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少年评比方案
一、活动背景和目的:
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白事理,做个有修养的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水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快乐读书的活动,让全校学生在读书中体味生活的乐趣,在读书中快乐地成长与进步。 为积极打造翰墨飘香、格调高雅、文明向上的书香校园氛围,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书香少年”评选活动,努力营造全校读书氛围,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让学生与好书做伴,与大师对话,为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
二、评选范围:全体学生
三、评选时间:每学期第16周
四、评选人数:全校共20名
五、评选过程:
(1)、各班海选5名;
(2)、个人成果展示;
(3)、全校投票评选;
(4)、表彰奖励。
六、评选标准:
1.热爱阅读,乐于借书、购书,拥有自己的小书架,一二年级个人藏书不少于10本,三—六年级个人藏书不少于20本。
2、爱惜图书,对于学校、图书馆中借阅的图书不损坏、不涂画、不丢失;学期中有丢失图书者,一票否决。
3、有良好的阅读习惯,一二年级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三—六年级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有较广的阅读视野,阅读量大,一二年级一学期阅读课外书5本以上;三—六年级一学期阅读课外书10本以上。
5、能认真阅读相应年级课外阅读推荐书目中的中外名著,做到有阅读,有记录。评选时,能提交《家校联系本》。
6、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等组织开展的各种读书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秀,能在全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7、在学校网站以及各级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者优先。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
福建省读书援助协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关工委德育中心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省各地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下同)。可由学校统一组织也可由学生自主报名参加。
三、评选目的
“书香少年”评选旨在推进书香校园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动员广大中小学生自愿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阅读活动,争先创优、树立榜样,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
四、评选原则
(一)“书香少年”评选主要是促进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和阅读水平的提高,激励学生对阅读的热爱和追求,引领广大学生多读书、会读书。
(二)年龄在8-16岁,爱读书,课外阅读量大;有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对书有独特的解读与感悟,勤于思考。
五、奖项设置
(一)书香少年:对于积极参加读书活动、阅读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书香少年”奖项;评选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含中职学校)两个组别进行。校级书香少年一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三,二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六,三等奖为参加人数的百分之十。
(二)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对于积极指导学生参与阅读评选活动,成绩优异的教师授予“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奖项。
(三)书香班级:对于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阅读评选活动、成绩优异的班级授予“书香班级”奖项。
(四)优秀阅读学校:对于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阅读评选活动且参与人数多、活动成效高的学校,授予“优秀阅读学校”奖项。
(五)特别奖:在荣获各县、市级优秀书香少年的学生中,按比例选拔100名,集中参加省里的现场比赛,从中选出10名优胜者授予“十佳书香少年”荣誉称号,并入围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中国读书少年”福建赛区选拔赛。
六、评选办法
(一)以得分高低为序分别评出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书香班级、优秀阅读学校等各奖项。
(二)每位参赛选手列出自已最熟悉的10本课外阅读书目,并以“我的一本课外书”为题,进行1-2分钟的演讲;接着由评委提问,选手当场作答;时间约为2-3分钟。评委根据演讲与作答情况进行打分,按分数排出高低。
(三)“十佳书香少年”通过集中福州现场比赛的方式评出(具体办法另定)。
(四)具体采取层层评选推荐的方法进行评选。
1、“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和书香班级初评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书香少年”各奖项、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为参与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一至五)、书香班级(为参与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的推荐表(见附表一、二、三)和优秀阅读学校申报表(见附表四)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
2、各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认真审核并将上述推荐表、申报表汇总到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
3、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评选后,于次年2月底前将所辖的“书香少年”、优秀阅读指导老师、书香班级、优秀阅读学校的评选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关工委。
4、省教育厅关工委将在每年的6月10日前评出各类奖项,并于每年暑期组织“十佳书香少年”的全省现场比赛。
七、奖励办法
(一)所有获奖者均可得到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各级“书香少年”一等奖获得者及参加省比赛的优秀选手均可获得价值100元的奖品。
(三)“十佳书香少年”可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
(四)优秀阅读指导老师获邀参加全省读书经验交流会,并免费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有关阅读培训。
(五)优秀阅读学校可获赠一定数量的新书。
(六)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八、“书香少年”活动办公室设在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8楼。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王老师0591-87806224
为促进我校“书香工程”的深入开展,引导和培养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学校将进行“书香少年”评比活动,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评比内容:
书香少年、书香示范少年、书香十佳少年
二、评比条件:
(一)“书香少年”评比条件:
(1)爱惜图书、热爱读书,节假日喜欢到书店、图书馆买书、看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
(2)喜欢与别人交流自己的读书感受,能够把自己读到的好书推荐给其他人共同分享。
(3)每天有二十分钟以上的阅读时间,善于积累,养成每天阅读书报的良好习惯。每半年(1-6月;7-12月,下同)能认真完成学校和班级推荐的阅读篇目,阅读书籍达10本。
评选名额: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学生都可评为校级“书香少年”,将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二)“书香示范少年”评比条件:
(1)在阅读完成学校和班级推荐的阅读篇目外,能进行自主阅读,每半年阅读书籍达15本及以上。
(2)能主动写读后感或好书推荐,每半年有2篇较高质量的读后感或好书推荐发表在班级主页上。
(3)能积极参加班级、年级组、大队部、德育处组织的读书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秀,能在全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符合条件1,未符合条件2的降为“书香少年”)
评选名额: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学生都可评为校级“书香示范少年”,将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三)“书香十佳少年”评比条件:
每半年阅读数量在年级组前十名的学生。
评选名额:
每个年级组十名,将在迎元旦、迎六一大型庆祝活动时进行表彰。
三、评比要求:
1、每学年5月底、12月底进行评定,符合“书香少年”“书香示范少年”评比要求的学生先由班级申报,再德育处核实,最后学校审批。
2、“书香十佳少年”由德育处根据年级阅读实际情况进行评比。最终评选为“书香十佳少年”的学生须上交介绍其特色的材料一份(200字左右,可让学生自我介绍读书简况,包括:学生读书照片,读书格言及感受、各种读书活动的参与情况与结果等。校园网将择优刊登)。
为了进一步营造书香校园文化氛围,鼓励学生以书为友,进行丰富的课外阅读,形成学良好的阅读氛围和阅读传统,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书香少年”的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书香伴我成长,经典浸润童年。”
必读书目:
三年级上学期阅读:《一百条裙子》[美]埃斯特斯、《小飞侠彼得·潘》[英]杰姆•巴里、《长袜子皮皮》[瑞典]林格伦
四年级上学期:《时代广场的蟋蟀》(美国)乔治•塞尔登、《亲爱的汉修先生》[美]贝芙莉•克莱瑞、《夏洛的网》(美)怀特
五年级上学期:《森林报》(春)《草房子》《四弟的绿庄园》
六年级上学期:《昆虫记》《狼王梦》《蓝色的海豚岛》
“书香少年”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起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10分)
2、读书量大: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万字,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25万字。中、高年级能做读书笔记,能写较为具体、真实、生动的读后感。(20分)
3、在暑假亲子共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读书活动(读写绘、征文等)且成绩优异,在校级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奖或在校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者优先。(10分)
5、必读书目知识问答。(50分)
三、评选方法:
采用个人、班级申报——班主任审查——学校考核小组评审三步进行。申报、个人、班级填写申报表,进行读书情况的小结,(有各类活动资料介绍及展示)教科室初审,学校考核小组按照申报情况进行考核,产生“书香班级”“书香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