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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改实施方案

时间: 08-16 栏目:方案
篇一:高中课改实施方案(5384字)

20XX年9月起,我省由高一年级开始全面启动课程改革,为了确保我校课程改革实验顺利进行,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方向,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规划纲要(20XX年-20XX年)》和《青海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基本要求;根据省、市课程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学生、教师、学校实际,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实践与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和创新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专业素质,形成符合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努力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持续发展力。

二、基本原则

课改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教育改革工程,研究与实践的探索性都很强,涉及面很广,为了保证我校课改工作做到“积极稳妥、以校为本,循序渐进、科学务实”,须遵循以下原则。

1、观念先变,行为渐变。全校干部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课程改革意识,从国家和民族发展、国家教育战略、未来人才素质成长的高度和长远性,认清课改方向,坚定课改决心,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培训、教学、研究等活动。通过理性认识和实际体验迅速转变观念,观念的迅速转变既表现在宏观的意识方面,更要渗透体现在各个具体环节。在正确观念支撑下,较快地转变行为方式,包括课程设置、校本开发、教学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式选择以及师生关系处理等方面的行为方式。为学生全体发展、全面发展、有个性特长、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供最大机会。

2、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在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教学方式、高考模式变革等主要方面,要以新的观念为引领,重点变革教学方式。根据学校资源、生源、师资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全面部署实施与重点突破、渐进突破结合,继承与创新结合,做到注意处理好课改过程中新高考与老高考、新教法学法与老教法学法、新评价标准与老评价标准的衔接;处理好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以课堂教学为抓手,改变师生关系、教法与学法,实施有效教学,确实提高必修课教学效果,以研究探索活动为抓手,突出学生主体作用,注重过程与体检,落实选修课效果。充分保证通过课改提高高考质量,以明显效果满足广大学生的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

3、加强研究,优化操作。继续发扬 “实验”“创新”“求实”的学校传统,继续发扬研究与实践相融合的教风,根据课改要求和学校实际,开展以教学实际问题为基础以行动研究为主要特征的课题研究和校本研究,干部在实际中研究管理、评价的操作性问题;教师在实践中研究教学、训练及其指导的操作性问题;在必修与选修课程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教师指导学生探索学习方法,优化学习习惯和行为。

4、注重过程,突显特色。课改推进的过程,是学生发展的过程、教师发展的过程、学校发展的过程,学生发展为主。教师的研究与实践以及效果要体现在过程之中。要将“以生为本,为学生终身健康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作为行动指南,还时间给学生,留机会给学生,教方法给学生,指方向给学生,让学生在体验、感悟、运用的过程中不断进步。延伸我校的教育改革创新,将探究性、研究性学习渗透到学科教学之中,形成学科教学特色;开发符合学校实际的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社会综合实践等校本课程,形成学校多元化办学、学生多元化发展的优质教育特色。

三、任务与目标

1、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课改“三维”目标体系,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主要体现在:

(1)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烈的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诚实守信、明辨是非、勤奋进取的品质;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法律与公德、正当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公民素养。

(2)科学文化素养:有热爱学习、终身学习的兴趣和愿望,正确认识学习的价值和意义,有规划自己的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习惯和方法,掌握适应自我需要和社会发展的传统、现代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高的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有一定的知识、技能或特长,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交往与合作能力:能认清自我,尊重他人,善于交流、交际和合作,妥善处理自己与他人、群体的关系,理解个性、文化的多样性而有包容心,有面向社会、世界与未来的开放意识。

(4)身心素质:热爱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身体健康、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良好尤其是情商高。

(5)审美情趣: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生活态度和方式积极健康,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优质生活的技能,有热爱美、发现美、感受美、表达美的良好心态和一定能力。

2、教师的提高与发展

教师在培养学生的同时,随着课改的推进,自身有所提高与发展:

(1)观念与视界:在课改推进过程中,将教育与社会形势和其他相关领域结合,扩大视野,提升观念,用新的眼光看待学科教学、看待教育,有新的人才观、成才观,用新的观念与视角来反思教育、改变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职业素养:具有新的学校教育观、学科教育教学观、师生关系观,根据时代教育需要刷新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力探索和合作研究,有承担课堂教学之外的其他教学或活动的知识与特长,有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明确意识和比较强的能力,积极参与校本资源开发和校本研究。

3、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1)深入领会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结合当前社会及科技进步的现状与趋势,开发适合我校及本地区教育教学的校本课程及地方课程,建立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构建与高中新课改相适应的课程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文化,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

(3)建立新课改下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构建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改的环境,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迅速提。

(4)改革和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方法,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并与高考相联系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5)改善办学条件。按照新课程教学的需要,加强校舍、图书、体、音、美专项教室,器材设施,实验仪器、电教设备及各种软件资源等方面的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积极为实施新课程改革创造条件。

四、组织与领导

1、课程改革实验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马生月

副组长:蒋兆青 安维军 高 磊

成 员:严惠英 张 军 芦海萍 张丽军 林小康 李生顺 杜海明 庄胜军

职责:

(1)制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管理课程改革实验,使课程改革能按照预定方案顺利实施。

(2)做好宣传动员,为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3)为课改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支持。

2、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

组 长:安维军

副组长:严惠英 张 军

成 员:芦海萍 张丽军 李生顺 杜海明 各年级组长 各教研组长

职责:

(1)全面负责新课程改革实验各项决策的贯彻执行。

(2)加强课程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

(3)系统收集整理课程改革各方面的资料,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改革方案及时予以调整完善。

3、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实验项目工作组:

(1)“校本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安维军

成员:教务主任 教研主任 政教主任 办公室主任 各年级组组长 教研组长

(2)“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与学生选课指导”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芦海萍

成员:各教研组组长

(3)“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张丽军

成员:各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和小学科教研组长

(4)“评价研究与教学评价改革”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严惠英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 教研组长

(5)“综合实践课的实施与管理”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李生顺

成员:杜海明 各年级组组长

(6)“校本校研究课题《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的运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实践与探究》”实验项目工作组

组长:张军

成员:各高中学科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五、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1、加强师资培训

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实验教师、教学管理者、相关实验人员全部参与新课程培训,坚持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以校本培训为主。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和(含案例)培训、岗位培训、教师既参加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培训,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培训。培训采用个人研修、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等方式进行。校本培训由学校教研室组织实施,并把新课程培训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师业务进修考核直接挂钩。教研室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控。具体分三个阶段:

(1)上岗前的培训:20XX年8月至9月初,派教师参加省级市级新课程通识培训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培训。

(2)过程中的培训:结合校本教研计划,通过外派学习、请专家讲座,每周教研活动开展校本培训,组织教师到外地访问学习,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课程实施能力。

(3)体会式的研训:学校培训遵循“边培训、边课改、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在课改过程中要求教师及时收集整理对课程方案、课标、教材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阶段性总结和交流,提醒全体教师不断体会、不断研究。使全体教师得到自我熏陶不断提高素质教育水平。

2、完善课程方案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含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方面。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2)课程设置

保证国家必修课和100%按计划开出,保证选修Ⅰ课程的开设,选修Ⅱ课程的开设则需依据学生的选课倾向和教师实际专业能力和开课能力确定。20XX年11月学校要在高一年级学生中进行选修课选课倾向调查,同时在教师中进行开课倾向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十多个选修Ⅱ课程,完善学校课程方案,以后逐年增加选修模块。在选修课领域将根据我校实际,采取教师个人自愿中报选修模块,学校合理调整,确定人选,学生自主选择、导师积极引导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需要。

各年级课程设置计划有关说明:

(1)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为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2)课程修习要求

①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学业水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考试内容分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内容必修模块,选考内容为选修ⅠB中的选修模块。

②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那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3)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和我校教学资源状况,我校新课程总体上作如下安排:

①每周按5天,每天9节课排课,每周安排40课时,每天第九节统一安排为自习课。

②高一按行政班平行安排课程。从高二开始,按省厅课程设置方案指导学生选择文理,根据学生选择重新划分行政班,不同类型的行政班,安排不同的选修科目与模块,这样可以大幅度减少走班教学的范围,使行政班与教学班最大程度的一致。

③研究性学习分散在每学年各学科学习,以学期为单位。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安排在三年中的周未、寒暑假及考试周,由学校组织和学生自主安排相结合进行。

④将选修ⅠC中有关专题或模块作为选修Ⅱ课程和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同时提供给学生选择,每生至少修满6个学分。在高二年级完成,文科由语、数、英、史、地等科中开设,理科在语、数、英、物、化等科中开设。

3、完善管理制度

(1)学分管理制度

根据我校的《课程计划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行)》,“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项目组要早在制度《课程计划表》的同时编制出系统的科目学分表,并结合实际提供各学期学生选课可取得的最高总分及达到毕业要求所必须的最低选修学分。为学生选课提供具体参考。

(2)教学评价制度

“评价研究与教学评价改革”项目组应从现在起着手系统整理学生发展评价与教学评价所涉及的专题,具体安排相关专题小组进行研讨时,并通过网络资源、参加专题培训等方式,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原则,具体确定观察、交流、操作、作品展示等各种评价方式的操作程序及要求。详细制定出各种评价方式的评价结果的层次等级及不同等次的具体标准,于20XX年12月以前完成学生发展评价与教学评价制度文稿。

篇二:高中课改实施方案(5304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XX]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XX]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统筹考虑课程改革的各项内容和环节,促进课程改革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逐步到位。根据我省实际,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引导全省普通高中逐步实现国家课程改革目标。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立足湖北实际,借鉴先期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份及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各级各类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要任务:

1.各级各类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规定和我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开好选修课程,特别是有效开设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本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课程管理形式,各类课程资源能够基本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2.建立适应新课程需要的学生选课、学分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学习和发展情况能够全面客观的得到反映;进一步完善促进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的校本教研、网络研修、教师管理和评价制度,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积极的变化;健全学校新课程管理、课程评价、教学质量监控和学校教学水平评价制度,初步实现对学校新课程实施情况的动态反馈、有效调控和及时指导。

3.建立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实现考试内容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在国家统一考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4.整合各级教科研部门、高等学校和一线骨干教师的力量,形成专业支持团队,围绕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指导。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样本学校,引领课程改革实施。

5.建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题网站和基于网络的课程实施、教学管理、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评价工作平台,初步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多方互动、全员参与的网络支撑体系,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三、课程结构、内容与学制学时

(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分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课程设置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

(二)课程内容。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部分又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的科目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列入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列入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修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列入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修。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

(三)学制与学时。新课程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进行开发,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3年中共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培训与研修,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1.加强教育行政人员、校长和教科研人员的学习与培训。通过学习与培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对课程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使其掌握实施课程改革的基本策略、政策和要求,提出适合本地区推进课程改革的措施和办法。端正学校办学思想,不断提高校长在课程规划、制度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教科研人员研究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引领者。

2.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教师是新课程实施的关键,要按照新课程实施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教师岗位。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更新课程观念,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熟练掌握教材教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帮助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教师的课程执行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建立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形成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的学习环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加强师范生教育。高等师范教育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要求,增设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内容,主动为新课程提供服务,使师范生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学技能能够满足新课程的需要。

4.改革培训方式,注重实效。学习与培训要注重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强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研究和实验的基础上,注重开展案例培训、探究式培训、问题解决式培训和网络培训。

(二)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提高课程管理水平。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学校要保证每学年的课程内容涵盖到八个学习领域,开齐、开足、开好必修课程和选修ⅠA课程,落实选修ⅠB、选修Ⅱ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选修ⅠC课程,保证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有效开设。

2.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变革。学校要积极探索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以学论教”的教学方式,通过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要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建立与模块化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要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选课实施与管理指导意见》,编制《选课指导手册》的要求,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学分管理制度,加强学分管理,严格学分认定。要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

4.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学校要积极开发各类课程资源,满足学生的选课需要。教师是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学校要提高教师课程资源开发的能力,鼓励教师开发课程资源。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加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开发网络课程等多种方式,为学校提供共享课程资源。

(三)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把握改革正确导向。

1.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水平;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反映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长记录,包括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表现、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学分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具有典型意义的实证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制度,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的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改革高校招生考试制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精神,稳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积极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的改革,逐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

3.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按照有利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有利于发挥教师创新精神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发展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与岗位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紧密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建立学校新课程实施的评价制度。建立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施情况评价、教学质量监控和学校教学水平评价制度。评价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和社区共同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以及不同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分类提出评价要求。学校应对评价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自我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建立样本校,引领新课程实施。

选定一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样本学校,围绕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项目研究,引导校长和教师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样本和范例,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整体水平。

(五)构建网络支持平台,提高课程实施信息化水平

以湖北教育信息网为依托,建设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题网站,发布课程改革信息,解答热点、难点问题;搭建学生远程学习平台和教师发展网络平台,提供基于网络的学生学习课程资源和教师教学支持环境,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和教师专业成长需求;构建基于网络的学生选课、学分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培训、学校课程评价等信息系统,实现课程改革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五、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领导。

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工作专班,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在组织领导、教师配备、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舆论宣传等方面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服务,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高中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课程发展规划,创新课程管理制度,不断丰富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自身特色和品牌。

(二)加强研究和指导。

充分整合省内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教研人员、校长和骨干教师等专业资源,建立专家咨询和指导系统,围绕新课程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对普通高中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通高中的跟踪指导。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改进教研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教研人员的业务指导作用。

(三)加强督导和评估。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纳入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端正教育思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创造良好的环境;督促高中学校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省政府通过调整教育内部支出结构和新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课题研究、网络平台建设和社会宣传等工作。地方各级财政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共同采取措施,为学校实施新课程,配齐配足师资和教育教学设施,特别要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和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师资和设备的配置。

(五)重视社会参与,加强舆论宣传。

社会参与是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要充分尊重社会对课程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教材选用、学校评价、高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评价等方面,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篇三:高中课改实施方案(5879字)

经省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XX年9月开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做好实验工作,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湖北省、云南省20XX年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批复》,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积极推进、点上突破、兼顾各方、逐步到位”的工作方针, 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逐步形成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要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造条件、创新制度、营造氛围,积极主动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认真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

——难点问题要从点上突破。在整体推进新课程实施的基础上,对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发展性评价、教师专业发展、高校招生多元化等难点问题,通过点上试验,力求有所突破。

——要统筹考虑、兼顾各方。要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共同支持和促进课程改革的合力。要统筹考虑课程改革各项内容和环节,促进课程改革协调、健康发展。

——要分阶段、分步骤达到课程改革要求。课程改革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根据我省社会、经济、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引导全省普通高中逐步实现国家课程改革目标。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促进各类普通高中各具特色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近三年的主要任务:

——各类高中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开好选修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够有效开设,各类课程资源能够基本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各类普通高中基本建立适应新课程需要的学生选课制度、学分管理制度、学生发展性评价制度。学生学习和发展情况能够全面、客观的得到反映。

——改革教学方式。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较大变化。

——建立支持教师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系统,包括校本教研、网络研修、教师管理和评价制度。教师的整体素质能够基本满足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

——建立学校课程实施评价、教学质量监控和学校教育水平评价制度,初步实现对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的动态反馈、有效调控和及时指导。

——根据课程改革实施需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样本校,引领课程改革实施。

——建立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考考试内容与新课程相衔接,学业水平考试有效促进新课程实施,探索建立高等院校多样化招生录取制度。

——整合各级教科研部门、高等学校和一线骨干教师的力量,形成专业支持团队,围绕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关,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专题网站和基于网络的课程实施、教学管理、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学校评价工作平台,初步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多方互动、全员参与的网络支撑体系,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三、课程结构与内容

(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分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课程设置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

(二)课程内容。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的科目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列入选修ⅠA的模块,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开设;列入选修ⅠB的模块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修;其他选修模块均列入选修ⅠC,供学生任意选修。

(三)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普通高中每学年的课程设置必须涉及到八个领域的课程内容。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新课程实施能力

1、加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要提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对课程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掌握实施复杂性教育变革的基本策略,掌握推进课程改革的政策和要求,提出本地区推进课程改革的措施和办法。

2、加强校长的学习和培训。要端正校长办学思想,提高校长实施课程改革的基本制度建设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和促进学校发展能力。

3、加强教(科)研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要引导教(科)研人员研究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先行者,并在指导和服务于基层学校的过程中成长为新课程的专家。

4、加强教师的学习和培训。新课程实施前,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组织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转变课程观念,把握课程标准,掌握教材教法。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帮助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学习和培训要着眼于能力提升,强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案例培训、探究式培训、问题解决式培训,重视在研究和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培训。

6、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要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7、加强师范生教育。高等师范院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要求,增设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内容,使师范生的观念、技能、知识结构满足新课程的需要。

(二)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提高课程管理水平

1、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要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和选修1A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开好选修1B课程,争取开设选修1C课程。要高度重视艺术、体育与健康、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

各类普通高中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齐上述课程,并在保证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体育、艺术课程要安排在高中三年开设,特别是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要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不得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来代替研究性学习。

2、学校要大力推进教学方式的变革。要积极探索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以学论教”的教学方式,通过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要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选课实施与管理指导意见》,编制《选课指导手册》,构建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办法,帮助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增加修习内容。要加强选修课程建设,不断提高选修课程开发和管理能力。积极探索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学组织和管理机制。要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认定的主体、机构、办法、程序和学分管理规程。要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学分管理,严格学分认定,严禁学分认定弄虚作假。

4、学校要充分挖掘现有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开发新课程资源,尽可能使课程资源满足学生的选课需要。教师是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学校要提高教师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鼓励教师开发课程资源。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中实验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省的使用,提高学校实施课程、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要通过加强校外活动基础建设,开发网络课程等多种方式,为学校提供课程资源。

(三)推进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

1、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长记录,包括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表现,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修习学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具有典型意义的实证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制度建设,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

2、逐步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反映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改革高考招生制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4号)稳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当前,我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高考命题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逐步探索高校招生把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选拔录取的依据。

4、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有利于发挥教师创新精神的多元的、新型的普通高中教师评价体系,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逐步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逐步建立教师发展电子档案,探索建立教师评价与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紧密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学校课程实施的评价制度。建立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学校课程评价制度。学校应对评价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自我评估,准确了解学校的发展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改进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现场观察、访谈、问卷、听课、座谈、分析学校的原始记录和档案等方式,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的过程管理,建立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和反馈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和学校教育水平监测、分析制度。

(四) 建设样本校制度

省教育厅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确立一批样本学校,样本学校围绕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开展试验,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经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关注样本校试验情况,分析样本经验应具备的条件,帮助本地区学校学习样本校经验,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省政府成立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服务,创设良好、宽松的环境,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

校长是学校课程实施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课程发展规划,创新课程管理制度,不断丰富和提高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特色和品牌。

(二)加强研究与指导

充分整合省内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教研人员、校长和骨干教师等专业资源,建立专家咨询和指导系统,围绕新课程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对普通高中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通高中的跟踪指导。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改进教研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教研人员的业务指导作用。

为整合各方面的专业力量,指导课程改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家指导小组。

(三)加强督导和评估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督导纳入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端正教育思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创造良好的环境,督促高中学校规范办学行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监控实验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课程改革稳步发展。

(四)搭建网络支持平台

以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为依托,建设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题网站,及时发布课程改革信息,收集各方意见,解答热点问题;搭建学生远程学习平台和教师发展网络平台,提供基于网络的学生学习的课程资源和教师教学的专业支持环境,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和教师专业成长需要;构建基于网络的学生选课、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培训、学校课程评价等信息系统,实现课程改革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五)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设备配置

省财政提供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人员培训,课题研究、网络平台建设和社会宣传,各地也要安排必要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保证课程改革工作的经费需求。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共同采取措施,为学校配置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教育教学设施,特别要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和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设备的配置。

(六)重视社会参与,加强舆论宣传

社会参与是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要充分尊重社会对课程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在教材选用、学校评价、高校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评价等方面,要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篇四:高中课改实施方案(6606字)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必将对我国未来基础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产生重大影响。从20XX年秋季开始,我校高一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改革阶段。为了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坚持以邓小平教育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精神,严格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教育创新,积极推行个性化教育和自主性教育,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工作,促进我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整体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目标与任务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为:

1、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并与本地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实践新改革的基本理念,推进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

2、通过实践新教材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看是否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是否体现了课程设置上的新理念和课程改革的方向,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经验和研究成果。

3、完成我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定,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课程管理制度,创建富有鲜明特色的新的学校课程文化,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探索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开发和建设在国家课程计划框架内的校本课程,总结校本课程管理与开发的经验,构建富有本校文化特色的、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基础性、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5、创新校本研教制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成为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

6、改革和完善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既重视结果,又关注过程,促进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三、基本原则

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因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破与立、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局部与全局、现实与理想等各方面的关系,在课程改革中,一方面要始终坚持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决策研究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本校的实际,保证新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并最终实现课程改革的预期目标。

2、全员培训、改革创新的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涉及到学校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员,其中有行政领导干部、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教师、学生,同时还涉及家长和社区管理等。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全员培训、改革创新”及“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通过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和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促进全体参与新课程改革的主体产生教育理念与教育行为的转变,做到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统一,努力在具体过程中创造地开展工作,开创出课程改革崭新而生动的局面。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的原则

教师和学生是课程改革的主体,为了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保证课程改革的高效益和高水平进行,必须在过程中,努力为师生创造一个能经常对话、及时交流推广的平台,营造一个注重自我反思、互动互助的研究氛围。每学期要组织师生通过座谈、对话、经验总结等进行广泛的交流,重视对课改信息的收集、筛选与整合,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并经研讨解决,每年定期对课改所取得的成果、经验进行专题研讨、经验总结、阶段性成果的推广,使课程改革始终在高参与性与积极能动的相互作用中得以顺利实施和健康地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学校新课程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首当其冲的是学校校长、校各级行政部门,要本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全盘统筹的精神,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明确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职责及成员

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课程改革,保证课程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课程改革工作,为课程改革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为课程改革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同时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决策的执行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杨大伟、金建疆

副主任:黄恺玲、刘晓

委员:孙瑞兰、李领杰、徐红、潘国庆、陈超美、刘云鹏、胡冰燕、孙菁菁

2、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下设五个项目工作小组

(1)高中新课程“学校课程方案的形成、学生选课方案的形成、学生选课指导与教学实施”项目工作组(即选科指导中心):

组长:黄恺玲

副组长:孙瑞兰

成员:教研组长、高一年级各学科备课组长。

(2)高中新课程“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工作组。

组长:孙瑞兰

副组长:徐红

成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3)高中新课程“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项目工作组

组长:徐红

副组长:潘国庆

成员:教研组长

(4)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与管理”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晓

副组长:李领杰

成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5)高中新课程“评价研究与学生评价改革”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晓

副组长:李领杰

成员:高一年级备课组长、高一班主任、任课教师;高二年级备课组长、高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

五、主要内容

1、解读、试教和评价各学科新教材。

(1)在自治区、市教研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采取专题研讨、重点突破、协作攻关等方法,正确理解新教材所体现的培养目标,整体把握教材的构建体系。

(2)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新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科学、合理、系统地处理和运用新教材,使之成为适合具体学情的最优化的教学内容。

(3)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处理好新教材试教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反馈、总结等工作,对各学科新教材做出科学评价,并提出修订、完善和发展新教材的建议,及时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为推广课程改革成果提供操作性较强的思路和模式。

2、探索

(1)校本课程的管理和开发

①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学校办学思想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整合并利用社区、学校的课程资源,设计并开发出可供学习选择、突显学校办学特色、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与教师自身发展的校本课程。

②展示开发和建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果,通过结题报告等形式总结、构建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经验。

(2)开展新课程体系下的专题与研究:

①新课程背景下的学校教学管理模式的研究;

②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方式转变的研究;

③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研训模式的研究;

④新课程背景下教师教学个性形成的研究;

⑤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文化建设的研究

以上课题研究,以课题立项方式操作,以报告、教育经验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实例、成功的教育教学方案等方式展示和推广。

(3)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教育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正确把握评价的发展性功能,多元性的评价主体、全面性的评价对象,民主的评价过程,科学的评价方法,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激励性的评价结果等评价原则,制定教育教学评价标准,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方法,探索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教学评价模式,构建发展性的学校评价体系,并以结题报告等形式呈现成果。

六、周期与步骤

1、验证与推广的周期为3年

(1)20XX年9月--20XX年7月为高中一年级全面、研究、总结阶段;

(2)20XX年9月—20XX年7月为高中一、二年级在总结、反馈、矫正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阶段;

(3)20XX年9月---20XX年7月为高中各年级全面开展阶段。

(4)20XX年9月—20XX年12月为总结经验,展示并推广成果阶段。

2、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成立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

选派部分校级领导、教学管理部门的中层干部、各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

组织全校高中教师实行全员校本培训;同时组织高一年级的教师参加省级、市级新课程培训;

加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张帖栏、传单等途径,对学生和家长等有关人员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活动。

(2)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7月)

从普通高中一年级起,开展有关学科的新课程标准试用和新教材试教。

进行地方和校本课程的开发,构建国家、地方的校本三级课程体系的研究。

开展以全校教师为培训对象的校本培训,落实新课程的后续跟进培训。

开展课程改革的专项研究,记录阶段性检测的有关数据,整理反映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资料,总结阶段性和研究的成果。

(3)总结、展示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①对三年课程改革进行终结性评价,写出验证分析报告和修订、完善新课程标准、新教材的建设性意见。

②写出专项和研究的结题报告,对班级和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撰写专项和研究报告;

③汇编所开发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文本资料;

④总结三年来的主要科研成果,汇编科研成果专集,做好优秀成果的经验的推广工作。

七、重点工作

1、新课程培训工作

(1)新课程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全体教职员工在新课程实施前必须全部参加校本新课程培训;其中教师还必须参加自治区一级的学科培训。

(2)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通过培训,了解课程改革的背景、目的、意义、目标和运用方式等;提高对课程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提高对新课程的适应能力;正确理解和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新教材的体系,提高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能力和实效性,从而整体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受训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市统一选用人教版教材为教材。

(2)要高度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和利用,并做到与兄弟学校校际间资源互惠共享,加强科研部门和职业学校在师资、设备、场所、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探索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3、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和新课程的实施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出台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及学生选课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自治区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的基础条件,突出优势、特色,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形成有特色的课程设置,制定出能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与选择的、有利于学生特长潜能发挥的课程计划表。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出台的《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计划编制及学生选课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正确引导学生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规划未来,在选课范围上要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和发挥资源效益,在选课程序上要体现学生主体参与、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在科目设置和课时安排上要讲究效率和操作便捷,在选课管理上要有利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选课指导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并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对学生如何选择适合的课程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3)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教学组织管理形式。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及开展班、团活动,确实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同时,在实践中摸索新课改条件下班级管理的相关模式,解决好“走班制”教学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问题,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要完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培训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要在选修课的开设与教学中,开辟有创造性的新路子,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水平提升的过程。

4、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

(1)建立学业成绩评定、学分管理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操用、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2)学分管理是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重要特征,学分认定成为普通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我们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依照省厅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学分管理制度。

(3)以普通高中新课程为契机,形成学校自评与他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引导家长和社会关注教育并参予教育评价,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同时,利用国家将在高中新课程区启动国家级示范高中评估工作的契机,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学校与社区等方面朝市级规范化学校的目标迈进。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普通高中课程是一场触及基础教育深层次矛盾的深刻变革,是基础教育领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人才基础的具体表现,新课程改革工作,必须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1)责任到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亲自抓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项目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教师亲力亲为,全校教职员工达成共识,通力合作,形成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合力。

(2)政策到位。学校各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好保障和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相关政策、制度。

(3)经费到位。确保每年从学校的经费中划拨专项经费用于高中新课程的培训、项目研究、总结推广等。

2、坚持科研先行,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工作的指导

(1)为了保证高中新课程的正确决策、有效的培训、有序的实施,学校教学教研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和重视高中新课程项目的研究工作,发挥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骨干的作用,形成以教研促发展的良好学术氛围。

(2)各项项目工作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相关项目的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积极转化成研究成果。为学校高中新课程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协助做好新课程的各项培训工作,加强对我校新课程的指导,努力解决我校推进高中新课程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3)建立、完善并落实校本研训制度,坚持基于学校,在学校中及为了学校的校本研训原则,以新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积极创设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学术氛围,真正做到以教带研,以研促教,教研三位一体,让教师真正走进新课程,与新课程一同成长。

3、加强跟进管理,做好改革工作的监督评估。对照《普通高中新课程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切实接受他评,把评估过程作为改进与建构过程。

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工作的良好氛围。以各种媒体为载体,向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高中新课程的重大意义,宣传高中新课程的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尤其要重视课程评价改革的宣传工作,课程评价对课程实施起着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是课程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才能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气氛,促进高中课程改革健康顺利地发展。

新课程推广工作是我国基础教育战线的一场深刻的变革,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国教师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重要契机。在新课程的推广中,我校要充分发挥教师教育机构在新课程培训中的作用。我校处在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要了解、研究和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增强新课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我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确保新课程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五:高中课改实施方案(8139字)

当今时代,科技迅猛发展、知识日新月异,为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同时也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的发展,现行基础教育课程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日显突出。课程内容、课程体系、课程管理等等问题制约了我国教育的发展,只有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重新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才能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的课程改革,真正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并为高一级学校培养人才奠定基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XX〕17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XX〕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从2008年秋季起,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本次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迎接时代挑战,实施国家人才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多年来改革力度最大,最具挑战性的一次教育变革。为加强对我市高中课程改革的领导,提升我市实施高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确保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本着“积极实施、统筹规划、求实创新、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不断增强课程改革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真正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时代特征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培养和造就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课程改革的目标与任务

1、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作为深化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途径,构建与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

2、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契机,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的整合,全面提高我市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3、通过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完善教育教学的各项制度,研讨具有区域77特色的学校管理模式,提高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使我市普通高中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个性突出、特色鲜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体制。通过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品质、合作意识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奠定基础,使学生得到富有个性的全面发展。

5、构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质量检测和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适应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6、通过普通新高中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培养一批适应新课程改革的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超的名师、骨干教师。

7、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题研究制度,以教育科研促课程改革,并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高中新课程实验上。

8、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发和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形成全市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新机制。

9、构建国家、自治区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通过课程资源开发和灵活的选课,提高学校建设与课程管理的能力,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开发和管理制度。

10、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建立与新课程相配套的教师编制、经费投入、硬件设备等保障体系,确保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与领导

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特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克拉玛依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教育局书记、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编委办、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全面部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在政策制定、硬件设备、经费投入、师资培训等方面为整体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供保障。

2、成立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教育局主管领导兼任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相关科室长、市发改委、财政局、编委办、人事局等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方案、政策及课改重大问题等进行研究论证,把握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及时研究指导解决课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实施建议和改进措施等。

办公室下设专家指导组、通识培训指导组、评估与督导组、宣传组和资金保障组。

专家指导组:成员主要由疆内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专家、自治区教科所教研员和克拉玛依市教研室教研员、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各普通高中的优秀教师代表组成。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教研所。主要职责是在市普通高中课改办的领导下,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验研究指导工作,开展教学业务指导和检查,收集整理交流有关普通高中课改信息,组织撰写交流课改工作经验,指导课改课题立项研究,发现和培养高中课改典型。

通识培训指导组:由教师培训学校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通识培训方案,组织通识培训活动等。

评估与督导组:由市教育局督导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职责是:进行课改过程的指导、督促与检查;实施质量监控和评估;提出综合性的课程改革意见和建议等。

宣传组:由市教育局党政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职责是:课改动员和宣传;策划组织宣传推广活动;形成经验材料;编辑课改简报等。

资金保障组:由市教育局财务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职责是:落实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确保课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各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都要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以及专家指导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4、各高中学校都要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新课程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按照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制定学校课程设置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编排课表,按计划安排课时;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各学科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和选修课指导意见,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5、学校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新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区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密切与普通高中的工作联系,形成在学校层面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6、市教研所专兼职教研员、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是本次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专业研究队伍,要重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研究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实验指导工作;要以学校为基地,以课程改革研究项目为中心,统筹安排各学科的教研活动,特别要重视抓好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指导,使之成为学校的特色。

四、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教科研促课改,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充分利用全国其它地区高中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借助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优势,整合我市教研部门和一线教师的力量,立足教学实践,围绕课堂教学,对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特别是要对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样本校在制度建设、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评价改革、校本教研、师资建设、设备配置、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2、大力开展课程改革实验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要对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学研究人员、普通高中校长进行通识培训,对学科教研员和普通高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集中培训,分段实施,研训一体”的方法,按照“边改革、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将新课程的师资培训工作始终贯穿于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

要研制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施性高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名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培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能够按照新课程理念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加强课改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切实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形式和机制,各校制定教学班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建立并完善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成立选课指导机构,引导家长正确对待课程的选择性,切实帮助学生学会选择;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制定学校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要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4、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对实验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统筹安排新课程实验教材在全市的使用。

各高中学校要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开发课程资源。要积极引进、开发并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充分挖掘包括网络资源、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在内的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市、区、校三级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和争取学校所在地的企业、高等学校、社区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要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的规定,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材多样化的要求,按照自治区统一编制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制订普通高中新课程必修模块教材划片选用方案。

5、积极实践和探索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构建并形成发展性的评价制度。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建立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的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发展规划、学校组织与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生发展、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以及学校与社区等方面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评价,使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五、新课程开设要求

鉴于我市各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实施新课程提出三种不同层次的要求:

(一)第一层次要求(基本要求)

1.高一年级不少于4个教学班,班额在50人左右;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I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I中获得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学分;

4.从高二年级开始,具备学生跨班级选课学习的条件;

5.任课教师全部参加新课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能够承担必修课程和部分选修模块的教学工作;

6.学校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能保证新课程开设的需要;

7.学校建立教师全员参与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校本教学研究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8.建立并全面实施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

(二)第二层次要求(较高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第一层次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I模块,学生3年在选修I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2个学分;

3.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以上的学分;

4.学生选择某门选修课的人数达到40人必须开课,学生选择某门选修课的人数超过80人必须分班授课;

5.教师教学方式得到改进,学生学习新课程的自觉性和选择性明显提高;

6.学校能够有效引进、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对教师教学提供帮助;

7.学校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取得成效,教师普遍重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

(三)第三层次要求(高水平要求)

1.达到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第二层次要求;

2.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80%的选修I模块,学生3年在选修I中获得的学分高于28个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的学分高于8个学分;

3.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选修课程,学校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课程或具有一定优势的研究性学习项目;

4.学生选择某门选修课的人数达到30人必须开课,学生选择某门选修课的人数超过70人必须分班授课,并允许部分学生跨年级选课;

5.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6.实施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学校拥有能不断更新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7.学校校本教学研究成效显著,自我反思、合作探究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第一层次要求是所有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必须达到第三层次要求。上述三个层次要求,是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水平评估的依据,也是今后普通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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