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看办学思想,比控流力度;看教学改革,比教学质量为原则,落实初中校教学质量管理的责任制,对全县初中教学质量作出科学的评估。
二、考核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分类排序,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全面评估教学质量。每学年集中考核一次,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估以及对校长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考核指标
1、控制流生(10分)
各校要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控流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初三学生的巩固率。巩固率=初三毕业生报考数÷初一入学生数×100%。凡巩固率在省规定范围内的得10分,每少0.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中考成绩(70/80)
考核对象为当年初三在籍学生。
(1)全员人均总分(30分)
全员人均总分=实际参考生数的总分之和÷实际参考生数。人均总分第一名的得3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75分。
(2)中考优秀率(10分)
个人人均总分≥当年中考总分85%的为优秀。中考优秀率=优秀生数÷参考生数×100%。中考优秀率第一名的得1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分。
(3)毕业生合格率(30/40分)
A、总分合格率(20分)
个人人均总分≥当年中考总分60%的为合格。
毕业生合格率=合格生数÷参考生数×100%。毕业生合格率第一名的得2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5分。
B、全科合格率(10/20分)
(此项指标,对有两所及其以上学校的镇中心初中实行10分指标,其余学校实行20分指标。)
全科合格是指某考生在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的单科成绩均≥该科卷面总分的60%。全科合格率=全科合格生数÷参考生数×100%。全科合格率第一名的得10/2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0.5分。
3、上升幅度(5分)
(1)与前一年相比,各类考生的上述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仍然保持在全县前四名的得5分。
(2)前一年各类考生的中考人均总分排名5-15名的学校,上升3个名次(不含)以上的,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25分,加满为止;前一年各类考生中考人均分排名在15名(不含)以后的,上升5个名次(不含)以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125分,加满为止。
4、辐射作用(10分)(此项考核仅适用于有两所及其以上学校的镇中心初中。)
(1)、各镇中心初中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全镇教学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龙头辐射作用,切实提高全镇的初中教学质量。
(2)、对有两所以上学校的镇中心初中,实行同定点学校(分部)捆绑式考核。凡定点学校(分部)的生均总分、优秀率、合格率等三项指标综合排名列全县第一的,该镇中心初中此项考核得10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25分。
(3)、有两所(含)以上定点(分部)学校的镇,以最低的一所学校的综合排名为考核依据。
5、竞赛获奖(5分)
考核对象为初三在籍生在当年由县级(含)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个人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1个量化为1分;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1个量化为2分;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1个量化为3分;国家一等奖1个量化为4分。团体奖为个人相应等级量化分的2倍。同一竞赛不同等级的获奖对象不重复记分,以获奖最高的记分。该项考核以县教研室统计的数据为准。量化积分第一名的得5分,每低一个名次扣0.125分。
四、几点说明
1、对积极参与县课堂教学“十、百、千”工程建设,且经考核验收获得命名的学校,酌情在考核结果中予以加分。标准为“窗口学校”加10分;“窗口学科”每学科加2分;“窗口课堂”数达专任教师70%(含)以上的加1.5分,60%(含)以上的加1分,50%(含)以上的加0.5分,50%(不含)以下的加0.25分。
2、各校要认真科学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引导学生选择高一级学校就读。如出现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优秀生源流失的,酌情直接在考核结果中扣分;如发现有协同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中心初中(含县直初中)、民办学校、定点初中(教学分部)分开考核。
4、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县教研室。
初中教育在整个基础教育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其教育教学质量代表了我市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为了贯彻落实《启东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特色化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以发挥考核奖励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形成“初中教育千帆竞,突破瓶颈教育兴”的局面。
一、关于学生人数的确定
1.基础年级以各校在读人数为准。
七年级:各校在七年级上学期结束前报出流动学生信息,流动的学生纳入在读学校计算起点增长率,起点增长率一旦确定,不再更改。
八年级:一律以在读人数作为考核基数。
缺考考生成绩以每生每科1分计入。
2.毕业年级以应届学生数为准。
九年级:以各校中考报名数为考核基数。
二、学科质量考核的权重
根据中考中各学科分值比,各年级各学科考试分值及其权重设定如下:
七年级:语、数、外、政、史的卷面分值各为100分,考核权重折算如下:语、数、外各为100分,政、史各40分。生物、地理考核合格率,卷面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合格率低于80%的学校在考核总成绩中相应降低名次。
八年级:语、数、外、物、政、史卷面分值各为100分,考核权重折算如下:语、数、外各100分,物70分,政、史各40分。生物、地理考核合格率,卷面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合格率低于80%的学校在考核总成绩中相应降低名次。
九年级:语、数、外的卷面分值为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政治50分,历史50分,体育50分,以实际分值进行考核。
三、考核衡量指标
(一)增长率考核
1.起点增长率的计算:
以小学毕业会考四门科目成绩为基准,语、数、外各100分,综合100分,总分400分计算。即:起点增长率=(被考核单位在读学生小学毕业考试总均分-小学毕业会考全市总均分)÷小学毕业会考全市总均分×100%。
2.质量增长值量化考核办法
(1)各年级增长率计算办法:
年级增长率=(被考核单位分年级考试均分-该年级全市总均分)÷该年级全市总均分×100%。
(2)各单位年级质量增长值量化考核成绩的计算:
年级质量增长值=该年级增长率-该年级起点增长率。
(3)各单位年级质量得分计算:
先将各年级按增长值进行全市排名,最后一名为0分,按名次排序依次递增1分转化为得分。
(二)优秀率考核
1.优秀的衡量标准:各年级考试权重总分列全市排列45%前的学生。
2.先计算各校的优秀率,然后进行全市排名,最后一名为0分,按名次排序依次递增1分转化为得分。
(三)初中各年级考核的计算
将各年级增长值考核以70%、优秀率考核以30%,合并计算的结果进行全市排名,最后一名为0分,按名次排序依次递增1分转化为得分,就是各单位各年级质量考核的成绩。
(四)初中学校质量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分别计算出七、八、九三个年级的质量考核得分,然后以3:3:4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其结果就是各学校质量量化考核成绩,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各单位、镇乡必须强化考试管理,考试中一旦出现弄虚作假或故意泄密等群体性事件,该单位质量量化考核成绩降为末等,并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1.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大面积提高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使每一个初中学生既读完义务教育规定的年限,且又达到合格要求。
2.强调在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必须认真执行教育教学法规,遵循教学规律、积极进行课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实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在指标设计及权重分配上,着眼于解决我区初中教育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考核标准上,力求注意科学性、导向性,考核程序上尽量切实可行。
二、考核对象:全区各中心中学和其他各学校的初中部。
三、考核步骤:
1.每年7月九年级学生毕业后,各有关学校根据本《方案》进行认真自评。
2.区局有关股室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议,报局长室审定。
3.区局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表彰。
四、考核内容:
(一)德育(20分)
参照“德育百分制考核”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二)届巩固率(10分)
指标计算方法
特色加分
(1)考核当年度有下列特色的学校可加分(只限于九年级)
①体育比赛团体获奖:省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扬州市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3分;本区第一名加6分,区第二名加4分,获区第三名加2分。
②参加文艺演出比赛获奖:省一等奖加15分,省二等奖加10分,第三等奖加5分;市一等奖加8分,市二等奖加5分,市三等奖加3分;区一等奖加6分,区二等奖加4分,区三等奖加2分。
③有关学科的全国竞赛获奖:全国奖加20分,省一等奖加15分,省二等奖加10分,省三等奖加6分;扬州市一等奖加4分,市二等奖加2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规范竞赛)
以上三类竞赛,同类竞赛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奖计分。
(2)特色分计分办法
各项竞赛获奖总分的总和在100分以上的学校加计特色分5分,80-99分的学校加计特色分4分,60-79分的学校加计特色分3分,40-59的学校加计特色分2分,1-39的学校加计特色分1分。(特色加分视当年五项考核总分可作适当比例调整)
五、控制条件
在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票否决。
1.办学思想严重不端正,不按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没有均衡分班等严重违反“五严”规定。
2.在“毕业会考、中考”中有组织地营私舞弊。
3.德育工作薄弱,教育方法失当,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后果。
六、奖励
(1)根据考核结果依次确定邗江区初中毕业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一等奖4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6个。
(2)邗江中学(润扬)、邗江实验学校参照本《方案》另行考核。
七、有关说明
本《方案》考核内容(三)中各指标均以考核当年毕业年级“毕业会考”的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其中平均达标率、全科合格率、总体优秀率、个体差异率均按毕业分数统计,控制条件根据当年全区实际情况,以各学校自评,群众举报,教育管理和督导部门平时对各学校的随机抽查,教育评估和区局专门核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调控。
八、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实施,每学年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