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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合一实施方案

时间: 09-08 栏目:方案
篇一:青海省“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881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提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加快规划机制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城乡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精神,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及各地沟通,确定了互助、都兰、海晏等三县为我省“三规合一”试点县。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各试点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以各试点县政府为主体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制定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梳理城乡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科学确定县域发展总体目标、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形成达成发展共识的“一张蓝图”,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生态保护、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深化规划机制体制改革,健全县级城乡规划委员会机制,实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建设“三规合一”信息化平台,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探索出一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包容共生、城乡互促共进、资源高效利用”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新途径。

(二)主要任务。以“一张蓝图”为核心,以“一本规划、一份导则、一套重大项目库、一个信息化平台、一种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1.一张蓝图及一本规划。实现县域城乡空间“一张蓝图”全覆盖,以城乡规划为基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开发规模为边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生态红线为底线,制定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中的“一张蓝图”,作为“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载体。以“一本规划”协调和整合各专项规划,统筹县域城乡空间发展,分层次(区域与城镇)、分重点(开发与保护)的编制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空间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措施,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

责任分工:各试点县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技术审查,并报省政府审批。

2.一份导则。制定“三规合一”规划技术标准,建立各类规划间的技术衔接渠道。统一“三规合一”规划的编制规程、用地分类标准、数据格式、图纸标准等成果表达方式。

责任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共同编制。

3.一套重大项目库。结合试点县“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协调城乡产业发展,梳理“十三五”期间的县域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建立一套可实施的重大项目库,努力提升城乡发展水平。

责任分工:各试点县组织开展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指导。

4.一个信息化平台。创新城乡规划管理方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因需、因地制宜地搭建“三规合一”信息化平台,将各类城乡空间要素、空间管控线、部门管理事权等作为基础信息数据入库,形成实时性较强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信息化平台与项目审批流程要有效衔接,推进部门间的基础数据共享,实现审批流程同平台、监督管理同平台。

责任分工:各试点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局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5.一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县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统筹作用。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为主体,成立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运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成果,设定各类空间管控的主导管理部门与参与部门,明晰对各类空间要素的管理责权和管理范围,推进项目决策的透明化,确保建设项目符合“一张蓝图”的管控要求。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为窗口,实行部门协作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减少项目审批环节,提升政府决策效率。

责任分工:各试点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

二、“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技术路线

以“同步编制、协同实施、联合监管”的方式,制定包括编制、实施、监督等阶段的技术路线,以统一的规划成果为基础,梳理现有的规划和涉及空间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一)同步编制。各试点县同步组织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修改或衔接工作。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期末为2030年,近期2020年与城乡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专项规划保持一致。

(二)协同实施。各试点县要利用“三规合一”成果,优化各事权管理部门的具体内容及范围,化解管理某一要素时的事权冲突,实现县域空间事权的协调,确保部门事权的空间落地和规划协同实施。

(三)联合监管。建立自上而下的督导与协调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定期检查、落实整改、动态跟踪等监督检查。

三、“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计划

(一)规划组织架构建立阶段(7月31日以前)。各试点县要成立“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7月31日前,完成县级“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同意后,抓好贯彻落实。

(二)规划成果编制与审批阶段(7月31日-10月31日)。各试点县需在10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审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三)建设信息化平台和项目库阶段(7月31日—12月31日)。各试点县在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三规合一”信息化平台,梳理“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规划实施阶段(2016年1月)。各试点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城乡规划委员会积极做好“三规合一”实施工作,并做好与“十三五”规划衔接,以及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专项规划调整和上报审批工作。

(五)规划总结阶段(2016年6月)。各试点县要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通过定期评估“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效果,总结“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完善措施,探索推动“三规合一”成果制度化。

四、“三规合一”试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各试点县要高度重视及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三规合一”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监督指导、技术协调、项目扶持和资金补助等工作。

(二)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各试点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和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和重点。切实提高县域城乡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质量及“三规合一”实施水平,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创新体制,严格实施管理。各试点县要将“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与严格规划管理、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多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体制。

篇二:银川市“三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 (2139字)

为全面完成银川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自治区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衔接《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银川市城乡规划体系,科学定位城乡空间布局和区域功能,切实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领作用,需要将银川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三规合一”,推动银川市城乡规划及发展建设更加科学有序。

二、编制时限

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三规合一”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三规合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代荣民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振如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 庆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晓明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雪霞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雪飞 市财政局局长

陈学忠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袁 科 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刘西存 市农牧局局长

雍 辉 市水务局局长

马 杰 市工信局局长

王 琦 市统计局局长

陈志文 市交通局局长

郝天江 市旅游局局长

于小龙 市文广局局长

朱韶峰 兴庆区政府区长

李全才 金凤区政府区长

李维国 西夏区政府区长

邓彦芳 贺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润军 永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淑惠 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柏 杨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何 梅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土局局长

邱志军 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规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具体负责“三规合一”组织协调工作。规划管理局局长徐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沈爱红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部门职责

1.市发改委:编制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牵头确定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推动建立健全项目库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牵头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2.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开展“三规合一”规划基础地理和规划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图斑坐标,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划定方案;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在“三规合一”工作完成后,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市财政局:安排开展“三规合一”相关工作经费。

4.市规划管理局:牵头做好“三规合一”及银川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编制中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内容进行审核;对编制后城乡规划相关法定规划进行修改,推动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5.市环境保护局、园林局、农牧局、水务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环境保护、湿地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水系、水资源容量、工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

6.市统计局:提供规划所需的各类数据。

7.市交通局:提供规划相关所需的各类交通规划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图件内容,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8.市旅游局:提供规划相关所需的各类旅游规划及各个景区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图件内容,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9.市文广局:提供市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文字说明及保护范围界线等图件内容,编制的各类文物保护规划图件,做好成果调整、审核等工作。

10.兴庆区政府、金凤区政府、西夏区政府: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1.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灵武市政府:确定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规模、边界,编制各开发区产业规划、建设规划,市域重点镇、中心村及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提供各自“三规合一”初期成果。

1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所管辖区域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相关规划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1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土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所管辖区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14.市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规土局:配合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负责提供滨河新区所管辖区域相关各类规划、产业发展建设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纸。对“三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配合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做好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2.市规划管理局要牵头抓总,做好与自治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做好本次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工作;

3.各部门按编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要详实准确,在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编制科学、合理,符合“三规合一”工作的相关目标;

4.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全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其它规划变更或修正的内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记载、认真研究、相互沟通、及时请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请各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全程负责“三规合一”工作的对接协调工作。

篇三:鹰潭市“三规合一”工作方案(3755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统一协调机制(以下简称“三规合一”),实现规划间有序衔接,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鹰潭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为依据,加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从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三规”关系,统筹推进“三规合一”工作。通过“三规合一”,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创新重点项目落地审批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一年有起色、两年出成效、三年大变样”。

—— 一年有起色:到2015年,《鹰潭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冲突基本解决;多规融合协调、叠加城市“三区四线”、功能区划明确的鹰潭市全域管控图基本形成。

—— 两年初见效:到2016年底,涵盖信息查询、规划选址、控制线检测、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等功能的“三规合一”数据中心基本建成,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标准接口统一、运行维护规范的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完成投入试运行。

—— 三年大变样:到2017年,以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落地条件非常成熟的招商项目为主体的近期、远期项目库基本建成,并涵盖项目用地需求和选址要求等信息;项目落地涉及到的规划、用地等前置审批实现整合推进、并联审批、信息共享;“三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监督体系、反馈机制建立健全。

二、主要任务

全面分析和统筹协调“三规”主要内容、规划目标、实施管理机制等,完成“一个协调机制、一张图、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一个反馈机制”等六大工作内容,构建具有鹰潭特色的“三规合一”综合性协调管理决策机制。

(一)成立机构,构建一个协调机制。

1.完善组织构架。成立鹰潭市“三规合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三规合一”工作,由市政府熊茂平市长任组长,王家林常务副市长、张福庆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详见附件1)。(市发改委负责,完成时限:2014年7月)

2.建立协调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健全部门间协作流程,协调消除“三规”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根据工作需要,将各部门提出的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二)规划整合,形成全域管控一张图。

3.统一规划编制规程。打破现有各类规划间的技术壁垒,在市级层面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三规合一”规划编制规程、“三规合一”规划数据标准,统一规划编制年限、目标指标、技术参数等内容,打通规划间的技术衔接渠道。规划期限为 2014-2030 ,分为近期(2014-2020)和远期(2021-2030);规划范围为鹰潭市全域范围;规划指标现状数据要准确详实,规划指标要规范完整,近期目标、远期目标要具体到时间节点、空间布局上,并相互支撑、相互匹配、相互融合;规划层级明确为“市-县-乡-村”四级。(市规划局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4年9月)

4.推进全域规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三规合一、环境优先、和谐宜居”的理念和方向,统筹区域空间利用,协调功能划分、交通体系、生态网络、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城乡统筹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要求,完成《鹰潭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提出鹰潭市城乡总体空间发展策略及中心城区的空间布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5.解决“两规”冲突。全面梳理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地理空间上的冲突,按照“规范统一、特事特办”的原则逐一解决,实现“两规”在地理空间上的统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6.合理划定“三区四线”。逐步推动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转变,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划定“三区四线”(即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地域蓝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建筑保护紫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市规划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7.编制全域管控一张图。将“三规”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化的信息融合统一到一张图上,兼容“数字鹰潭”地理信息系统、统一鹰潭坐标系。通过用地分类标准梳理、边界整合等技术手段,融合环保、文化、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务、交通、电力等部门专业规划,逐步实现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城乡增长边界、功能布局、开发强度的统一。(市规划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三)智慧管理,搭建一个信息管理平台。

8.开发专用信息管理平台。以市信息办的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充分运用“数字鹰潭”成熟成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高水准的软件开发单位,研究开发对接“三规合一”、对接“一张图”的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管理平台下设规划、国土、发改三个业务子系统,实现三个部门规划业务的统筹整合。(市信息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9.拓展信息管理平台应用范围。将重大项目、土地资源、环境保护、交通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要素叠加,监测全市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在此基础上整合对项目规划审查、用地审查、产业审查以及部门专项审查等有关职能,纳入信息管理平台,打造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多部门并联审批、及时沟通的平台,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技术支撑。(市信息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10.做好信息管理平台后期维护。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完成后,各地、各有关部门统一安装试运行,并与市信息办建立平台使用反馈机制。建立日常维护制度,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市信息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四)管理创新,建立一个审批流程。

11.建立“三规合一”项目库。依托现行成熟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制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落地条件非常成熟的招商项目为主体,编制近期(2014 -2015)“三规合一”项目库、中远期(2015-2020)项目库,入库项目须明确选址要求和用地需求。对入库项目定期进行整理、甄别,按照项目立项和资金情况、成熟程度、开发需求和开发规律进行排序,即前期手续完备的、资金来源有保障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进度较为理想的项目优先,尽早在项目选址、用地等方面予以保障。(市发改委牵头,各项目单位配合,完成时限:近期项目库2014年9月,其他工作2015年12月)

12.整合项目审批流程。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为技术支撑,创新项目管理方式,建立一套全市统一的建设项目审批与规划用地管理的办事规则。整合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流程,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环节,保障各部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及更新过程的有效衔接。(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6月)

(五)廉洁高效,建立一套监督体系。

13.督促推进“三规合一”。督促检查各部门“三规合一”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落实责任部门协调解决。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制度建设,针对“三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实施和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等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4.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鹰潭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提出完善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六)动态更新,建立一个反馈机制。

15.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规划数据、审批信息、运行现状及时纳入信息管理平台,构建项目审批多部门业务协同机制,把经领导小组协调后的信息反馈到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思想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三规合一”工作,将其纳入各自年度工作计划。要结合本方案部署的工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于2014年10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局据实拨付工作经费(不含相关规划编制经费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费用),用于保障“三规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行。

(三)政策保障。

以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为契机,争取城市绿地系统划归生态用地的政策,优化扩容城市建设用地容量;争取省里批复我市2030年“三规合一”规划,允许我市提前使用2020年之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争取撤县(镇)设区,做大城市框架。

(四)技术保障。

在“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实施阶段,发改、规划、国土、信息办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引进先进技术,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统筹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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