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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案例

时间: 08-05 栏目:案例
篇一:习惯性违章案例(1128字)

1。工作后不能保持良好的现面貌场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2。在是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3。在通道口随意放臵物料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之地。如果在这些地方放臵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因此,不准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堆放物料。应经常检查,发现通道等处放臵物料立即清除。4。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有的工作人员在开门后随手用灭火器挡门或移动灭火砂箱作登高物。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消防器材平时储放生产厂房或仓库内,一旦着火时用以灭火。随意把灭火器材移作他用,会损坏它的性能;如果不归放原住,起火时手忙脚乱,找不到灭火器材灭火,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应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妥善保管,如发现移作他用应立即整改。5。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物品把没用完的易燃物品随手放在工作场所的角落或走廊,准备下次再用。[纠正方法]应讲清楚:在工作场所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既会污染工作环境,还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因此,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作业人员应准确估算领取的易燃物品。领取的易燃物品应在当班或一次性使用完;剩余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放回指定的储存地点。对随意在工作场所存放易燃物品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6。不按现规定穿工作服有的工人穿用工作服时,衣服和袖口不扣好;有的女职工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和高跟鞋,辫子、长发不盘在工作帽内。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不按规定规范着装,衣服或肢体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绞伤。因此,必须按规定着装。在作业前,班组长应对着装进行严格检查,不按规定着装的不准上岗作业。7。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戴防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有的工人不戴手套和穿用防护工作服就参加接触高温的作业,还振振有词地说:“穿防护服不灵便,只要小心谨慎,不戴防护手套也不会出事”。

篇二:习惯性违章心理分析事故案例(1183字)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人、物的原因,也有管理、环境的原因,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人的因素,其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习惯性违章作业。如何杜绝因人员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主题。为了教育大家,在工作中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监部收集了大量由于违章造成的事故案例,并对习惯性违章的心理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谨供大家共同探讨。一、习惯性违章原因分析现代安全管理理论认为:人的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动机是由三个因素决定影响的:第一,行为者对违章行为追求的程度,即行为者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体现为行为者对行为后果价值的判断。行为后果对行为者的价值越大,行为的动机就越强烈。行为者违章时存在有以下违章心理。(一)侥幸心理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现场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太过于烦琐或机械,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或执行没有完全到位,不是违章行为。况且认为即使偶尔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不会造成事故。事故案例: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皮带运输机伤害事故(侥幸心理)2001年6月14日,山西省太原某焦化厂发生了一起皮带机伤害事故,导致1名操作工死亡。

【事故经过】

6月14日15时,该厂备煤车间3号皮带输送机岗位操作工郝某从操作2室进入3号皮带输送机进行交接班前检查清理,约15时10分,捅煤工刘某发现3号皮带断煤,于是到受煤斗处检查,捅煤后发现皮带机皮带跑偏,就地调整无效,即向3号皮带机尾轮部位走去,离机尾约5—6m处,看到有折断的铁锹把在尾轮北侧,未见郝某本人,意识到情况严重,随即将皮带机停下,并报告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到现场后,发现郝某面朝下趴在3号皮带机尾轮下,头部伤势严重,立即将其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现场勘察,皮带向南跑偏150mm,尾轮北部无沾煤,南部有大约10mm厚的沾煤,铁锹在机尾北侧断为3截,人头朝东略偏南,脚朝西略偏北,趴在皮带机尾轮下方,距头部约200mm处有血迹,手套、帽子掉落在皮带下。从现场勘察情况推断,郝某是在清理皮带机尾上沾煤时,铁锹被运行中的皮带卷住,又被皮带甩出,碰到机尾附近硬物折断,郝某本人未迅速将铁锹脱手,被惯性推向前,头部撞击硬物后致死的。

【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分析,认为:(1)操作工郝某在未停车的情况下处理机尾轮沾煤,违反了该厂“运行中的机器设备不许擦试、检修或进行故障处理”的规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皮带机没有紧急停车装置,在机尾没有防护栏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3)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山西运城某化机厂“3。18”死亡事故2002年3月18日9时左右,山西运城某化机厂三车间,在起吊不锈钢板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钢板脱钩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篇三:习惯性违章的案例(1074字)

“十次工伤,九次违章”,这句警言告诉我们,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造成事故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从事故统计分析来看,8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而引起的,而且大部分都与习惯性违章有关。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可分为习惯性违章指挥、习惯性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在我们单位发生的很多行为就属于习惯性违章,有的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有的虽然没造成事故,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下面就从我们单位的两个案例来分析习惯性违章。

案例一:2014年1月15日,拖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拖轮预靠泊位现场检查时发现,拖15的两名水手在带缆绳时没有按要求穿防滑鞋。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告知该轮水手要穿防滑鞋,并告诉他这种行为属于违章。水手却说:“我干这个十几年了,从来不穿防滑鞋,也从没发生什么事,你凭什么说我是违章。”分析:《拖轮公司水手值班作业指导书》中关于“带解缆”要求的第1条为“水手工作前戴好带缆手套、安全帽,穿好防滑鞋、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由此可以判定该水手不穿防滑鞋带缆为违章行为。防滑鞋相对于普通鞋,厚而笨重,闷脚,可是为什么还要求水手穿它呢?防滑鞋也叫多功能安全鞋,具有防砸、防滑、绝缘的功能。

而水手的工作环境:

(1)经常上下船,且船舷湿滑,易使船员跌入海中,而安全鞋有一定的防滑功能。

(2)在船上行走、上下船及拖轮检修时,脚极易和硬的东西发生磕碰或者被坠落物砸脚。而安全鞋有很好的防砸功能。所以我们要求水手必须穿防滑鞋。这名水手说不穿防滑鞋很多年也没发生什么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习惯性违章者的侥幸心理。虽然没发生什么事,但是存在很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了事故,就会后悔莫及。

案例二:2014年1月15日晚19:10,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察科消防管控员张*,未办理集团保卫部核发的港内准驾证,仍驾驶港-043值班车在路上行驶,且当时路上有大雾,视线不清,导致其与在中晨路边停放的一辆槽罐车发生追尾。经调查,张*的驾驶证只有八个月,未达到办理港内准驾证的条件。分析:本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港内交通事故。驾驶者或许认为自己已经有驾驶证了,而且开车也没出过什么事,所以不办港内驾驶证也能在港区开车,这就是习惯性违章者的侥幸心理。众所周知,刚拿到驾驶证的一年内为实习期,这段时间驾驶者的开车技术还不够好。而港区内的车辆较多,交通环境比较复杂,所以公司规定拿到驾驶证一年以后才可以办理港内准驾证,就是希望驾驶者利用这段时间提高自己的开车技术。

篇四:习惯性违章事故案例(1015字)

1。2002年5月14日11时15分,某碱厂配料工发现6号上料卷扬机蹲底。值班长孙某通知配料巡检工钟某处理。钟某到6号卷扬机,发现吊石斗过顶,在没停电的情况下,调整保护光电开关,导致卷扬机自动反转开启,手套被缠进伞型齿轮,进而将右手带进,使右手小拇指挤掉一截,无名指被挤断,造成重伤。毫无疑问,这是一起由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事故。

首先,按规定,对带电设备进行维修或处理时,必须先断电,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其次,对运转的设备进行操作时,不许戴手套。而此事故中作业人员既没有断电,也没挂警示牌,违章戴手套操作。对这起事故,该厂的上级公司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处理。但是,在调查事故原因的时候了解到,事发之前该车间的操作工曾多次在没有断电的情况下进行过类似的调试。由于没出现什么意外,因而操作工也如此操作,形成习惯性违章,并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2。2001年8月,某公司锅炉停炉6天后,在没有进行气体分析的情况下,锅炉维修工进入锅炉对其进行维修,结果间断工作30分钟后,1名维修工感觉不适,遂向外走,当其好不容易走出锅炉,即冒汗,双手痉挛,送进医院,已经没有了心跳,最后经过大夫的全力抢救,才挽救了该维修工的生命。该事故的原因是:锅炉停炉后,煤粉仓剩余的煤粉发生了自燃,而燃烧不完全产生了一定浓度的CO,维修工进入设备时又没有进行分析,结果发生了CO中毒事故。那么,维修工进入锅炉前为什么不进行分析呢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进行分析,都是在停炉几天后,再进行维修,都没有发生事故,可见这也是一起习惯性违章事故。

习惯性违章产生的原因(2)

那么,什么是习惯性违章事故呢简单地说,作业本身是违章的,但由于以前经常这样作业,也没有发生事故,因而没有引起重视,成为习惯,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在生产实践中,这种习惯性违章事故并不少见,应引起安全管理工作者的高度重视。那么,习惯性违章的形成原因有哪些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职工本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自我防护能力差。

2。重经验,轻规程。“师傅就这么教我的”,“以前一直就这么做的”等,对规章制度缺乏足够的重视。

3。安全检查不严格,熟视无睹。

4。安全教育不够。

结语:

规章制度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一定要坚决遵守,决不含糊。因此,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不仅要查找明显的、表面的违章和隐患,更要重视那些潜在的习惯性违章,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搞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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