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
赵某是国内著名拍卖网站的注册用户。1999年10月1日晚上,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网站正在举办“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于是在阅读了拍卖公告后就参与了竞拍。经过一番竞价,赵某以最高价竞得3台电脑,并且该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确认拍卖成交。过了国庆假期,赵某汇款1万余元打算取得拍来的3台电脑,但是事情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
赵某称当时他在这家网站的“买家须知”中看到拍卖周期是10月1日至10月5日,但是在10月8日他再次上网时,发现该网站仍在进行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而且截至日期改为了10月10,他已经拍卖成交的3台电脑正在以他的拍价为底价继续拍卖,10月9日公布了第二次拍卖结果。对该著名拍卖网站出尔反尔的做法,赵某当即提出抗议,认为网站违约,必须承担责任。于是赵某把这家网站的主办者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和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多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给付他拍得的3台电脑费用,赔偿电脑贬值损失1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和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原告匡威公司(旧译康沃斯公司)创建于1908年,拥有商标“CONVERSE”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90多年的发展,“CONVERSE”已经成为世界运动鞋类和服装领域的著名品牌,在全球90多个国家通过约9000家经销商向顾客销售,在中国各大中城市先后建立了190多家专卖店和专柜。
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抢先于2000年2月23日注册了并使用了该域名,但被告使用该域名的网站为网络类,与服装运动鞋类无关。
2008年初,美国电影协会宣布,该协会六个电影制片公司已在上海将中国的P2P(点对点)下载服务商迅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迅雷赔偿7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开承认盗版行为。
这六家电影制片公司认为,迅雷作为P2P服务商,帮助网民下载盗版电影,对其电影版权造成了侵害。在诉状中,六家原告列出了32部电影,其中包括《蝙蝠侠3》、《世界战争》、《迈阿密风云》等。美国电影协会表示,在提交诉状之前,美国电影协会的律师已经向迅雷公司发出了78份有关侵犯电影版权的律师函。此前,美国电影协会一直在代表几大电影巨头打击网络电影盗版活动。该协会透露,2006年以来,已经在中国结束了42宗反盗版官司,涉及135项侵权行为,一共获得了2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迅雷号称是全球最大的下载平台服务提供商,覆盖约1亿网民。2007年初,美国搜索巨头谷歌曾对外宣布,已向位于深圳的迅雷总部注资。针对六家美国电影公司起诉迅雷一事,已进入司法程序。
迅雷已经遭遇多起版权纠纷。近期,优度公司因影片《伤城》网络版权纠纷将迅雷告上法庭,要求迅雷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2008年2月3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优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迅雷被起诉传出后,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许多专家认为,类似土豆、6间房、优酷等网站都有大量的盗版电影存在,美国六大电影公司不对网上最大的盗版搜索来源——搜索引擎做文章,而单单选中迅雷,其用意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