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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 02-03 栏目:总结

1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XX-20X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庄浪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12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庄浪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X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庄浪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庄浪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X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庄浪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2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XX-20X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12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X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X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3市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努力提高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稳控物价,进一步提升价格调控效能

今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20XX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紧扣当前民生所系的稳控物价工作,分6大类共20条进行了全面部署,责任分解落实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开展了常规价格监测和应急价格监测,重点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预警预报,及时向上级报送各类价格变动分析报告、价格信息189篇,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522期次。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111万元、31.3万人次受益。为保障农民收益、促进种植业发展、稳定市场价格,积极探索开展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马铃薯承保面积10800亩,提供风险保障248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5%,符合年初确定的3%以内的年度调控目标要求。

(二)立足市场决定,进一步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我市价格改革的统筹谋划,拟定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XX年我市价格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实施意见》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研究。贯彻落实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目前市、区(市)两级政府定价项目缩减为10类34项,压减67%,全面放开了专营商品及特殊商品价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海水浴场更衣证收费、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等30余项定价项目。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对三区四市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改革实行专项督导、跟踪调度制度,目前市内三区、崂山区和黄岛区已全面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研究制定了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出台了《关于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配合我市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推进综合改革,我局精心测算、充分调研论证,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价格补偿方案。

(三)立足助推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落实我省下调工商业销售电价政策,实现了我市工商业电价水平与省内其他16市完全拉平(菏泽市大工业电价除外),按照20XX年全市工商业(含大工业用电)用电量计算,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29亿元。组织实施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积极上报光伏、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我市多家企业争取电价补贴。组织实施了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了制定电动公交车换电服务费、调整非居民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清理整顿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落实好对所有企业免征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进出口环节通过海关查验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三项目录清单”制度(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下发通知要求各执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收费执行情况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建立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开展了涉企收费和进出口环节收费检查。

(四)立足关爱民生,进一步强化价费监管

全力以赴做好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采取集中检查、提醒告诫和行政处罚并举的方式,开展了明码标价规范检查月活动,出动价格行政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餐饮、购物、交通、旅游、娱乐和住宿等领域的经营单位1600家,发放价格宣传材料3000份、商品标价签500张,对120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大了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办理网购等价格违法案件6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对部分中小学校、医院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打出价格监管服务“组合拳”,培训泊车收费员1247名,并更换收费员证,更换、设置893处收费停车场的公示牌,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停车场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制定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实施了《餐饮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则》、《经营者价格失信信息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价格诚信档案制度,将价格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上半年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施行政处罚668.86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05.67万元,罚款63.19万元。实施新修订的价格举报办理规定,优化工作流程,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6992件,办结率为99%。

(五)立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法治化建设力度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了价格和收费文件清理。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文件精神,取消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的实施工作。加快推进《青岛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条例》、《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

(六)立足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效益

扎实推进“中国青岛橡胶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该指数列入了全国价格指数体系建设,为提升我市在全国规模化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奠定了基础。价格认证工作不断加强,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709件,认定总值11.45亿元。开展了我市再生水、管道天然气等定价成本监审和市内三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调查工作。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各类问政活动10次,解答价格咨询和投诉193个;通过“青岛物价”政务微博等平台发布新闻稿件100余条;编印《市民价格收费政策指南》,对外免费发放。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价格工作和价格政策透明度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我局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展,自身建设也取得一定成绩,但问题也不容忽视,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立足长远实现价格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还缺乏创新性、开拓性、前瞻性;部分行业、领域的价格监管还存在盲点和死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化解价格异常波动的办法不多、思路不宽。

下半年,我局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主线,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改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清理规范不合法收费,健全政府定价制度,认真落实药品、涉企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4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委、县政府: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稳定物价总水平”主要任务,认真履行了价格、收费管理和价格服务职能,全力维护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价格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价格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动态

1、加强了价格监测。每月定期对市场粮、油、肉、禽蛋、液化气、成品油、化肥、钢材、水泥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6类重要商品价格进行采集,采价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县内市场,还把触角延伸到鄱阳、余干、乐平、弋阳、等周边县市,通过收集数据、掌握走势、比对分析,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政策建议,编制《xx物价动态》6期,按时报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制定价格调控政策提供了有效依据。

半年来,我县物价总水平运行平稳,1-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分别是0.8%、1.8%、2.3%、2.0%、0.8%,基本保持了年初确定的3.5%左右的目标。

2、保持了价调基金征收稳步推进。在经济发展放缓和房地产市场不够景气的大背景下,积极争取县房管、地税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做到应收尽收,截止5月份,全县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03万元,为扶持我县调控市场、稳定价格、补贴困难群众将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价费管理,夯实物价基础工作

1、审慎做好了价费审批。一是调整了中小学学生服装价格。基于原材料及工人工资较20XX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调整了中小学夏、秋装价格;二是会同县教体局、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今年春季幼儿园、学前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三是根据省市物价局要求,制定了xx县城规划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试行)经xx县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同意,并上报市物价局批准执行;四是批复了保障性住房万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报告申请,综合小区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安、保洁、管理人员等配置情况,对万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了批复;五是做好了小水电电站上网电价审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我县刘家埠和张家山水库电站上网电价进行了成本测算并上报市局批准。

2、积极完善了收费管理。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年度审验工作,审验单位65个,审验金额达2亿余元。根据省发改委文件精神,半年来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对小微型企业收费免征19项。

(三)突出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市场秩序

半年来,围绕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我局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7.7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9.47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65万元,退还用户金额3.22万元,罚款金额3.6万元,有效规范了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了市场价格巡查。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假日期间,围绕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节日消费热点,以开展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商品明码标价为重点,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2、认真组织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检查。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医药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检查,重点对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等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9.3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8.82万元。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在春季开学前后重点检查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服务收费政策、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了对民办学校代收费项目的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5.4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2万元。三是开展了药品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县城范围内的各大药房、药店的明码标价实施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药店的明码标价工作开展得比较好,只有个别药店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我局共查处没有按规定实施明码标价药店2家,共处罚款1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3、及时办理了价格举报案件。扎实推进了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半年来,我局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到举报案件5起,其中立案4件,协调办结1件,办结率100%,退还金额0.95万元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经济制裁总额4.45万元。

(四)提升服务质量,巩固价格工作成效

1、认真开展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操作规程,依法做好了司法和仲裁领域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半年来共受理各类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总额91.7万余元,其中刑事案件34件,道路交通事故定损2件,在已完成的认证、评估案件中,没有一件案件提起复议或被司法机关退回重新鉴定,真正做到了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评估过程高效,为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价值依据。

2、积极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和价格矛盾不断出现,半年来共开展了民事、房地产、车损等5件价格争议调解,调解争议金额达10万余元,及时把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经过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整体工作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价格调控力度不大。当前我国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政府所能调控的范围很有限,在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虽加大了征收力度,但是没有为县委、政府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参考。

(二)价格执法有一定的难度。由于价格监管法律依据还不够完善,在价格检查过程中对处理违法违规的价格行为中带来一定难度,导致执法力度不够,个别收费单位屡查屡犯,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

(三)创新性工作不够突出。价格管理中,价费审批权限逐步放开,一些新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随之产生,破解这些价格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方式方法不多。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大价格调控和监管力度,全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实现“弘扬稻作文化,加速工业崛起,推进商旅互动,建设美丽城乡,全面融入南昌大都市区,推进发展升级,加快绿色崛起,凝心聚力建设幸福xx”的发展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继续做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工作。一方面强化价格监测,适时掌握我县物价动态;另外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和价格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其调控市场的作用。

二是审慎推进民生价格改革。审慎完成天然气管道成本核算,做好天然气初装费的审批,促进天然气在我县顺利实施;根据省市部署,原则上年底前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三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不断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能力,着重开展涉企收费及部分垄断行业收费检查,有力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调查和监审,进一步依法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和涉税涉纪价格认定工作。

xx县物价局

20XX年6月26日

5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XX年以来,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区物价工作会议要求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综合运用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控,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1-5月我市cpi同比累计上涨1.14%,比年初自治区制定的3.5%控制目标低2.3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严密监视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药品等98种重要商品价格,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特别是高度关注粮油价格变动趋势,了解并分析粮油生产、销售、库存及价格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认真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申请备案工作,每个住宅小区均派员到场实地审查,对尚未交房的,均不予同意申请备案,有效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认真开展价格备案工作,XX年1-5月共对33个商品房楼盘进行销售价格备案,严格要求经营单位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日到来前,为了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祥和的传统佳节,我们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元旦、春节期间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市)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对粮油、副食品、燃气、交通运输、成品油、停车、旅游景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并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价格信息。通过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抑制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二、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一)清理和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我局牵头联合市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市级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从XX年1月起,到6月20日止,清费工作已进入总结统计上报阶段。

(二)开展全市收费单位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XX〕36号)文件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市各收费单位开展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

(三)将国家、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x财综〔XX〕1号)的通知精神,取消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x财综〔XX〕24号)的通知,取消、停征或免征国土、人力资源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三是根据xx物价局、xx财政厅《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四是根据《xx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XX年5月1日起,各类养老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收费标准按70%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50%收取。

(四)核发和变更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到6月底止,核发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5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变更了市交警支队等3个单位的收费许可证。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对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不标价、标价不规范以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港口区百家惠超市、百惠超市、金海市场、港口汽车站、洗车场等进行检查;针对港口区部分快餐、米粉店,习惯性春节后在本经营场所张贴公告,散布物价大幅度上涨信息,统一提高早餐粥、米粉等餐饮价格的做法,市价检分局在春节前派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给港口区餐饮店送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将检查工作前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价检分局对餐饮店也提前进行检查和告诫引导。

(二)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今年春季学期开学,与各县、区(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围绕教辅材料征订、有偿补课、学校收费行为、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等情况重点,通过查看材料、收费票据及走访教师、学生、家长等形式对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项教育收费总体情况良好。

(三)做好价格违法所得收缴入库工作。按《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收缴上思县林业局扩大收费范围,多收木材调运检疫费269108.50元入国库。

四、加强价格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发挥价格裁定和价格矛盾、价格纠纷调解处理的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价格鉴证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上半年共完成价格鉴证总件数为1164件,鉴证金额为23779.5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业务为352件金额1621.48万元;行政案件价格鉴证业务463件金额8688.08万元;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案件332件,金额13565.67万元。

五、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和市发改委党组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专题党课活动,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提振精神士气、锤炼过硬作风的重要契机,把专题教育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实干要求。

(二)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局的精神风貌、服务功能、社会评价大幅提升。

六、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价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乱涨价、利用垄断地位暴利以及价格欺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场菜价仍处在易波动状态,保供稳价任务艰巨;市场价格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价格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抓班子、强队伍力度还不够大,要求还不够高;内部管理还要从制度层面更加规范,更加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编制太少,严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市物价局只设价格管理科和价格综合科2个科室,没有价格监测中心。只能将价格监测工作分摊给二层机构有限的几名工作人员去兼职,加重了工作人员的负担,致使业务质量上不了新台阶;同时由于价格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细致入微,需要一定编制人员作保证,而目前,市物价局只有5名人员编制,除了1名司机,实际工作人员连正副局长在内只有4人,人手不足造成一些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够高。

七、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以及相关价格指数变化,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预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围绕经济发展,立足市情,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

(二)进一步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强化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制度。

(三)强化价格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认证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价格认证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抓好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在提高质量、成果转化运用方面上台阶。不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视价格政务信息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观念,改变作风,提高效率。强化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双拥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综治、双拥、扶贫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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