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整改方案
一、改造范围
东胜区建成区域内的老旧小区。主要对象是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
二、改造目的
通过改造,使老旧小区达到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环保、适宜人居的目的。
三、改造内容
1、供热系统改造
包括室内系统分户控制、热计量改造,实现单户可控,室内温度可调,可按计量收费的目的。室外供热系统的改造,按照节能建筑的用热指标对管网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加装平衡、控制、计量装置,做到按需供热,减少热量损失。热源系统改造,对换热站(锅炉房)进行供热能力核算,对供热设备进行优化,通过智能控制、变频控制来降低电能、热能的消耗。
2、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主要指建筑物的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气密性改造、阴阳台封闭。通过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可大大降低热损失,提高人体舒适感。
3、供水管网改造
原有的供水管道大都老化严重,跑冒滴漏司空见惯,常常因为故障而停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的供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并行,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将原有的供水管道更换为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塑料管道,提高管道使用寿命。
4、排污管网改造
老旧小区的排污管网年久失修,管道堵塞及污水溢出现象时有发生。将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使水流顺畅,减少堵塞。
5、绿化、亮化、硬化改造
“三化”改造主要是维修、补充、完善,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
6、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为丰富居民业余休闲文化生活需求,在老旧小区适当建设一部分公共活动室,添置一些体育活动设施,满足人们的文娱生活、体育锻炼需求。
四、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
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内容杂,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调查老旧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面积、居住户数、面积分布、楼栋数、单元数、建筑物的基本结构情况,了解小区地下管网的使用情况等等。调查过程中要涉及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供热、供水、排污、供电等相关单位。调查一定要详细、真实,为做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2、施工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摸底调查阶段提供的基本情况作出具体的施工设计。这一阶段需要聘请有类似经验的设计院进行,施工图完成后要邀请有关单位、业界专家进行图纸会审。施工图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又要符合实际情况。
3、项目招投标阶段
根据改造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打包招标,招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实力的施工、监理单位来承担老旧小区的维修改造任务。
4、项目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统一指挥、协调,对每一项工程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
5、项目验收阶段
验收包括进度验收、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每次验收须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要做到每完工一项验收一项。
6、项目评价阶段
改造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改造评价,尤其是节能评价,要请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能效评价。
五、经验总结
根据已完成的改造项目取得的效果及反响,针对改造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认真总结改造经验,形成系统的改造管理模式,为后续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巩固“五城同创”阶段性成果,计划到20XX年末,完成市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中心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区级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社区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遵循试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改造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抓好长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市区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绿化美观、安全整洁的目标。
三、整治任务
按照市政府交办、区级政府(管委会)筛选、业主诉求三结合的原则,根据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长短、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因素,经过推荐公示、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改造整治任务。
四、整治内容
(一)停车位改造整治
内容: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
目标:增加车位,改善环境,不堵车,出行方便。
(二)雨污管网改造整治
内容: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目标:实现雨污分流。
(三)绿化改造整治
内容: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
目标: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
(四)供水改造整治
内容:小区内未通自来水的要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确保多层房屋水压能够保证顶层使用。
目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压稳定。
(五)环卫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目标: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六)通信线路改造整治
内容: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走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目标: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不走明线。
(七)供气改造整治
内容:未通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管道(线)。
目标:燃气进小区。
(八)技防设施改造整治
内容:对技防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
目标:技防设施探点布置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
(九)道路、硬化、照明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及照明设施进行修复或增建,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
目标: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根据需要实施夜景亮化提升。
(十)小区容貌改造整治
内容: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统一规划外立面空调机位,对外挂空调进行遮蔽。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创卫宣传落实不到位事项进行集中整治。
目标: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空调机位布置合理,空调隐蔽;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整体环境符合创卫要求。
五、时间安排
(一)整治试点。
以宿豫区雨露小区,宿城区靳塘小区、幸福安置小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龙花园小区,市湖滨新城新城家园一期等5个小区为此次改造整治试点小区。
1.制定计划、宣传发动(5月20日前)。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对纳入改造整治试点的小区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审查,落实整治资金。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小区的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组织实施、快速推进(10月20日前)。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按照整治方案,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尽快选择队伍进场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区整治工作。
3.竣工验收、总结推广(10月底前)。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改造整治方案和目标进行竣工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小区改造整治经验,指导后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
1.前期准备阶段。各区(开发区、新城)根据老旧小区年度改造整治计划,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改造整治资金。加大对改造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做实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各区(开发区、新城)根据改造整治方案,组织改造整治工作,倒排工期,加强改造整治督察考核,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
3.考评验收阶段。严格按照改造整治目标进行竣工验收。对各区(开发区、新城)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通报。
(三)长效管理
1.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各区(开发区、新城)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整治成果。
2.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物价部门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三年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
3.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各区(开发区、新城)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各区(开发区、新城)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街道(乡镇)要问责,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退。
六、资金保障
改造整治资金按照业主承担一点、企业负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方式筹措。
(一)业主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筹集使用部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
(二)相关企业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由各专营单位负责。需要向业主收取的抄表到户、初装等费用,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基础上尽量实行优惠。
(三)政府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资金,由各区(开发区、新城)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对市府新区和老城区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政府实际投入的30%由市级财政承担。
改造后的停车位等共用部位租金收益,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整治。
对改造整治项目有上级补贴资金的,各区(开发区、新城)政府(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同时,市、区相关部门涉及改造整治内容的相关经费应进行整合,尽量向老旧小区倾斜。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升市区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20XX-20XX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改善市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顺利推进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城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为居民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良好生活环境。5年内,完成危房拆除安置278户,棚户区改造3800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共惠及群众近20万人,实现市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党政得民心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群众参与。各区政府(含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对改造提升工作负全责。工作中,要尊重民意民愿,做好群众意愿征询,让居民全程参与改造整治提升行动。
(二)统一标准、统筹规划。对整治提升的小区,要科学组织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施工时序,明确统一的建设和验收标准,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对地下管线改造要统盘考虑,一步改造到位,避免重复建设。
(三)自主申报、优者为先。本着“先急后缓、综合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由业主或小区自主申报,各区综合平衡,先期改造整治危旧房屋以及改造最迫切、群众意见最统一的小区。实施过程要严格程序、依法推进。
(四)改管并举、注重长效。落实街办、社区、业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整治提升后的物业小区要全部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起市场化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前改后乱”。
三、改造整治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危房拆除类。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其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需立即搬迁。各区依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进行公益性征收,根据居民意愿,实行异地安置或货币化补偿,并优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提倡货币化补偿,若居民选择现房安置,由相关区政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部分商品住房进行现房安置,实现房屋搬迁“零过渡”。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78户居民搬迁和房屋拆除,防止原居民“回流”。征收后的土地优先用于公共服务,如社区服务用房、居民健身广场或公共停车场建设等,产权按照投资比例分别归市、区两级政府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所有。
(二)棚户区改造类。暂时不必立即拆除,也不具备整治提升价值的老旧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对列入棚改的项目,由所在区政府逐一进行规划包装,对零星分散的棚户区,结合区域现状和提升社区综合配套建设整体谋划,采用就近整合或项目捆绑模式,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提高容积率,最大限度实现资金平衡。采取现房安置,实现“零过渡”,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对地块小、征收成本高、受规划条件限制大,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改造片区,由各区根据项目规划条件、资金平衡核算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5年内,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屋改造3800户,惠及群众1万余人。
(三)整治提升类。对整治提升价值较高的老旧小区,实施环境治理、房屋修缮、设施完善、节能改造等“四大工程”,根据群众意愿和小区实际,进行重点改造提升。5年内,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惠及18万人,其中20XX年整治提升5个小区。
1.环境治理工程。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建设;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恢复绿化功能;治理“脏、乱、差”,清除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完善环卫设施,配置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2.房屋修缮工程。对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报箱等进行修缮更新;对外墙及屋顶进行防漏、刷面处理,对具备条件的屋顶实施“平改坡”;修缮楼道台阶、扶手、楼道窗、楼道灯、防盗门等,粉饰楼道。
3.设施完善工程。修整小区内道路及小区周边背街小巷,修复或安装路灯;增建、增划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修建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修复或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或铺设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管线;修复或补建消防设施和器材,畅通消防通道;疏通、维修排水管线,补齐污水井盖,具备条件的,实现雨污分流;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鼓励增建部分营业用房,运营收入弥补后续管理服务费用。
4.节能改造工程。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保温改造;实施供热采暖设施改造,对没有集中供暖的铺设供热管网,进行集中供暖改造;安装供热计量和室内温控装置,实现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雨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征询意见
每年10—12月份,各区确定次年度的任务目标,通过“两轮征询法”,广泛征询群众意愿,最终确定整治提升的老旧小区名单及整治提升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1.第一轮征询,确定“是否改”的问题。就补偿安置方案、搬迁征收程序、整治提升初步设计方案及需业主承担的预计费用等事项征求业主意见,90%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可列入改造整治提升计划。
2.第二轮征询,解决“怎样改”的问题。对房屋征收的小区,85%以上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后,各区再下达征收决定,正式启动征收工作。需整治提升的,将拟定的整治提升方案分类分项征求业主意见,经85%以上业主同意后,作为小区最终整治提升方案。对个别有异议的,由相关区分类做好群众工作,群众满意度高的,优先安排改造提升。
(二)组织实施。各区根据确定的项目,精心组织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每年4月底前进场施工,次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同时推行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或业主自治,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五、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集。
(一)危房拆除类。依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进行补助,征收安置费用由各区财政列支,市财政按拆除户数进行补助,具体工作由各区承担。今后再出现的危房,由各区优先安排住房保障,及时搬迁、妥善安置。
(二)棚户区改造类。最大限度地用好国家政策银行贷款,争取棚改资金。征收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享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政策以及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对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政策”的原则,给予一定土地匹配等政策扶持。
(三)整治提升类。一是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改造提升的相关政策,用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二是落实市级扶持资金。对按计划开工、竣工的项目,由市级财政按户打包补助。其中,奎文区、潍城区范围内的项目,20XX-20XX年每户补助7000元,20XX-20XX年每户补助4500元;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坊子区、高新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20XX-20XX年每户补助4500元,20XX-20XX年内每户补助3000元。三是落实专营设施改造资金。实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对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居民每户交纳350元,其余由市、区财政和供水企业各承担1/3;对申请供气的旧住宅小区居民,供气企业应减半收取开户费;对申请供热的,业主户内专有部分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供热企业减半收取开户费,进行分户计量的,一户一表改造政策按《关于做好城区供热计量改造工作的通知》(潍政办〔20XX〕96号)执行;红线内户外供热设施,由各区对供热企业进行适度补贴,可从市级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区财政匹配。对低保家庭,业主应承担的费用由区级财政及专营单位按各承担一半的比例足额补贴。四是吸纳社会资金。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供热企业的后期运营成本和效益相结合;对停车场、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改造,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参与。
(四)落实物业管理补助资金。为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对接管老旧小区并签订3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根据财力状况和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建设、财政、规划、市政、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区要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的改造整治提升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市级财政按照改造项目进度和上级资金使用政策,及时拨付区级财政,由各区统一调配使用。危房改造资金,市财政一次性拨付到区财政。整治提升项目资金,项目开工后,市财政按60%预拨至区财政,剩余的40%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拨付。
(三)加强项目监管。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执行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按程序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等各项手续。老旧小区确因历史原因导致有关资料缺失的,有关部门、单位经核实后应予以特殊办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改造整治提升项目施工、监理、验收的过程监管,确保改造整治提升项目符合各项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改造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四)加强任务考核。每年年初,根据年度改造整治提升计划,市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项目改造完成后,市级从改造户数、改造内容、改造标准、配套资金到位、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各区按标准要求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超额部分每户按10000元(奎文区、潍城区)和6000元(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标准补助;完不成的,每户按10000元(奎文区、潍城区)和6000元(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标准在来年补助费内扣除。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引导老旧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拥护支持。
为切实改善市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升市区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为顺利推进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XX年—20XX年,在市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城市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为居民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良好生活环境。5年内,完成危房拆除安置278户,棚户区改造3800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共惠及群众近20万人。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群众参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尊重民意民愿,做好群众意愿征询工作,居民全程参与改造整治提升工作。
(二)科学组织、统筹规划。对整治提升的小区,要科学进行规划设计,确定改造的内容和施工顺序,地下管线建设要综合设计施工,一步改造到位,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三)自主申报、优者为先。本着“先急后缓、综合平衡、分步实施”的原则,由业主或小区自主申报,各区综合平衡,先期改造整治危旧房屋以及改造最迫切、群众意见最统一的小区。实施过程要严格程序、依法推进。
(四)改管并举、注重长效。落实街办、社区、业委会“三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整治提升后的物业小区要全部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建立起市场化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前改后乱”。
三、改造整治内容及方式
(一)危房拆除类。此类房屋是指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其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需立即搬迁。各区、开发区依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进行公益性征收,根据居民意愿,实行异地安置或货币化补偿,并优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搬迁后的房屋要立即进行拆除,防止原居民“回流”。征收后的土地用于公共服务,如社区服务用房、居民健身广场或公共停车场建设等,产权交由政府或投融资平台。
(二)棚户区改造类。暂时不必立即拆除,也不具备整治提升价值的老旧小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过程中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用好容积率。对列入棚改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规划包装。对零星分散棚户区,结合区域现状和提升社区综合配套建设整体谋划,采用就近整合或项目捆绑模式,适当提高容积率,最大限度实现资金平衡。二是采取现房安置,实现“零过渡”,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三是项目政策差异化,实行“一区一策”。对于地块小、征收成本高、受规划条件限制大,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改造片区,由区里根据项目规划条件、资金平衡核算情况提出建议,向市里报批。除享受国家棚改补助政策外,征收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市政府将根据项目情况给予土地匹配、资金政策等扶持。5年内,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屋改造3800户,惠及群众1万余人。
(三)整治提升类。对于整治提升价值较高的老旧小区,重点实施环境治理、房屋修缮、设施完善、节能改造等“四大工程”,也可根据群众意愿和小区实际,选择其中1至3项工程,进行有重点的改造提升。整治提升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同时要注重融入地方特色和保护传统文化。5年内,整治提升老旧小区5.6万户、18万人。
1、环境治理工程
(1)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建设;
(2)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恢复绿化功能;
(3)治理“脏、乱、差”,清除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完善环卫设施,配置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
2、房屋修缮工程
(1)对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2)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报箱等房屋部件构件进行修缮更新;
(3)对外墙及屋顶进行防漏、刷面处理,对具备条件的屋顶实施“平改坡”;
(4)修缮楼道台阶、扶手、楼道窗、楼道灯、防盗门等,粉饰楼道。
3、设施完善工程
(1)修整小区道路,修复或安装路灯;
(2)增建、增划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修建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3)修复或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
(4)改造或铺设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管线;
(5)修复或补建消防设施和器材,畅通消防通道;
(6)疏通、维修排水管线,补齐污水井盖,具备条件的实现雨污分流;
(7)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鼓励增建部分营业用房,运营收入弥补后续管理服务费用。
4、节能改造工程
(1)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保温改造;
(2)实施供热采暖设施改造,对没有集中供暖的铺设供热管网,进行集中供暖改造;
(3)安装供热计量和室内温控装置,实现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
(4)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雨水收集和污水处理及中水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两轮征询意见
每年年初,各区、开发区根据《20XX—2018年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任务目标表》确定的年度任务目标,通过“两轮征询法”,广泛征询群众意愿,确定本年度整治提升的老旧小区名单及整治提升方案,报市级备案组织实施。
1、第一轮征询,确定“是否改”的问题,就补偿安置方案、搬迁征收程序、整治提升初步设计方案及需业主承担的大概费用等问题征求业主意见,90%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可列入改造整治提升计划。
2、第二轮征询,解决“怎样改”的问题。对房屋征收的小区,85%以上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后,区政府再下达征收决定,正式启动征收工作。对整治提升的,方案进行详细设计后,分类、分项征求业主意见,经85%以上业主同意后,作为小区最终整治提升方案。对个别有异议的,由区里分类做好群众工作,严格工作程序,依法推进。
(二)组织实施。各区、开发区根据年度计划和整治提升方案,精心组织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每年4月底前进场施工,次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同时推行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或业主自治,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五、资金来源
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资金,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集。
(一)危房拆除类。依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进行补助,征收安置费用由各区财政列支,市财政按50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具体工作由各区承担。群众选择现房安置的,可由相关区政府利用补偿资金,在周边或适当位置集中采购部分商品住房进行现房安置,实现房屋搬迁“零过渡”。安置房屋享受价格、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今后再出现的危房,由各区优先安排住房保障,及时搬迁、立即拆除、妥善安置。
(二)棚户区改造类。要最大限度地用好国家政策银行贷款,争取棚改资金。征收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享受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政策以及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对不能实现收支平衡或不宜在原址回迁安置的,按照“一项目一政策”的原则,由政府给予一定土地匹配和资金政策等扶持。
(三)整治提升类。一是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改造提升内容的相关政策,用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二是落实市级扶持资金。根据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实际落实的具体内容进行资金预算,扣除上级奖补资金、专营单位和业主承担部分后,中心市区项目,市和区各承担50%,寒亭和坊子区的项目,市承担25%,区里承担75%。市级财政约需每户扶持5000—10000元。三是落实专营设施改造资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改造费用,业主户外部分,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业主户内专有部分的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改造成本价;对于改造成本较大的,由区级财政、专业经营单位对业主进行适度补贴,业主承担费用原则上不低于总费用的1/3。其中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改造资金按户均800元计算,居民每户交纳350元,其余由市、区财政和供水企业各承担1/3;对申请供气、供热的旧住宅小区居民,供气、供热企业应减半收取开户费。对低保家庭,业主应承担费用由区级财政及专营单位按5:5比例足额补贴。四是吸纳社会资金。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供热企业的后期运营成本和效益相结合;对于停车场、生活服务设施等建设改造,可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参与。
(四)落实物业管理补助资金。为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对接管老旧小区并签订3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根据财力状况和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扶持政策,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建设、市政、规划、财政、民政、公安、国资委、审计等部门以及各区、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落实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各区、开发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落实。
(二)加强资金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市级财政按照改造项目进度和上级资金使用政策,及时拨付区级财政,由各区、开发区统一调配使用。项目开工后,市按每户5000元预拨到区财政(寒亭和坊子区按2500元/户),剩余资金待改造项目综合验收后,以奖补的形式进行拨付。社会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和相关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业主户内专有部分改造资金,由所在街道、社区收取业主承担部分后,交付专业经营单位。改造提升资金及补助资金的核算、划拨和使用,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察、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情况,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工作成效列入各区科学发展点评考核及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内容、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引导老旧小区居民都积极参与进来,献计献策,把这轮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真正做成老百姓工程、民心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拥护支持,真正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