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依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XX—20XX年)》和《山西省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结合运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工业集群化、集群园区化、园区社区化、社区城镇化、土地规模化、城乡生态化为路径,以工业化为切入点,以解决“三农”问题为着眼点,提升产业支撑力和城镇承载力,统筹推进中心城市、大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四位一体功能各异,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的城市建设目标,走出一条具有运城特色的传统农业地区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2、坚持产城互动。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加快优质产业、先进生产要素和优秀人才聚集,推动城市建设与产业结构优化有机结合,形成产业聚集、就业增加、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3、坚持统筹发展。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生态化协同发展、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化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人口聚集和环境保护相统一。
4、坚持突出特色。按照“路、水、林、产”四管齐下,联动发展,推进盐临夏一体化,加快城市组团发展步伐,提升运城市在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县级城市扩容提质,大力推进县级市发展。加强生态、人文建设,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建设极具历史特色晋南风貌的美丽城镇。
5、坚持积极稳妥。既要考虑我市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全省差距较大的现实,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又要尊重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科学引导,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7%左右。中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63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53万人。大县城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12万人。其他县城城区人口达到8万人左右。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水电气等要素资源保障有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区空气质量指数PM2.5、PM10分别比20XX年下降4%、10%。
到20XX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中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72平方公里,人口达到62万人。大县城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15万人。其它县城城区人口达到10万人。城镇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人居环境有利于人民生活,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二、大力推进工业集群化,强化新型城镇化产业支撑
按照全市经济一盘棋的思想,本着“错位发展、差异竞争、优势互动”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各自的工业基础,确定1-2个主攻产业,形成横向配套,纵向产业链延伸的产业集群,加快全市工业化进程。
(四)全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新兴产业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并举,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努力构筑新型、多元、稳固的工业格局。重点推进运输装备制造、煤电铝一体化、化工、医药、新材料、金属镁、煤焦化、农产品加工、家具制造等九大集群、30个左右的产业板块建设,通过一批集群项目的实施,引导产业项目向园区聚集,推进企业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产品关联度,提升聚集优势和竞争力。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发展,在全市形成20个以上平均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走出一条农业地区新型工业化的新路子。
(五)加速促进“两化”融合
建设智慧城市,实现行政、教育、医疗、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督、旅游等管理行业的信息化。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园建设,构建由1个龙头企业,联合5家中游企业,聚集100家下游企业组成的“1+5+100”智慧城市产业集群,带动运城新兴服务业发展。围绕九大产业集群,以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优化工艺流程为重点,促进企业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过程智慧化、经营管理网络化,形成一批智慧型制造企业。加大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打造示范标杆企业;
(六)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加快实施《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企业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扶持市内现有总部企业在外地新设分公司;积极争取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机构、地区总部机构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积极引导本地总部企业把在外地的子公司改制为分公司;大力鼓励外地企业把在我市投资的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关系,培育壮大现有企业。
(七)着力搞好集群化招商
加强项目创意包装,围绕产业集群,瞄准主攻产业,找准龙头企业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和产品,策划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大力开展定向化、专业化、集群化招商,积极组织小分队到重点招商区域进行对接推介;注重招商实效,每个产业集群每年都要有1-2个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招商项目签约落地,实现主攻产业集群链条的横向配套和纵向延伸,做大做强一批在全国有份量、有地位、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八)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进一步细化量化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明确节点,层层分解。前期项目要抓紧完善手续,力争早日开工,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竣工,完工项目要通过要素协调,抓紧达产达效。继续落实“六位一体”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市县和部门领导包联责任制、24小时“直通车”和现场办公制度,建立市县两级重点项目问题限时办结机制;完善项目考核机制。
三、大力推进集群园区化,提升新型城镇化承载能力
按照“区域规划佳、资源配置优、设施配套好、服务效率高”的要求,加强园区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物流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共享。
(九)强化园区顶层设计
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园区化承载、集群化发展”的思路,强化园区顶层设计,做好产业空间布局,全市以5个省级开发区、河津市、临猗县各2个、其余每县各1个工业园区,形成“5+15”工业园区的格局。坚持“错位发展、差异竞争、优势互动”的原则,立足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主攻产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规划,确立横向配套和纵向延伸的各个环节,明确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向,把园区化发展与集群化招商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园区聚集能力。
(十)强化产业服务体系
坚持“产业支撑服务、服务推进产业”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现代产业服务体系的发展。
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金融中心。积极引进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培育本土银行;加大企业改制上市力度,支持优势中小企业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对接;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系;着力发展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现代物流中心。加快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重点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城市中心仓(电子商务标准仓),实现园区物流、仓储、配送、流通加工、现代化管理的全面发展。打造以盐湖区为中心,辐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乃至更广阔区域的集公路、铁路、航空为一体的区域现代物流中心。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建设电子商务总部,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育平台、物流服务平台等三产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企业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和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网络销售和采购业务;支持电子交易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
搭建技术共享平台。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组建科技中介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参与建立行业性促进生产力发展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中心;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技术经纪人,以股份制或合伙形式,成立技术经济公司、技术经济人事务所。
高标准建设城市商务区。吸引大型连锁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形成办公、文化、金融、购物、娱乐、餐饮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商业中心。把中心城市建成黄河金三角地区高端品牌、高档消费集聚地。
(十一)强化优势资源配置
统筹协调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各个环节的要素需求,协调解决园区企业生产中的煤炭、电力、运输等生产配套条件。优化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在保证园区项目落地需求的同时,加大土地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提高土地贡献率。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的金融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确保重点主攻产业贷款余额平均增长30%以上。
(十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集中运城职业教育的优势,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把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集群用工需求紧密衔接,满足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对高素质职业技能工人的需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合理引导就业流向,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到产业园区就业创业,努力打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交流平台。
(十三)强化政策环境建设
以丝绸之路经济带、转型综改试验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试验区和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抢抓政策机遇,先行先试,打造政策富集洼地。积极争取国家、省等相关部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方面的支持,加强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的配套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园区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加强对园区产业集群发展重要指标和运行情况的监测运行;严格落实“三位一体”联动督察机制,切实提高对园区建设的政务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大力推进园区社区化,完善新型城镇化服务功能
按照“科学规划、完善配套”的原则,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强化管理为措施,以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完善社区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十四)推进园区社区化发展
按照产城互动、协调发展的原则,把产业园区和城市新片区发展相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大水、电、路、气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功能。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探索园区社区化扁平管理新模式,发挥园区工委和居委会管理社区事务的作用。加强园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园区社区化发展水平。
(十五)完善城镇人口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为暂不具备城镇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促进人口有序流动。积极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将“城中村”、“村改居”居民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统一纳入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十六)强化城镇运营管理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健全城镇交通、卫生、市容和市场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城镇管理。加大对中心城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供热供气供水等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创新社会治安管理体制,以实施“六六创安”工程为载体,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建设平安运城。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十七)加快城中村改造
逐步对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园中村”的土地、房屋等农村资产进行普查、登记、确权、发证,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依据。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运营、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制定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就业社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探索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推进城中村综合转制。
(十八)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新片区、工业园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采用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解决城镇贫困家庭和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加大面向产业集聚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与其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努力满足外来人口、大学毕业生、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十九)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社区救助、卫生保健、治安调解、权益保障、信息咨询、慈善捐助、老年福利、文化教育、健身娱乐等功能。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管理新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在办理公共事务、组织居民活动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开展科普、文化、卫生、体育、法律进社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五、大力推进社区城镇化,优化新型城镇化要素配置
以产、城、人融合为核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城镇化改造,提升园区城市化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二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区域交通中心建设。加快运城机场国际旅游航空港建设,发展机场航空保税物流,形成服务金三角、连接全国、面向国际的民航运输体系;完善高速公路网建设;围绕大西客专和蒙华铁路建设,加快铁路沿线各车站商务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做好临汾-运城-华山-西安旅游轻轨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形成辐射黄河金三角区域的便捷交通体系。完善市域公共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中心城市与县城、县城与乡村间公交化率。
加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造城乡电网,加快市级智能电网建设,加大电厂建设力度,重点抓好永济热电厂,大唐安峪电厂,河津热电联产、运城关铝热电厂二期等电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黄河北干流等水电开发项目和中条山风电建设项目。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三引六扩、河库成网”大水网建设。科学规划黄河提水综合利用,建设“全面覆盖、配置合理、设施健全、保障有力”的全市供水网络体系。
加快气化运城步伐。加快推进乡宁—河津—运城输气管道和临汾—乡宁—稷山等输气管道建设,规划建设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提高气源保障水平。加大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向乡镇延伸,大力推进LNG和CNG加气站建设,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利用率。
(二十一)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市县两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通过新建或改造城市供排水、电力、公园绿地、邮政、通信、供气、供热和信息网络等,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体系。推进水资源管理体系改革和机制创新,涉水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城乡统一规划。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保护城市水源地,加强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物流、商业网点、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实际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科学布局城市医疗机构、专业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二)推进农村社区城镇化
按照“规划先行、就业为本、农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实施“迁村并城”、“迁村并镇”和中心村建设。通过土地流转引导自然村向有条件的中心村集中,逐步推动村庄结构调整。实施特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引导农村向城镇聚集;加大中心村重点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健全农村养老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步伐。
(二十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市容整治、生态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城市交通秩序、市场规范经营等重点整治工程;加大机关作风整顿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构建市民素质教育体系,全面规划市民素质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
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的思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十四)大力发展土地规模化特色板块
加快实施《运城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投资主体,引导和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按照产业集群化发展和宜粮则粮、宜果则果的思路,科学规划、统筹布局,打造粮、果、蔬、畜、棉等一批优势基地特色板块。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加快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和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
(二十五)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结合机制。促进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紧密的利益联合体。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运营和发展,不断提升合作社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十六)积极构建农产品市场化服务模式
推进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工业化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的要求,积极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加快农业产业集约型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态建设,大力推动外向性农业发展。积极扶持农副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形成以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信息传导为载体,各种方式协调发展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体系,带动更多运城特色和品牌走向全国,提升运城农产品的竞争能力。
(二十七)重点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建设。以加强F型杂交小麦研发为突破,带动转基因抗虫棉、设施蔬菜、标准化果园等展示片区建设。以盐湖区、永济市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7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规模相对集中、产业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组织方式先进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推进285个“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一县一业”基地县的产业发展水平。
七、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突出新型城镇化运城特色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宜业宜居宜游,文明健康幸福的特色城市。
(二十八)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坚持以规划为先导,按照把握城市气质、突出特色设计、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塑造文化鲜明、格调高雅的特色城市体系的要求,加快中心城市和各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快小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镇规划、国土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的核心要素进行重组和整合,实现“五规合一”。完善城市规划工作程序,推行城市规划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进行开发建设。
(二十九)建设绿色城市
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绿化。按照“横有厚度、纵有层次、点成缀、线成景、片成林”的要求,着力搞好城市绿化。加强城镇过境水系、周边湿地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加快城市周边污染源的搬迁改造。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把运城建设成为外地人羡慕,投资者向往,本地人自豪的幸福家园。
(三十)建设人文城市
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深化传承创新。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文化风貌;注重在新城区建设中融入特色文化内涵,实现城市更新与文化传承有机结合。重点抓好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工作,突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单位的保护,保持好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公共政策,规范公共管理,提高政府办事公开、公正、透明度,营造城市和谐宽松氛围,提高城市发展的包容性。
(三十一)建设智慧城市
围绕智慧城市目标,加快推进“宽带示范城市”实施;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城市基础数据库等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打造智慧城市的信息化技术利用平台;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技术利用,加快“两化”融合,促进智能化园区形成;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打造智慧服务体系;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安全、智慧社区等系统,推进信息惠民示范工程建设。
(三十二)打造文化旅游名城
按照“高端创意、整合资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搞好文化旅游产业顶层创意策划,加强黄河金三角区域的文化旅游合作,通过区域间的景区景点联营、文化活动对接、宣传推介合作、管理机制创新,倾力打造以“古中国”为标识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以关圣文化建筑群申遗为契机,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景点品味提升,把关帝庙、盐湖生态智慧城连片打造成全市文化旅游的龙头景区,到20XX年关圣文化建筑群达到世界文化遗产申遗条件。
加大餐饮、购物、演艺、休闲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把运城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的旅游目的地、游客和旅游产品集散地。
(三十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积极倡导节能低碳文明的生活理念。大力推广节能技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强化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发展。鼓励支持新能源的规模化应用,实施太阳能亮化和普及工程,优先发展光伏利用项目,支持生物质发电项目,大力推广浅层低温地热建筑供暖应用工程,全面推进“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八、大力推进“四位一体”,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
以“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空间拓展,土地节约集约,市民方便宜居”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提升大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强化小城镇聚集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中心城市、大县城、小城镇、新农村四位一体、功能各异、协调发展。
(三十四)加快中心城市建设
中心城要着眼于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中心城市”的目标,积极推进盐临夏一体化进程。坚持道路、水系、绿地、产业“四管齐下”,有序推进改造提升老城区,拓展建设新城区,打造治理盐湖生态区三大核心工程。老城区以全面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为重点,打通交通瓶颈,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新城区以生态园林建设为引领,围绕产业定位,加大产业聚集力度,以产促城,实现产城人相互融合;以建设盐湖生态智慧城为契机,建设文化旅游、高端商务、新兴工业和健康养生四大产业基础体系。高度重视中心城市“一环九横九纵”主干路网和供热、供气、供排水、强弱电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池、一河、三渠、四库、四池”的城市水系形成;科学规划林、园、廊、带,提高城市绿地面积;优化产业区、生活区、商业区、娱乐区的空间布局。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建设运城图书馆、群艺馆、会展中心、运城大医院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提升中心城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提升中心城市的吸纳力和承载力,提升运城中心城市在黄河金三角区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十五)加强大县城建设
大县城要着眼于通过产业聚集,实现人口集聚功能,积极推进河津、永济、闻喜等大县城建设,打造中心城市卫星城和次中心城市,促进新绛与侯马、平陆与三门峡的融合发展。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通过产业集聚,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实现人口集聚功能;围绕城市化发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抓好道路、水系、绿化、供电、供气、供热、管线、通讯、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场、公园、公共交通、剧院、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养老院、医疗卫生、学校、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三十六)推进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要着眼于繁荣农村市场和就近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功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农业、生态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和资源循环利用等特色小城镇,吸纳农民就近就业转移,提升小城镇的产业聚集能力。全面推进中心镇和示范镇建设,增强繁荣农村市场的能力,努力把中心镇建成为农民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的基地。实施重点镇建设工程,每县确定2-3个基础条件好、特点鲜明的重点镇,着力发展产业集聚园区,打造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推进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型。
(三十七)抓好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要着眼于发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作为“一村一品”空间节点功能。按照规划先行、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移民搬迁、整体改造等方式,积极稳妥建设农村新社区。要认真落实《运城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XX—20XX年),集中整合项目资金,有效吸引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市场运作空间,大力实施完善提质工程、农民安居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和宜居示范工程,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建设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一村一品”精品专业村,打造农村新形象。
九、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破解新型城镇化发展瓶颈
(三十八)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移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中心城市要进一步降低对市区务工经商、投资兴业、购租住房、引进人才等外来人口的落户限制。
(三十九)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土地产权、用途管制、市场配置、收益分配等配套制度建设,提高城镇化发展的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进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农民进城落户后依法处置宅基地等农村土地的有效形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四十)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市场融资功能,加快建设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新机制。集中用好各类城镇建设、城镇规划、区域发展等专项资金。探索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安排财政转移支付,建立激励吸纳外来人口、扩大就业的长效机制。优化政府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间接投入方法,撬动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城镇基础设施发展。进一步开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探索组建专业性城镇化私募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采用BOT、TOT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全面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
(四十一)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建设科技创新园,集聚创新人才,培育创新集群,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创新公共平台,推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
(四十二)探索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推进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健全城乡平等的就业创业制度,构建以提高创业就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培训体系,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推动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全覆盖,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平等享有相应待遇。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机制。扩大社会救济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纳入社会救济范围。有序推进社区医疗服务向农民工聚居地延伸,保障农民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农民工城镇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进城农民工基本住房问题。
(四十三)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切实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探索“以企带村、以工补农、村企联动、统筹发展”的农村“就地城镇化”新模式,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有序转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逐步构建适应农村多元化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
十、保障措施
(四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运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组,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十五)狠抓任务落实
按照“想透、说清、干实”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分年度、分行业制定行动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十六)坚持示范引领
全市要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县、镇(乡)、村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承担的任务重点在土地流转、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投融资等领域先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定性推广。
(四十七)争取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综改试验区、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中原经济区政策叠加优势,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对接,精心策划、创造条件,积极争取落实一批国省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
(四十八)强化监督考核
强化政务督察,行政监察和新闻媒体监督等“三位一体”督察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将新型城镇化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XX〕51号)和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措施〉的通知》(甘城试点〔20XX〕1号)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进程,现结合新区和秦川镇实际,就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一体化,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的新格局,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将兰州新区秦川镇建成“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新型城镇化试点镇。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使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城镇乡村开发建设边界,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突出特色。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自身特色的城镇风貌。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城镇化建设。
——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扎实有序推进。
三、发展目标根据秦川镇自身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全面完成《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评价指标表》所确定的发展目标。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结合新区发展优势,以打造工业强镇、商贸重镇、生态名镇和人居福地为建设目标,到20XX年底,镇域村庄布局合理,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传统村落得到恢复、保护和提升,优秀文化和历史脉络得到传承与发展;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乡村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突出进展,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镇域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将秦川镇建设成为功能定位清晰、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繁荣发达、服务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能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兰州新区北部的重要中心城镇。
四、实施阶段试点工作以3年为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打好基础,全面推进。开展城镇化试点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主要保障措施。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完成城乡统筹规划和各村建设规划,确定保留村和整合村的建设项目,开展秦川镇镇政府所在地五道岘村和榆川村的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分类指导,初见成效。加快推进户籍、土地、资源、投融资、财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完善道路、绿化、住房、市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增强城镇综合功能和人口、产业吸纳能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把秦川镇试点镇初步建成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继续推进五道岘村建设,并根据各村建设规划,推进秦川镇其他村庄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三阶段(20XX年):交流提升,考核评比。对试点镇进行综合考评,并配合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总结工作,交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完成各村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根据工作经验,开始中川镇和西岔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五、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统筹城乡空间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深化城镇体系规划、村庄体系规划,优化城镇乡村功能布局,强化区域主导功能,引导产业、商务、行政、文化、体育、居住、公共安全、生态等功能合理分布,提高城镇空间利用率,改善人居环境。(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经发局、建设局、教科文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2.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建设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3.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科学编制秦川镇和各村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20XX年,完成新区村庄布局规划,实现镇(乡)、村规划全覆盖。(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4.加快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进度,20XX年内完成秦川镇重要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5.发掘历史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注重在新城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镇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注重传统村落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护城乡文化记忆,丰富城乡文化内涵。(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6.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塑造富有特色、独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教科文局、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7.建立规划实施层级监督机制,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提高规划执行能力,杜绝不按照规划建设、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切实规范和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与用地管理。(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监察局、建设局、执法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二)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推进城乡路网建设,到20XX年底,秦川镇所有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力争硬化60%的村内社外道路。(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2.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支持发展农村客运服务,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20XX年底前,新区三镇实现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单位:秦川镇、中川镇、西岔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3.抓好城镇供水设施的提质改造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XX年底前农村居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4.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体规划做好兰州新区城乡电网发展规划,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牵头部门:电力公司;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5.加强供热、供气工程建设,提高覆盖率和供应保障效率。(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6.加快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施好农村上网工程,全面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牵头部门:经发局;配合部门:建设局、教科文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7.加快城乡防洪、消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公路安全保障、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一体化,构建覆盖城乡的防灾抗灾设施体系。(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8.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积极争取省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公司支持,探索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居住问题的机制和办法,将长期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财政局(金融办)、经发局、社保局、公安局,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9.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把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与旧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迁村并点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财政局(金融办)、规土局、农林水务局、环保局、执法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10.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就地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经发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前)
11.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三)统筹生产力布局,强化城乡产业支撑
1.根据城镇和乡村不同发展特点和消费需求,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城乡产业布局,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牵头部门:经发局,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建设局、招商一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2.大力发展金融、信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商贸、文化、旅游、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流通网络,为城乡居民就业和创业搭建平台。(牵头部门:招商一局,配合部门:金融办、经发局、建设局、教科文局、社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加快推进经济林果、种苗花卉、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突出秦川镇特色,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强镇、现代工业重镇、商贸集散大镇、文化旅游名镇。(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招商一局、工商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4.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农村小规模低层次加工向高附加值规模化精深加工转变。(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工商局、国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5.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以“文化集市”为抓手,充分利用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依托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站点,引入创意设计元素和现代营销理念,采取“公司+协会+农户”方式,构建农村文化产品现代流通商贸网络,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富民产业。(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工商局、地税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6.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积极推进以健康体检、家庭护理、月嫂培训为主的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推进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美容、药膳食疗、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多样化服务,培育中医生态保健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药菜两用蔬菜种植等相关支撑产业,着力构筑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格局。(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农林水务局、招商一局、社保局、妇工委、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四)统筹社会公共服务,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秦川镇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差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牵头部门:公安局,配合部门:社保局、卫生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2.加强社区综合办公服务场所和学校、医院、幼儿园、社区养老、残疾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优化社区便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增强公共服务配套功能。20XX年底前,要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招商一局、教科文局、卫生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3.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注重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在学校布局、标准化学校建设、师资力量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逐步实现新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公安局、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4.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休闲健身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乡村舞台”建设,搭建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使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牵头部门:教科文局,配合部门: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5.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倾斜,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房屋和设备配套建设,每个行政村建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村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牵头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经发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6.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管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一管理。(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卫生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7.打通城乡之间社会保险制度障碍,逐步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保证城乡各类人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顺畅进行,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城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一体化。(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财政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8.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的融合发展。建立并完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卫生局、妇工委、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9.建立新区统一开放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就业的合理流动和公平竞争。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促进有技能的农村劳动力与新区产业集中区、各园区企业的有效衔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引导建立城乡务工人员同工同酬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发展健康服务业,推动劳务输出转型,为社会就业开辟新途径。(牵头部门:组织部,配合部门:社保局、卫生局、经发局、教科文局、农林水务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10.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在新区探索行政区优化设置。(牵头部门:社保局,配合部门:组织部、经发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五)统筹利用国土资源,提高城乡土地利用效率
1.加快农村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勘界、确权工作,力争20XX年底基本完成登记颁证,依法加强对农村居民宅基地等物权的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2.按照节约、集约土地的原则,研究制定土地转换配套政策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办法,激活城郊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加大土地整理及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3.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过国土部批准,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使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4.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范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和征地安置行为。研究制定农民对承包地、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管理办法。20XX年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所),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农业知识产权等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机制。(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工商局、地税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5.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适度集中连片建房,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大幅度减少村庄闲散居住点。(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规土局、社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6.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新区核心建设区周边村庄规划相对合理、宅基地产权清晰的地方,开展农村居民宅基地置换商品房、农民公寓房或货币补偿试点。(牵头部门:规土局,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六)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乡村
1.加强城镇绿化,保证绿化用地,推动城镇公园绿地、居住绿地、休闲绿地、单位绿地、风景林地等公共绿地建设,提倡身边绿化、庭院绿化、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绿色廊道和重要道路、河流绿化带。到20XX年,秦川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12%。(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2.全面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新区要编制完成大气、地表水和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城镇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秦川镇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相应的规划环评,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控污染企业落户排放有害有毒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水体、大气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牵头部门:环保局,配合部门: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3.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及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继续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新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建设解决秦川镇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争取20XX年开工,20XX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XX年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4.大力发展循环农业,通过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尾菜处理、秸秆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治理等工程,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循环农业建设稳步发展。(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5.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和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工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全面整治乡容村貌。(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经发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6.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荒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矿山植被修复等生态工程,切实加强森林保护,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配合部门:规土局、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7.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理性、清洁卫生的绿色消费方式,大力开展绿色公益活动,增强人们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牵头部门:党群工作部,配合部门:农林水务局、招商一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8.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干净整洁、井然有序的城镇人居环境。(牵头部门:建设局,配合部门:经发局、社保局、教科文局、卫生局、环保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七)加大新区专项资金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政策和资金支持
1.应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财政局,配合部门:党政办、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20XX年)
2.按照实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牵头部门:金融办,配合部门:建设局、秦川镇,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3.根据《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措施》精神,积极向省上对口厅局、单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同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财政局,实施部门: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限要求:20XX年底前)
六、具体发展方向
(一)不同村庄的发展方向根据城乡统筹规划,不同区域村庄,按照其自身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以不同方式发展。
1.五道岘、小横路、东川等三村。秦川镇商业服务区和政治文化中心,打造成为兰州新区北部重要的生活服务区。对镇区范围内土地和功能区进行规划,整合、安置周边村落,利用北环路建设、商贸街道和其他主要街区的改造升级,改善城镇的交通状况,提升城镇的整体品位、形象和功能,使城镇的商业服务作用得到更大体现。
2.榆川村。定位为藏身于传统农耕文明的休闲村落,以特色农业种植和旅游服务为主的特色村庄,打造服务于新区的休闲旅游基地,建设传统风貌的村庄,并将其建设成可容纳2500人左右的副中心集镇。
3.源泰、六墩等两村。此两村可依托石化片区产业,一部分上楼安置的农户发展成为农村社区,完善社区建设,逐步转变为石化产业工人;另一部分不拆迁的农户,为石化产业区提供餐饮、娱乐、三产服务等行业。
4.西小川、龙西、保家窑、新园、红星等五村。此五村受建设项目影响较大,采取整村搬迁改造模式,建立西小川社区安置。发展多类型的“泛地产”,以村民城市社区与务工公寓社区开展村庄地产建设,解决村民居住生活建设,同时结合廉租住房、商业服务产业发展,村民转化为市民,从事以落地企业相关产业务工和城市基础商业服务,劳动力逐渐向第三产业相关活动转移。
5.炮台、新昌、建新、西昌、尹家庄等五村。此五村整合为两个新村,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节水种植、规模种植(如:枸杞)、鼓励种植户与市场有机对接,形成种植、销售、加工一体的高效粮食生产格局。
6.薛家铺、振兴等两村。此两村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规模养殖,在养殖区推广“作物秸秆-青贮饲料-畜禽粪便-沼气-清洁能源入户”的生态循环模式,鼓励养殖户与市场有机对接,形成养殖、服务、销售、加工一体的畜牧业生产格局。
7.胜利村。定位为生态农业型村庄,以第一产业为主,主要以经济果树(梨树、桃树等)和经济作物种植,同时利用区位优势,承担对新区西北侧保税区和秦川镇区的服务职能。
8.上华家井村。与中川镇其他相似村庄整合,通过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休闲产业,结合玫瑰庄园,进行观光采摘,利用周围田园风光和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修建“农家别墅”、发展农家乐。
9.石门沟村。远离城市喧嚣的原生态传统古村落,依托其水资源和区域优势,打造成以康体疗养为基础的度假山庄,依托新区和服务于“兰白都市圈”的重要旅游基地,以当地石材为建筑原料,塑造具有地域建筑特色的传统风貌村庄。
(二)人的可持续发展
1.如何发展“本地人”。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镇建设工作从“人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应着重考虑三类人群。
第一类是整村不拆迁的人群,着重帮其谋划考虑其所在村、社区如何依托新区建设实现协同发展,着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旅游业、餐饮业、现代农业,创造劳动就业机会;
第二类是拆迁后愿意“上楼”的人群,着重考虑如何提供条件让其主动融入城市发展,增强其城市认同感,培训其工作技能,使其加入各行各业直接参与新区发展;
第三类是拆迁后不愿意“上楼”的人群,主要是年龄偏大且无工作技能的失地农民,着重考虑如何提供基础技能培训,使其加入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园林卫生等行业,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使其无后顾之忧。
2.如何吸引“外地人”。积极主动利用户籍政策,留住新区参与开发建设的人群,并吸引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落户新区。大力宣传新区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和落地企业,出台相关政策,如就业扶持政策、劳动权益保护政策等,提供良好制度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吸引其他地区普通市民来新区就业、创业,逐步转化为新区城镇人口。同时,新区非公党组织、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工委、教科文局、社区等单位及用工企业应加大对“新市民”的关心,推进“新市民”尽快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积极引导新市民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会团体,参与新区组织的体育文化活动,加强身份认同感,引导新市民依法有序参与新区社会管理,参与新区建设。加强对新市民科普宣传教育和人文关怀力度,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州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区管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新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城镇化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和协同配合,定期研究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村要整合力量,完善举措,抓好城镇化战略的组织实施。要把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共同扎实推进。
2.创新投入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融资能力。采取政府投入、金融机构信贷、争取国债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同时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私人资本,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投入,新区管委会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以投资、贴息和补助等方式,用于镇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开发管理,盘活城镇存量土地,实现以地生财。
3.完善政策保障。以20XX年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户籍制度、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4.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对试点镇村民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新思路、新举措,使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全社会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的共同行动,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新型城镇化目标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体系,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力量,突出位置,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将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探索解决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顺利推进我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XX〕29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城市定位,新常态下保持中高速增长、实现中高端发展的目标,以及推进新型城镇化中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为全国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总体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全面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到20XX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16.5%;到20XX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23.5%。
建立政府合理负担、企业依法负担、个人自愿负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XX年,基本建立以积分制入户和与居住年限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逐步建立与常住人口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到20XX年,实现60万本地和90万外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补助欠发达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镇财政累计投入100亿元用于统筹村级基本公共事务。
建立PPP融资、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等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到20XX年,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建立PPP投融资模式;到20XX年,建立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模式。
虎门镇和长安镇成功探索新型设市设区模式。创新机构设置,明晰事权财权,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探索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设区模式。
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以银瓶创新区、水乡经济区、长安新区等发展平台为载体,创新政企合作、产城融合、生态文明、宜居湾区建设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增添活力。
二、试点任务
(一)拓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通道(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政法委、市社工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信访局配合)
1.试点改革目标
通过试点探索,逐步建立通过积分入户、条件入户和与居住年限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市民化实现渠道,顺利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
2.试点改革重点
总体设想: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关键,通过优化积分制入户、条件类入户和建立与居住年限相挂钩享受基础公共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本地农民市民化等通道,实现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实施路径和举措:
(1)优化条件类入户政策。组织实施《东莞市条件准入类入户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结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认真研究调整入户条件问题,适时组织修订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直接入户的对象范围,促进调整优化人口结构。(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2)优化积分制入户制度。组织实施《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适时组织修订实施细则,放宽和优化积分制入户条件。优化积分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配合)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居住证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登记管理和权益保障作用,完善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列明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符合居住年限、就业年限和社保参保年限等条件,分档次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拓展以居住证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应用,完善配套设施和配套机制,实现居住证在社会服务领域“一卡多用”。探索建立“绿卡”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既保留原有农村户籍的权益,又能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政治待遇。(市委政研室牵头,市社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配合)
(4)加快推进本地农业人口就地市民化。鼓励户籍农业人口居住向社区集中,组建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完善城乡一体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由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村改居”社区覆盖,加快推进本地农村居民就地市民化。建立健全鼓励本市户籍农民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促进户籍农民实现创业就业。(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政法委、市社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信访局配合)
(二)积极探索创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社工委、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1.试点改革目标
建立各级政府合理负担、企业依法负担、个人主动负担的共同分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理顺各级财政财权事权关系,建立各级财政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分担机制;至20XX年,市镇两级财政投入不少于100亿元,统筹村一级承担的常住人口基本公共事务。
建立与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挂钩的市内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至20XX年,市财政投入不少于100亿元用于补助欠发达镇街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力性补助,使更多外来人口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
提高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水平,至20XX年,力争实现超过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至20XX年,力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到80%以上常住人口。
2.试点改革重点
总体设想:通过优化积分制入户、条件类入户和建立与居住年限相挂钩享受基础公共服务机制等通道,实现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通过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提出实施基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均等化服务的实施路径措施,有次序、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通过厘清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关系,提出中央、省和地方对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科学分担机制,构建可持续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规范市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路径和举措:
(1)综合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支持。结合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外来人口结构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科学准确测算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提出建立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体系方案,探索建立起中央、省、地方共同分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同时,争取中央和省给予财政政策支持。针对我市外来人口众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重的实际,用好国家关于“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考虑常住人口因素”的政策,结合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提出可操作、合理化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市财政局牵头,市社工委、市委政研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2)创新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测算义务教育成本,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研究提出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办法。实施路径和举措:一是完善积分制入学办法,按“统筹协调、总量控制、分区排名”的原则,以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父母学历、职称、计生、社保等多方面情况作为依据,通过积分制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二是完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改进高层次人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请程序和学位安排方式,为人才子女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三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提高对农业转移人口承载能力。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实行学杂费补贴。四是强化市内转移支付。将经常性教育经费支出作为计算镇街基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的补助条件之一,形成与经常性教育支出挂钩的市内转移支付体系。五是研究提出成本分担机制具体方案,争取上级支持。综合测算承接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成本,针对存在问题,从合理划分事权责任的角度出发,研究提出由中央、省、市、镇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具体方案和可操作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分担政策上予以突破和先行先试。(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创新社会保障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测算社会保障成本,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担办法。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共四种。截至20XX年底,全市四大险种参保人数达2554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增加财政投入,成本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承担,将增加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压力。实施路径和举措:一是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各项规定,落实本市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业转移人口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二是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力争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无障碍转移接续。三是研究提出创新成本分担机制的方案,争取上级支持。养老保险方面: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按照现行财政分担原则分担,基础养老金补助争取由中央统一负担;医疗保险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在承担基数部分支出的同时加大对超出基数部分支出的转移支付力度。(市社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创新医疗卫生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测算医疗卫生支出成本,结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研究提出成本分担办法。实施路径和举措:一是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大力实施健康卫生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乡卫生发展水平和我市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和谐发展。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卫生设施体系,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制定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现有民办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依托各类大专医学院校,采用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方式,培养一批素质优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四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现有中央、省、市分担体制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按照地方常住人口的数量,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力度。(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配合)
(5)创新公共事务管理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测算公共事务管理成本,完善现有市镇分担办法,提出政策建议争取上级支持。一是从市镇两级财政税收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助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管理支出,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规模,最终实现村(社区)零负担。二是由镇街逐步推进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筹措,逐步将上述事权上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管理常住人口的数量,对地方的公共事务管理成本进行补助。(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
(6)创新住房保障成本分担机制。全市建立了商品房、企业公租房、出租屋和公租房等多种形式住房供给体系,特别是低成本的企业公租房和出租屋建成面积已超过1亿平方米,入住人数超过500万,人均住房面积约20平方米,出租屋租金便宜,空置率较高。为推进农业人口住房保障,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充分用好现有企业公租房和私人出租屋提供的居住容量,规范公租房建设和出租屋管理,提高居住质量。二是把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由城镇扩大到农村,出台政府公租房管理办法,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覆盖中低收入户籍人口、惠及农业转移人口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创新住房保障措施。保障性住房从实物保障形式逐步向发放房租补助为主的保障形式过渡,即由“补砖头”转为“补人头”。(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府金融工作局、东实集团、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配合)
1.试点改革目标
到20XX年前,建立完善的政府综合报告制度,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立PPP政府投融资模式;建立市属投融资企业规范发展、有效参与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完成市属融资平台去平台化。
到20XX年前,全面实现对民间投资“非禁即入”的审批管理;建立基础设施证券化融资模式,金融机构参与新型城镇化的产品创新,实现金融资金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的高效匹配。
2.试点改革重点
总体设想:重点探索在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建立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争取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多元化、可持续、健康良性的投入机制。
实施路径和举措:
(1)着力探索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企业通过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操作办法,探索发行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为城市基础设施筹集长期建设资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通盘考虑我市政府投融资项目,积极尝试PPP合作机制,着力利用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模式,推进公共交通、污水治理、园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与PPP项目相适应的预算资金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制度。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积累政府参与PPP模式的内部管理经验。(市财政局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配合)
(2)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配套制度。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拓宽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和人大监督范畴。探索科学有效的政府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以地方财政状况、地方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治理为基础的信用评价体系,为政府债务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指标。(市财政局负责)
(3)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证券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推进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改革,采取多用资本金少用拨款形式,吸引和带动各方资金参与。探索设立专门的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产业化运作,促进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完善。(市府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东实集团、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配合)
(4)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出台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源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拉动作用,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支持城镇化创造良好的投资和金融生态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化和可持续的原则下,制定与城镇化发展相匹配、结合自身优势和经营特点的特色化发展战略;引导金融机构以产业结构调整和居民增收为重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全市优势、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产业向城镇集聚。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消费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稳健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东莞金融商务区和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发展,增强对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府金融工作局牵头,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配合)
(5)积极争取省政府增加分配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我市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债务率较低,财政偿还能力较高。积极争取省增加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用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举债成本。(市财政局负责)
(四)在虎门镇和长安镇开展撤镇设市设区试点(市发改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人大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政协办、虎门镇、长安镇配合)
1.试点改革目标
通过法定程序,创新机构设置,明晰事权财权,赋予“城市型”的行政区划、行政职权和管理体制,破解特大镇不具备严格意义上法律主体资格的瓶颈和制约,探索实现一种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设市设区模式。
2.试点改革重点
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