(20XX年12月28日,周二)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根据公推直选的办法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4/5。有下例情况之一,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4、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工作或务工经商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选举采取分轮进行,首先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再选其他委员。落选书记、副书记可直接作为委员候选人,参与委员选举。正式选举前,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采取候选人竟职陈述、履职承诺、回答选举人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选举结束后,按党内有关规定,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新当选的社区党委书记代表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上,对落实“三项制度”,推行“六事”民情工作法等作出公开承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初至1月底)
社区党委建立社区“两委”工作职责,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和“一讲二评三公示”制度,推行“六事”民情工作法,制定新一届社区党委任期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2月初至2月中旬)
社区做好换届选举总结上报街道党政办,迎接街道组织的验收。并妥善保存好换届选举所有资料备档,同时,处理好选换届遗留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