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清洁家园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效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重要流域、城市周边和主要交通线为重点,强力整治垃圾污染,着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效树立海峡西岸农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做好农村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20XX年开始,每年重点治理12个镇(乡)、120个行政村。“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60个镇(乡)、600个以上行政村垃圾治理,全市其他所有的村都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把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在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中,要组织力量,持续深入地做好垃圾的清扫和处理,基本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容整洁卫生,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方法步骤
1、城乡统筹,统一规划。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县(市)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城中村的垃圾治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统筹城乡各类公共卫生资源,合理确定垃圾治理方式和时序,加大以城带乡力度,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2、政府引导,村民参与。各地要结合地域特点,通过广泛宣传、试点引路、资金帮扶和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垃圾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村民自我组织起来清洁家园,引导社会力量采取赞助资金、承包地域、承包时段、承包处理等方法,支持赞助农村坏境卫生事业,使“家园清洁”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各县(市、区)垃圾治理行动方案要制定治理工作推进的顺序,确定分批分期治理的镇(乡)、村。重点流域及城镇水源保护地周边的镇(乡)、村,城市周边和沿高速公路、国道、风景名胜区的镇(乡)、村,要优先安排治理;沿省道、县道周边的镇(乡)、村及其它镇(乡)、村按规划逐步展开。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市、区)乡镇在“家园清洁行动”中要负责解决垃圾中转和垃圾处理的问题。城市近郊和县城垃圾处理场周边运距在30公里以内的镇村,宜采用“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将垃圾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理;边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的农村,宜采用“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由乡镇建设垃圾处理场;乡镇没有条件建设垃圾处理场的,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的运作模式。
5、健全机制,务求实效。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建设村庄保洁员队伍,强化镇(乡)转运、处理设施配套,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到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了,保持得住。
四、工作要求
“家园清洁行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是解决农村垃圾清理难题,使农村垃圾处理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村一是要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二是要组建卫生保洁队伍;三是要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具体应做到“四要”:要建设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每个农户要配置一个垃圾桶,村设立若干垃圾集中场所,有垃圾清运车。使村庄垃圾做到集中投放、及时清运,村内无暴露垃圾堆。要建立一支精干的保洁队伍。村里成立村级保洁队,每天对全村的道路、池塘、水沟、公共场所以及群众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和运送。监督村民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堆放杂物和乱搭盖。要形成合理的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工厂按月交纳一定的卫生费。要营造人人创卫的氛围。卫生管理要列入村“两委”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人管创卫,有垃圾整治的年度计划,制定“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制度的落实,引导农民投入到创卫行列中来,全村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村民自觉行动对自家占道物及门前乱堆放现象进行清理,定点装卸农业生产用料,及时清运保洁。
2、整治村应在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村的基础上做到:“三改五化”(改厨、改厕、改圈,路面硬化、楼房整齐化、饮水安全化、水沟清洁化、空地绿化),清除露天粪坑,简陋厕所,公共厕所,民宅户厕达到无害化标准;严格畜饲养整治与管理,全面清理禽畜房舍,实现禽畜集中圈养,房屋院墙得到整修,无乱张贴广告,水源得到保护,村内外排水沟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完善,河道、畅通整洁,水沟清洁化,房前屋后基本绿化,保护田园风光。
3、示范村应在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村和整治村的基础上做到优化村居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建立垃圾集中处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强化养殖污染治理,进行村庄绿化,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营造舒适家居,实行生活区、畜禽养殖区、工业生产区“三区分离”,引导群众建立安全实用、卫生美观的住宅。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市里指导,部门支持,主抓靠县,关键在乡(镇),行动在村”的工作新格局。各县(市、区)、乡、镇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20XX年的整治范围,把垃圾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制定专项规划,规划要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时间进度、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把保洁经费作为乡村“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解决保洁经费的来源问题。要招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保洁员,并与保洁员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镇、村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日常的监管、督查工作。
2、大力宣传,树立新风。要加强垃圾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浓厚的舆论范围。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农村垃圾治理和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形成人人“爱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3、强化考评,确保成效。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和督促、协调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整治成效的考评要纳入年终统一考核的内容。对垃圾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长期以来能够保持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美观的住户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漳州市村庄整治试点和“家园清洁行动”镇村名单
漳州市建设局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20XX年在市区开展“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为了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治脏为重点,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占道经营整治、违法建筑整治、户外广告整治五大战役,开展文明卫生城区创建活动,促进城市管理实现“七个明显提高”,即:市容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市场化运作程度明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水平明显提高,文明卫生社区创建率达到80%,为提升城市魅力,构建和谐襄樊,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原则及责任划分
“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坚持“以块为主,重心下移、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依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开展工作,市直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有关责任单位的责任划分是:
(一)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全面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和“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区城管体制改革的精神,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体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占道经营整治、违法建筑整治、户外广告整治“五大战役”;抓好区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按规定落实道路两侧果皮箱、临街门店垃圾容器、居民小区封闭式垃圾屋配备工作;组织开展辖区文明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二)街道办事处
根据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组织本辖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实施;监督指导派驻城管执法中队的日常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占道经营、违法建设、乱倒垃圾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落实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具体落实临街门店垃圾容器、小区垃圾屋配备工作;在辖区选择合适地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建立占道经营疏导点,完善设施,落实规范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社区创建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
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文明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动员居民参与城市管理,落实临街单位、住户“门前三包”和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抓好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和临街门店垃圾容器、小区垃圾屋配备;及时制止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牵乱挂等“十乱”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城管执法中队,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城管、建设、工商、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市直有关部门
市建委
协调建委战线相关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泥巴路改造和小巷亮灯工程;负责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加强城市道路、各类井箅、路灯和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负责组织指挥市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区主干道清扫保洁、垃圾中转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搞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抓好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市规划局
严格执行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市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详规的编制,与城管行政执法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
市园林局
加强市区绿带、公园、游园的管理和植物养护、修剪;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做好景观花坛的设计和摆放。
市公安局
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对制贩假证行为依法查处;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整治活动提供执法保障。
市交通局
加强城市客运市场管理,杜绝“三黑”现象死灰复燃;加强市区客货运车辆及场站卫生管理,规范客货运车辆的停靠,引导经营者遵守交通法规,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市工商局
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配合卫生、交通等部门抓好饮食经营户、机动车维修、五金加工类门店的审批管理,从源头上制止出店占道经营,督促落实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加强户外广告经营资质和发布内容管理。
市卫生局
加强餐饮业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取缔无证经营,提高卫生水平;组织开展市区爱国卫生运动。
市环保局
负责工业噪声以及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源的监测监督,做好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市水利局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及其它阻水障碍物依法组织强行清除,确保堤防责任区域环境整洁,无积存垃圾。
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三、方法步骤及工作重点
在“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中实施“五大战役”,每一战役突出一个整治重点,同时兼顾其它,实现整体推进。每一阶段集中整治后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效巩固持久。
第一战役(3月1日-3月31日),整治环境卫生。
工作内容及要求:
1、“门前三包”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辖区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要选择样式美观、统一、适用的垃圾容器,督促临街门店按一店一容器的要求进行配备,饮食门店应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配备数量;居民小区应按居住人口数和垃圾日产量建设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屋(池),安排专人定时清运,确保社区不出现暴露垃圾。
2、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有明显提高。市区环卫部门切实落实“三分清扫、七分保洁”的要求,促进道路清扫保洁达到“三全”,即全覆盖,实现墙根对墙根式的清扫,覆盖到道路、绿带、花坛;全方位,实现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全天候,坚持每天洒水压尘,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率。
3、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根据城建资金计划,新建、改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增购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垃圾场专用推土机等环卫专用车辆;对市区主干道和新改建的次干道按间隔50米1个的标准逐步配齐果皮箱,由道路清扫单位负责每天清掏,门前三包单位负责经常擦洗,确保整洁;加强市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卫生管理,垃圾中转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集装箱要及时擦洗、油漆,保持外观整洁,夏季要做好消毒灭蝇工作。
4、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单位内部、楼道阳台的卫生整治。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对市区建成区内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车站、公共场所、居民生活区等区、院、楼、室内外环境组织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深入开展灭“四害”活动,净化、绿化、美化环境。
5、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落实市场清扫保洁制度,做到通道顺畅,净菜上市,摆放整齐,地面无污物、无积水。
6、施工现场管理。所有临街建设工程(包括市政建设工程)实行封闭作业;工地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在开工前实行硬化,在出口处设置振动板、冲洗池,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工地四周采取硬质封闭,并对封闭围墙粉刷美化;加强工地“门前三包”管理;高层建筑物四周必须设置质量合格的安全网、封闭网和安全防护通道;实行集中搅拌供应混凝土,减少现场配置。
7、铁路沿线卫生管理。襄城区、樊城区分别与襄樊铁路分局采取共建形式,整治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对铁路护坡进行绿化、硬化,确保无垃圾。
8、加强市区客货运车辆及场站卫生管理。对进城中巴、长途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货运三轮车等营运车辆的车容车貌加强管理,确保车身整洁,车内卫生;对公交站场、长途客运车站和汉江码头环境卫生加强管理,做到保洁及时,卫生洁净,无乱贴乱画。
9、加强古城墙及汉江、南渠沿岸卫生管理。城墙内外无垃圾,卫生洁净。汉江及南渠沿岸无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现象,无乱搭乱建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第二战役(4月1日-4月30日),整治交通秩序。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深化“畅通工程”创建工作,对车辆及行人违章行为严管重罚,确保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秩序顺畅。
2、加强市区静态交通管理。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在市区划定禁停路段,设置禁停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对乱停乱靠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3、加强城市客运市场管理。继续加大对市区黑出租、黑三轮、电麻木的查处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三黑”现象死灰复燃。规范进城中巴车和长途客运车辆的停靠,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中巴车、三轮车等营运车辆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经营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压站候客、宰客甩客、随意调价等不文明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战役(5月1日-5月31日),整治占道经营。
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
1、严禁区域。在“两线六路”:即1路、13路公交车沿线及人民路、前进路、大庆路、建华路、春园路、荆州街彻底取缔占道经营及出店经营。
2、适当放开区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适当选择部分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划定摊位,完善设施,实行规范管理。
3、取缔经营面积不符合要求的临街门店。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要严格控制市区餐饮经营、机动车维修、五金加工类门店的卫生许可证、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审批发放,凡经营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审批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门店由市工商部门牵头组织集中清理,逐步取缔。
严格控制占道洗车场点的审批,对未经批准占道设置洗车场点的由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取缔。
第四战役(6月1日-6月30日),整治违法建筑。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提高拆违、禁违效能。强化规划、城管部门信息沟通,市规划局对新建建筑的审批信息在批准的同时,抄送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备案,对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根据管辖权限移交城区城管执法局(分局)查处。
2、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坚决控制新增违法建筑。市城管局和市规划局要加大对市区新增建设行为的巡查力度,对20XX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建筑登记取证, 逐步解决;对20XX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变“拆违”为“禁违”,坚决控制新增违法建筑。
第五战役(7月1日-7月31日),整治户外广告。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详规:对长虹路、解放路、长征路、大庆路、前进路、中原路、春园路、东西南街等市区主要道路,人民广场、鼓楼广场、南湖广场、诸葛亮广场、火车站周边、汉江一、二桥两端桥头等重点区域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规,经市政府批准后移交市城管局作为户外广告设置核准依据。
2、加强户外广告经营资质和发布内容管理,提高户外广告品位,取缔内容不健康、品位低下的户外广告。
3、加强户外广告设置核准管理。加大对非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查处力度,清理有碍观瞻和不安全、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取缔占道移动式灯箱广告。对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广告设置规划进行核准,禁止新增低档次广告牌。继续加大“城市牛皮癣”整治力度。
4、建设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规范设置示范街。由各城区政府在辖区内选择一条街道建设成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规范设置示范街。
四、工作标准:
(一)环境卫生整治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六无五净”,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泼撒物及呕吐物、无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沟净、墙根净、绿带净、树穴净。
2、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实现“两有三无”,即:有专人清扫清运,有足够垃圾容器,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污泥积水。
(二)交通秩序整治标准:市区交通顺畅,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实现“七无”,即无交通堵塞、无违章行驶、无随意调头、无乱停乱靠、无“三黑”营运、无随意涨价、无压站候客、争抢客源现象。
(三)市容整治标准:市容井然有序,达到“四无”即无市场外溢、无马路市场、无流动摊点、无出店经营。绿化达到“三无”:行道树、绿化苗木整齐,无死株、无缺株、无病株。市政设施完好,达到“四无”:路政管理规范,无违法占用或挖掘;道路养护及时,无破损路面;路灯管理达标,亮灯率98%以上,无黑灯瞎火;井箅巡查到位,无张口窨井。
(四)户外广告整治标准:户外广告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门店牌匾外形整齐美观,达到“三有三无”即有详细规划、有设置标准、有示范街区,无违章广告、无破损陈旧广告、无占道灯箱式广告。
(五)违章建筑整治标准:违章建筑发现查处机制衔接顺畅,拆违反应迅速,巡查经常化,变“拆违”为“禁违”。市区20XX年1月1日后新增违法建筑全部被拆除。
(六)城管综合执法标准: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及所属执法中队要明确责任区域、责任人员,实现责任区域内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靠、无乱泼乱倒、无乱堆乱放、无乱牵乱挂、无乱摆乱卖、无违章广告、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随意开挖道路、无不封闭施工、无飞扬洒漏。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委会负责“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组织指挥和督办协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城区、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相应组建区城管委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本辖区城市管理及“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同时,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市政府与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签订“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目标责任书。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单位、个人。市政府在今年上半年每半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下半年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对照目标任务组织跟踪考核检查,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参与检查,对检查考核情况每月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把“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成效纳入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提高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充实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环卫、市政养护、园林绿化等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实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转换运行机制,参与市场竞争。对环卫、市政养护、园林绿化作业市场逐步放开,在完善资质管理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四)坚持严管重罚,提高执法水平。对各类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以处罚促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加强执法培训,对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人员组织封闭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实行徒步巡查制和延时、错时工作制,调整执法执勤的时间和力量部署,实现早、中、晚无间隙管理。强化路段责任制落实,细化、量化执法管理工作考评标准,提高管理效能。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文明办要以文明市民学校为主要阵地,通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从具体事情入手,加强宣传引导,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培养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城管监督台”,把职能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与上述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确保监督管理有效进行。
(六)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城市管理奖励基金。“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的重点工作项目,市政府在资金上将予以保障。同时,建立城市管理奖励调控基金,用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基层单位实行以奖代补,以及无主垃圾清运等应急性工作经费支出。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柳东新区城乡市容市貌、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根据新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柳州市“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专项活动方案》(桂“美丽”发〔20XX〕1号)的相关要求和新区实际,以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以雒容镇、洛埠镇(以下简称“两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通过重点提升、连片连线、扎实推进,推动“清洁家园行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使农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
20XX年至20XX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一拆”,即结合新区拆除“两违”集中行动,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新不拆旧”现象,拆除农村闲置的危旧房及其他废弃建筑物,如废弃的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保持村内建筑简洁美观、整齐有序。
(二)“二建”,即建设农村垃圾集运处理设施和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镇运区处理”和“村收集、镇处理”试点乡镇的垃圾集运处理设施建设,村屯建设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行政村和自然村屯配建1个垃圾收集设施,配备垃圾收集箱(桶)或建设垃圾屋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建立村屯保洁员队伍,引导农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户前三包”(包房前、屋后垃圾清扫保洁、包送垃圾到集中点)责任制,倡导文明生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分级负担、各尽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经费保障机制,明确新区、两镇和村屯的责权,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三)“三清”,即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清扫村庄内部及周边垃圾,清扫房前屋后垃圾,尤其是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引导农民倾倒垃圾入桶进箱(池)、不乱弃乱倒,突出解决农村垃圾围村堵河现象。清除和整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对柴草乱堆乱放、禽畜放养乱跑、棚舍乱搭乱建的现象进行整理,依据村屯规划,安排好柴草堆放、牲畜养殖场所,使农户院内柴草码放整齐,农具、物料堆放有序。清洁房屋、庭院卫生,发展前养后种为主要形式的庭院经济,动员群众清理房屋外墙乱涂乱画,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房屋外立面改造。
(四)“四提升”,即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提升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新区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至20XX年的清洁家园建设规划,结合实施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集中行动、城乡风貌改造、特色名镇名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不低于70%,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遍加强,建成一批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及宜居村庄,逐步实现农村规划科学、管理机制健全、环卫设施完善、综合环境优美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20XX年至20XX年,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活动,主要做好“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做出亮点”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铺开
1.建设村屯垃圾集中收集点。20XX年至20XX年,分两年在新区所有自然村屯开展垃圾集中收集点建设。按每10户配备一个公用垃圾分类收集桶(240升),每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每个自然屯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1个公用垃圾箱(1吨)或修建垃圾屋,配备1辆人力三轮车(或电动三轮车),达到新区“清洁家园”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的验收标准。村屯的垃圾收集点应根据村屯实际,按照村屯规划进行设置,并注意经济实用、与所在村屯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
2.配备村屯保洁员。5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按每300人设置1个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员。保洁员清洁工作服务补贴费用主要通过向村民收取保洁服务费和市、新区财政适当补贴等方式解决。
(二)组织机构
在各村委设置“清洁家园”理事会,以各理事会为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监督和宣传作用。村委要组织村屯上的离退休党员、教师、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成立清洁家园理事会,要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理事会在“清洁家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家园”的重要意义、创建标准及活动内容,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崇尚文明、追求文明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农户、更多的村组自觉参与到“清洁家园”的活动中来。
(三)突出重点
20XX年完成新区15个行政村“村收镇运区处理”试点村屯的垃圾收运及配套设施建设,达到“清洁家园”验收标准。
20XX年至20XX年选择约1-2个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开展垃圾综合治理示范村试点建设,编制或完善村庄规划,同时参照新农村试点建设“三项会战”工程开展村屯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村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四)做出亮点
1.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减量除害。建立和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积极倡导和引导农村居民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对可循环利用的部分垃圾进行回收,对可生物降解的部分垃圾进行堆肥利用,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
2.采用“以购代补”形式收购可回收物和“以奖代补”回收有害垃圾。对可回收物,由村屯保洁员集中存放并自行运送到乡镇指定回收点,由新区、乡镇适当提高收购价格向保洁员收购,以补贴保洁员的收入。对有害垃圾,由村屯保洁员将其定点集中存放并联系有害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由新区、乡镇按收集到有害垃圾的数量给予保洁员一定的奖励。
四、资金筹措
(一)市级资金投入部分,将通过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及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二)新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三)企业帮扶和群众自筹等。
(四)后期运营经费方面,主要由新区、乡镇向服务对象收取垃圾收集处理费解决,不足部分由新区财政承担。
五、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推进”、“巩固提升”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全面开展“美丽柳东.清洁乡村”的宣传活动,做到各村屯家喻户晓开展该活动意义和积极主动参加该活动。村委发动村民集资捐款,所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清洁家园”工作中。同时,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和走访慰问老党员、老村干、困难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清洁乡村的意义和内容。使居民树立“清洁环境,服务你我”观念,实行“谁污染、谁付费、谁服务、谁收费”原则。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3月)。两镇各部门明确活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广发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各村保洁员投入到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各监督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工作流于形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3月至10月)。继续实施工期较长、尚未完成的整治项目。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整改活动存在的问题、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全面总结新区“清洁家园”工作经验,并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真正做好新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达到清洁新区,改善人居环境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村庄、道路清扫保洁要定人、定标准、定责任;做到村前村后、房前屋后、桥边路边、村头田间无暴露垃圾,无乱倒乱堆垃圾、无污水横流;垃圾池周围清洁;村庄公共场所要整洁卫生。
(二)按时收集垃圾,做到不积压;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日运,清运过程中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并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垃圾。
(三)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农村垃圾主要以就地处理为主。新区两镇要结合农村的实际,遵循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垃圾处理尽量不出村、垃圾肥料化、垃圾处理低成本和可持续的要求,实施垃圾就地分类处理。一是对塑料、玻璃、纸类、金属、织物等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二是对厨余垃圾、植物类垃圾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实行堆肥处理,也可利用农村沼气池实行垃圾厌氧消化处理;三是对废电池、农药包装物、废灯管、废油漆、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理;四是对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垃圾,如砖瓦、石块、渣土等建筑垃圾,可以就地填埋,或用于铺垫村屯道路路面基层。。
(四)村收镇运区处理
由村屯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乡镇定期把村屯收集的垃圾集中运输到指定的中转站,再由新区中标保洁公司负责把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五)健立机制,实行长效保洁管理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积极倡导和引导农村居民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建立保洁员制度,按每300人(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村内公厕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新区制定垃圾收集处理收费标准,同时按标准向农村居民收取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费用;保洁人员的报酬从征收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用里支付,不足部分由新区“美丽办”会同相关部门意见协调解决。
各村屯要把农村不良生活习惯、强化自力更生思想、养成农村文明新风尚作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的重要工作,消除依赖思想,实现从干部引导、集中整治到村屯自治、村民自觉、卫生自律的转变,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全面好转。各村屯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实施主体。加强村庄保洁制度建设,把专业保洁和“户前三包”相结合,把突出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通过宣传引导、建立村规民约、检查督导等方式,建立包括落实保洁制度、配套集运处理设施、筹措运行维护资金、完善村民自我管理、提升文明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六)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和清洁家园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家园”活动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对“清洁家园”活动中的村庄规划设计、项目选址定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工作要让群众知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修改调整,做到让村民广泛参与并主动融入“清洁家园”工作。三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在“清洁家园”活动中推广“建设示范户,带动整个村”的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村“清洁家园”活动整体推进。
七、验收标准
按照《“清洁家园”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八、职责分工
明确各级责任,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人,层层落实,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清运和处置。
各级职责分工如下:
(一)责任人:各农户
职责分工:农户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负责自己家庭和房前屋后四周的卫生保洁工作,将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集中倒入公用垃圾箱(池)内,严禁将建筑垃圾、装潢废料、酒瓶之类、剩菜剩饭混入统一收集的生活垃圾中,秸秆、畜禽粪便等可利用的有机物可返田间。
(二)责任人:保洁员
职责分工:按定人、定点、定标准、定责任的原则,各村保洁员对村庄道路、公共场所、设施进行清扫保洁;负责本工作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运输到指定的垃圾点(垃圾池或垃圾桶)内。
(三)责任单位:理事会(村干部)
职责分工: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的设置;2、自行聘用保洁员;3、对保洁人员和清运人员实施有效管理。4、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5、制定科学有效的村规民约。6、接受新区委托村委收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用。7、检查督促农户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8、不定期对村屯内村容村貌展开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
(四)责任单位:“清洁家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抓好村干部、保洁员的工作落实;监督卫生费的收取以及收费员的工作管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效果的考核工作;负责在村屯合适位置设置公用的垃圾桶(箱)以及焚烧炉、垃圾池(房)的选址建设工作。购置保洁设备,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统计情况制定购置计划和预算,并全部落实到位。
九、相关制度建设
1.垃圾分类收集制度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并积极倡导和引导农村居民按可回收物、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对可循环利用的部分垃圾进行回收,对可生物降解的部分垃圾进行堆肥利用,使农村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资源化”的目的。建立村屯垃圾收集制度。一是对可回收物,由农村居民自行存放或交由村屯保洁员集中存放,由乡镇采用“以购代补”的形式,适当提高收购价格进行回收。二是对可堆肥垃圾及其他垃圾,每户村民配备2个分类垃圾桶,分别用于盛放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由村民自行或保洁员收集到公用可堆肥垃圾箱(池)及公用其他垃圾箱(池)中。三是对有害垃圾,由村民根据需要联系村保洁员,将其送至村有害垃圾储存间储存,严禁乱扔或混到别的垃圾类别中。
2.保洁员制度
按每300人(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标准配备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清理公用垃圾桶(箱),并利用垃圾收集车将其垃圾集中至村堆肥场或垃圾收集点;联系资源回收机构定期回收可回收物;储存管理有害垃圾,并联系有害垃圾处置单位收运处置等。为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保洁员的数量及工作量,鼓励村民自行将垃圾收集到村屯公用垃圾收集点。
3.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根据新区实际制定垃圾收集处理收费标准,同时按标准向农村居民收取垃圾收集和处理服务费用。由村委负责收取服务费并上缴乡镇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支付保洁员服务补贴及垃圾转运或处理等运营费用。
4. 投入保障机制
两镇要制定长期的农村垃圾处理投入保障机制,新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运行及管护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环境治理持续开展,人民群众长期受益。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和村屯进行奖励。
5. 制订文明村规民约
两镇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清洁生产习惯,制订完善村屯户清洁卫生制度、清洁生产行为规范和文明村规民约,促进乡风文明。通过开展示范村建设及文明创建评比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屯和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