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特殊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关系我市长远发展,对全面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研究和编制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3号)和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一)体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努力保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基本态势,进一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围绕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和“三个50%”的目标,实施“生态建市、产业立市、文化强市、和谐兴市”四大发展战略。要更加注重人均水平,力争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保持一个较高水平。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
(二)体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要把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走高端化和终端化的路子,注重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发展,努力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推进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三)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四)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新的创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五)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真正落实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上。
二、编制任务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加强对重大课题的研究
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对一些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经济结构、科教文化、深化改革、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市发改委已经印发,市发改委业务科室均承担有相应的课题研究,一些涉及深远的重大前沿课题将以招标或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
总体规划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性、纲领性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区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十二五”总体规划期限为20XX-20XX年。要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主要是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要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贯彻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中。总体规划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指标设置上要体现经济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做实做深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确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要明确建设时序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涉及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水、煤炭、盐等重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以及需要政府扶持或调控的产业等。实施专项规划目录制,规划目录由市发改委征集有关部门意见后研究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公布。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市发改委审核,报市政府审定批准。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发展为目的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区域内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具有战略性、空间性和约束性。“十二五”期间,主要编制实施《平宝叶鲁一体化发展规划》。(四)认真做好县(市、区)规划县(市、区)规划要注重体现比较优势,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避免各县(市、区)规划面面俱到,内容雷同。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市、区)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在进度安排上,要与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并略有超前。县(市、区)发改委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和前期研究阶段):20XX年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确定专项规划目录,做好“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起草“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并与省里基本思路进行衔接。
(二)第二阶段(纲要框架研究阶段):20XX年上半年。在充分与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衔接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和初稿。通过新闻媒体、相关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和取得成果,及时吸纳社会各界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更多地吸收民智、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组织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三)第三阶段(纲要完善阶段):20XX年下半年。完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评估稿,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提出相应的评审报告。做好规划纲要纵向和横向的衔接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总体规划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
(四)第四阶段(纲要审议通过阶段):20XX年初。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进一步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形成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四、编制要求
(一)理顺关系,确立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是我市“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总体上要按照“强化总体规划的功能,做深专项规划,重视区域规划,做实县(市、区)规划”的思路和要求,建立起以总体规划为龙头、专项规划为支撑、市(县、区)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总体规划要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减少行业发展等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充实属于政府公共职责范围内的内容。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要量化,任务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布局要合理,措施要可行,要成为项目决策和政府安排投资的依据。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县(市、区)规划要更多地体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成为最贴近人民群众、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
(二)密切协作,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规划衔接是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十二五”规划期间,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全国和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区域或行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
(三)发扬民主,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公众参与是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要坚持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开放性,在编制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参与制度,采取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本思路、总体规划草案形成后,要在平顶山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意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它规划也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询意见。对于县(市、区)规划,特别是其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专项规划,应当直接听取群众意见。
各级各类规划都应在规划送审前进行充分论证,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提出论证报告。论证由中介机构、专家、各职能部门、企业界以及其他代表等参加,要尽可能扩大参与面,以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李恩东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张弓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完成。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和协调。(二)设立专家咨询组
为使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省直相关部门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参与“十二五”重大问题和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讨论,负责规划纲要的评审论证并提出专家论证报告。专家咨询组的组成人员由市发改委负责提出,报市政府确定。(三)落实经费保障“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论证经费,市财政要按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二五”是我县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是加快我县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县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前期研究以及编制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更新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我县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县内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相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
2、坚持综合协调、相互衔接的原则。一是要对“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进行科学继承,体现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做好我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全县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级规划要相互协调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三是做好与市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
3、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在规划理念上,要突破传统的规划定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在规划目标上,要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在规划内容上,要科学务实,重点突出,避免脱离实际、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将专项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做深做实,将重大发展项目的安排实施列入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指引;在规划方法上,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选择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避免随意性。
4、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广泛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规划调研及学习培训。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发改委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全县“十二五”(来源:***)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确定。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提出、县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
(四)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县政府审定。
(五)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乡镇规划、县城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编制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乡镇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县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要与县发改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县发改局备案。
三、规划编制的期限、体系和编制工作分工(二)规划体系:包括××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乡镇级规划等。
(三)工作分工:编制“十二五”规划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合力。分工原则:综合部门承担综合领域的任务,专业部门承担专业领域的任务。2、规划编制安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编制,其余30个专项规划由各职能部门自主编制,业务要求强的规划,需要委托编制的规划,需经县规划领导小组会同意后,方可委托编制。(具体编制任务分工见附表2)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县的实际,将我县的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4月底以前)。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前期研究课题,起草形成规划思路,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
1、抽调专人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落实研究课题承担单位(详见附表1),于4月15日底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通过专家咨询小组的审查。
3、收集资料、开展对“十一五”运行情况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和编制。
4、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在汇总分析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我县“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经过广泛听取意见以及专家小组咨询,并与省、市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4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同时,以基本思路为指导,提出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5、完成与市重大项目衔接工作,保证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的盘子。
6、编制宣传(利用会议、培训、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此期间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20XX年5月—11月)。全面开展××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级规划编制。2、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3、通过广泛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反复修改完善。
4、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
5、有关部门在20XX年11月底前相应完成专项规划初稿。1、《“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
2、《“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由县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3、各专项规划按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修订,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划管理权限报批、印发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县“十二五”规划成果汇编成册。
4、3月底做好规划编制总结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总结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实施情况进行预测,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前期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县规划和市、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使我县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要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
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我县“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县政府成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咨询小组。组建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小组,负责对“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草案以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强化人员保障。要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部门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写队伍,具体负责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及部门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八、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定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具体负责规划的编撰工作,并在办公条件、时间安排、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强上下联系和检查督促。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加强上下信息交流,确保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圆满完成。
(三)建议邀请云南省政府经济研究室以及市相关单位给予指导,帮助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二五是全国农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而有效的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关系着我省农业经济的重要发展,这次“十二五”规划是新中国60年后的一次再出发,所以我们要有新的发展思路,同时,它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实行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因此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根据省政府、农业部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夯实发展基础,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合理确定“十二五”农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发展重点及保障措施。努力把“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规划编制任务和分工
在配合农业部和省发改委等部门编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重点规划的同时,重点组织编制以几个层次的规划。
(一)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突出我省农业优势特色,明确全省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厅发展计划处牵头,会同有关处室编制(附规划大纲)。
(二)行业规划
根据“十二五”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种植业、畜牧业、草业、渔业、农机化等四个行业发展规划。具体由厅种植业处、畜牧处、渔业处、农机局分别牵头,相关专业站配合编制。
(三)优势特色产业规划
主要编制草食畜、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酿酒、特色渔业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由产业化处、渔业处牵头,相关业务处、站配合编制。
(四)专项建设规划
1、种植业方面专项规划:主要是旱作农业、节水农业、、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规划,由种植业处负责编制;
2、畜牧业专项规划:动物防疫体系由省兽医局负责编制;畜禽良种工程由畜牧处负责编制;
3、渔业专项规划:水产良种工程由渔业处负责编制;
4、其它专项规划:农技综合服务体系由科教处负责编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体系由农经处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由产业处负责编制;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由市场信息处负责编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编制;草原生态保护和利用建设规划由草原处负责编制;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由科教处、能源办负责编制;农村清洁工程由科教处、环保站负责编制。在具体在编制中,各相关处室分别协调厅属相关业务站参与配合。
(五)市州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
各市州农牧主管部门可依据本级政府统一部署编制本辖区在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三、进度安排
分为4个阶段:
前期调研阶段安排(20XX年2月至4月底):印发规划方案、成立编制机构。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加强与农业部和省上农业发展基本思路的衔接;各处室、单位确定规划编制规划重点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思路研究阶段(20XX年5月):研究确定“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发展重点,拟定规划编制提纲和重点领域,邀请省上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等座谈征求意见。
草案起草阶段(20XX年6月至7月底):各处室、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按照任务分工起草各类规划基本框架,纲要基本框架。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
规划评估完善阶段(20XX年8月至9月底):厅发展计划处统一对各项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厅务会议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农业部报送省发改委。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厅相关处室、单位要对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分析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判断“十五”期间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制约因素及面临的发展机遇。测算和确定“十二五”规划指标、主攻方向、重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在当前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条件下,要把应对自然灾害等各种复杂因素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谋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科学测算和设置规划指标。一是兼顾全面和重点,在全面反映产量、产值、农民收入的同时,突出对促进产业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二是兼顾连续性和阶段性,既要与“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保持一定连续性,又要与国家和省上农业方面新要求有机衔接;三是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又要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四是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反映强基础、保安全、促增收等的职责要求。
(四)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五)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以增强规划在解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行业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相互不能矛盾的原则。要加强规划间主要指标、规划重点、重大政策等由各处相互衔接。同时,注重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相应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牧厅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发展计划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发展计划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处室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编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相关处室、厅属单位加强各市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厅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抽派专家,组成不同专业结构的规划专家咨询组,负责规划的咨询、论证、评估等。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规划专家咨询组的意见,规划初稿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讨论。
(三)落实规划经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按照统一申请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厅发展计划处、财务处分别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争取,专项支持按各规划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署和安排,“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使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更好地完成编制工作任务,从现在开始正式启动经开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规划体系
规划期为五年,考虑与20XX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远景目标有机结合,总体规划名称暂定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到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二五”规划)
(一)总体规划。强调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增加制度创新、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环境建设等,根据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家长吉图一体化战略的大背景下,明确各专业园区发展重点和目标。
(二)专项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延伸、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发展要求,体现开发区投资方向和着力点,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和措施,提出量化指标,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产业园区及镇规划。即产业园区规划、兴隆山镇规划和南区改造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强调地域空间布局,统筹协调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开发区成立“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吴德金、张焕秋
副组长:赵旭、孙洪健、王志良、王大鹏、林崇哲、杨志敏、张春华、曹臣、姜俊国、袁炜、崔德维
成员单位:规划局、建设局、招商引资办公室、财政局、人事局、政策研究室、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社会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兴隆山镇、融资办新闻信息中心、人才劳务服务中心、文教局生物产业园区专用车园区、装备制造园区、保税物流园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指导,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和事项,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
主任:赵旭
副主任:林崇哲
成员:赵东明、何英、刘志勇、丁文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编制原则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有亮点、有深度,要在编制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一)创新编制方式
广泛吸取国内规划编制的先进经验,改变按常规方式编制规划的做法。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与突出矛盾,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理清发展思路。
2、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相对完善的衔接、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在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应阶段,组织召开研讨会和咨询论证会,对规划进行评估、指导,保证规划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创新规划内容
1、注重区域的有序发展,重点体现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2、总体规划重点在空间布局与要素平衡。各产业、各领域的具体发展则以专项规划为主。
3、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的编制,根据园区经济布局和特色,认真做好经济区域的划分和功能定位。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主要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初-12月末),完成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经分管主任审查后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经济发展局提交总体规划编制单位。
第二阶段(20XX年1月初-1月末),开发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将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及专项规划提交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对专项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单位。
第三阶段(20XX年2月初-2月末),由委托的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起草总体规划并完成初稿。
第四阶段(20XX年3月初-3月15日),开发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总体规划编制单位。
第五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末),由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开发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所提交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定稿。
第六阶段(20XX年4月初-4月15日),开发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开发区“十二五”规划,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第七阶段(20XX年4月15日-4月末),总体规划编制单位根据领导小组及专家评估论证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委托单位通过。
第八阶段(20XX年5月初-6月15日),对规划进行反复修改,征求意见。
第九阶段(20XX年6月15日-7月初),对规划进行定稿,经领导小组通过后由经济发展局上报市发改委。
五、专项规划和分工
针对开发区目前状况和未来发展,拟定专项课题研究及发展规划并分工如下:
1、“十二五”期间开发区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策略研究(由政研室牵头承担)
2、“十二五”期间开发区政策导向研究(由政研室牵头承担)
3、“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发展规划(由土地局牵头承担)
4、“十二五”期间开发区财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由财政局牵头承担)
6、“十二五”期间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由社会事业发展局承担)
7、“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由人事劳动局牵头承担)
8、“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由经发局、环保局共同承担)
9、“十二五”期间开发区信息发展专项研究(由信息中心牵头承担)
10、“十二五”期间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规划(由人才中心牵头承担)
11、“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由经济发展局牵头承担)
12、“十二五”期间开发区空间布局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经开南区和北区空间发展规划(由规划局牵头承担)
13、“十二五”期间开发区科技发展规划(由科技局牵头承担)
14、“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十二五”期间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由建设局承担)
16、“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大项目发展规划、对外经济发展规划(由招商办牵头承担)
17、“十二五”期间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由经发局牵头承担)
18、“十二五”期间开发区融资发展规划(由融资办牵头承担)
19、“十二五”期间文教事业发展规划(由文教局牵头承担)
20、“十二五”期间软环境发展规划(由软办牵头承担)
21、“十二五”期间民生发展规划(由民生办牵头承担)
22、兴隆山镇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兴隆山镇牵头承担)
23、“十二五”生物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生物产业园区牵头承担)
24、“十二五”专用车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专用车产业园区牵头承担)
25、“十二五”物流保税园区发展规划(物流保税园区牵头承担)
26、“十二五”现代装备制造园区发展规划(现代装备制造园区牵头承担)
六、编制要求
1、“十二五”规划编制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必须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沟通情况,共同协作,认真做好规划。(各专项规划责任部门于11月13号前将编制工作负责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名单上报经济发展局)
2、各部门所承担专项规划材料必须由分管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提交编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委托总体规划编制单位。
七、经费保障
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经发局提出经费预算,列入20XX年财政支出计划。(经费预算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