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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时间: 03-13 栏目:总结

1漳州市工商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按照省局、市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将学雷锋活动与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项目运作,把握重点工作,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段,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情况及工作亮点

20XX年,全市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668起,罚没款147.07万元,其中农资违法案件359起,罚没款97.61万元;合同违法案件202起,罚没款33.13万元;网络违法案件32件,罚没款9.22万元;限塑类案件45起,罚没款4.4万元。组织拍卖现场监管68场次,备案成交确认书403份,拍品成交金额5.1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54笔,主债权金额33.9亿元;确定农资经营可追溯示范点58个;龙文区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系统20XX年度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及合同执法办案是主要亮点。

(一)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整治有力,成效明显。在20XX年“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中,省局将漳州定为“工商系统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第一主会场,省局《工作情况通报》第25期、省局《市场规范管理简讯》第4、5期分别通报、刊登了我局“春季打假百日行动”的有关做法。

(二)网络格式条款侵权执法成效突出。组织查处了一系列利用网络进行格式条款侵权案件,打开了合同网络执法办案的新突破口,6月18日省局《工作情况通报》专门通报了我市芗城区局开展查办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侵权案件的有关情况,其中芗城区工商局查办的杨某利用互联网发布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作为典型案例之一代表福建省参与总局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案例交流会上交流。

二、20XX年市场规范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市场规范管理的有利氛围。

在积极完成常规市场规范管理任务的基础上,将宣传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及时总结提炼市场规范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及优势做法,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向系统内外各种刊物投递市场规范管理的执法监管信息、典型经验,及时宣传市场规范管理的工作成效、彰显市场规范管理的工作亮点,广泛争取各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与支持,形成市场规范管理的有利氛围,推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局《工作情况》2次通报了我局市场管理工作、《市场规范管理简报》7次转发了我局的工作经验、做法,并有1次在全省工商系统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月29日《中国工商报》刊登了漳浦县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4月22日《中国工商报》还刊登了我市工商系统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的有关情况。20XX年4月13日《中国工商报》第2版刊登了题为《龙海小蘑菇管大用》的订单农业发展情况。20XX年6月漳州电视台联合我局共同拍摄农资监管法制片并在6月28日《法在身边》栏目播出。20XX年3月12日,《龙海市工商局——推广合同农业助农致富》在龙海电视台的《服务五大战役》栏目中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深化市场整治,持续净化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专项整治、打击欺行霸市专项整治、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为主要载体,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1.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以开展“20XX年红盾护农春季打假百日行动”、肥料市场专项执法整治等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为主要载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长期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通过及时查处和曝光一批制售伪劣农资违法案件,组织销毁一批伪劣农资,惩防并举,推动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化解农资市场隐患及农村社会矛盾,积极有效地维护漳州农民利益、服务和推动漳州农业发展。今年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785户共计10165户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88户,组织化肥市场监测50个批次共计816吨,查办案件359起,案值193.29万元,罚没款97.61万元,期间还作为“全省工商系统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第一主会场,配合省局组织了声势浩大的销毁伪劣农资现场会,一次性销毁近年来查扣的伪劣农资68.5吨,树立了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震慑了农资经营违法分子,推动了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达到了以案促管,持续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的目的。《中国工商报》等各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局农资市场整治工作96篇,省局《工作情况通报》第25期专门通报了我市芗城区局石亭工商所春季打假百日行动的工作做法,省局《市场规范管理简讯》第4、5、6期分别刊登了我市市局、漳浦县局、芗城区局石亭工商所、云霄县局春季打假百日行动的经验做法。

2.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综合采取座谈培训、合同报备、条款点评、文本示范、行政执法等系列措施对违法收取餐具费、不提供发票、不予退款、违法收取代办沙土费、单方设定解释权等一系列当前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格式条款侵权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如3月19日,市工商局召集了市直金融、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企业单位进行座谈,传达了总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47人次,检查企业3577户,发放通知书3024份,召开座谈会54场次,检查合同3034份,备案合同297份,指导企业纠正合同条款81条,点评合同条款46条,查处含“最终解释权”合同56份,媒体报道20篇,制定示范文本18份,查处违法案件123件,罚没款24.25万元。其中芗城区工商局以网络商品交易为切入点连续查获了21件网络格式条款侵权案,省局《工作情况通报》第42期专门进行通报,其中杨某利用互联网发布格式条款侵权案作为典型案例之一代表福建省参加了工商总局在乌鲁木齐召开的全国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案例交流会。

3.积极开展打击欺行霸市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市局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先后与福建正德房地产、锦鸿房地产等房地产开发单位座谈,了解有关建材供应市场、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垄断行为多发行业的违法线索。芗城、龙海、漳浦、龙文等局根据当地批发市场的运行情况,深入水产品市场、摩托车市场、水果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开展调研,重点对水产品市场的冷藏冰块、海水供应、水果批发市场的包装用具、废品回收行业以及摩托车市场的配件、机油等交易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情况进行摸排,查找线索,查办案件,如漳浦县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垄断小区业主装修沙土市场案1起,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99元,罚款2251元,罚没款合计3750元。芗城区局结合五部委联合开展的大型超市乱收费专项治理,立案查处漳州市艾美百货有限公司违规收取所谓的“庆典费”、“推广费”等违法行为,罚没款10100元。

4.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按照上级局集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局以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建库工作为契机,抓住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列为监控重点,通过强化部署发动,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重点整治,强化宣传推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56人次,执法车辆195台次,全市工商系统共排查经营者157360户,占全市经营户口的99.53%,其中涉网经营者654户,非涉网经营者156706户,网上检查网站1820个,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614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条,责令整改网站1个,立案查处1起,罚没款4000元。

5.牵头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服务和推动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漳州市工商局作为漳州市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单位和农贸市场整治的牵头单位,切实担负市管办牵头责任,大胆履行组织、协调、督查、考评、通报等职责,以开展“文明农贸市场”创建考评工作为载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政府部署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牵头任务,并以创建“文明农贸市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市区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命名复审,“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从09、10年连续排列全国地级市51位一举跃升到第8位,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迈上新台阶作出特殊贡献。

6.主动作为宣战“白色污染”。一是加强前期摸排,把小商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小工场、集贸市场等定为重点区域,结合日常巡查,对餐饮店、集贸市场等相关经营者进行网上查询和实地调查,掌握执法线索32条。二是加强检查督查,将3月1日定为统一执法行动日,并由市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市县所“三级联动”。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发出通告10000份,印制指导文书20XX份,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材料1个月,邀请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与海峡导报联合推出“红盾整治行动,宣战白色污染”系列策划报道。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限塑类案件45件,罚没款4.4万元,没收查扣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近6万个、不合格塑料袋70多万个。

(三)落实制度建设,推动市场长效化监管。

1.以创建“农资经营可追溯示范点”为抓手,扎实落实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以创建“农资经营可追溯示范点”为主抓项目,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具有弹性的农资电子台账管理模式,在电子台账管理上尝试传统电子台账管理形式与网络电子台账管理形式相结合的双轨化运转,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农资进(销)货台账等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目前全市共确立创建示范点58个,其中龙海市工商局确立坤晟农化、绿源植保两家农资经营企业为建设农资经营可追溯示范点,目前已指导两家企业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销售承诺等农资质量可追溯监管制度,基本实现与漳州市农资数据库的网络对接并开始上传数据,初步实现了农资产品从厂家到经营企业再到销售网点的可追溯查询。漳浦县局4个示范点已基本建成,开始实行电子台账化管理。

2.以主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为抓手,落实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制度。今年来市局以芗城、漳浦为主要试点,突出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并举,着力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扶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发展壮大。其中漳浦县局主抓辖区闽台花卉交易平台的规范管理,目前已完成入网展示经营户(包括自然人)的身份验证登记工作、网页链接工商标志等基础工作。芗城区局以打击团购网站格式条款侵权行为为重点,带动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开展,其辖区漳州有巢网已完成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证照信息备案公示工作。

(四)提升创建服务,助力漳州社会经济发展

1.深化市场创建,打造品牌市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先后在143个商品交易市场开展了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并从中挑选出22个市场作为“诚信市场”及“农村文明集市”创建示范点,对照标准,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开展诚信市场创建工作。全市共确定11个主要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县级“诚信市场”创建示范点,着力完善创建市场的制度建立及日常管理,着力提高市场内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着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其中芗城区“家世界家居广场”被认定为市级“诚信市场”创建示范点,同时被市局推荐为省级“诚信市场”创建示范点,龙文区工商局因20XX年底创建“吉马国际汽车城”诚信市场工作成效突出,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系统20XX年度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二是开展农村文明集市创建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农贸市场”工作的开展,全市共确定11个主要农贸市场、农村集市作为县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示范点点,并重点将长泰县人和市场作为市级“农村文明集”市创建示范点,着力打造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带动全市创建农村文明集市工作的开展。

2.开展帮农、活农工作,服务三农发展。全市重新确定25户企业为合同帮扶定点企业,市级机关挂钩扶持企业2户,全市共发布涉农合同参考文本29份,涉农企业361户,签约农户20326户,签订合同14955份,履约合同14955份,合同金额56255万元;全市现有农村经纪人162户,经纪总量9868.6万元,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10场次,培训256人次。

3.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及拍卖监管工作。主动提供预约服务、电话服务、现场办公、网上办理等各项主动便民服务,为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者解决融资问题提供方便;按规定规范开展拍卖报告、监拍等日常工作。今年来共组织拍卖现场监管68场次,备案成交确认书403份,拍品成交金额5.1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54笔,主债权金额33.9亿元。

4.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20XX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阶段。

2市场科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工作: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一是制定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赣州实际,制定下发了《赣州市工商局20XX“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局深入开展20XX红盾护农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数据录入率名列全省系统第一名。

三是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今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系统已抽检农资695批次,不合格批次45个,立案44起,结案7起,涉案金额25.7万元,罚没款8.5万元。

二、扎实开展合同监管工作

1、开展了对部分公用企业及其他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公用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地根据当地实际,以合同备案审查为抓手,对银行、电信以及公用企业制定和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使用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格式条款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收集银行、电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合同858份,审查格式合同607份,格式合同备案373份,发放修改建议书33份,立案18件。其中,市局市场科对中心城区两家房地产开发商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5万元,同时对15家开发商的合同进行了审查备案,建议修改条款140余款;上犹县局已对8家银行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已结案1起,另7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大余立案5件、兴国立案4件,信丰立案1件。

2、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的认定工作。上半年市局共认定公示AA企业户,省局认定公示AAA企业户,向总局推进14家企业参加AAAA认定公示活动。

三、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在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开展网络巡查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赣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目标、工作任务、巡查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确保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摸底备案。对全市从事网络商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梳理,通过电信部门查清辖区内电子商务网站情况,并通过普查,建立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台帐,将经营主体的网店地址、实体地址、经营范围、证照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定期更新,做到对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户口清”、“情况明”。

三是规范注册亮照。对辖区内的网络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分类规范。对于已取得实体法人资格的经营性网站,督促办理经营性网站ICP备案;对已办理实体营业执照的网络经营户,督促其在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实施网上亮照,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向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宣讲《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让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他们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规范,自觉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开展网上巡查。对网络市场主体进行定期网上巡查,重点检查网站和网店的网上亮照、规范经营、广告宣传等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网络经营户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大对网络消费维权的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网络监管扎实有序开展。

四、加强建材市场监管

开展了对建材的整治工作。全系统检查建材市场58个检查建材经营户2735户次,抽检建材447个批次122个批次不合格;立案查处建材案件94件,结案50件,涉案金额68.5万元,罚没金额49万元;

五、积极开展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

针对我市会昌县出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我局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全面做好H7N9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

一是立即制定下发了《赣州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工商系统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防控H7N9禽流感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二是加大了全市活禽市场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工商局基层分局通过巡查摸清了辖区市场活禽经营户底数,做到了数据清情况明,建立了专门台帐和市场巡查记录,严禁无照无证经营活禽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持早市巡查制度,实行市场巡查痕迹化,做到谁巡查、谁记录、谁负责;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销售的畜禽及其制品的查验,查清进入市场销售的畜禽及其制品的来源和检疫、检验情况,凡是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制品,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和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市场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不进、不销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投诉网络作用,确保维权举报渠道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积极与农业、质监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互通信息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合力。全局参加防控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300人次,检查活禽交易市场3750个次,检查经营户15474户次。

六、积极参加地方中心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三治”工作。

二是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重点做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

二、认真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

重点推进网络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

三、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

四、继续抓好合同监管工作

重点查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时抓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

五、积极做好地方中心工作。

20XX年6月5日

3工商局市场科工作总结

20XX年,市场科全体人员在各级领导和某县局党组一班人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帮助支持下,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全面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红盾护农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查办违章违法案件为核心,大力助推某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2月15日,市场科共查获各类经济违法案件X起,其中万元案X起,罚没款X万元。全年共完成通讯报道X篇,完成信息X篇。

二、工作情况

1、红盾护农工作

“红盾护农”工作是工商部门的一个品牌。也是市场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我科把开展“红盾护农”工作作为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的经济秩序。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红盾护农工作扎实开展

在今年年初,我科就下发了“红盾护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重点。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场科、基层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与各工商所签订了红盾护农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各工商所把对农资经营户的监管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利用“庙会”强化宣传,为“红盾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某月某日,是某市某镇的传统“庙会”同时也是农民“春播”的季节。我科和某工商所执法人员利用这个契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红盾护农”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农村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除了向过往的农民朋友散发宣传资料、展示真假种子、设立投诉、咨询台外,还请到了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和农资经营户代表,因为他们中间,有很多人是农业专家,邀请他们面对面的给前来咨询的农民朋友讲解农业知识、识别真假农资产品的技巧,受到了农民朋友的好评。

(三)完善制度,建立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我科逐步建立了工商监管和商户自律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在监管方面,实行了以市场巡查制、大要案限时办结制、农资经营建立台账制、不合格农资退市制等制度。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建立了明细台账,实行分级管理,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经营户自律方面,要求农资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制、企业进货查验制、进货台账制等规范销售行为。

(四)重视涉农投诉,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

今年10月,我科接到一农户冀某投诉,称“李某销售的农大84玉米种子,是假冒的,以至于他地里长出的玉米有发霉现象”接到这一投诉,我科人员高度重视,立即汇报了分管领导。随后同某工商所执法人员一起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发现,李某销售的种子,经销货台帐、票据齐全,供货商证照、生产商证照齐全,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而且在农业部门有备案。但是,我们在进一步调查的时候,发现冀某已经办理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却没有销售种子这一项。涉嫌超范围经营种子。我们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冀某予以立案查处。针对冀某提出的“李某销售的是假冒种子以至于他地里的玉米有发霉现象”这一情况,我们又和农业局技术人员咨询,了解到,冀某在来我局之前,也曾到农业局进行投诉。农业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定:不是种子质量的问题。但是,我们执法人员考虑到,社会要和谐才能稳定,虽然不是种子质量问题,但李某超范围经营也存在一定过错,而冀某毕竟受到了损失。最后,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李某、冀某达成了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冀某1500元,双方非常满意。事后,冀某还给我们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通过这次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同时,也树立了工商执法权威和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红盾护农”成为工商工作的一个闪光点。今后,我科将继续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创新监管方法,为“三农”发展尽心尽力,再立新功。

2、节日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某地的旅游市场,目前来说还主要是某风景区和某景区。近几年来,随着这两个风景区名声鹤起,越来越多的国内游客选择在“五一”、“国庆”期间,来到某景区和某景区进行旅游。某工商局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为外来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切实保护外来旅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这两个景区及其周边的环境做了大量细致的整治工作。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整治,某风景区和某风景区旅游环境有了极大的改观,现将今年以来的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把好旅游市场的准入关。凡进入旅游区的经营者,必须持工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对企业登记项目不全、超范围经营情况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导企业及时变更规范;

其次,完善“一会两站”维权建设,健全了12315投诉举报网点,积极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进旅游景点活动,将维权工作重点向旅游景点推进,在某景区和某景区各设立了投诉举报联络站,并设置了“12315”举报投诉宣传画,协助景区制定《游客先行赔偿制度》、《信用制度》、《经营者守则》等制度;

第三,设立“五一”、“国庆”大小黄金周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由我局派专职人员进某风景区旅游景点,负责调解景区内游客投诉,并查实举报情况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协助景区建立红牌警示制度。景区内所有经营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诚信服务,守法经营,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两次不整改的,挂红牌予以警示,仍不改正者,取消在景区的经营资格;

第五,节前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以食品安全为主,重点是看经营者有无主体资格、经营的商品是否掺杂掺假、有无“三无产品”、有无缺斤少两现象等;

第六,充分发挥工商行政指导作用,对旅游景点主办方进行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的指导,某风景区近期开发了一些地方特产,上面使用了“某”的非注册商标,我局执法人员对商标的使用、注册、管理等知识进行了介绍,并提醒旅游景点主办方尽快申请注册商标,以防止他人恶意抢注。

通过整治,这两个风景区及周边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营主体混乱。某风景区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共44个,其中企业16户、个体工商户28户。包括旅游公司1户、客运公司1户、会务公司1户、邮政代办所1户、带餐饮服务的宾馆4户、单独宾馆1户、单独餐厅1户、商店34户。存在企业登记项目不全、超范围经营情况

第二、食品经营商户个别存在食品进销货台帐记录不全或不规范、进销票据不全或填制不规范、部分食品标签印制不规范的问题。

第三、景区内广告标牌、灯箱,存在广告用语不规范问题。

第四、景区内无明确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标志。游客权益受损后,找不到相关投诉部门。

3、创卫工作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介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今年市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局领导把此项重要的工作,交给市场科,是对市场科的信任。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紧锣密鼓的展开。我相信,有领导们的支持,有办公室、经检科等相关科所同志们的帮助,我们一定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某局长的带领下,市场科全体人员紧密配合某工商所开展了六次专项的食品大检查。通过这几次专项检查,我们发现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已经初步形成。11月5日-11月8日我们还对义安所辖区的食品批发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指导。

三、执法办案工作

执法办案,是体现一个科是否具有战斗力的最好证明。我科始终把执法办案做为全科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我科人少,案源线索缺乏,我们采取了科所联动,科科联动的机制。在今年的案件查办过程中,我们市场科和经检科、合同科、某所、城镇所、某所紧密配合,科所联动,科科联动。市场科主办的案件,以市场科为主,其它科所配合。其它科所查办的案件,市场科配合。这样一来,既有效的解决了人少、执法难的困境,又增强了科所间的友谊。案源线索缺乏,我们就采取同外省市的工商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交流,向他们请教、学习。往往他们查处的一些案件,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今年11月,我科和某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查办的“吴某、宋某涉嫌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就是江苏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查办过的类似案件。我们及时了解了案情,然后在我市进行检查,也发现了此类案件。巧借上级力量,可以省去很多中间环节。今年3月,我科就是听到群众反映成品油质量问题,然后采取省、市、县工商部门联合办案的方式,由省局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部门,上门直接抽样。共抽检6户加油站,有3户加油站销售的油品不合格。我们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这3户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加油站进行了处罚。因为有省局、市局的直接参与,案件办理很是顺利。

采取了以上的措施,我科案件查办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以后,我们还要继续进一步调整办案思路、拓宽监管领域。把案件查处的重点放在对建筑企业、垄断企业、假冒农资、和一些人们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和一些大案、要案上来。

四、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抓好队伍建设的能力

抓好队伍建设的能力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感到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必须从严从廉。从事执法办案的干部,必须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六条禁令”和省纪委提出的“五个不准”为行为准则,廉洁自律,秉公执法,这样才能成为一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勇于负责、执法如山的队伍,才能在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总之,通过全科同志一年来的共同努力,我科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不少的薄弱环节,如基础工作仍不够扎实,对工作中的一些新方法和发现的新问题进行提炼总结的能力不足等等,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我们也相信,在即将来临的20XX年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奋发图强,以更饱满的精神、更旺盛的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工商监管和服务中,为建设繁荣的经济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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