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满家园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秋长大行动,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XX〕49号)的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XX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XX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XX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XX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新一轮绿化惠州大行动,加快建设珠三角绿色生态示范市,决定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好国家森林城市为新起点,结合国家生态市的创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构筑农村生态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在已被授予生态村的村庄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开展。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即20XX年见成效,20XX年绿满园,20XX年大提升。通过此项活动,全面做好六个重点区域(镇街、道路、村庄、庭院、水边、山坡)绿化美化,提高村庄绿化率,增加森林景观点,建立健全村庄生态保护体系,保障村庄生态安全,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实现“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到20XX年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实现全市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在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中,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二)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各地从实际出发,科学制订“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实施方案,依据原有森林资源,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各镇村的情况,在乡村绿化过程中按照科学分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重点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整体提升乡村景观形象。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的村庄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镇镇有特色、县县有典型。
(三)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要体现政府主导,通过建立分级负责和以县(区)、乡镇(街道)、村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把绿化建设与古树名木保护、生态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到“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体群众共享。
(四)坚持长短结合,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必须做到在规划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贯彻长短结合、持续发展的思想,既要考虑当前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内容
按照“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要求,积极实施公园下乡、整村推进村庄绿化工程。
(一)实施公园下乡工程。加快农村生态公园建设,因地制宜建成开放型生态游憩公园,重点实施“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以镇村联动、村落连片和大村整体绿化推进为重点,实现由“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
(二)整村推进村庄绿化工程。重点抓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和农户庭院绿化,建设一处绿色景观点,栽植一条绿化带,营造一片风景林,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1、建设环村绿化带。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优化美化森林景观,特别是公路沿线、乡村道路、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2、营造风景林。通过乡村林相改造,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或相对集中联片的绿地、村镇主要出入口等位置开展既鲜明又符合自然生态条件的整体风景林营造,突出种植乡土树种特色。
3、营造水源涵养林。在适地适树原则指导下,按照一定建设程序与建设标准,对农村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进行营造、改造、经营和管理。水源涵养林的造林树种应具备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等特点。在营造水源涵养林时除主要树种外,要考虑合适的伴生树种和灌木,以形成混交复层林结构。同时选择一定比例深根性树种,加强土壤固持能力。在立地条件差的地方,可考虑以对土壤具有改良作用的豆科树种作先锋树种;在条件好的地方,则要用常绿阔叶林和速生树种作为主要造林树种。
五、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1月底前,成立工作机构,对创建活动全面作出部署;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市政府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制订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做好准备。
(二)建设阶段。
1、做好层层动员。务必在20XX年2月底前,各地、各级结合生态村建设的推进工作安排,安排时间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将工作部署到位,以实际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良好开局推进整个活动深入展开。
2、全面完成年度森林村庄建设任务。从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高标准建设120个森林村庄,各县(区)在配合做好市级任务的同时,要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建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每个乡镇(街道)完成2个“美丽乡村•绿满家园”示范点建设,力争20XX年实现全市1041个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实现全市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的目标。
(三)逐年推进阶段。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各地每年年初都要制订新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要求,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明确,做到逐年推进,持续开展,实现美丽乡村“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建设目标,切实把“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打造成建设美丽惠州的特色品牌。
(四)巩固提升阶段。对“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坚持一抓到底,长期开展,不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升“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村绿化美化是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要举措。“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由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县、镇、村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市成立“美丽乡村•绿满家园”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县(区)、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规划先行,有序开展。各地、各级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统筹布局农村公园基础设施,森林围村工程的科学组织规划实施,做到工作启动、规划先行、示范引领,整合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此实施方案与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相结合,进一步补充完善好农村基础设施规划,真正做到农村基础设施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衔接、相互配套,以科学规划引领“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建设。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的资金,按照“三三四”的比例,即市出资30%、县(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筹措。从20XX年起,市财政调剂1600万元投入到“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实施中。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森林村庄建设的补贴。各县(区)在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加大配套资金投入的同时,要把群众、乡贤、企业和镇村积极性调动起来,多方参与美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市政府每季度对活动督办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高频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坚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相互比较、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市对森林村庄总体工作开展好的县(区)评出4个,每个给予50万元的补助,每年考评不达标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
(五)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植树造林绿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县、镇、村要切实做到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森林日”、“植树节”开展送树苗下乡活动,每年送树苗下乡要求数量有保证,其中惠城区4万株,惠阳区4万株,惠东县6万株,博罗县6万株,龙门县6万株,大亚湾开发区3万株,仲恺高新区3万株。种类主要以乡土阔叶树种及珍贵树种为主。送苗下乡必须建立严格的台账制度,各县(区)业务部门要在发动群众广泛调查、如实填报的基础上,核定各村、镇送苗下乡数量,要加强检查,确保苗木不移位使用,更不能“吃苗木空饷”。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工程建设,质量第一”,各地要把工程建设的质量意识贯穿绿化工作的全过程。要遵循少花钱、多办事、事半功倍的原则,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要用乡土树种,不能用大苗,原则上主张胸径不能超过4厘米(特殊情况除外)。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不能把有限的资金购买寥寥几十棵大苗应付了事,各级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这次“美丽乡村•绿满家园”行动。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同时要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督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七)强化管护,保障成效。“三分种,七分管”,种是基础,管是关键。各地要建立县、镇、村三级管护责任制,切实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切实提高绿化管护水平,巩固和发展造林成果。要把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成后的管护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来统筹安排,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专人管护责任,防止“今年种、明年死”,要包种包生,加强抚育、除草等,确保幼树早日成林,确保工程建设成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开展“绿满家园、美丽潮南”全民行动的活动决定,切实加强我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生态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育人场所,有力推动我校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绿满家园、美丽潮南”的活动要求,以“提高校园及周边环境质量,优化育人环境”为目标,各学校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突出特色,把校园及周边绿化建设、环保建设与学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和谐优美的校园环境。
1、坚持因地制宜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先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树木花草来绿化校园,并配合校园及周边建筑物的实际,统筹布局,科学绿化,优化育人环境。
2、坚持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和注重经济实效的原则,采取学校经费挤一点、争取社会力量捐一点的办法,同时,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大力开展义务植树种花种草活动,既要经济合理又有绿化效益,切实加快校园绿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我校校园绿化覆盖率,美化校园环境,弘扬生态文明,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从现在开始至20XX年底分为三个阶段对我校校园进行绿化美化建设专项工作,掀起校园绿化美化的高潮,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扎实加强校园净化环保工作的前提下,对校园及周边的绿化作科学规划,要有服务于城乡绿化格局的整体观念,因地制宜,能花则花,宜树则树,适草则草,做到既注重整体绿化效果,又讲究投资效益,为争创绿色环保学校打下基础。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3月4日—20XX年 3月10日)。制定绿化美化实施方案,在全校积极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摸排、调查工作,为下一阶段集中行动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现在至年底)。各学校集中开展校园绿化美化活动,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6月、9月、12月)。教育局成立检查组对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绿化美化目标任务,并建立校园绿化美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以翁俊升校长为组长,廖焕坚副校长、吴良武主任为副组长,郑楷泽主任、周昭进主任组成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系统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切实把绿化工作纳入到学校正常管理范畴中来,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2、环保宣传,美化建设。要把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纳入重要议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组织开展校园绿化建设宣传和卫生清扫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绿化校园建立在净化校园的基础上,提高广大师生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标语、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师生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广大师生树立环保美化校园、爱护花草树木的思想,积极参与到学校绿化美化建设中来。在校园绿化建设之前,要专门安排以清理校园内卫生死角为重点的大扫除,为校园绿化建设打基础,并将校园净化工作贯穿到整个绿化建设的过程中去,着力建立健全落实各种环保制度,以此形成校园净化绿化美化的长效机制。
3、科学规划,认真组织。要把校园绿化美化规划纳入城乡绿化的整体规划,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具体详细、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绿化美化方案上报教育组。
种植时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树苗成活率,要建立班级绿化美化管理区域,把养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可以通过开展“我为校园添点绿”的认植行动,建“教师林”、“少先队林”等活动,把学校德育工作与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既绿化美化又育德育人的目的;学校后勤应充分作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监督,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绿化美化工程圆满完成。
4、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的开展。提升校园绿化美化建设质量,加快校园绿化美化建设步伐。
5、广拓渠道,保证经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确定校园绿化经费的投入标准, 大力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发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植树活动,并积极拓宽渠道,争取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足额筹措绿化建设经费,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重经济实效,确保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使校园绿化建设资金落到实处。
6、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定期开展创建绿色环保校园检查,督促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并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府办函【20XX】32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新一轮绿化柏塘大行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构筑农村生态保障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首先在当前开展的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村庄、已被授予的省级生态村、正在创建的市级生态村、三资平台建设试点村和省级、市级扶贫村中实施,逐年向所有村庄推进,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通过此项活动,全面做好六个重点区域(镇街、道路、村庄、庭院、水边、山坡)绿化美化,提高村庄绿化率,增加森林景观点,建立健全村庄生态保护体系,到20XX年实现全镇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XX年实现全县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据原有森林资源,立足实际,区别各村情况,在乡村绿化过程中按照科学分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重点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整体提升乡村景观形象。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使活动村村有两点。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要体现政府主导,以村责任主体的工作机制。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体群众共享。
四、建设内容
按照“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要求,整村推进村庄绿化工程。
(一)建设环村绿化带。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二)营造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或相对集中联片的绿地、村镇主要出入口等位置开展既鲜明又符合自然生态条件的整体风景林营造,突出种植乡土树种特色。
五、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建设阶段。20XX年3月底,成立领导机构,全面作出部署;对照县政府制定的方案,认真组织制订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做好准备。
(二)逐年推进阶段。各村每年年初都要制订新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要求,做到逐年推进,实现美丽乡村“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建设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摆上重要仪事日程,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规划先行,有序开展;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统筹布局农村公园基础设施,将此实施方案与正在编制的村庄规划相结合,进一步补充完善好农村基础设施规划。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的资金,按照“三三四”的比例,市出资30%、县出资30%、镇村出资40%筹措。各村要合理安排好市、县镇级专项资金,同时按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把群众、乡贤、企业和各村积极性调动起来,逐步建立督促检查等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美丽乡村。绿满家园”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植树造林绿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工程建设,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贯穿绿化工作的全过程,遵循少花钱,多办事,事半功倍的原则,抓好这次“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要用乡土树种,不能用大苗,原则上主张胸径不能超过4厘米(特殊情况除外)。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根据最终方案于4月2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申请县政府下拨建设资金。
(五)、强化管护,保障成效。“三分种,七分管”,种的是基础,管是关键。各村要切实负责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专人管护责任,防止“今年种、明年死”,要包种包生,加强抚育、除草等,确保幼树早日成林,确保工程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