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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路三乱方案

时间: 10-13 栏目:方案
篇一:治理公路三乱实施方案 (1882字)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遏制公路三乱,有效预防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路检查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执法能力;加强执法执收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执收行为;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切实将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公路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确保全区农村公路安全、便捷、畅通,巩固我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决杜绝下列行为:

1、徇私枉法,擅自放行违法违规车辆;

2、执法人员无证上岗、违规着装、非法拦截车辆;

3、随意拦截、检查车辆和随意认定车辆违法违规;

4、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或自制票据或收费、罚款不开票或不据实开票;

5、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6、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罚款,罚缴款不分离;

7、双向拦查车辆或其它拦查行为造成交通堵塞;

8、强行服务或指定服务;

9、违反绿色通道政策;

10、执法执收过程中态度冷、横、硬以及吃、拿、卡、要;

11、对违规车辆采取月票式罚款;

12、未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或举报电话无人接听;

13、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未及时调查处理;

14、对上级批转调查案件,不认真调查处理,弄虚作假;

15、其它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建立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后不发生公路三乱问题。同时,要发现典型,弘扬先进,大力推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交通运输的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快速查处案件。要认真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公路三乱问题,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电话随时有人接听,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后,工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强化宣传督查。进一步强化宣传和督查工作,积极与媒体沟通,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同时,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要公开曝光,依法处置。

四、巩固提高

狠抓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巩固治理成果,打造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各种执法规范,同步加强制度建设,并增强操作性,确保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做到熟记于心,并认真落实到工作中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每一起执法案件都做到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正当、平等、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坚决杜绝随意处罚、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情形发生。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严格落实按时办结制度,确保“一站式”办公,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建立领导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充分认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考核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厅规定,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自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建立法制与纪检联动的工作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查处。建立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将所辖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执法类别予以公布,并将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执法的现场监督,执法现场必须设置公示栏,公开执法内容,执法人员的个人信息、举报电话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内部执法督查制度,凡有执法人员的上路执法行为,必须同时有执法督查人员的督查行为。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由法制机构严格把好执法人员准入关。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篇二:包头市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1866字)

为全面巩固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纠风办总体部署,以深入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交通系统行业形象的公路‚三乱‛问题为重点,继续在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弹上下功夫,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责任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为创造通畅、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巩固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经得起上级对我市的明查暗访和年度考评,经得起媒体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公路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为我市实现‚通过努力在自治区率先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局纪委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成员单位:局公路科、运管科、政策法规科,运管处、公路局、路政支队、开发公司、路源公司、南绕城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桥公司。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路科、公路局、路政支队

1、加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公路附属设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二)运管科、运管处

1、依法管理全市各客、货运站、场,维护站、场秩序,不得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三)政策法规科、运管处、路政支队

1、坚决落实‚未经培训并获得执法证人员不得上路检查‛的规定,加强对所属执法人员特别是上路检查单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严禁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2、交通管理和稽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在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交通稽查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地点定点检查,不得任意上公路查车,不得引诱司机违法。

3、交通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应以不影响交通畅通为前提,不得逢车必查,一次拦查车辆不得超过两辆,不得在同一路段双向查车,不得违法委托和代其他部门查车、收费、罚款,不得擅自提高收费、罚款标准。

4、确保被查扣车辆在暂扣期间需支付的费用符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5、罚款要按有关规定实行罚缴两分离制度和全额上缴财政,应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四)开发公司、路源公司、南绕城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桥公司

1、抓好所属路桥收费站的管理,规范站容、站貌,竖立统一规格式样的标志牌,标明批准单位、收费内容及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2、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费管理,收取车辆通行费应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应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五)局纪委

1、加强对公路收费站收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凡发现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车辆通行费计量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2、配合上级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办结上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交办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收费站点、检查站点、卸载点以及道路巡查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规范,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整改阶段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公路站点的设置,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局纪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明查暗访,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底市纠风办将申请自治区纠风办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巩固整改阶段成果,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有关要求

1、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纪委要结合即将实施的自治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落实我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将监督看成是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树立形象的强大动力。

3、对发生公路‚三乱‛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人的责任。

篇三:三河市政府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方案(2742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廊坊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廊坊市纠风办《20XX年纠风工作要点》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深入治理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为重点,以确保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畅通为主要工作目标,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继续在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弹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道路运输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继续清理整顿收费站(卡)及向机动车乱收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继续对公路收费站和检查站进行规范,对擅自设立的公路道桥收费站一经查实,一律撤销。严格规范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严格动检、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

2、继续清理整顿涉车涉路各种不合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各执收执罚部门搭车收费行为和国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解决机动车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

(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按国发[20XX]41号文件要求,除交通、公安、林业部门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和罚款。有上路权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

2、对各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人员个人材料进行存档备案。各执法部门要在6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上路执法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上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统一备案,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要清除执法队伍。

3、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检查。今年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将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执法程序进行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将调离执法岗位。

4、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经验、目测检查,严查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对24小时内已被处罚或卸载,且能够出示与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罚,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重复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警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严肃查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重复罚款行为。

5、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源头管理,减少上路执法的频率。交通、公安、林业部门的上路执法人员,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有效证件,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行公务,更不准以权谋私,执法必须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经省政府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备案。

今年要继续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和避免多家上路执法、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等问题。

(三)确保“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的畅通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保证蔬菜运输、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绿色通道”随意拦车检查;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道路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它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当场处罚的,依据简易程序处罚后,及时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检查站对非通缉车辆一律不准随意拦截。

(四)进一步完善查处“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今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XX】9号文件,坚决防止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完善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工作考核办法,延伸监管,建立与第一线执法部门、人员的联系渠道。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制度,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及时指导,及时纠正,各项检查要有超前意识,防微杜渐,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易发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一查到底,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对上级批转查处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三、组织机构为保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际成效,根据各责任单位的领导成员变化情况,将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办公室主任:杨志营,市纪委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田艳霞,市纪委常委

办公室成员:

赵建坤,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李永杰,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文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王瑞华,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鸣家,市财政局副局长

靖德义,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艳萍,市畜牧局副局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各有关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要结合预防腐败“常青行动”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执收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使他们真正做到掌握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保持社会稳定,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纠风办牵头;交通、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畜牧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公路、运管等涉车涉路窗口单位执法行为;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治理交警部门在公路上的“三乱”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本部门执法人员行为;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涉车涉路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动植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领导机制。

(三)加强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好的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做到学有榜样、赶有标杆,形成良好的治理舆论氛围。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也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重大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篇四:任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实施方案 (2301字)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收行为,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势头,有效预防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根据《邢台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6月1日至7月31日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完善规范队伍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活动。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依法治超能力;加强执法执收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执法执收行为;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将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公路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确保全县道路安全、便捷、畅通,巩固我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各执法站(队)组织执法人员收看中央电视台“聚焦中国物流之顽症”的系列报道,分析典型案例,提高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的认识,增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同时,根据县局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自查自纠(6月10日7月20日)。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1、治超过程中对超限车辆只罚款、不卸载及不治超的失职行为;2、徇私枉法,擅自方行违法违规车辆;3、执法人员无证上岗、违规着装、非法拦截车辆;4、随意拦截、检查车辆和随意认定车辆违法违规;5、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或自制票据或收费、罚款不开票或不据实开票;6、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7、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罚款,罚缴款不分离;8、双向拦查或其他拦查行为造成交通堵塞;9、强行服务或指定服务;10、违反绿色通道政策;11、道路清障乱收费;12、执法执收过程中态度冷、横、硬以及吃、拿、卡、要;13、对违规车辆采取月票式罚款;14、对不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认定为非法改装的车辆乱罚款;15、与车托或司机勾结逃漏通行费,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16、未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或举报电话无人接听;17、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未及时调查处理;18、对上级批转调查案件,不认真调查处理,弄虚作假;19、其它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各执法站(队)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上级查出的问题,由上级部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通报批评。各站(队)、局机关要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建立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后不发生公路三乱问题。

(三)进行工作总结(7月20日-25日)。各执法站(队)对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既要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又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局将选树在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于规范执法、文明服务,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的站(队)及个人给予表彰。各执法站(队)于7月15日前将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专题报告报局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执法站(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列入一把手工程,同时,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局已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小组,各执法站(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次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执法站(队)主要领导是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四纵三横”责任制规定,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

(三)快速查处案件。各执法站(队)要认真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公路三乱问题,向社会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举报电话随时有人接听,对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强化宣传督察。各执法站(队)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和督查工作,积极与媒体沟通,对集中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

四、巩固提高

利用8月1日至8月31日一个月的时间,狠抓规范执法和队伍建设,巩固集中治理活动的成果,打造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收到标本兼职的效果。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站(队)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并认真落实到工作中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每一项执法案件都做到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业执法案卷,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正当、平等、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坚决杜绝随意处罚、同案异罚、宽严失度等情形发生。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严格落实按时办结制度,确保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建立领导机制,各执法站(队)要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下大力抓好本行业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营造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充分认识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地位,建立健全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把抓教育和抓整顿结合起来,加强对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文明服务的本领,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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